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次又一次的错过中将彼此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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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见到宋颂的时候,一切早就不一样了。距离我们分开,已经一年零五个月了。

我站在开往车站的地铁上,特地选了离门很近的那根柱子,我牢牢地抓紧,手心里慢慢渗出汗液。

我望着飞速闪过广告牌的窗外,随着提示音的响起,我知道马上就要到站了,这一节车厢马上要冲出幽暗的隧道,斩向光明。我低下头,突然不敢再向外看去,我怕黑白交替的一瞬间,就能看到那张熟悉的脸。

车稳稳地停下,我压低帽檐下车,就看到正前方,宋颂走过来,他激动地对我说:“我一直在这里等着,车进站的那时候,我一直盯着车厢,可我还是一眼看到了你,很清晰。”

我抬起头,看着他闪亮的眼睛,眼里含着笑意。他穿着淡蓝色的衬衫,一条深灰色的休闲裤,还是和以前一样啊,对蓝色和灰色的喜爱无法改变。我突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点点头说,“是吗?”

一时无言,他说是啊是啊,高强度的紧张放下之后,一阵细麻麻的疼痛直入我的神经。从学校出发的时候,顺丰快递才刚刚到达,是我为了见面才下定决心买的深蓝色匡威帆布鞋,和这件衣服比较搭配,本来都要放弃了,就在最后一节课,手机终于收到了快递到达的提示音,我看看表,还是冲向宿舍,换上了这双新鞋。

这是个错误的开始,我一向不喜欢帆布鞋,对我来说,它有点硬而且磨脚。七年前,宋颂评价我衣服的时候总是会说:“嗯,要是配上一双帆布鞋真的就完美了。”我16岁生日的那天,宋颂送了我一双帆布鞋。自那双鞋坏掉以后,似乎是赌气似的,我再也没穿过这种鞋子。

从学校到地铁站还有一段距离,我从学校的东头穿至西头,只觉得脚后隐隐作痛,蹲下来一看,果不其然,脚后跟已经磨破了,淡粉色的小肉露了出来。该死,这么多年没穿,还是对我这么不友好啊!我使劲把小短袜往上提了提,好遮住那块易磨脚的地方。

一路上,我简直觉得自己成了海的女儿,每走一步都走在刀尖上,时间紧迫,只好一瘸一拐的慢慢行走,为了一双鞋,搭上一双脚,真真是对我的惩罚!

现在镇定下来,感觉脚已经要废掉了,我一阵吸冷气,慢慢蹲下来。宋颂看了看我,把我扶在一旁的等候椅上,从他背包的侧包里,利落地拿出医药创可贴,他蹲在我面前,抬起我一只脚,就要褪下去那只粉色的小短袜。

我吓了一跳,连忙抽回,我说:“还是我自己来吧。”他抬眼看了看我,又低下去,抬起那只脚说,“还是我来吧,以前也没为你做过这些。你不是最讨厌穿帆布鞋吗?怎么今天倒是穿了?”我看着他细心的找对位置贴好,再慢慢把袜子提上来,心里万分感慨,这要是从前,我想,我能激动地泪流满面吧。宋颂何时变得这么细心了?

车站人流很多,焦急的候车者在一旁站着,神色匆匆,对这种场景见怪不怪。他们一定以为我们是对恩爱的小情侣吧,还要在地铁站秀秀恩爱,说不定还要对这种行为嗤之以鼻。我有点不自在,拍拍他说,“我们走吧,再晚点就赶不上车了。”

我们这次的目的地,是去嵩山。他从另一个城市赶来,和我汇合,这个地方是周末就能结束的旅程,是最好不过的选择。

从初二到高三,我们曾在一起五年。初中时候不过还是小屁孩,但已经对恋爱有了隐隐的情愫。宋颂是一个令人崇拜的男孩,但却不是因为他的学习成绩。在我们只知道用电脑登个qq,玩玩游戏的年纪,他就已经懂得了许多程序知识。

我和他因为一次偶然成为了同桌,他上课不怎么听,总是拿着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看的起劲。他的抽屉永远干净整洁,课本整整齐齐就像新的。那个时候,班里有很大一部分人住校,包括我,很多男生邋邋遢遢,只知道打闹。宋颂不是,他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带着一股独特的清香,而且,他非常喜欢穿衬衫,干净的男孩子在人群中总是亮眼。

他成绩不如人意,但和别的差生的待遇完全不同。班主任和其他任课老师都非常喜欢他,起码,不会惩罚他。我想,宋颂的人格魅力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显现了。那时候刚刚普及多媒体教学,班里的投影仪以及电脑许多老师并不拿手。有很多时候,电脑发生故障,要耽误半节课的时间。每次全班哗然的时候,老师都会叫宋颂上去修电脑。他就从课外书中走出来,安安静静在全班的注视下去整电脑,又在老师的赞许中走下来。

那个时候,我也是很佩服他的。他总是显得和我们不一样。他知道很多,他喜欢看电影,他喜欢养小猫小狗,他喜欢笑,他沉迷的时候,喜欢一个人沉默。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简直就像一个玩笑,课间打闹,上课铃响了他还赖在我的位置上,我一边担心老师进教室,一边用力推他,恶狠狠地说:“你赖在我这,难不成是看上我了吗?”他笑嘻嘻地说:“是呀!”我一愣,然后他坐回了自己的位置,老师就进来了,我赶忙坐下。

那节数学课,我完全没听下去老师讲的什么。什么是阿尔法,什么是贝塔。我的心像被无数小蚂蚁噬咬,我偷偷扭头看他,他背对我,靠在自己胳膊上睡觉。我有点忍不住,悄悄写了一张小纸条递给他,“你说的是认真的吗?”他几乎是一瞬间抬起头来,脸上炸开笑容:“当然是真的了。”

这是我们的开始,不够正式但足够认真。后来的日子里,那时候够活泼的我们简直把日子开出了花来。他上课睡觉,喜欢抱着我的腿,枕在我的左臂上,我端正身子,做出认真听课的模样;自习课他会分我一只耳机,和他一起听许嵩;那是14岁的生日,我第一次和男生出去逛街,在木果果木的衣服店里,宋颂送了我第一件礼物,一件蓝色的娃娃衫,他第一次和我说,“如果有双帆布鞋就完美了。”

他是走读生,那段日子我在校外租了房子住,每天中午,他来找我一起上学,下楼的时候我会闹着让他背我,直到遇到邻居我拼命挣脱想要下来,他却反手一击死命不放。晚上的时候,我们一起去城市里最繁华的夜市。我很喜欢吃街边的菠萝串,通常,我一手被他拉着,另一只手拿着菠萝走在后面费劲地吃。

就这样轰轰烈烈过了一年以后,我们之间就变了,那时候我们早就不是同桌,分散在教室的两端。我的成绩一路下滑,总是遭到老师的批评。宋颂对我冷冷淡淡,从来不会主动找我说话,我们之间因为不够亲近而好像有了很多隔阂。那时候我收起所有的骄傲,一下课就往他那里跑。现在说起来,人人都说我是个主动的人,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不理不睬相当于冷战,冷战的力量是可怕的,尤其在青春期少女的眼里。我们第一次分手就是这个时期。

分手的日子里,我拼命的学习,试图忘记,课下也是一个人默默坐着,偶尔会听到后面传来嬉笑声,也让自己忍着不看。他这种人,从来不缺玩的好聊的来的女生。

初三下半学期,我成绩已经回升到班里的前十。一次模拟考后,心情不佳,被朋友拉去逛街。走到“衫国演义”,我真的无法再走下去。我一直非常喜欢情侣衫,渴望着有一天能和宋颂一起穿。

鬼使神差地,我和朋友走了进去,我选了一款拉链娃娃的灰色卫衣,下定决心买了两件。那时候一件衣服是130,买那套衣服,几乎花了我半个月的生活费。虽然我们不是情侣,但我还是不后悔。我想,哪怕他扔掉不要,我也要给他,我要告诉他那些我很久之前就想说的话。

深秋的晚上很冷,我校服里面只穿了那件卫衣。我约他在楼下见面。当时的我觉得自己卑微极了,全程不敢看向他的脸,“很久以前我就想和你穿情侣衫,每次看到街上穿同款衣服的小情侣,我都很羡慕,虽然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反正我已经买过了,也没打算收回。”我拉开拉链,让他看到我已经穿了那件衣服,冷风飒飒,我直打哆嗦。他替我拉上,说,“别感冒。”然后塞我了一块德芙。

回校的路上,我仍然很是忐忑。在他眼里,我一定很可笑吧。他会把它扔掉吗?直到第二天,他穿着校服进教室,我知道他的味道顺着我走过,就听到后面一阵嬉笑,“呦!老宋,今天居然没穿衬衫!这里面是什么呀?”

我几乎是一阵战栗,他穿了!我知道,他穿了那件衣服。我把自己的校服拉链提高,生怕别人看出我们俩的是一样的。他似乎毫不在意,总是拉链停在胸前,我就能清楚的看到那只拉链娃娃的头部。

后来我才知道,德芙。DOVE,是“Do you love me”的递减字母组成。我心里像装了一块蜜一样甜。

和好之后第一次聊天,是我在宿舍里偷偷拿着老式的手机,实在不知如何开口。我一个字一个字地打上去,

“我想了好久。”

“我等了好久。”

几乎是一瞬间的回复,让我有点想流泪。我们絮絮叨叨地讲,他说看到我进步很欣慰,希望我好好努力,成为那种早恋无法妨碍学习的优等生。我真的很想揍他,难道他以为是自己耽误了我的学习吗?真是个自恋狂。

我们约定,要一起去一高。那时候一高是我们市里最棒的高中。以我当时的成绩,比较艰难,可是一高是我们所有人的目标。即使是最差的学生,也会告诉别人我要去一高。无论是关系还是成绩,都要是最好的。

那时候宋颂说他家里人会帮忙把他送去一高,希望我好好努力。有了希冀,成绩提高的很快,后来,我甚至挤进班里前三。晚自习的时候,宋颂从来不来,我就坐在他位置上,给他的书写上名字,在他的本子上写满留言;白天宋颂被同学叫醒修电脑的时候,我就满脸的骄傲,仿佛优秀的是自己;班主任念我写的优秀作文的时候,我知道闭着眼睛的他都在听。

中考出成绩的那天,我才知道,宋颂改了志愿。他没有报名一高,而是选择了稍差一点的外高,我很疑惑,但没有多问,也许,他是不想让父母费心了。可是我,如愿考上了一高。当时的我,并没有像以前希望的一样去一高,而是,去了更远的一所私立学校。这让很多人大跌眼镜,从现在看,那是我们第一次错过。

异校恋的两年半间,相当于异地恋。这也是为什么我现在还难以接受异地恋的原因。那种念而不得,实在是噬人骨血。

但这两年半的时间里,我们的感情却得到了和以往不同的巩固。也许是每一次的离别让我们更加懂得珍惜。那时候的宋颂,已经不再冷冰冰。他常常送我礼物。我跟他说,不必这么费心,如果要送,就自己做好了,这样更有心意。

然后,我陆陆续续收到了很多礼物,让我的高中同学颇为惊羡。高一的圣诞节,他送我一只纸折的龙猫,头顶的叶子上,是一封红叶形状的信。“红叶信笺”,满怀情意。是因为那年我许了一个愿望“希望我喜欢的人能给我写一封信,还不骂我矫情。”

那是他第一次给我说情话,还蛮不好意思的写在信尾的角落里。

“谢谢如此的相信我,谢谢如此的爱着我,谢谢你懂我,我不会让你青春里最勇敢的事变成错误的选择。”

我很喜欢写信,闲下来的时候就给他写,“睽违日久,拳念殷殊”,却第一次知道收信是这么美妙的事情。那封信我留了很久,如今还好好放在我的书包里。

高二的时候,他送了我一件更为壮观的礼物,是八百块雪糕棍组成的大雄的房子。因为我在父母争执的时候和他说,“我想有一个自己的家”。他才华横溢,简直是一个动手小达人。两层楼的格局,被他用小木棍做的整整贴贴。一个巨大的纸箱子来到我教室的时候,引来了一阵喧闹。

高三的时候,是我十八岁的成人礼。同样是一个大纸箱,里面是一箱零食和一个密码箱。密码箱的原理像极了俄罗斯套娃。当我根据第一个谜题打开一个箱子,里面又是一个更小的箱子。谜题或是他手绘的二维码,或是零食盒里面少了一个草莓口味,或是魔方拼好后用隐形笔写了一句话,或是一张我学校的街道图。每一关都很有意思。那时候,几乎是全班同学帮我破解密码。最后一关的时候,是一把银行保险柜的钥匙,他说希望和我一起去打开那份礼物。

只可惜,当时的我们,感情似乎已经是岌岌可危。我们经常因为小事争执不下,应该说是我,因为从头到尾,我像是在唱独角戏的演员,宋颂擅长的,就是沉默。

高三的下半学期,升学的压力导致我对宋颂的不满已经达到巅峰,任何一件小事都足够成为我们之间的导火索。一件又一件,我觉得自己委屈极了,日记本里全是悲伤,可宋颂不能理解,他也同样的悲伤。

我们的第二次分手,就在这个时候。封闭式的学校,让我彻底断了对他的念头。我把一切都宣泄在试卷上。虽然分手,更多的是生气,但我心里还隐隐期待,无论现在如何,我们总是会在一起的。因为他说过,我可以尽力去考我想去的学校,他会很努力去那座城市。哪怕学校并不如他的意。

直到高考前,我才知道,他参加了春季高招。是一个我绝对不可能去的城市,他一点也不记得当时的承诺吗?那时候我简直要崩溃,觉得我们自此再无可能。

我拼命想要证明没了他我照样可以过的好。我参加了自主招生,我去了北京,我成绩有所提高,我拿了某种奖项,只有这些,让我在深夜里有点安慰。

高考后,我并没有考入北京,而是一所普通的一本。与他,也确实真正“异地”。命运弄人,这,是我们第二次错过。

20岁生日的那天,是我们不在一起的第二个生日,我坐在教室里,手机一阵振动。是快递到达的提示音。我心跳加速,冥冥中感觉就是他。

当我领开那只巨大纸箱的时候,我浑身颤抖,六年了,感谢你,陪我度过六年的生日。盒子里仍然是手工,是一只巨大的梅花鹿,昂首挺立,压着一个漂亮的本子。我们就是在这个时候,约定再见次面的。

这一次的相遇,似乎算是我们阔别已久的“分手旅行”。没有好好说的再见,那就这一次认真说。

我和宋颂走在桥洞底下,天色渐渐暗下来。路旁的摩托车飞驰而过,周围的高楼亮起灯光,我和宋颂说,“你觉不觉得这里很像东京?”宋颂说“你去过东京吗?为什么觉得像呢?”我摇摇头,我确实没有去过,不过这个地方,让我坚定的想起东京。

等我们赶到车站的时候,却尴尬的发现,车站末班车已经全部满员。宋颂很镇定,告诉我不要慌,我没有慌乱,有他在的地方,我总是很安心,他像个小大人,永远会把事情办的井井有条。他在路边的肯德基给我买了冰激凌。他还记得,我最爱吃冰激凌。我安心的吃冰激凌,他就在旁边联系车子。

那天晚上,我们是坐了一辆商务车去的风景区。宋颂细心的拍下车牌号,我把它发给家里人以及我最好的朋友。一路奔波,我一上车就被困意席卷,宋颂把我放在他腿上,把耳机塞进我的耳朵,让我休息。

外面下起了小雨,和以前一样,宋颂身上的味道没变,他让人安心的感觉也没变。我睡的很香,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我们订好的青年旅舍里。

民宿清新别致,真是很符合我的口味,我们把行李拿下来,对司机说了再见。我们订的这间房子,实在是令我满意。居然还有宽阔的独立卫生间,要知道一路走过来,外面几间房子的客人都在二楼排队上厕所呢。

我们把行李放好,宋颂说:“你饿了没?我们出去找点吃的吧”。我点点头表示同意。

嵩山的开发似乎并没有带动这座城市的发展,才刚刚十点,大部分的店铺就已经关门了,黑夜笼罩着这座小城,只留下星星点点的灯光。

这时候的我已经和宋颂拉近了关系,我们没有了刚见面时的拘束,像是一对原本就在一起的好朋友。转了大半天,还是没有合适的地方。我们只好在街边亮着的杂货铺里,买到一些零食。我这个人不太爱吃零食,宋颂让我挑第二天的干粮的时候,我着实为难,但为了不饿着肚子,我还是勉强选了一些。

临结账前,我拿了两瓶AD钙奶,有段日子没见过这种小奶瓶了。它的出现让我感到惊讶。既然是怀旧,何不来个彻底?

我和宋颂走在大街上,空无一人,昏黄的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长又缩短。我举着AD钙奶和他干杯,他嗤笑着回应我的傻里傻气。

好安静啊,就像世界只剩下我们两个。回到房间,宋颂让我去洗漱,我看着他拿起老板送上来的床单被罩,一个人精心地把床铺好。我就默默地看着他,他很有耐心,一点也不烦躁,床单的角都要必须折好,把我带来的护肤品摆放整齐,这家伙,还是个强迫症患者啊。实话说,宋颂真的很适合居家,他爱干净,会做家务,还做的一手好饭,和他在一起,几乎不用担心什么。否则,我现在怎么还是什么都不会呢?

正准备要熄灯的时候,宋颂突然制止了我,他拿起一本精美的故事书,说,“2016年要给你念的童话故事没有做到,在家里我已经给妹妹讲了无数遍,今天,我给你念一遍吧。”我心里有点苦涩,当我听到他说睡觉前要给我念故事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小公主。不曾想,一年半后,我才得到这种幸福时刻。

他打开手机,放那首《海洋之歌》。他的胳膊放在我脖子下面,终于有一次,他也成了我的枕头。故事的名字就是《海洋之歌》,他磁性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很是舒服。我一直很少给他打电话,因为总觉得那声音令人着迷。

我迷迷糊糊的就睡着了,早上起来的时候,他已经买好了三种早餐,等着我选。天啊,现在的宋颂,实在是十佳男生。

我们一天的最主要任务,就是翻过嵩山。数起来算是有五座。我从来没有爬过这么远的山,可是我还是下定决心来到这里,爱一个人,攀一座山,不都是要历经艰辛吗?

满目青葱,宋颂给我换了新的创可贴,我们走过少林寺,经过塔林。看那些密密麻麻的圆寂塔,体会这种充满仪式感的纪念。千年的古寺,神秘的地方。如同歌里唱的一样。在斑驳的门前,宋颂为我拍了很多照片,每一张都那么漂亮,阳光投过古树散射下来,显得光怪陆离。一看就是练了很久,他现在,也算是个业余的摄影师了。毕竟,他的审美一直不俗。

我打开手机音乐,把许嵩的《河山大好》开外音放到最大。清扬的语调让人觉得轻松,我浑身也充满了力量。

我们走走停停,路上的游客越来越少,石板路也越来越陡峭,耳边蝉声响亮,能听到远处淙淙的流水声。

快要走到栈桥的时候,小路已经很难行了。我有些喘不过气,觉得疲倦。宋颂坐在一旁的石头上,招招手示意我坐在他的腿上。我的小腿在不自觉的隐隐发抖,是过于用力的原因。宋颂帮我按摩我的腿。他倒是一点也不觉得累。要知道,他在健身房待了一年。

再次出发的时候,就是宋颂拉着我走了,大大的太阳让我必须压低帽檐,几乎看不到前方的路,我就放心地跟着宋颂的脚步走,被他“拖着”继续爬山。

宋颂要为我背书包,被我拒绝了。我怎么能这么不堪呢,我可不能拖他的后腿,我鼓鼓劲儿,想象着自己是奋力向上的一株植物,没什么可能替代的。我可以自己背书包,我可以大汗淋漓,我享受这种快乐,想让自己真真切切体会到每一丝疲倦,它让我相信我有无限的潜力。

四个小时后,我们终于爬上了顶端。远处的青山连绵起伏,山上的小路隐约可见。真是心情开阔啊!一辈子很短,但这种心情很长,如高山大川,延绵不绝。我就突然想起一句话,“我见众人皆草木,唯你是青山”。但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握住宋颂的手,携手下山。

原来下山并不比上山轻松呢,这一路,是宋颂架着我前行。他一边架着我,一边说,“高中毕业后,我坐客车去了北京。”我脚下一停,问到“怎么会去北京?”他继续低着头,“你不是一直想考北京吗,我想试试如果我去找你的话,最慢该用多长时间。”

我一时无言,鼻子酸涩。对他的恨一扫而光,我是讨厌异地恋,我是无法再忍受四年,但已经太晚了,我们无法再回到过去,我们如今,都已经有各自的新生活了。

出三皇寨的时候,意味着我们成功翻越嵩山。我为你翻山越岭,却无心看风景,也许就是这种感觉吧。

回到青旅,简单收拾一下我们就要离别了。所谓一期一会,从见面的开始就在告别。我们约好再一起走一次,然后过自己的人生。这就是我们的结尾,我们的终章。

回车站的路上,我的腿已经完全麻木,宋颂让我躺在他的腿上睡觉,五月份天气已经很热了,宋颂用扇子为我遮住窗外的光。他拉着我的手,全程没有放开。

似乎已经知道真正的离别就在眼前,我们谁也不说话,只是握着手。我的手心又渗出了密密麻麻的汗,但我还是没有松开。宋颂给我推荐了一堆日文歌,说以后失眠的话可以戴耳机听。我无言。

天色渐晚,我坚持要把宋颂送到高铁站。这是我第一次送站,却被拦在入口,我不知道,原来我是不能陪他安检的。我看着他一步步走远,闪进人群转瞬间不见。我知道,我在送一个再也不会回头的人,他是我的少年,我们一点一点的长大,却再也无法回到可以交汇的起点。这次,是我们最后一次错过。

尾声

我是很久很久以后,才看到宋颂发布在网上的游记的。是去嵩山的那一篇。开头全是日语。

明日の朝にはきっと,

覚えてないけど,

今夜はあと少しだけ,

思い出すとしよう。 ​​​

他说,因为你想去东京,这样子的游记,会不会有一点日本的感觉呢。

他说AD钙奶还是那么的难喝,你还是那么的可爱。

他说对不起对你说了难听的话,可我超级超级超级超级爱你啊。

他说要珍视自己,为了身边的男生就不要和别人走太近。

他说,海洋来,海洋往,只为靠近你。

他说万事要小心,原本可以为你做的事都不能再做了……

我读着读着就湿了眼眶。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酸。我们是如何走到今天这一步的,谁也说不清,我们只是在被时光推涌着向前走的路途中,远远地,丢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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