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干杯!不醉不归!(奇思30)

来,干杯!不醉不归!

“来,干杯!不醉不归!”

她说这话的同时,手上的酒杯在餐桌上重重地顿了一下,很干脆。

我瞟一眼杯中的酒,已喝下一半,也就是说,她打算把剩下的半杯酒一口干掉。沿着酒杯,我又看到她柔白的手,纤细的手腕,手腕真的是太细,小巧的银镯在腕上晃悠着,闪着莹莹的光。

她一脸不甘示弱的任性,还有点固执和娇蛮。她挑战的那个男人故作为难的样子,拿起自己的酒杯说,“太多了,太多了嘛。”而其实,她早已洞悉男人内心的欣喜和得意。对于好酒的男人来说,酒桌上最快乐的莫过于同美女对饮。

“磨磨唧唧干嘛?先干为敬!”她一仰脖,眼都不眨,空杯了!

唉!我无奈地叹口气,看着她提着酒瓶把男人的酒杯续满,又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


“嗨,你今天有点超量,醉了吧?”

酒尽人散,她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虽然脚步一点不乱,保持着惯常挺胸收腹的姿态,可我知道她已经七分醉了。我走在树影里,与她始终保持两米的距离。

“刚才喝酒的时候你又在全程监控?酒哥,你可真让我烦。”她嘟囔了一句,可我知道她只是说说而已,不会真烦我。我跳出树影,和她并着肩,她立马笑得脸上开出花朵。其实我特喜欢她微醉的样子,嬉笑怒骂毫不做作,率真得很。

我们不再说话,沉默地走过几条街,走进她居住的小区。刷门禁卡的时候,她斜睨着我,“客官,您是住宿还是打尖儿啊?”

她的伶牙俐齿总让我心里欢喜。忍了笑,我故意不看她,“姑娘,收留野鬼,行善积德。”

“算我命好,撞见你这个鬼。”

嘀嘀一声,楼道的门打开了。


她说得没错,我是一个鬼。真的是鬼,来自鬼界,号称酒鬼。

酒鬼并非嗜酒如命、成天喝得酩酊大醉的烂鬼。酒鬼家族在鬼界还是有良好声名的。怎么形容呢?借用李白的诗——

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

我一向觉得这首诗是用来赞美我们酒鬼家族的。颓然醉倒不是酒鬼的形象,纵饮放歌、意兴飞扬才是酒鬼的气质。

酒鬼从不在凡间毫无目的地闲逛,我们用心寻找的,皆是真正懂酒爱酒之人,他们有天真烂漫的酒心,超凡脱俗的酒韵,放浪形骸的酒品。一旦找到,并相随左右。想当年,家族中一位先辈幸得机缘,遇上斗酒诗百篇的李白,因而在酒醉泼墨、落纸如云的快意中走完了一个鬼的一生。如今,依然是酒鬼家族的美谈。

芸芸众生,我最初找到她的时候,她根本不相信我是酒鬼,不信也就无畏。后来我跟她聊到我太爷爷和她太姥姥的故事,我讲的和她所知的毫无差池,她的眼睛越瞪越大,嘴巴慢慢张成O型,木偶似的点了头。一个女孩子在我面前如此表情,我颇为得意,不免向酒鬼同仁们炫耀过几次。

“你太姥姥叫金步摇,没错吧?”

那时是民国初年,军阀恶霸横行。金步摇嫁到富绅人家,新婚不到一个月,丈夫就被土匪掳去,要挟以重金交换。夫家筹齐了黄金白银,金步摇换上男装,亲自去赎人。土匪头领说,江湖规矩还是要讲的,所以人你可以带走,但是,我们也有我们的讲究,要想出这道门,先得喝光这坛酒。

“你太姥姥救夫心切,仗着天生的酒量,提起酒坛一仰脖,不多时就喝得精光。可她毕竟是女人,酒量再大,脚底下也明显软了虚了。幸亏我太爷爷暗中消减她的酒劲,才能让土匪心服口服,赎了丈夫回家。”

“你是酒鬼,那……你太爷爷……”她有点结巴了。

“我太爷爷当然也是酒鬼啰。别紧张,遇到酒鬼是福分,酒鬼的一生,只护一人的周全。”

酒鬼的一生,只护一人的周全。太爷爷,我,还有其它所有酒鬼,始终奉行这一做鬼的信条。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说不上原因,我犹喜这一句,我也犹喜她,她的名字里也有琴字,她叫“抚琴”。素手抚琴,梅落香肩,我多么希望她能为我抱琴轻抚一曲,可惜,终不能得。

古琴摆在客厅的一隅。她只是偶尔用手指挑拨某根弦,发出或清或浊的琴音。我央求她,弹一曲吧,让我饱饱耳福。她啐我,“喝了酒我从不抚琴。抚琴乃清雅之事,需有君子之风,你瞧我这醉酒的姿态,和你比划一下刀剑倒挺适宜。”她咯咯笑着,真有几分侠女的洒脱不羁。

其实我知道,她虽用心收藏古琴,却丝毫不懂弹奏的技法。

白昼,我独自伏眠于琴上。这是一张落霞式古琴,桐木琴身上的断纹像高山流水的音律,起伏缠绵。一时兴起,我化作轻烟,在七弦之间悠游环绕,竟然弹拨出水光云影似的太古之音。我忽然心生一个大胆的念头。

门锁咔哒一声,她回了,我从琴弦间离开,幻作人形。她双臂环抱胸前,佯装生气,“酒哥,虽然你是善鬼好鬼,但你毕竟是个男鬼!”

“别急着赶我走,我给你表演一个节目。”

在她眨眼的0.2秒之间,我已化为一个婷婷女子。微卷的黑发,淡扫的娥眉,身上穿的是她最爱的一套汉服,月白的长裙上绣了几朵浅如胭脂的梅。

她的脸上慢慢凝固惊异的表情,像一个漂亮的木偶。

“抚琴,我这般模样可好?来,听我为你抚一曲。”我坐下来,双手轻轻放在琴弦之上,仿佛魔力附身,乐音从弦上袅袅升起,先如汩汩流泉,汇聚成阵阵松涛,又婉转为柔柔月光,从悲怆进入从容,从叹息走向宁静。

我是鬼,一曲终了,似已成仙。

恍如梦中醒来,却见抚琴不知何时已跪坐在我面前,痴痴地看着我。“天人相和,无言而心悦,我终于听到天籁之音。青丝,我叫你青丝好么?我不要你是男鬼,你是青丝姐姐。我叫抚琴,却不会抚琴,现在多好,青丝能为我抚琴。”

不知道她点燃了什么,香炉里升了袅袅的烟,香味真好闻。案几上冲泡的一壶茶,汤色浅红明亮,想来也不是俗物。

“青丝,如果酒是有性情的,那么茶便是有灵魂的,就像你弹奏的古琴曲。来,今天不喝酒,我教你吃茶。”

“青丝,你的手真漂亮,青葱玉手,柔弱无骨。来,我把我的银镯送给你。你瞧瞧,里面还有两个字哩,‘抚琴’,特意让银匠师傅刻上去的。”

“青丝,你穿汉服比我好看,以后一起淘宝,你看上什么款式就给你买,我们出去拍照,浪里格浪。”

“青丝,你抚琴的时候我做什么才最配你?舞太极?挥毫泼墨?嗯,两样我都要去学,这样才是高山流水嘛。”

我完全没想到,幻化成女子之身,她竟然一下子就粘上我了,像天上掉下个闺蜜,再也不肯放我走。而且,她再也不叫我“男鬼”,她似乎忘了我是一个鬼。

可我只能是一个昼伏夜出的鬼。我游荡人间,只有她能看见我的存在,在任何凡人的眼里,我只是空气。她说了好多打算,一起逛街,一起看电影,一起去很远的地方……可是身为一个鬼,我能陪她实现几个愿望?

青丝,这是她送给我的名字。如果不能实现那些美好的愿望,至少可以做好一件事——青丝为她一世抚琴。


“来,干杯!不醉不归!”

我靠在她背后的墙角里,观察酒桌上的局势。

这场酒局似乎弥漫着战场上的硝烟。甲方与乙方,以酒为武器,试图攻破对方堡垒。她属于甲方,但很明显甲方整体实力弱了几分,她又被甲方首领推举为主攻手,恐怕今天会吃亏。

她已经加满第三杯了。而乙方的核心人物,一个满面油光大腹便便的男人,意味深长的目光始终锁在她的脸上。她心知肚明,故意视而不见。

“抚琴,这第三杯酒怎么喝就看你了。把高总喝高兴了,这笔一百万的订单就铁板钉钉啰。”甲方首领发出了冲锋号令。

抚琴站起身,端了满满一杯酒绕了半张桌,走到那位高总身边。男人夸张地惊呼,“端好端好,小心酒洒了。”

“高总,我陪你去趟四川,行不?”

“哎呀,美女想去哪我舍命相陪。想去四川哪里?”

“高总答应了?哈哈,那就甘孜吧!干之,高总,我陪你将这杯酒干之,如何?”

男人恍然大悟,却已是推诿不得。甲方首领兴奋地拍巴掌叫好,一桌子人推波助澜,我的耳膜被震得嗡嗡响。

当两个人同时把酒杯举到唇边时,我感到一种猛烈撞击,然后动弹不得,眼睁睁看着青丝从我的身体里飞出来,像影子一样覆盖了抚琴。

所有人看不见,除了我,一个酒鬼。我看见抚琴轻轻地晃动了一下,就在那瞬间,青丝已喝干抚琴杯中的酒。


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我和抚琴狠狠地吵了一架,我们就像两头愤怒的野兽。

你傻不傻?这种酒有必要这么拼命吗?男人都不这样喝,何况你是一个女孩子。

你懂什么?你是一个逍遥快活的鬼,哪知道做人的辛苦!我要吃饭,要供房,鬼才相信生活的意义是诗和远方。哈,你是鬼,你才相信。

你明知道那个男人色迷迷地看着你,你就不怕吃亏?

我吃什么亏了?我走大街上,色迷迷看我的人多了去,难道这路也走不得?

哼,那男人的手在你腰上摸了一把,你别以为我没看见!

嗨,你有病吧,人鬼殊途,你吃哪门子醋?再说了,那家伙眼都喝直了,让他回家难受去吧!

你以为你抚琴姑娘酒量了得?你知不知道第三杯酒谁替你喝的?

谁?不要再跟我说你护我周全的鬼话。我没喝醉,我看得清清楚楚,你像纸片人一样贴在墙角一动不动。

你这个傻瓜,笨蛋,清高自负的女人,是青丝,是青丝帮了你呀……

你……你这个可恶的男鬼,你走啊,门在左,阳台在右,哪儿方便你从哪儿走……回来,你把青丝留给我。


我悻悻地回了鬼界。我深谙用回避缓解矛盾的道理。

我没有把青丝留在抚琴身边,因为我没有能力。青丝是我用自己的身体幻化出来的,我怎么将她与我剥离开来?所以,我根本无法解释酒桌上发生的事情。那一瞬间,青丝是如何从我的身体里逃离出去的呢?那神秘的力量之源在哪里?

太爷爷见到我非常高兴,拉着我陪他喝酒。

太爷爷已经很老很老了,任何时候都可能离开鬼世,化作一缕轻烟散去,想到这,我总是特别难过。

太爷爷边喝酒边给我讲很久以前的故事。那些故事我从小听过很多遍了,但为了他开心,我就开心地听。

我的心事瞒不住太爷爷。我喝完第十坛酒之后,在他的追问下,讲了抚琴的故事,还有我,还有青丝。

太爷爷沉默了。喝光五十坛酒,他似乎耗尽全身力气说了一段话。

“孩子,我们酒鬼,活的就是天马行空逍遥快活。如果在人间找到有酒缘的人,你愿意追随他,便要一生护他周全。这是酒鬼的誓言,他带给我们荣耀,而不是你这样的痛苦和矛盾啊。孩子,你懂我的意思吗?真正的爱,应该是一种荣耀,而不是痛苦。”

太爷爷走了。泪眼朦胧,我亲眼看着他化作轻烟,慢慢地散去,一丝丝消失在无尽的虚无。


抚琴的房间,弥漫着淡淡墨香。她真的开始练习书法了。“泠泠七弦上,静听松风寒”。满纸都是这一句,虽只是初习,却已有几分隶书的古拙之力。

她抬头看见我,“青丝姐姐。”她又惊又喜,一道阳光荡开眉间的愁云。

她问,喝茶不?我说,喝酒吧。

“来,干杯!不醉不归!”

她喝酒的样子总是让我欢喜,像梦里开出的一朵花,近在咫尺的真实,触手难及的遥远。

她开心地睡去。睡着的前一秒,又睁开眼看我,眼睛里酒光微荡。“青丝,你要守信用喔,别再跟着酒鬼跑啦,留下来,留下来。”

我摊开手掌,我的手心里有一颗米粒大的药丸。那是太爷爷留给我的最后的叮嘱。

我吞下了药丸。我取下她送给我的银镯,戴在她的手腕上。她的手腕真的是太细,小巧的银镯在腕上晃悠着,闪着莹莹的光。

我感到一种猛烈撞击,然后动弹不得,眼睁睁看着青丝从我的身体里飞了出来,像影子一样,一点点覆盖了抚琴。

青丝回头看着我笑了,然后和抚琴慢慢融为一体。

我听到窗外的风声。风从窗纱里扑进来,在我身边舞蹈。

我要走了。我一点点化成轻烟,牵着风的裙角,向窗外飞去。

那天太爷爷问我,“孩子,你会后悔吗?”

为什么要后悔呢?我已遵从一个酒鬼的誓言,倾尽一生,护她一世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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