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八九一八

2016年9月18日

那天是九一八,她走在上学的路上,让人意外的好天气。

她突然想起来语文书上好像有篇课文叫《奥斯维辛没什么新闻》,里面说布热金卡最可怕的事情是阳光明媚和孩子们的嬉戏。是否,这晴朗的天也不称这沉重的日子。

她走在路上,瘦瘦高高的,手插在衣袋里,总是微蹙着眉毛,不过笑起来很有一番潇洒的风范,很有点诗人的味道。不很漂亮,但足够好看,阳光斜斜地照在脸上,像是油画领域里某一个专门表现少女之美的主题。那种美的特别之处完全是青春的缘故。



“能不能再宽限几天?”他垂着头问。

“不行,说是明天上午就是明天上午。”

“求你了,再宽限一天也行,之后我连本带利还给你。”

“你别求我,我都宽限你多少次了,这次没有商量。”说话的男人看了他一眼,“警告你最好别再拖了,我整你的办法多着呢。”

……

他从那间郊区的小房子出来,天已经开始暗了。

郊区的车和人都不多,左右两排行道树,两排路灯,偶尔飞过几盏车灯,也被他没戴眼镜近视眼模糊成了光晕——他原先也是有副好眼镜的——并没有什么令他动容的景致,只是车灯而已。

他原先也是有辆好车的。

从未如此绝望过,他叹了口气,对前方一无头绪,眼前一遍遍闪过他欠下的天文数据,这次看的是清晰的,用心看的是清晰的——他的心还没有近视。

他想着,他该去找谁。父母?他没能是父母安享晚年的生活已属不孝,又怎么忍心再劳烦他们。况且,以父母的经济状况即算砸锅卖铁也还不上那欠款。妻儿?他当初离开他们不就是为了不让他们跟自己一起受苦,如今无论如何也不能连累他们。朋友?哼,所谓树倒猢狲散,自从落魄之后帮得上忙的还有谁是朋友。又或者靠他自己——想到这里他已走到他寄居的桥洞,先到的兄弟缩在一角点起了一盏煤气灯,看到他来了,笑着冲他打了个招呼,很乡气的——他现在已经沦落至此,又能干出事情!

他,一个男子汉,都付上了最后一点尊严去乞求他的债主,得来了什么?只有侮辱和催逼。

回想起刚刚那个情形,他又握紧拳头

……

他扑通跪在地上“求你了”,他仰头看那个站在身边的人,“再宽限几天。”他声音渐渐变低了,或许是觉得自己已经低人一等,也可能是因为觉得自己实在没什么说服力。

“不可能,别做梦了,心软做不了我这行的。”

“你到底要干什么,非要明天上午不可。”他有些急了,“你到底有什么事情非干不可!”

“你问我干什么?我这次出来这么久,一直对你心软再心软,延期再延期,我都多久没有回家了!以为你长得文质彬彬,以为你不会是个难缠的主儿,结果他妈的比谁都难缠!”男人停顿了一下,提了口气,权当使自己冷静冷静,“我明天要去陪我女儿。”

心被什么东西狠狠戳了一下,瘫坐在地上,他眼角噙上了泪花。

“好了,你走吧,”男人冲他摆了摆手,“我希望明天上午我最后一次见你是在你还钱的时候。”



走着走着就被挤进了人群,一群背着书包,腰被压弓了的爬行动物,迁徙似的,带着她涌进了操场。远处出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嘿,”男生拎起脚边的书包,一边跟他打招呼,不像是刚到的样子。他把自己的书包单肩背着,伸手把她的书包接了过来,很自然的。

两条白色的耳机线从藏蓝色的校服衣袋里延伸到他耳朵,放着everything will flow的耳机。他说,“呐,给你一只。”

他们都喜欢suede。

“今天下午的那个九一八的活动你发言吗?”

“我下午请假了,有点事儿。”她回答说。

有多久没见爸爸了,她想着,半年得有了。早上妈妈说爸爸中午就出差回来了,即使让她错过了学校的活动她还是开心的。

到了班级门口,她接过书包,走向自己的座位,把昨天的作业放在桌角上,然后拿出一个小本子,长短句的伤春悲秋被顺次翻了过去,在新的一页上,黑笔认真地写了个“九一八”,然后把本子合上放到了书包里。

早自习过去了。

第一节课过去了。

她的小本子依然安放在书包里。

第三节课是数学,讲函数,老师在黑板上上对着一群数字和坐标系比划。她抬手看了眼手表,时间快到了。

突然,防空警报响起,大声地打断了数学老师讲课,有几个女生被吓得尖叫了一声,几个男生被扰的骂“我操”,窗边的同学知趣地关上了四扇窗户。数学老师皱着眉看向窗外,说了一句“大家先低头算算题吧。”

她诧异地看着周围的人的诧异和嫌弃。突然,她想起了一个从小到大电视里总会说的词——勿忘国耻。她想不出什么太有新意的词,表现力最强的词往往都早已被用烂了。

她坐在那里,本想静候警铃的停止,却按捺不住了,她掏出了她的小本子,翻开她写了题头的那一页,一点也不公整的,很潦草很快速的写下:

为何要关上窗户

为何要捂住耳朵

为何要低头演题

为何要一脸嫌弃

九一八的警铃之下

数学课的黑板上

脏得狼藉



他靠在桥墩上,对面的煤气灯微微发着光,迷蒙的黄光后面,满脸胡茬衣衫褴褛的人们在他眼中恍若隔世,他有那么一瞬间想要嘲笑他们的潦倒落魄,却发现自己分明处在同一个桥洞里。

有一丝烟气飘进他的鼻孔,很廉价的。他伸手要了一支,借了个火,把烟放在嘴边。他吸烟的动作是原来练就的,很优雅。后来为了节省开支,就戒烟了。不过今天例外。

叼着烟,他嘴里突然干干涩涩的,用吐沫润了润喉咙。 他突然想念起一个味道——曾经,只要他工作遇到瓶颈,就会把家里的酒都喝尽,酩酊大醉一场,第二天早上起来往往茅塞顿开,一个新的自己。

他站起身来,向对面走过去。“大哥,附近哪里有卖酒的?”

“兄弟,你太会问了,我们哥几个一会儿要出去快活快活,正好,一起吧。”

他摸了摸兜里——还有几百块钱,本来想再靠这些钱生活几天,算了,反正明天也还不上钱,早死晚死都一样——他点了点头。

对面的大哥带他去的地方破败就像工棚一样,他甚至都不敢叫它做酒吧,好在酒还是有卖的,只有啤酒。

他转身,对面的大哥去路边了。这种地方,路边都是有野鸡的。没一会,大哥就带了个野鸡回了所谓的酒吧。野鸡又老又丑,他不知道为什么这大哥会相中她,可是他没有资格嘲笑大哥,他连个野鸡的钱也付不起。

他在一边一瓶接一瓶的喝酒,大哥和野鸡就在一旁飞棉絮的沙发上运动了起来。野鸡虽然又老又丑,活儿还是挺好的,叫的特别猛。他在一旁,在酒精的作用下有点反应了。

俩人很快就完事了,野鸡正往身上套衣服。他摇摇晃晃站起身来,到野鸡身上摸了一把,他喝醉了。野鸡抬手把他的手打开——野鸡女士虽然又老又丑,但也是出来卖的,一皮一肉都是要钱的。或许是喝醉的缘故,他并没有罢休,舔着脸又上去摸了一把,野鸡看来真的生气了,直接扇了他一嘴巴子。大哥上去冲野鸡摆了摆手,把他拖走了。临走的时候还没忘抱着他那瓶没喝完的酒。

第二天早上,阳光照进桥洞,被身边的酒瓶反射到他脸上,他眨了眨眼睛,醒了。九一八的天真晴啊,他想。

桥洞里的兄弟看他醒了,哄笑作一团打趣他。

“哎呀,老弟,你可醒了。昨天王哥把你背回来放地上,你那玩意就一直立着,多亏王哥特意把你脸朝上放,不然早杵折了!”

他闻言,站起身来,晃到了王哥面前,笑着说:“王哥,弟弟谢谢你,保我一条命根子。”还是烂醉的样子。

“都是兄弟,这有啥的,昨天晚上你就一直死死抱着你那几瓶子酒不撒手,抢都抢不下来。你这身量再加上这几瓶酒,是真他妈沉呐,多亏了我这扛水泥的膀子。”王哥甩了甩膀子,做了个“扛”的动作,于是大家又都哄笑起来。

大家笑,他也笑,他与大家成了一样的人——本来就是一样的人,一样的落魄,一样的住所,一样的混吃等死。可是大家都不这么认为,不过就是因为他是文化人,文化人就算落魄了。也比他们这些文盲高贵,他们潜意识里这么想,就一直敬着他,直到昨天他把自己最后一点的尊严都弄没了。他还醉着,没听出大家的弦外之音,“哼,文化人又怎样,还不是跟我们一样!”

他看了看身边,几个酒瓶子被放在那里,其中有一瓶的盖子是开过的,他拿起那瓶啤酒,一饮而尽。大家笑他酒鬼,才起来就又喝,他不笑了。刚刚和王哥打诨,提到了命根子,突然教他想起了儿子,儿子提起自己最重要的东西,才是命根子。

他不再跟他们嬉闹,想起儿子,他哪还有心情嬉闹。他又喝了一瓶,她想醉,他宁愿长醉不复醒也不愿想起那些伤心的事情。可是最终他发现他可以忘记自己的落魄,可以忘记自己曾经的辉煌,甚至可以忘掉自己的尊严,可是他唯一忘不掉的,就是儿子——血脉相连,又岂是小小酒精可以麻痹。

他晃晃当当走出桥洞,大家叫他他也没有答应,自顾自地走出去。

1、“这怂货,开几句玩笑就不高兴了!”

他晃出去,走在人行道边,郊区人跟车都很少。

大概过了十多分钟,他看见远处一辆出租车开了过来,他伸手便拦下,没经过大脑,车在他身边停下。

“去哪?”

“啊……啊,去××中学。”

“那在市区里呢,你付得起么?”

“师傅,您看这些够么?”他翻了翻兜,掏出两张皱皱巴巴的百元钞票,昨天之前他还有四百来块,现在只剩下二百八十多了。

“够了,上来吧。”他欣然上车,没有看见司机的眼珠那狡猾地一转。

他坐在副驾驶上,看着窗外景色,像个游客,陌生又好奇。他摇下车窗,城市里的雾霾味道让他喜欢,这是完全区别于郊区化工厂的气味和桥底下糜乱混合的气味的一种新的味道。

“到了,”司机迅速地把空车灯抬起按下又抬起,计价表上的数字归为起车费,“下车吧,180。”他从一团一团纸币中数出正好的钱,给了司机之后,打开车门出去了。

他下车之后,站在了路边,警笛声随即响起,像是在迎接他的到来,于是他仰头,站在九一八的天空下。

11:35,还有五分钟学校就会打午休铃,他心想着。五分钟里,他不停地走来走去,想了很多:就快见到儿子了,他这一身会不会太寒酸;见到了儿子,他该怎样解释当年的突然离去;况且他还有债主,债主不是好惹的,他这样贸然来见儿子会不会对他有所伤害,啊,债,他还有他欠下的今天该还的巨额债款,今日还钱期限已到,他又无力偿还,那么今天对他来说,即算不是死期,也是无尽折磨的开端。罢了,死亦何惧,若能在临死之前见到儿子一眼,也算圆满了。

11:39,还有60秒

30秒

10秒

铃响了,没有人从教学楼出来,又过了大概两分钟,他隐约看到操场上有人流,汇成两股走向一幢建筑。只有一个高瘦的身影向校门走来,呐种高瘦的感觉很像自己的儿子,可惜他分明的看到了那散落在肩上的长发和女性化的棱角。

女孩背着书包,手里拿着张纸,朝校门边的警备室走去。到警备室的窗口,她把纸递给了保安,保安冲她挥了挥手,她便出了校门。稍走近些,他方才发现这个女孩他认得,那是他债主的女儿,初中时便与儿子同校。他很想走上去问问关于儿子的什么,却不敢向前,谁知道是不是债主的倒钩?

脚步声愈近,他想要奔上去问的冲动就愈强烈,但他仍然克制,他转身朝一条小路跑去。他畏惧,因而退缩了。他拿出所有积蓄从城郊来到市区,不顾债主追捕,他在校门口,经过好一翻挣扎考虑,可如今事到临头,他却退缩了——不是儿子,不是债主,不过一个女孩,就让他退缩了!

他不甘心,惧怕却真实的存在。他想与自己打个赌,如果女孩走到这条路上,他便上去问一问,如果女孩没有走来,那便作罢。

九月的秋风,时令性的秋凉夹着落叶出来。他觉得女孩应该是来了。告知他这一点的是他的感觉而非他的听觉。但他觉得他分明听到了那似有若无的脚步声,他渐渐紧张起来,他竭力告诉自己那样轻盈的脚步声绝不会来自一个男人,但心脏还是紧紧揪着。

突然,一个声音打破了小路的宁静,他从裤兜里掏出了手机,是一个未知发件人的短信——既然你有胆量逾期还款,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该来的总会来的,他想,可为什么偏偏是这个时候。他把手机扔进兜里,转而拿出了一个扁形酒瓶,用力拧开瓶盖,朝着仰张着的嘴到了进去——他平时是不喝白酒的,可如今做了这许多越距的事,又哪差这一件——冰凉的酒水夹杂着一些邪恶的念头,毒蛇一样钻入他体内,升腾了起来。



她请了假,从校门出来,走在回家的路上。快要见到爸爸的喜悦不免让她的步子快活了起来。她已经多久没见爸爸了,估计连她自己也算不清楚。只是记得,从很小的时候开始,爸爸便做上了那份神秘莫测,经常离家很久的工作。似乎就是从那时候起,家里的经济条件开始越来越好,而物质丰盈的代价便是爸爸的聚少离多,渐渐地,父亲的归家也不像是归家,而更加像是远方的亲友临门,带来了喜悦却也不长久。也罢,喜悦,不论长短,终究是喜悦。更何况这喜悦现在已经坐在了家里等待着自己呢。

她晃了晃头,放弃了自己不着边际的思索,继续向家的方向走着。一条小路上,他看到了一个她认识的男人,男人手里攥着一个玻璃酒瓶,颓然地倚在墙上,转头看到她,眼睛亮了起来。

“是顾叔叔吗?”她走上前去。

“啊啊,我是。你是……”男人连忙回答,语气像是寻求又像是在确认。

“我是您儿子同学,您忘了,我们见过面的。”

我当然记得,男人笑了笑,“我记起来了,哎呀真是长大了,我都没敢认。顾宇他怎么样?”

“挺好的,今天早上我还跟他一起走呢,您来看他来了?”

“这,这不是几年前跟他妈离婚了么,也几年没见着顾宇了,寻思着今天来看看他,等了半天他又没出来。”男人一只手不断的摩擦着酒瓶,另一只手瑟缩着插在衣袋里。她这才注意到这个男人的变化。她上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一个意气风发的工程师,与太太亲密地挽着手一起去学校接儿子放学。直到有一天,只有顾妈妈一个人来接儿子,之后,他便再也没有出现过。顾妈妈是个要强的女人,没有了丈夫,事业却愈发风生水起,家庭生活也似没什么影响。而眼前的这个男人,虽然五官和多年前比没什么大变化,却俨然瘦成了一副标本,白了一半的头发糟乱地堆在头上,衣服又脏又旧,背也驼了起来,若不是那和顾宇相似的五官,她绝不敢相信那就是她曾经认识的顾叔叔。她不想关心这些年他都经历了什么,她关心的是顾宇想不想见到这个一直没再被他提起的父亲。

“他怎么中午不回家吃饭呀?”男人一句话打断了她

“现在高中离家太远了,我们中午都是在学校食堂吃饭,今天我……”她想要接着说下去,却没有机会,男人用胳膊勾住了她的脖子,酒瓶往墙上一磕,碎片抵住了动脉,“姑娘,我也不想这样,谁让你有个天杀的爹!”

她不懂男人说的话,她也不敢质疑,她不知道这块碎片会不会置她于死地,事实上他也不知道,他们都没心思想这些,他们都恐惧,她是第一次面临这样的境地,他也一样。恐惧逼得她连喘息都一群,玻璃片进一步抵住了她的脖颈,她能感到拿着碎片的手在明显的颤抖,“这附近有没有什么能待的地儿,我可不想在街上跟你耗。”“学校附近有个小旅馆。”“带我去。”她斜斜地看了他一眼,眼角带着怯意。这是她第一次看见一个亡命之徒的嘴脸,不同于任何新闻报道或艺术作品中的面孔。惟其如此,她才知道镜头下胶片中的片段是经过了多少美化,电影中所谓的恶不过是现实中的千分之一,只有亲眼所见,才敢相信罪恶可以使人面目扭曲到了这种程度。

他俩走在路上,男人右手环着她的腰,状极亲昵,却不知那抚腰的手指里夹着的是一片锋利如刀的玻璃碎片。走到旅馆门口,她感到男人的呼吸在她耳边说话,“等下进去,你应该不会耍花招吧。”男人悄悄移动了下手中的碎片,她感到她的外衣被划破了。她瑟瑟地点了点头,同他走进了旅馆。

“给我开一间房,我女儿有点不舒服。”

“哎,你等一下啊,”旅馆前台的服务员正自顾自地涂着指甲,眼皮不耐烦地稍稍一抬,权当是看了他一眼,“小张,快点过来帮帮我,我这儿不方便。”

没过多久,一阵急促的高跟鞋声就从走廊尽头传来,张姓服务员走了过来。“您要双人间还是单人间?”“单人。”“给您钥匙。”张姓服务员低头抽出钥匙,抬头递给她,好像看到了她脸上的尴尬,她手里拿着钥匙,“走吧,爸,爸爸。”

他们还没有走到屋里,就听到远处一串放肆的笑声,不避人的,“出来开房干什么咱们还能不知道?还说是爸爸,哎,现在小姑娘,真贱。”

“哎呦这算什么啊,我跟你说,现在那些小姑娘,只要看到哪个男的顺眼,也不管人家多大岁数,家里有没有媳妇,直接就勾人家上床啊!”

“我看这小姑娘白白净净的,还穿个校服,怎么的还上学呢,就往男人身上贴啊?”

“要不怎么说不要脸呢,有些女的就那样,一看着男的,骨头都酥了。哎哎哎,你别碰我,我涂歪了就赖你啊……”

一句句,扎在她心上,泯灭了她最后一丝希望。

他一进到房间,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床单从床上扯了下来,用碎片划成条状,紧紧系在一起。他把女孩拽过来摁在椅子上,想要把她绑起来。他显然没什么经验,越没经验,约害怕绑得不牢,绑得层数越多,绑得格外的牢。绑过之后,他走到窗边,给刚刚那个未知发件人打起了电话。窗边打电话的男人,门内椅子上被绑着的女孩,开着的窗户,昏暗的单人客房,不免有些诡异的画面加上风声,电话未接通的“嘟——嘟——”声,女孩嘴里塞了布团发出的“呜——呜——”的呼救声,就像是老式港产片的镜头,吴宇森还是王家卫,恐惧让她无暇文艺。

“你他妈还敢来找我?”电话接通了。

“本来是不敢,现在敢了。”他唇角微微上扬。

“算了算了,你他妈想找死明天再说,我都说了,我今天下午有事!”

“哦,我知道啊,”他把他放在衣兜里的碎片一并排列开来,不紧不慢地开口,“不过我拍你是办不成了。我问你,你女儿回家了吗?”午后的阳光下,一排碎片在窗台上反射着放肆的光。

电话那头的男人听到这句话,心里“咯噔”一下,粗略计算了一下,按理说女儿这时候早该到家了,旋即又回想起刚才在电话里依稀听见了“呜呜”的声音,“我跟你说,你别乱来,我女儿要是有什么闪失,我一定饶不了你。”

“什么?你威胁我啊?那我也告诉你,你要是试图让我有什么闪失,我也一定饶不了你女儿,想要女儿,自己来换,不要带人,我在你女儿学校边的旅店里。”

“我怎么相信你?”

“我管你相不相信我,你看着办吧。”

其实他心里很清楚,他就算让债主把他欠的债抹了,也不过是一时的,得到了女儿,债主就会继续追债,他的噩梦更会无休无止。他已经想好了,等债主把女儿,便主动投案,同时检举债主放高利贷,不过是玉石俱焚,反正监狱也应该不会比桥洞底下的生活更苦。

操场上已经响起了每逢有大型活动前准备时间会放的音乐,旅馆离学校近的很,她听得到。这时候大家应该在往操场上搬椅子。一直以来的挣扎和呼喊让她精疲力尽,她以尽量舒服的姿势瘫在椅子上,停止不动。男人打完电话,朝她走了过来。

“累了?”男人过去拽掉了他嘴中的布团,手轻轻抚上她的脸颊。

“别碰我!”

男人没说什么,冷笑了一声,退了两步。

她的呼吸渐渐平缓下来。

爸爸还没来,她觉得过了很长时间。

“你知道吗,”男人的声音突然响起,不那么可怕的,倒显得很真诚,她抬起了疲惫的眼皮,直勾勾地盯着他,她感到她其实没有那么畏惧了,“我本来不是个坏人,”男人继续说下去,一边帮她解绳子,“这都拜你父亲所赐。”男人一边絮絮地说,一边一个结一个结地解,“我刚才在窗口看到你爸爸已经来了,我们给他个惊喜好不好?”最后一句话听得她一震,她不知道她将面临什么,她只知道那只魔鬼又回到了他心里,亡命之徒不会有什么怜悯和善良,她早该想得到的。

绳子解完了之后,她被从领子提起来,按在床上,“换个地方怎么样?”她不知道说什么。

“好几年了,第一次干这事,就是个高中生,也是我的的福气。”

男人的手机响了,她知道,是爸爸。男人把手机电池扣了出来,扔在一边。

“……秋高气爽的日子里,我们全校师生共聚一堂,我宣布‘勿忘国耻,纪念九一八’活动正式开始。”声音从学校操场传来。

她被反绑在床上,男人的手抚上了她的腰间,她用力挣扎,男人似乎生气了,一把扯下了她的裤子,随即解开了自己的裤带。

“一九三一年九月十八日,日军侵略沈阳,随即占领东三省,拉开了侵华战争的序幕......”

男人的生殖器撞进了她的下体,刺骨的疼痛潮水一样涌起。

操场上,学生代表接连发言。

两具肉体碰撞在一起,她的泪水随着疼痛翻涌而出,操场上,圣洁的誓言,华丽的演讲,曾经属于她的不属于她的,都已统统不属于她。

男人在她身体里一泄而出。

“大家好,我是高一四班的学生代表顾宇......”

屋里的两个人睁大了眼睛,男人的脸上充满了悲哀。



“你为什么不杀了我?”

“我为什么要杀了你?”男人说,“死亡的伤痛是很容易忘却的,而现在你活着,他只要一看到你,就会想起你被我玷污的耻辱,想起你的痛苦,而这种痛苦会一直伴随你,直到你长大了,知道你结婚,直到你死去,而你,是他最在乎的人。”

“仇恨,真的可以让你泯灭人性么?”

“呵,人性?我哪里还有人性 ?”“孩子,原是我对不起你,你父亲一会就会闯进来,我会去自首的。”

“一句对不起,真的就结束了么?”

门外,脚步声响起。

“他来了。”男人把门打开,一个男人冲了进来,是她父亲。

她坐在床上,早已整理好自己,并没有衣衫不整的样子,只有眼角的泪痕。

“爸爸我终于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了。”

父亲想要去制住男人,男人笑了笑,“我会去自首的,绑架,绑架加上,强奸。”

似乎有什么东西坠落了。



男人自首强奸花季少女。这是晚报新闻头版的好标题。

“......嫌疑人顾某于今日下午到公安局自首,称自己想要向林某勒索钱财而绑架了林某女儿小林,结果顾某因见色起意加之勒索不成,一怒之下强奸被害人小林......九一八事变发生八十四年后,我们已处于一个和平的年代,但罪恶依然存在于我们的社会,这不禁令我们心寒......”

她坐在电视机前,面如死灰。父亲在她身边悲怮欲绝。

第二天,记者涌到了她家门口。

“林先生您好,有人推测您与被告之间有财产纠纷,请问是否属实、”

“林先生请问我可以采访受害人林小姐么?”

“被告在犯罪之后并没有逃跑而是主动自首,他是否与林小姐有什么感情瓜葛,请问您能否回答?”

父亲在门前手足无措,她坐在客厅里,漠然的。有一个镜头悄悄从人群旁边的缝隙中伸了进来,捕捉了她的样子,他没有发现。

“强奸案受害少女真容曝光,清丽脱俗引网友讨论。”

“这么好看真是可惜了。”

“要是我绝对就去自杀,被强奸之后还怎么做人呐?尤其是现在照片还被爆出来了,以后上大街上都得被人指指点点,还不如死了算了。”

“强奸这种事,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他要是抵死不从,我就不信那个男的能把她怎样?”

指尖轻轻下划,每划一下,心都凉一截。

“是你?”顾宇发来消息。

“是我。”

“我爸爸对不起你。”

“说这些都没用,你来见我一面吧。”

“行。”

“到我家楼下就行。”

“好。”

顾宇赶到时,正看到她在阳台上张开双臂,没什么反应的时间,像失魂的蝴蝶,她砸在地上,支离破碎。

“让他看着我去死吧。”这是她的最后一句话。

死亡的伤痛是容易忘却的,这句话也不甚准确吧,目睹了这飞身坠地的瞬间,谁又敢说顾宇不会铭记一生呢?



爱女 林靖之墓

她被葬在公墓,小小的碑上刻着父亲手书的字,没有太多的装饰,很符合她的气质。

顾宇站在墓前,手中拿着一束蓝色的满天星,那是她喜欢的花。

“同学你叫什么?”

“我叫林靖,立青靖。”

......



不知道什么时候飘起了细雨,墓碑上蒙上了一层水雾。

“诗人妻子永诀于世的那夜微雨,她的画家情人在湿透的欲望中,一站就是百年。”

达利妻子的葬礼上,一位西班牙诗人写下了这样的诗句。

这阵雨,来了去去了来,他依然没有离去,注入了雨水与泪水的哀伤愈显沉重,站在这暮霭下的墓园中,关于她的一段故事已然被葬于土地,而那林立的墓碑下,那些不为人知的传奇,在此不多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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