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却还是没能忘记你

看完《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我从电影院走出来。远处灯光微凉,月色清冷的发亮,照着来往的人。

我捏着票,看着票上面的日期数字——2016年10月1日,想起来已经认识你整整六年了,我终究只是从你世界路过的那个人。

Y君。

(1)

那时候你研一,我大一,军训完之后,我爸说他同学有个儿子也在我校,想不想见一下啊,也算多认识个人。既然我们父辈之间曾有的渊源,我觉得见一面也不错。

2010年10月,空气不像现在这样微凉,大大咧咧几天没洗头的我在学生公寓门口等你,看到你在人来人往里对我点头一笑,我知道这是一切的开始。

对不起了,我的一见钟情,真的是见色起意。

不能怪我,只因为你。

太过……

平时满嘴跑火车,见谁都能调笑的我,在看到你的时候,根本没法说出一句完整的话,就像明明背好了万句唯美动人的电影台词,到你面前,只能说简单的两个字——你、谁?还是顿开的。

你被我问得愣住了,只好说,“Y君。”

那表情仿佛在说,明明是你约的我,竟然还问我是谁。

这样有些滑稽的画面是不是让你认定,我很低幼呢?

没办法解释了,因为心头的那只鹿撞晕了,眼里的蝴蝶飞尽了,眉梢的烟花放完了,却没法张嘴说一句完整的话。

甚至,都不敢看你。

在一瞬间的恍惚之后,我在心里狠狠甩了自己耳光,现在的我,蓬头垢面,一身邋遢,嘴角估计还有几点油渍,哎,我为什么不梳洗一番,好好练练微笑,再减个肥出门,我真是糟透了。

我才明白,《今生今世》里,张爱玲照片背后的那句话“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骄傲自矜看透人间冷暖风月的张爱玲如是,我一红尘微渺未经世事沉浮的人,焉能幸免?

我的头,要低进尘埃里了。

且终究走上了一条自己最看不上的道路:暗恋。

从此,开启了长达六年的时光定格,这六年里,风雨穿墙而过,霜雪临地融化,我坐在庭前院落,只看那颗桃树开落,庭院外的喧哗吵闹,都与我无关。

而你,始终客气从容,语调缓缓,察觉不到我的半点异常,极尽一个学长的谆谆教导,点菜夹菜,付款走人,带我游校园宿舍,天气还极为应景的下起了小雨。

此次分别之后,我只记住了你的坐标,在哪里上课,在哪里住着。

我真的很想把我仅有的那一点才华掏出来给你看,让你也知我平凡外貌下的点滴闪烁;可并非事事顺利,我紧张之下说出的话,多少有点夸夸其谈,自己后来一想,真让人觉得厌恶。

我也曾想过诉衷情,一股脑把这些事情统统说出口,可你旧时不轻不重的说,学业为重,想这些太过早了。

你并没有如我喜欢你那样喜欢我,我明白,也为之苦恼。

我既没有让你一见钟情的资本,也没有与你日久生情的条件,如何能让你喜欢我呢?

如果这人世间有一种小确幸叫做互相喜欢,那么相对而言,有一种无奈,就叫做,我和Y君。

我闺蜜看了我一眼,笑眯眯地说,你该变美。见色起意,不仅仅是你,是人类的共性。

(2)

中南部地区的妖风雨雪时刻让人不敢下楼,而我举着一把破伞就跑出去学舞。那时候的我,虽然还年轻,但是筋骨已经不在如小孩那般柔软,不知道被老师的压筋的时候弄哭了多少次,近视戴隐形眼镜,天生敏感的双眼肿得第二天无法见人,眼泪横流。

这一切就仿佛就如同剧本里写过的那些蠢笨天真的女主角所做的那样。

可惜我与她们的走向,却是相反的。

或许是因为,我没有她们那么勇敢,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更多是一种长埋于心的自卑。

彼时,我渐渐瘦下去,于是迫不及待的想要见到你,幼稚又笨拙得觉得,这时候你应该会喜欢了吧。现在想起来,觉得那时候的自己,被蒙蔽了双眼,没有理智。

然而感情若使用理智来衡量,也就称不上感情了。

我始终都是主动联系你的那个人,从各种话题去希望引得你的注意,读的每本书里都有关于你的注脚。

你的社交平台的任何角落我都不曾放过,每一句背得烂熟,好从中挖掘出你的边角,然后咀嚼成看似自然的问候。

每次问候之后都会自责,为什么这个语句没有更加优美自然一点,而后陷入无尽的修改里。

只是,“我们即使发了一千次短信, 心与心之间也未必能靠近1厘米。”

那时候,收件箱的容量还有限,我小心翼翼删除那些不必要的短信,只留下你的,偶然一次删错了,难过了许久。

每天我都会绕道从你的院楼底下走过,期待能与你偶然相遇,然而就是这样过去了四年,一次都没有碰到过。

大概是,天意如此,要我早点放弃。可我偏偏不信天意,还在顽强的自我斗争。

我在想,“该用什么样的速度去行走,才能与你相逢?”

仿佛在黑暗之中孤独的探索,永远不知道前路是怎样,只是深信着我能走到那一天,即便那一天存在深渊之中。

《大卫·戈尔的一生》里面有一段DG还在做大学教授时的授课内容,关于拉康哲学,仿若当时候的自己狂热又自卑的自己:

“Fantasies have to be unrealistic because the moment the second that you get what you seek you don’t, you can’t want it anymore. In order to continue to exist, desire must have its objects perpetually absent. It’s not the “it” that you want; it’s the fantasy of it. So desire supports crazy fantasies.”

大二那年,我冲动的去表白了,结果可想而知,你拒绝了。

再过后不久,你有了女友。

是何等的美貌我并不知道,只是若要相比,我定然是输的那个。

见色起意的人,不止我一个。

我还没有停止那些可笑的纠缠,直到被删掉一切联络方式,我才知道,我是那个,多么不重要的人。

直到再看到你所有的社交平台都是以她的小名为名,我那些曾经的或笨拙或天真的执迷,开始微微褪色。

我伤心之余,想起全球有60多亿人,一个人的一生平均会遇到2920万个不同的人,人与人相遇的概率大概是0.000487。

你我相遇,已属不易。

以我之愚,再难忘怀。

回首这些岁月,若歌词里所唱的那样“以有生之年,行最长之旅。行于此生未尽,何其有幸,今生得以陌路相遇。”

只是这些你都不知道,就算,我想让你知道,你也未必愿意听了。

我沉于学习,Gpa从7.5狂追到8.4,考雅思,申请学校。当初只是为了在你面前装x而说的学校,竟然真的被我申请到,这无端让我多了许多感慨。

此后也逐渐理解电影中叙述的拉康哲学的后一段:“So the lesson of The Lacon is “living by your wants will never make you happy.” what means to be fully human is to destrive to live by ideas and ideals. And not measure your life by what you tame in turns by desires but those small moments: so integrity, compassion, rationality, even so sacrifices.”

我所做的看似无意义的一切,在拉康看来,都是无可替代的生命意义。

喜欢你这件事情,也是。

(3)

事情到此,我从你生命里路过,从此消失不见,在平行宇宙空间里,各自游曳沉浮。

这些年我改变了很多,也有始终不曾变更的存在。

像抱着一个秘密的孩子,赤脚一直走在人群之中。

这些年别人也从我的世界来往,终究我无法相留。

我把电影票扔进垃圾桶,继续往前走,会想起电影开头那句,“如果不是住在你心里,都是客死他乡。”

对不起,我还是没能忘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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