简书钻排行榜第一,怎么做到的?我给你讲个故事,你不要哭啊

今天想认真地写一写这段时间的心情。

是的,第一了,讲一讲自己的故事?说一说你的梦想?

来吧。

来简书已经快三年了,一直在写,总共有209篇发表出来的文章,还有181篇放在私密文章栏目里,因为觉得写得不够好,还有一些,觉得还不错的,就发在了自己的公号砍柴书院上。

这三年,总共差不多写了接近1000篇,每篇500字到1000字不等,加起来50万到一百万字。

听起来很励志对不对?很鸡血对不对?

不不不,恕我直言,这其中真的绝大部分都是垃圾。

其中有很多存在自己的电脑里,直接放在word文档里的,或者说是碎碎念,或者说是很负能量的,或者说是工作方面的,大概300多篇,占到30%左右,这都是垃圾,不敢示人的那种。

你们没感觉我现在的很多文章都是碎碎念体吗?就是老有人在你耳边叨逼叨的那种,嗡嗡嗡,特遭人烦,所以我都特别识趣地把他们收在了私密文档里,为环保事业做贡献。

我在简书发出来的文章209篇,很多也都是随性之作,没经过什么推敲,没发出来的也就是觉得特别不好的,有181篇,加起来接近400篇,占到我这三年的40%左右。

我特别认认真真在写的,都发在了公众号上,三年的时间400多篇,减去从简书搬过来的大概几十篇,大概300多篇。

这一千篇日更(都是业余时间写的,工作的稿子不算)里,我自己真正觉得好的,最多50篇。

1000篇稿子出50篇精品,5%的概率。

这是我自己喜欢的

是不是很绝望?真的是很绝望啊。

所以我在简书写稿子,都是带着自卑和绝望在默默地写,然后默默地发出来,默默地看着我两位数的阅读量,从不去往外推。

不是简书对我不公平,是我自己还不够好。我知道,我离那个质变的点,还远着呢。

我在生活中是个很笨拙的人,写稿子也是属于那种比较慢热的,别人倚马千言立就,我还在抓耳挠腮劳神。

我在文字上没什么天赋。并且天赋这个东西,我很警惕。天赋异禀的方仲永也被他爹给玩坏了,天赋越高,被玩坏的可能性越大,所以我还挺感谢自己没有天赋的。

如果非得说天赋,那我觉得最大的天赋,就是兴趣了。我真的是喜欢写写写啊。

一个在生活中不善言谈的人能干嘛呢,只能把所有的业余时间拿来跟自己对话。

今天天气好啊哈哈哈。

今天不开心啊哭哭哭。

我能怎么样呢?我就是这么个人啊。性子慢,反应迟钝,不爱说话,很多时候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我必须要去接纳自己,用自己最喜欢的方式去接纳自己。

自己跟自己玩儿,也很开心是不是。

但是喜欢的事情不一定一开始就是擅长的。

我一个学中文的,因为喜欢文字去了报社,但是做的却是财经记者。刚开始的时候,被劈头盖脸的骂,被苦口婆心地教育“你不适合吃这碗饭、趁早改行吧”。

小时候看《喜剧之王》,看到吴孟达骂周星驰,听到周星驰很认真地说“我是个演员”,当时觉得好好笑啊。后来再看到这段,看着看着就哭了。

那能怎么办呢?我一个学中文的,我没办法跟那些从国外名校回来的经管高材生比,我只能是把别人花一个小时就能完成的,我花一天来完成。别人一篇稿子一气呵成,我只能是花假期三天的时间,写出两个不同的版本,让领导去挑。

后来我成了我们一批实习生当中最早上杂志封面的记者。

你以为这是一个励志故事吗?不是,我后来砸掉了那个表面光鲜的铁饭碗。

我擅长了,但我不喜欢啊,千金难买我喜欢啊。我还是要去找自己真正喜欢的内容,于是就去了新媒体。

内容创业也试过,大平台也待过,有失败也有成功,大体还不错。但是我还是喜欢在每天下班后,习惯性打开简书,跟自己自言自语。

我喜欢文学。喜欢沈从文。喜欢汪曾祺。喜欢刘亮程。喜欢李娟。很多新生代的作家,像徐则臣、乔叶,也都喜欢。

很多人说中国当代没有文学,那是他们不了解,中国从来不缺好作家,缺的是发现好作家的眼睛。

越看越欢喜,越看越绝望,越觉得自己怎么努力也打不到他们那种状态。

我依旧不擅长文学,但是我真的喜欢啊。每次我跟我自己对话的时候,我就觉得,这才是我自己。

之前有编辑约出书,我满心欢喜地去了,后来知道是让我写鸡汤,写情感故事。我想了想,还是拒绝了。

我不是清高,这么多年的文字功底,驾驭鸡汤我已经是驾轻就熟,为了生存以及为了适应平台,我写了太多鸡汤、情感、文案,几十万、一百多万阅读的都有。但那又怎么样呢。

你爱的人不爱你,爱你的人你不爱。擅长的事情不喜欢,喜欢的事情不擅长。人生往往就是如此吊诡。

所以原谅我不能给你们讲一个屌丝逆袭的故事让你们热泪盈眶,因为我现在依旧是一个走在半路上的人。永远没有什么终点,前边依旧迷雾重重。

只不过人生行至此处,不再患得患失和绝望,不再那么容易放弃,也不再那么容易把理想这个东西说出来。从此以后,我只知道长长的路慢慢的走,如果有同伴那是最好,如果没有同伴,那就一步一步地,往上攀登。

习惯了。小的时候去上学,要爬很高很高的山。村子里的学生都退学了,我自己一个人背着背篓,看着那座莽莽苍苍的大山,内心里也是绝望的。

我还记得刚开始我不敢一个人走山路,我爸陪我走。我爸背着一百斤的东西,但是走得不疾不徐,一点不感觉他累,而我总是气喘吁吁,走一段歇一段。我爸跟我说过了一句:“宁要慢,不要站。”

这是我们山里人的一句老话。后来我知道我们山里人其实不是不知道累,只是山路走多了,就习惯了,出山的路只有这一条,那个时候没有公路,你找不到其它的捷径。

我也是独自走很多次之后才找到这种节奏。并且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开始明白,远方虽远,高山虽高,但你终究会抵达。因为你如果知道你真的想要上学想要读书,那就必须走下去。一个人,孤独、沉默地走下去,只听到自己脚步的声音。

“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我是在很多年后,才真正理解这句话。

是的,我后来登上山顶了。若干年后,我依旧记得那些在自己脚下飘荡的云海,依旧还记得那些在悬崖边飞来飞去的鹰,依旧还能闻到那种原始森林的味道。

那种味道是什么味道呢?我没办法描述给你。只有你自己去过了你才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味道。

故事讲到这里结束了吗?

没有,到了山顶,你还得翻过去,然后一路下坡,去公路边搭班车,去镇上的学校。走山路有经验的人知道,下坡其实比上坡难,上坡如果太急,下坡腿就会抖。所以常走山路的人,上坡都会比较慢。

然后,你放学回来,还要一个人,下坡成了上坡,上坡成了下坡。

对我这种笨拙的人来说,写稿子不也是这样吗。

一篇一篇日更,就是一个一个脚步。

你以为到了山顶该放松了,不是,下坡路来了。

那又怎么样呢?哪里有什么必然到达的终点啊。哪里又有白走的路啊。

顺路吗?一起走?

陌上花开,我们不着急,且缓缓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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