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会来,所以我等

全世界我都可以错过,却唯独不能错过你

你曾问过我,爱是什么东西,爱有没有意义?我没给你答案。在爱过你之后,我有了答案。所谓爱,无非是一个不断付出的过程,爱是生命的天堂,天堂里有一座桥,桥下有条河,河里流淌着幸福;我刚好路过,看见河面上倒映着你幸福的样子,于是幸福着你的幸福。我爱你,可从未告诉你,或许深爱就是如此,如痴人般听天由命,不敢轻易言爱,但却没忘把最好的青春留给你,然后我独自向前。

程向南是我所有认识的人里最没人性的稀有生物,没德性,没悟性,捉弄起人从来没有底线。可恨的是上天给了他一副俊秀的皮囊,让他有了异性,这是他最引以为豪的一点

也是常在我津津乐道话题。更可恨的是,极品的他,竟和我成了同窗兼好友。

村上春树说:世上存在着不能流泪的悲哀,这种悲哀无法向人解释,即使解释人家也不会理解。而恰好,程向南就是我的那个悲哀,像颗细小的恶性肿瘤,在我瘦弱的身体里,一天接着一天,一寸接着一寸,慢慢膨胀,长成一片繁茂芳草,即使野火也难将其烧尽,根除。所幸的是,我们没有两败俱伤,都幸福着。

(一)他是我的软肋,也是我的铠甲

早上八点,我和程向南约好一起上学,谁曾想周公给我下了嗜睡的蛊。八点十五分在他家门口看到了已整装待发的他,一脸无辜说:“对不起,我迟到了。”而每次见到我,他总会自动开启傲娇模式,一脸婊气地说道:“路小北,你是白痴吗?老是迟到。”

那鼻孔朝天的模样,额头上映着两个鲜红的大字——“欠揍”,简直是丑到家了。

不过说实话,他一本正经的时候,认真打篮球时的样子,的确挺令人着迷的。但凡他经过的校道和球场,总少不了一些花痴菇凉追睹拦截,而对于我来说,他不过是个还没从原始社会净化过来的蛮人,‘三分像人,七分像鬼’,平常到不能再平常,有时可以平常到一眼忽略。

每遇到类似的场景,他总会自然把手搭到我的肩上,自带胜利者的光环,用不屑的眼神扫视着周围的一切,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屏蔽掉那些来自爱慕者的赞美;而我早已习惯了适应,充当他的假面女友,替他挡住这源源不断的烂桃花;我也抗拒过,而负隅顽抗的结果,就是他变本加厉的捉弄和无止境的嘲笑

就因为这事,我不知跟他翻脸多少次,警告和威胁对天生叛逆的他,根本不顶事,就差没与他生死相搏了。记得有一次,说好放学一起回家,我故意放他鸽子,没想到竟招来了祸端。

但我势必要躲掉程向南这个麻烦,第二天便痛改懒床的嗜好,破天荒起了个大早,没等他,先去了学校。半路上,在文化街旁的老字号粉店——‘尝不忘’吃了份卷筒粉。在美食面前,我压根就没有丝毫抗拒能力。依着美食的诱惑,我骑着开学刚买的自行车,边吃边逛,游遍了整条文化街。一逛就是半个小时,看看手表七点五十分,才知道快要迟到了。于是,整个人像上了发条一样,发疯似的拼命的踩着踏板。到了学校,急忙停下车,便往教室冲,情急之下忘了给车上锁。

真倒霉,最后还是迟到了,被老师抓了个正着,因为迟到这破事,我没少遭同学的白眼。

意外的是,那家伙竟没迟到。走向座位时,他瞥了我一眼,嘴里不知在念叨着什么,但从他唇齿间的坑声冷笑,我知道他一定在说:“路小北,你死定了?”

我却不以为意,回了他个白眼。

下午放学后,我的自行车就无端被盗了,把学校翻了个遍,却连车的影子都没看到。        

不争气的眼泪一时失控,我便稀里哗啦的哭了,一把鼻涕一把泪,嘴里还不忘咒骂那可恶的偷车贼几句。

谁知道程向南在这时出现了,狼狈的模样全被他看了去。

他腹黑地说道:“路小北,你就这点出息啊,不就是一辆破自行车,至于哭成这样子吗?”

我委屈地说:“你懂什么,你根本不知道它对于我来说到底有多重要,那辆自行车是爸爸送我的礼物,是我这十六年来收到的第一份生日礼物。”

程向南安慰道:“好了,好了,别哭了。我答应你一定帮你找回自行车,然后狠狠揍他一顿。”

“上车吧,我送你回家。”

我心不甘情不愿上了车,顺势狠狠掐了一下他的胳膊。他倒没有喊疼。

他回过头来,正好撞见我的目光,说道:“路小北,其实你的自行车被偷了也挺好的。”

每次与他目光相接,我都很熟练地迅速逃开。

“为什么?”

“因为这样你就可以每天乖乖等我一起上下学回家了,看你以后还敢不敢撇下我,一个人逃走。”

“就知道你没安什么好心。”

“哈哈,路小北,你真的是个不折不扣的白痴。”

他自行车的后座就顺其自然成了我的专属。我难得做了回安静的美女子,但却因此树敌无数。

事后,他得意地告诉我,自行车是他偷的,而且就放在他家后院风吹日晒了三个多月,车身掉了漆,零件也都生了锈。

他说:“路小北,你就认了吧,谁让我程向南是你的软肋呢?”。

是啊,他是我的软肋,也是我的铠甲。

回想坐在他自行车后座的时光,其实,我是幸福的。有他在身边,我才能不在乎别人的眼光。

这一年,我以为抓住了一只布谷鸟,就以为抓住了整个春天。

(二)如果你看不见了,我愿意做你的眼睛

没认识他之前,我倒真没发现原来程向南有以貌取人这毛病。

相处久了,越来越懂他,习惯了他的存在。不管我在做什么幼稚可笑的事,他都会跑来客串,哪怕有时只是一闪而过。

我不爱打扮,更不喜欢红妆,一年四季都是素面朝天,发白的牛仔裤、帆布鞋、帆布包、宽大T恤,蓬松的短发,就是平日的装扮;用程向南的话毫不客气地来说,就是所谓的土包子。

他老爱嫌弃我,对她来说,我的存在就是一个错误。甚至有时当着全班女生的面吐槽我:“路小北,都说女人是用来欣赏的,而你看你全身上下,哪里是可以拿来欣赏的。”

每次我都被他气地半死不活的。

他说过的每一个无厘头玩笑,随着年轮堆积成一卷卷胶片,在我的梦里重覆放映,每一个片段,我记得都格外清楚。

他最后一句总会说:“路小北,你下辈子投胎做个像样的女人,说不定还能嫁个像我这样的男人。”

后来我发现,我从没介意做他身边的随从,像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影子,默默看着,陪他一起哭,一起苦;愿意把最美丽的青春花费在他的身上,即使只是一同虚度时光,我也是快乐的。

夏天真是个令人崩溃的季节,热浪接踵侵袭,满大街都暴露着粗腿加超短裤,让我有点反感。一转眼,上学之路,我们一条道走到黑,步入了伸手不见十指的高三,我恢复熬夜苦读的模式,而程向南依旧整天无所事事,也不知道前方会不会有光明的出口。

八月中旬,学校刚好举办班级篮球赛,这种暴力游戏自然少不了运动细胞发达的程向南。他作为队长兼主力,光荣出征。他信誓旦旦地跟我说:“路小北,我向你保证,冠军非我们11班莫属;还有比赛那天,别忘了来看我打球喔。”

我无奈回到:“知道了,白痴。”

他一脸奸笑回道:“如果那天你没出现,后果自负。”

骄阳似火的天气,比赛异常激烈,首战告捷,我们班大比分领先,我在一旁拼命地鼓掌,为他加油。比赛进行到第三节时,对方转换战术,比分紧追不舍;在失利的情况下,好胜的程向南迅速运球,左冲右突,攻到篮下,跃起,抬臂,压腕;不管对方的阻拦,强势上篮,不料被抢篮板的队员打到了左眼,瞳孔周围布满了血丝;落地时重心不稳,看到他倒在地上的那一瞬间,我的心不由自主的揪成了一团,疼痛不已。

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他身旁,急切问道:“程向南,你没事吧。”

他努力挤出一丝微笑说道:“白痴,死不了了。”

可那一刻,我分明看到了那躺在他眼角的泪水。越是骄傲的人,在某些时刻就会越显得脆弱,因为我知道,他是个多么要强的人。

没了程向南的队伍,攻守都乱了阵脚,最后我们班惨遭落败,无缘问鼎冠军。

在去医院的路上,他很认真地对我说:“路小北,如果我左眼真的看不见了,以后你就做我的眼睛吧。”

所幸,他的眼睛没什么大碍,只是眼角膜轻微擦伤,眼睛充血,视线暂时性模糊;但这个月内还是要定期到医院复查,为此,我没少逃课,也没少挨老师骂。

程向南,不管瞎没瞎,我都很愿意做你的眼睛,只是我从没正式的告诉你。

但我会一直保护你,因为害怕你受委屈。

(三)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不会错过你

上帝创造了人,人偷吃禁果缔造了爱情,爱情给了人至高无上的荣光,相反也给人带来了无尽无穷的绝望,而有些绝望,源生于哪里,别人根本无从得知,或感同身受。

这些年,和程向南在一起嬉戏打闹、吃饭玩耍、逃课受罚,有快乐,也有委屈,却越发明白他的重要。他天生,自命不凡;我自认,随性洒脱。习惯了有他的生活,他是我的爱情,也是我的死劫,可是不会给我带来绝望。能看着他幸福,是这世上最快乐的事。

他的眼睛受伤之后,好像患上了过度依赖症,每天都黏在我身边,难道是害怕我有一天我会离开,不告而别吗?

周末接到程向南的电话:“路小北,我爸妈出差去了,给你一个做女人的机会,马上到我家来给我做饭。”

劈里啪啦交代完了之后,就挂了。

别看我平时没个正经,私底下我也是个乖巧听话,下得厨房的邻家女孩。

饭后,无聊之余就打开了电视。

和他呆在一个房间,其实心里挺甜蜜的,但我故意作出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

刚好,湖南卫视正在热播韩剧《来自星星的你》,我是都教授的死忠粉,当然不会错过每一集的更新。敏俊告诉颂伊自己决定留在地球上,他要和颂伊在一起,颂伊十分感动,敏俊欺骗颂伊说自己留下不会有危险,但其实他很可能要付出生命作为代价。

我也被感动地一塌糊涂。

程向南突发奇想说:“路小北,要不我们来重现这个经典桥段,怎么样?”

我假装不乐意,其实心里在暗自狂喜。

谁知道他突然一把把我拉了过去,满含着深情地看着我,然后说:“路小北,你是不是喜欢我。”

我一下被他这句话,吓傻了,我一直竭尽全力让自己保持平静的。心想,喜欢他的事是不是被他发现了。

我赶紧躲开他的眼神说:“我没有。”

程向南说:“那你干嘛用这种眼神看我,脸都红了,还说不是喜欢我。”

我慌了,急忙回道:“什么眼神?喜欢你,我还不如喜欢小区门口的保安大叔?”

程向南说:“求爱的眼神。”

我说:“程向南,你少在这痴心妄想了,姐姐我的择偶标准可是你这屌丝可望而不可及的”

程向南说:“那你敢看着我的眼睛说,你不喜欢我吗?”

我说:“当然敢。”

我一动不动地看着他,毫无防备。

就在我毫无防备的时,他对着我的唇,吻了上来,如蜻蜓点水般轻轻掠过。而他的两只手很用力抓着我的肩,抓的我生疼。

我使劲推开他,说:“程向南,你流氓。”

随后,便跑出了房间。

程向南,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回到这一幕,我会勇敢地告诉你,我喜欢你,我想和你永远在一起。

(四)你的幸福,我不会打扰

回到学校,有一阵子,见了他像老鼠见到猫一样;但却不停地想见面,听到一些事,明明不相干,也会在心里拐几个弯想到他。

不料,在教室走廊撞见了他,本想当没看见,谁知他堵住了我,质问道:“路小北,你最近干嘛老躲着我,难不成你真的喜欢上我了。”

我说:“无聊,只不过是最近学习比较紧张,没空搭理你。”

程向南说:“那天的事,不过是跟你开个玩笑罢了,你可别当真。”

我说:“我怎么会当真呢?我们是哥们嘛。”

说着,他笑了。 我也一笑置之,和他重归于好。

后来,我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孩,他说他喜欢长发的女孩,从那以后,我便偷偷为他留起了长发。

这世界不存在十全十美的爱情,如同不存在毫无瑕疵的宝石。

高三下学期,他有了女朋友,是隔壁班的班花,叫穆婷婷,样子清秀可人。虽然我们的关系很铁,但他从没向我正式介绍过他的女朋友。

有一次,在回家的路上,我被几个女生拦住,其中我一眼就可以认出是穆婷婷。

她们脸上写满了敌意。

穆婷婷说:“我警告你,以后离程向南远点,难道他没和你说过,我是他的女朋友吗?”

我说;“你有什么资格叫我离他远点,就凭你是他女朋友,真是可笑。”

听到这,她怒了,甩起手狠狠给了我一耳光,然后趾高气扬的走了。

那一段时间,我的笔记本、复习资料、钢笔经常会不翼而飞,自行车也常常被人家放了气。

我知道,是穆婷婷的肆意报复。

直到我无意间听到了他们的对话,我才知道自己在他心里到底是什么位置。

穆婷婷:“如果你再和路小北那个男人婆有什么瓜葛,我们就分手吧。”

程向南:“我和路小北,只是朋友而已,别闹了,好吗?”

穆婷婷咄咄逼人地说:“那好,只要你马上和她绝交,我就相信你和她是清白的。”

程向南:“好,我答应你。”

听到那个“好”字的尾音,我心如死灰。

那天下午,他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路小北,以后放学我不能和你一起回家了。”

我说:“真好。”

我的暗恋随着他的恋爱以失败而告终。

但一段以失败告终的恋情,最大的痛苦并不是失去爱情本身,或是付出了多少真心,浪费了多少玫瑰、巧克力,亦或是隐忍了多少委屈与不满;而付出的代价远比这些惨痛的是,在于失去了原本最快乐的自己,还有再爱的能力和勇气,只为了守望一份有始无终的爱情,不管全世界所有人怎么说,我依旧相信爱情,相信他会来,所以我愿意等,哪怕用完一辈子的时间。

(五)没关系,你还有我

后来,我们很少再有交际,我也不是一个喜欢死缠烂打的人。我那么孤独,却对他撒谎说一个人真好,寂寞就留给我承受,还他过更好的生活。

不停地想见他,却还是忍住了。他们在一起后,原本很小的事情,穆婷婷觉得他不够关心她,然后就吵架,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即使他们之间闹矛盾了,我也只是不说话,默默的看着,然后在课本上写着自己的心情和天气,包括高兴和难过。

这座小城总是风很大,孤独的人总是晚回家,我也是其中一个。

2013年夏天,高考结束那一天晚上,我在家楼下的花台看见了他。

他蹲在路灯下,深深吸了口烟,缓缓吐出,淡淡地说:“我失恋了。”

我不懂该怎么安慰他,拍拍他的肩膀说:“没关系,你还有我,不是吗?”

他没回答,什么也没再说,默不作声抽着那一支香烟,抽完后起身就走了。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六)你不去坚持和付出,爱情永远不会眷顾你

高考放榜后,他落榜了,而我出乎意料考上了大学。

我循着他的名字,一路向南,一路看着变换的风景,一路寻找着他的影子。他,一路向北,到北方当了兵,再没回来过。

从此,我们天各一方。

走过那么多弯路,我才渐渐明白,有些爱人不一定非要留在身边,放开也许会成全一种更深情的厚爱。但你不去坚持和付出,爱情永远不会眷顾你。

记得,第一次见他,是在文化街巷子口的七夕奶茶店。

那一天,从他的世界路过,我就笃定他是荒芜流年中的无可替代,似花开错了季节,在没有得到他之前,我就已意想到失去他之后的未来。但即使是个错误,也是美丽的。时间是修炼爱情最好的东西,深情不过久伴,厚爱无需多言;多少年以后,月光依旧温柔,湖水依旧清澈,而风景人事却已然老去。时间悄悄告诉我,他不能做我的骑士,正如我不能做他的美人鱼。但我愿把生命浪费在美好的事物身上,那就是爱情。

爱情,我知道你会来,所以我等,哪怕用完一辈子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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