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一个故事|工作十年能说点什么?

很高兴能够在一个平台呆到100天。

如果是工作,在一家企业呆100天,应该是已经通过了试用期,转为了正式员工。或者,没有通过试用期,正在寻找下一次工作机会的路上。

来到简书第一个月的时候,我开始动笔写这篇文章,删删改改,最后全部删除了。满三个月的时候,又准备写,却因为生病住院半个多月,什么都没有写。

今天和朋友聊天,突然觉得应该写点什么。或许,等我白发苍苍的时候,写回忆录,这些文字可以用得上。



之前写社群征文的时候,我十分纠结——到底要不要从自己的工作专业角度来分析问题。分析自己,也分析自己和这个平台的匹配和适应性。简书社区征文‖简书社群改变了我 - 简书 最后,我什么都没有说,含糊跟着陪跑参与拿了3块钱奖励。

快餐经济时代的社会下,我们都很忙。尽管我承认,像我这种是属于瞎忙,但是依然得装出一副拯救地球的模样,在这个碎片化的时代让自己成为一块能被记住七秒的碎片。

从联盟广告一直扯到论坛软文,从广告竞价一直聊到如何写一篇 10W+的阅读文章完成内容创业。什么是“产品”,什么是“UI”,前端设计怎么弄,后台数据怎么分析。

恍恍惚惚,十年时光就这样的在指尖过去了。现在这个牌子的机械键盘打字比之前那个好听,提醒着我,有点钱再换一个打字声音更好听的。

嗯,是的,现实中,我是做网络运营的——听起来很体面的工作,实际在劳动力付出更接近农民工,收入却远低于我家小区旁边的建筑工人。

互联网已经是进入了移动互联网时代,技术日新月异,各类新媒体平台更是层出不穷。但是,我的日常工作和状态却没有什么特别的变化。

如果一定要说变化,那我只能说“运营”这个职业的准入门槛越来越低,但是工作执行内容却要求越来越高。

之所以说准入门槛越来越低,几乎接近于没有,原因很简单:现在去任何一个新媒体平台,包括在简书上注册个人号,都已经算是步入了“运营”的行列了。

但是,工作执行内容越来越高,也是随着平台和渠道越来越多,运营要面对和处理的场景同样在增加着。于是,这要求学习的能力和学习的速度要与自己的年龄增长、记忆力衰退成反比,但是我违背不了自然的成长规律。唯一能做的,只能是花费更多的时间去学习,再学习。


也有人问过我:工作十年,总结的失败经验肯定很多,为什么不分享呢?

我的朋友中间,有很多人热衷于分享,也有人因此获得业内的尊重和适当的经济回报。这都是很常见的状态。

我曾经很喜欢分享,特别是在刚开始参加工作的时候,有一点自己觉得满意的成果都会迫不急待拿出来分享。有任何不足的地方也会分享寻求指点和帮助。后来,慢慢不再分享。一方面是琐碎的事务把时间割裂了,我基本没有特别的精力去整理自己的工作日常再拿出来分享。更重要的是,我已经失去了分享这个乐趣——是的,我不再觉得与人分享是件快乐的事情。

在很长的时间里,我一直拒绝分享。并不是因为自私,而是觉得,每个人成长的经历和过程,都有自己的节奏和脚步,我认为的“对”或者“不对”的判断,会影响到对方的节奏。而一旦我只能干预第一步,却无法保证后果和其未来,那我的分享,到底是在助人为乐,还是在钝刀子杀人?

有时候,也和朋友们讨论关于“分享”问题。成年人的思维里,讨论事情就事论事的时候,很少牵涉个人情绪——是的,做为运营,情绪管理也是必修——最后总结出来的结论倒是大家致认同。

愿意分享什么,还是不愿意分享什么,那是个人行为。分享与接受分享属于个人选择,获利是本人,错了撞墙也是本人,钝刀子杀人不对,吃过饭再骂厨师也是缺德。

我以后依然不会在简书上特别分享失败经验。除了上述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是,我希望新入行的运营,不要在做事情之前就考虑失败怎么办。没有一种方法是保险到不会失败,同样,也没有一种方法差到没有成功的可能。时机和具体的场景,才是决定成败的重要因素。同样的做法,十年前不行,那是失败的经验,但是现在却可以。

当然,我并不是质疑或者指责其他人分享经验。我只代表我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而非所有工作十年的运营想法和做法。

对任何事情,每个人的看法和想法并不同。我只是为自己不分享经验找到能说服自己的理由和借口,而不是有任何干涉和冒犯他人任何言行的打算——我也没有那个能力。


也有人会问我,不分享失败的经验,那分享点成功的啊?比如说你的公众号怎么保持粉丝增长和活跃度的?

这个问题,还真有不少人问过我。包括一些从来没有运营过公众号的朋友,注册号第一天便问我,怎么做能让粉丝上10万?怎么做能让粉丝转化?怎么做能让公众号快速实现盈利?

对于这个问题,我更是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我自己的公众号,只能算是处于不赔钱的状态。

“单篇能上3000的号应该都盈利了,你为什么没有呢?”

“你的号粉丝有10万,为什么不拿来宣传你自己的作品呢?”

“你给我做个广告吧,你看要多少钱,咱们商量一下!”

这三个问题,是我在简书这一百多天,除了如何“涨粉”之外,被问到最多了。

关于涨粉的问题,这个不是一两句话或者一两篇文章能说清楚的。如果我有几句话能涨粉必杀技,我现在应该去简书官方做执行运营了。现在我还在这里码字,说明涨粉并不是几行字能轻意解决的。那么,我就跳过这个问题不回复了。


我们来看一下另外三个问题,即“个人公众号盈利”、“外部引流”和“广告互推”。

先说关于“个人公众号盈利”。在我看来,这个纯属于伪命题。个人公众号的注册、发布内容、原创认证、平台基础功能等等都属于免费的。所以, 只要不额外增加技术开发、推广、内容付费等,个人号应该是处于不赔钱的状态。

当然,如果说,您一定要拿个人号挣钱。那么是另外一个讨论的话题了。而且,每个人对“盈利”的定义不同。有人觉得拿到VC或者PE是盈利,有人觉得头条能卖到几千块钱是盈利,也有人觉得通过公众号自己被更多的专业人士赏识便是盈利。

等等,到底哪种才是真正的盈利。这个没有一个固定完美标准,完全在自己。

我觉得我的公众号发出去有人看,阅读数不至于是个数位,回复里没有骂小编傻逼,还有说“谢谢”和“喜欢”的固定粉丝群体。因此,能获得几家出版公司信任,偶尔送我几本新书鼓励。这就是盈利状态了。

再说一下关于“外部引流”这个问题。我肯定会用各种方法去宣传推广自己的作品,这一点,任何一个写作的人都会这样做。

但是,我不一定会用自己的公众号来宣传作品。原因很简单:我的个人公众号,只发已出版的作品,且是以书摘或者书评的形式。

这一点,其实对于个人公众号来说,很重要。也算是我个人对刚开始运营公众号的朋友的小小建议,那就是当您确定公众号发什么,或者不发什么的时候,最好不要轻易改变。

运营或许不是从我们能做什么开始,而是从我们不做什么开始的。

第三,关于“广告互推”这个话题 。个人号发广告和互推,我没有任何干预性的看法和建议。当然,提高粉丝的数量和活跃度是一个维度,但是具体情况,这属于每个运营人自己根据情况去选择的。我只能说,我自己的号除了指定的类型外,是不接其他广告的。也基本不互推。

我并不是鼓励大家都跟着我学。毕竟,具体的情况不一样。我之所以这样做,是受到定位以及个人习惯等综合因素的限定,从运营的角度分析,我这是一种有局限的做法。


写到这里,估计会有人问,失败和成功的经验你都没有什么想说的,那你这十年到底有什么能说的吗?

这确实是我思考的问题。

对于历史来说,十年真不算什么,千百年的时光都像喝杯茶一般。对于一个产业或者一个行业来说,十年也不算什么,每天都有新人加入,每天也有人在退休。

但是,对于个人来说。十年,却很宝贵。一个人的一生,没有多少十年啊,特别是从青涩到渐渐沉稳的这十年。

我看了很多书,没有找到答案。我也问过很多人,同样没有答案。这十年里,我到底有什么能说呢?

后来,有人建议我可以写点东西。我接受了这样的建议,在很多年前,我一直有着写东西的习惯。这一点,直到现在没有改变。

既然决定了写东西,那选择一个平台吧。最初并没有想过来简书,而是依然在公众号写。写作的思维和范围也没有逃出一直限定的那些内容。也就是说,我最初开始走“写作”的道路,依然是用的“运营”的思维和模式。于是,我在几个月时间里,先后让三个公众号有了原创标。接下来呢?我却茫然了。三个公众号完全不相干,我的时间、精力和能力只能选择一个运营,甚至于,我连一个都运营不好——定位和方向在哪里?

那段时间,我觉得很失落。索性把公众号都停了,也停了企鹅平台和头条号。但是,习惯了键盘的声音,双手离开键盘就会失眠,我迫切需要一个新的平台——可以让我再敲打键盘,又可以打破之前的固定写作模式的地方。


很无意间,我通过一篇文章来到了简书——连载新玩法:让我们红尘作伴抱团取暖 - 简书,就是看过这篇文章,我觉得或许可以来简书试试。

在简书注册是件很简单的事情。注册完成后,我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我写什么?

我先能想到的,自然是与自己职业有关的。运营思路啊,文案写作啊等等。甚至于我都想好了几个标题“阅读上10万,套路在这里”、“新手文案三大坑”、“100块钱让你成为网红”等等。后来看到很多人在写类似的,考虑到自己的文笔和其他的情况,放弃了这种思路。

排在第二位的是写吃喝玩乐。我的家乡是内蒙古,我自己身边不少朋友是做旅游或者纪念品、特产的。当时想写这方面的东西,可以为家乡做宣传,而且帮朋友也能做做宣传,甚至能帮卖出旅游产品或者其他纪念品。但是在征求家人建议的时候,被否定了。宣传家乡和电商是两件事情,而且从开始抱着功利心来写东西,这种状态并不可取。还不如开间淘宝店,按O2O模式好好运营。

最后,实在没有什么可写的,觉得准备放弃这个平台的时候。又想来当初来平台的时候看到的文章了,顺手点开去看了看文章作者写的东西。于是,我打算跟着他学习——我要写连载小说。

就这样,我写了《岁月,爱情的劫数》目录(完结) - 简书。小说到现在是算完结了,但是我在简书的生涯应该算是刚开始了。

祝我继续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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