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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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全民目击》讲述的是一个父亲如何制作假的犯罪现场帮助女儿脱罪的故事。但如果给这部电影换一个名字,我想不如唤作“父爱的故事”,因为电影无关法律,它关乎人性。试问有哪个父母愿意看着自己的孩子在罪犯席上被定罪从此前程尽毁么?

       所以,如果还有法律人士仍然对片中的庭审现场嗤之以鼻,那就是对我国现在的法制宣传形式仍旧幼稚的现实没有清醒的认识,你硬要在一部伦理片中看出法律程序这种技术性的事实,我有什么办法呢!

       所以,在看电影这件事上,还是抱以较低的期望值才好。这就是我从这部电影所得的结论。是为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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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坦白讲,买书是一件很不划算的事情。如果一年读三五本书,最多十几本,这样买来读读还可以。但试想如果是几十本甚至上百本,这样的支出却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尽管我一年也读不了这么多)。买书的困惑不止于此,如果看到喜欢的书就要买下来,假以时日居所必定被书占领,对我这样的懒人来说,收拾一堆堆的书的确是件够烦人的事情。因此,从数年之前开始我就已经不再买书了,这并不是说我一概不买,我只买工具书或者其他实在无法替代的书。

     说到替代,不买书的替代办法也有很多。比如在网上看到一本书,也许只知道书名,首先在网上搜搜有无电子版,版权什么的先不管它,为读到书而“不择手段”这是我一贯奉行的原则。只要电脑硬盘空间足够大,储存电子书绝对是成本极低的做法,而且省去了形役之苦。

       那么,借书往往也是不错的。最开始借书的时候,往往不知从何借起,因为名著很多,图书馆偌大如此,畅游一排排书架如狗熊掰玉米,这本不错,诶那本也不错,一会儿又看上一本,一借数本,不成系统,更重要的是,每次借书每次徘徊数遍,漫无目的而耽误功夫。后来,我发现图书馆存书有一个规律,新书上架一般放在书架的前两排,再过一段时间,又被新购之书顶替,原先之书依次被放入后排,一排排看去,即可知道此书在图书馆购入的时间先后。因此,为省去检书之苦(没有目的地检书),每次只看书架前两排新购之书,对并不做系统性的学问研究而言,两排书架足够借阅,而且新书之中往往不乏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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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之谓好书,全凭个人好恶而断。有时人言畅销书,我翻一二页則立判:这不是我的类型。有时看到作者的名字即把他的书借回来,这是因看上写作者这个人而看他的书。有时随手翻到一本,打开数行,觉得说的有理便借了来看。有时看到一本书觉得这书的标题起的好好,或者这书装帧真漂亮!便也借回来看(可见书的颜值高低影响被借阅的频率)。

       以我说,每次借书之量宜有限度,个人经验以五本为宜。当然逾多或者再少也是可以的,因人而异。借一本两本同样会有低效之苦,因为有时借书时是一个感觉,借回去深入看下去发觉不是那么回事,此时便觉这本书白借了,防止这事发生就是一次多借几本回去,但借的过多又给自己阅读带来一定压力,把阅读当做为读完这许多书而作的任务。控制在五本左右,基本上每次至少也有那么一两本会让自己觉得所借不虚,看一本的路子没找对,五本里总有对得上的。随着借书次数的增多,阅读量的加大,“白借书”的事会发生的越来越少的。

      读书时,我喜欢将不同的几本书一起摊开同时阅读,就是一本书读过几页或者一个小单元再换下一本,这样更换几次直到几本书都读过再从头开始循环。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持续阅读同一本书带来的枯燥感,因为有些书之所以要读并非兴趣使然,而是知识面拓宽的需要,但这样做的坏处也是显而易见的,你总是要不断克服思路被打断和突然进入另一个叙述领域的变化带来的不适之感。但还有一个好处也不得不提,就是效率。

     具体到怎么看书,我是一个字,不求甚解。当然如果涉及专业领域那是越“甚解”越好的。读书不要求一定记住多少,有时一本书看完,只是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或者试着理解作者的思路。一本书读完又完全忘记的也多的是。有时一本书只记住一个段落,甚至只记住一句话。有时会忽略内容而只记一下修辞方式方便自己作文时拿来可用。有时会由此书联想到彼书,有时会给同一作者的不同作品拿来比较,有时会给不同作者的同类作品稍作区分。总之具体方式方法很多,不一而足。

      关于读书的作用,个人体验,用我正在看的一本书的内容来表达,阅读会带来对一切事情的迅速理解。随着阅读量的增加,知识随之水涨船高,从书籍中能够学到各种各样的理论或论述形式,从而变得更容易洞察那些直面现实的事情的构造及体系,同时不为周遭状况所牵绊,敢于沉着地下判断,总之,有利于智慧的增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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