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来喜欢过简单的生活,不喜欢钩心斗角,极度讨厌那些是是非非和尔虞我诈。一度想逃离现世,隐于山野,过田园生活。可是又常常不能脱俗,只好一天又一天地与这红尘纠缠不清。特别是每次不得不应酬,不得不记住许多领导的名字,不得不没话找话去搭讪。其实,我是一个不善交际的人,不愿意摧眉折腰事权贵,像个蜗牛一样,只愿意生活在自己的硬壳里面。总觉得这坚硬的壳会保护自己的尊严,然而,有时候却被世俗的眼光砸碎、碾压。你生活在世界上就不得不低头,这世上有单纯简单的人,也有势利复杂的人,总得与你讨厌的人交往。
越来越喜欢素简的东西了。譬如穿衣,喜欢素雅的颜色,看着干净。棉麻布衣,虽不奢华但是穿着很舒服,喜欢这种随心所欲的感觉。鞋子也喜欢穿平底鞋,简单舒适,不会崴脚,鞋的颜色也喜欢黑白两色,好搭配衣服。一头长发,十几年了,也不舍得剪短,随意地扎在一起,没有华丽的装饰,但却很惬意。头发越来越少,而额头越发亮起来,似乎越来越有官相了,我也丝毫不在意。
以前单位要求淡妆上岗,于是什么粉底霜之类的都不用,直接就描了下眉毛、涂了涂口红,可是歪歪扭扭的眉毛和血盆大口让自己的形象更是惨不忍睹,于是,便不再化妆。甚至连防晒霜都不愿意擦,觉得脸上涂上厚厚的一堵墙,妨碍了自己的皮肤吸收阳光。宁愿黑一点,也不愿在脸上涂抹太多的东西,也许骨子里就是一个素面朝天的女人吧。
男人总是喜欢看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女人,因为他没有太多的功夫去研究女人的灵魂,这太费劲儿了,对于感官动物而言,外在的美貌就是一个女人的一切。像我这样不在意打扮、身上总是穿着一两百元的衣服的女人可能没有几个男人有好感。我从来不认识什么奢侈品,什么名牌包包和衣服等等,对外在的、女人在意的东西我几乎一无所知,是个没有品味的人。如果需要用名牌来包装自己的女人才叫白天鹅,那么我情愿做一只丑小鸭。
做个丑小鸭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不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喜欢做丑小鸭,不被人关注,自己默默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我就是喜欢在小店儿去淘那些自己喜欢的衣服,管他什么名不名牌的。我也从不不在意别人的眼光,不管别人怎么想,我没品味又怎么呢?妨碍了别人吗?我喜欢!好吗?我只要取悦自己就可以了。人到中年,也经历了生死、荣辱,那些外在的声名、利益等等逐渐看得淡了,穿着打扮越简单、越随性就越好。生活也是越舒适、越简朴越好。没有那么多讲究,不必费那么多心思在这上面,搞得花里胡哨的。
在这一点上,我和老公的观点惊人的一致,就像我们的爱情观“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我们守着一份简单的爱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于我已是最大的幸福。只想每一天,都和他一同享受着阳光、细雨、微风、晚霞、黄昏。我想,爱情就是这样相濡以沫过一生吧。接纳与磨合,甜蜜与苦难,一起走过流年。唯这平平淡淡的携手,才弥足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