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的兴安岭一片大森林,森林里住着勇敢的鄂伦春


小学的时候,学校会发每期的《小学生时代》,有一段时间这本期刊的封面是各个少数民族的卡通形象,每一次发到手后,都会跑去问老师,这是什么族?老师说,苗族,壮族,傣族,朝鲜族······说的都是耳熟能详的名字,有次发到一本封面是这个样子的,一个人扛着一杆猎枪,旁边卧着一条狗,背后站着一匹马,问老师,她说,这是鄂伦春族。

对我来说鄂伦春是陌生又有点拗口的名字,看图画,这个鄂伦春人穿着厚厚的兽皮衣,想必是生活在冰天雪地里。年幼时,对一切陌生的东西都会有很强的接受能力。知道了这个名族,就记得格外牢,后来知道他们生活在东北,再后来别人一问我东北有什么少数民族,我脱口而出,鄂伦春。

有首童谣叫《高高的兴安岭》,是鄂伦春孩童用他们的民族语言唱的,“一呀一匹猎马一呀一杆枪,獐狍野鹿满山遍野打也打不尽,高高的兴安岭一片大森林,森林里住着勇敢的鄂伦春’’。

一匹马一杆枪一条猎犬一个人,出没在林海雪原,他们是肃慎的后人,骁勇善战。古时候文献有记载,在贝加尔湖以东,黑龙江以北,他们时常在森林里出没,就称呼他们为“林中人”。让人啧啧称奇的是,这个名族还会使用驯鹿作为交通工具,没错,就是圣诞老人的坐骑,这种动物角似鹿,头似马,蹄似牛,身似驴,非常神奇,尤其是头上的鹿角,美的像古怪的分叉树枝。鄂伦春人使用这种动物或圈养或运输,他们对性格温顺的驯鹿有着深厚的感情。

他们的驯鹿文化深厚而又悠久,鄂伦春一词的意思就是“使用驯鹿的人”,同在东北的赫哲族在古代被称做“鱼皮部”,因为他们喜穿鱼皮。鄂伦春族则被称做“使鹿部”,因为他们善于驾驭驯鹿这种动物。

驯鹿喜欢吃高山地带岩石表皮上的地衣植物石蕊,有句话这样形容鄂伦春部落,“逐石蕊而居”。他们是中国最后一支驯鹿民族。

驯鹿
狍子

如今的族人也不再依靠打猎为生,山上的动物都成了保护动物,九十年代开始,打猎逐渐退出了鄂伦春人的生活,只允许打少量的小动物小飞禽,比如狍子。他们特有的一道美食,就是用狍肉制作而成的手把肉,是逢年过节,婚嫁喜事必备之佳肴。一直以为狍子是类似獾猪,豪猪这些短腿性子凶猛的小兽,其实不然,亲眼见过后知道,原来它是鹿科动物,学名叫西伯利亚狍,有细长的四肢,善跳跃,遇到威胁时一紧张,屁股的毛丛就会炸开,露出白色爱心状的一片白绒毛,以示警告。表情呆萌,人们给起了个外号叫“雪泥马”,也有句俗语叫“傻狍子”。

鄂伦春手把肉,选取新鲜的狍肉食材,放进清水里煮,煮到五分熟没有血水即刻捞出,用来蘸手把肉的酱是特制的,配起来下酒香而不膻,肥而不腻。明代《夷俗记》记载手把肉“其肉类皆半熟,以半熟者耐饥且养人也”。

另外一种特色美食叫灌血清,狍或者鹿的鲜血收集起来,沉淀后会出现三种不同颜色,最上层是乳白色漂浮状,中间粉红色,底层深红,分别装进三根不同的肠衣,再煮熟蘸酱。

蔬菜方面,他们爱吃老山芹,一种学名叫东北牛防风的山野菜,用来包饺子,用来煮肉。生长在大兴安岭沼泽边的柳蒿芽,鄂伦春人会采摘来炖菜,也会晒干储存。

北方的落叶乔木山荆子树的果实东北人叫山丁子,红色如黄豆般大小,鄂伦春人叫“莫力格特”,他们在森林里可以随采随吃,这让我想起了南方人在树林里随采随吃一种叫摘摘公的小野果,据说东北也有,没有仔细考究过。一种叫达乌里鼠李树的鲜果子,黑色如黄豆般大小,俗语有个不好听的名字叫臭李子,鄂伦春人叫“英格额特”,用来熬粥。

鄂伦春手把肉
老山芹
柳蒿芽
山丁子
臭李子

他们的祖先从遥远的西伯利亚而来,抵达中国的大小兴安岭后,有了家的感觉,就定居在这片广袤富饶的森林里进行狩猎。地图上大新安岭走向从北到南,小兴安岭则是从西到东,展开就是一个人字,中间隔着嫩江,鄂伦春人就沿着这个人字地势分布,一部分在内蒙境内,一部分在黑龙江省的北边。

兴安岭有大片的白桦林,生活在白桦林里的鄂伦春人就地取材,剥来桦树皮,以自己独特的手艺打造生活用品,桶、盆、碗、箱,这些白桦树皮创作起来的器皿十分轻巧耐用。他们知道一种天然的饮料,就是从桦树里提取出来的汁液,透明微黄,据说非常可口,用小刀在桦木上开一道小口,就可以直接用嘴吸允。

桦皮画是鄂伦春的特色工艺品。他们将凹凸不平,粗糙结疤的树皮打造成光滑柔软,薄如纸张,然后在上面或粘或雕,或烫或画,创作出极具特色的画作。永不褪色。一如他们永不褪色的部族文明,在华夏的历史里点上了闪亮的一点,在闪闪发光。

驯鹿,猎人,雪地,还有白桦林里的风,鄂伦春的世界犹如童话里的世界。


鄂伦春桦皮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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