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vol.4 《多情剑客无情剑》: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探花郎

他不愿阿飞再想这件事,忽然抬头笑道:你看,这棵树上的梅花已开了。阿飞道:嗯。李寻欢道:你可知道已开了多少朵?阿飞道:十七朵。李寻欢的心沉落了下去,笑容也冻结。因为他数过梅花。他了解一个人在数梅花时,那是多么寂寞。—— by古龙《多情剑客无情剑》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穹苍作洪炉,熔万物为白银。】

开篇气势磅礴,语言精炼,而且有一种意境美,寥寥几笔就勾画出人物当时所处的环境,在这种极寒天气下,天地万物皆是它的鱼肉,是它的刍狗,任凭其宰割、蹂躏、煅烧,更何况是渺小得如同天地间一粒尘埃的芸芸众生。

古龙和金庸、梁羽生并称为中国武侠小说的三大开师鼻祖,如果说金庸擅长写心怀家国天下的英雄,那么古龙则擅长写远在江湖的情场浪子。当然,古龙死得也很浪子:好酒之习,天下闻名,终因长年纵酒过度导致肝硬化静脉出血,1985年9月21号在台湾病逝,年仅48岁。其友人们在棺木中放了48瓶轩尼诗XO,也算是了了他“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的夙愿。在诸多挽联中,好友乔奇的一副后来被广为传诵: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

古龙在酒色中沉浮多年,好酒之人,也往往是重情重义之人,一杯清醒的茶,怎比一杯如梦的酒来得畅快。他无疑是既懂酒又懂女人,更懂得友谊和人性的人。提起古龙,我们想起的都是《大旗英雄传》《多情剑客无情剑》《武林外史》《楚留香传奇》《英雄无泪》《边城浪子》《圆月弯刀》《天涯·明月·刀》《萧十一郎》《陆小凤传奇》等多部脍炙人口的小说和影视作品,而“美酒佳人朋友”成为古龙小说中不可或缺的元素。其中《多情剑客无情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又名《风云第一刀》。

关于《多情剑客无情剑》这个书名,部分人有过争议,觉得文不对题,因为主角是李寻欢,而他使刀;也有人说角是阿飞,因为他是使剑的。而我觉得《多情剑客无情剑》这个书名更妥贴些,因为不管是阿飞还是李寻欢,都是为情所困,着重点在情;而《风云第一刀》,书名着重点在刀,而忽略了情,这情是人性,是整部小说中最大的闪光点,李寻欢即是阿飞,阿飞即是李寻欢,在他们身上都有着彼此的影子。李寻欢对阿飞来说,亦师亦友,他陪伴着他成长,给予他关爱;而阿飞对李寻欢来说,他是他的过去,在阿飞的身体里,流着李寻欢年轻时的热血。

此部小说一直被公认为古龙武侠作品的巅峰之作,其写作风格大开大合,文字考究,情节生动,细节刻画精致而细腻,人物饱满,探索的不仅是武侠,还有复杂的人性。说它是古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也不为过,在主人翁李寻欢的身上带有其强烈的个人符号,是个不折不扣的浪子,现实中的古龙和书中的李寻欢是何等的相似,一样的惊才绝艳,一样的嗜酒如命,名利脚下踩,情义一肩挑,美酒和朋友是他们的终生追求,而美人则是他们人生中的锦上添花。

李寻欢:酒里寻欢纵风流,半生漂浮为情囚

【李寻欢叹了口气,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口的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肉体与灵魂。】

李寻欢好酒,在江湖上人尽皆知。高兴时饮酒,伤心时饮酒,得意时饮酒,落拓时饮酒,杀敌时饮酒,思念时饮酒,寂寞时也饮酒,离了林诗音,他还有酒可喝。可若是离了酒,他却无法活。因为酒能助兴,也能引情,是排解寂寞的唯一良药。世人皆知“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可是饮者又何尝不寂寞呢。哪怕这酒是催命毒,他还是照喝不误。“咳嗽、苍白的脸、病态的嫣红……”古龙大师这段文字,可谓是彩点之一,在小说中多次出现。不仅李寻欢有着自虐倾向,古龙也有着自虐倾向,他笔下的英雄人物总是有着这样或那样的残缺。

不管是风流倜傥的盗帅楚留香,机智幽默四条眉毛的陆小凤,白衣胜雪的西门吹雪,孤傲绝世的中原一点红,狠厉睿智的卓东来,还是亦正亦邪的萧别离,了然通透的花满楼,亦或是拈花一笑的沈浪,跟李寻欢比起来,多少是有些逊色的。书中对李寻欢外貌描写得很少,一段简单的文字带过“他已不再年轻。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里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这时的李寻欢已经年近四十了,我们不难想象,拥有这样一双眼睛的人应该是不难看的,甚至应该比很多年轻英俊的后辈更具魅力,不然为什么林诗音对他深情不移,林仙儿为他寝食难安,大欢喜女菩萨和她的首座弟子,以及玲玲、蓝蝎子、孙小红,但凡见过他的女人,没有哪一个不被他迷上,从这点上来说比直接描写他如何英俊更见功力。就连江湖上首屈一指的枭雄上官金虹也为他动了怜惜之情:“你本是三代探花,风流翰林,名第高华,天之骄子,又何苦偏偏要到这肮脏江湖中来做浪子?”

李寻欢身怀飞刀绝技,却又文采风流智辩无双,除了是个酒鬼之外,还是个不折不扣的探花郎,“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拥有进士身份,却又是个地地道道的江湖人,不恋庙堂,不慕江湖,曾经身居翰林,反而向往草野。他仗义疏财、以德报怨,江湖中人人都渴慕有他这样一个朋友,因为有他这个朋友就相当于是自己有了一个护身符,他为朋友可以两肋插刀,可以舍命相护,却又害怕和他成为朋友。因为一旦和他成为朋友,就相当于和整个江湖为敌,成为人人追杀的目标。

《多情剑客无情剑》里的人物都有一个特点,而且一出场便已是身怀绝世武功,无法得知师承何处,无法得知练习过程,也无法得知家世背景,刀快剑快,没有人能看清李寻欢、阿飞、荆无命他们这些人是怎么出手的。阿飞和荆无命的剑还能看见挂在哪里,可他们却不知道李寻欢的飞刀到底藏身何处,是怎么发出来的,谁也想象不出它的速度和力量,能看见飞刀的,基本上都已死在他的飞刀下了。他们恐惧的是恐惧本身,而非飞刀,因未知才可怕。人一旦产生了恐惧心理,在气势上已败下了三成。

飞刀理应属于暗器,在武林中,暗器应该是不入流的,因为不够光明正大,有暗中伤人、投机取巧之嫌,实非正人君子所为,所以江湖中的名门大派是不屑于练暗器功夫的,也不屑于下毒。但李寻欢不同,他把飞刀玩得出神入化,虽是暗器,却代表着正义和光明,代表着一种新的侠客精神。就像毒药,虽然能置人死地,却也可以是解毒的良药,就看拥有者如何去发挥它的效用。而李寻欢无疑是将这个效用发挥得最好的人。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已成为了江湖上的一个神话,在百晓生的兵器谱排行榜上名列第三不无道理,但也总有人对此产生怀疑,总想着打破这个神话,连上官金虹也不例外。石室中的生死一战,更加印证了“小李飞刀,例无虚发”的神话,从此江湖格局将重新排列。然而,谁也想象不到在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飞刀,其实只是一把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刀,是大冶的铁匠花两个时辰打造的,长三寸七分,薄如蝉翼,并无任何特别之处。如若非说特别,只能说它的使用者是李寻欢,是他例无虚发的神话,百分之百的命中率。他曾发飞刀七十六次,杀五十一人,伤二十五人,这二十五人也是他手下留情,只因这些人并没有到十恶不赦非死不可的地步。他的飞刀虽准,却从未误杀一个不该杀的人。

他原本就是一个有着慈悲心肠的侠客,从不轻易对人出手,只有在性命攸关的时候才会亮出飞刀,极乐峒主、伊哭、蓝蝎子、白晓生、大欢喜菩萨、等,莫不如是。李寻欢的这把飞刀,与其说是用它来伤人和杀人,不如说是用来自保更为妥贴,但更多的时候,是用它来雕刻。一边喝着酒,一边刻着那个心中日思夜想的俏丽佳人,麻木的雕着木头,如同一刀刀剜在自己的心头,雕好了却不敢仔细瞧,只能埋进这冰天雪地里,仿佛他的思念,他的痛苦,也都随着一起埋了进去。

然而即便如神祗一般存在的李寻欢,本身也是不完美的,嗜酒如命,即便忧思过重积郁成疾大夫明令禁止饮酒也还是照喝不误;明明对表妹林诗音深情不移,却偏偏将心头挚爱让给他人;明知结拜大哥龙啸云是个阴险狡诈之人,时刻想置他于死地,却只因他曾救过他一命,而一次次对他枉开一面放他离去。他看重的爱情、友情,早已离他而去,3000多个日日夜夜的煎敖,只能靠喝酒来打发。

李寻欢虽名为寻欢,但内心始终是孤独而寂寞的,甚至喜欢自虐,只有在自虐中才能找得到自我和病态的快感。他重情重义,却也一辈子被所谓的情义所困所扰所囚,有情有义成了他的枷锁。幸好他在回李园的途中结识了阿飞这样一个可以同生共死的兄弟,在每次遇到危难时都能挺身相扶;也幸而在了结江湖恩怨之后,在他身侧的还有孙小红这个红颜相伴,人生便不再那么孤寂。


阿飞:少年英雄多热血,初经情劫痛断肠

【但他的背脊仍然挺得笔直,他的人就象是铁打的,冰雪,严寒,疲倦,劳累,饥饿,都不能令他屈服。】

单从背脊挺得笔直这点,就能看出阿飞是一个心怀坦荡之人,坚忍、骄傲、自信,对未来有着无限期许的少年剑客。衣衫单薄,在极寒天气下踽踽独行,尤其是在“万迹人踪灭”时,本应是苦闷萧索的,可是阿飞却走得逍遥自在,没人知道他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当李寻欢邀他同车共乘时,他充耳不闻;当李寻欢以为他是聋子时,他忽然握紧了剑;当李寻欢邀他喝口酒暖身时,他直言喝不起;当李寻欢问他,当他买得起酒的时候,是否愿意请他喝一杯时,他欣然同意。这表示着,他们互有好感的开始。在客栈中诸葛雷担心自己的名声,趁机偷袭阿飞,被李寻欢以飞刀杀死后,阿飞遂与李寻欢结为好友,这是他们伟大友情的开始。之后,他们互相帮扶,陪伴着彼此度过最艰难的时刻。

我时常在想:假如阿飞离开自己的母亲之后走入江湖,如果遇到的第一个人不是李寻欢而是其他人的话,阿飞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是变成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还是变成一个人人得而诛之的大魔头?然而,这世上没有什么如果,幸好阿飞遇到的是李寻欢,他给了他一份伟大的友情,让他从小跟寒冷饥饿和野兽为伍的人,第一次懂得了什么是友情。这友情如冬日里的一道烈阳,照入阿飞的心里,让那里变得明亮而温暖,让他心甘情愿为李寻欢出生入死舍命相救。

阿飞的剑,在别人还没到见到他是如何出手时,已死在了他的剑下。也许那根本不能算作是剑,只是一个铁片,上头包了两条软木钉作剑柄。初出茅庐的他,心思单纯,想法简单,就是想尽快的在江湖上扬名。他的剑术,毫无章法和逻辑可言,可是又自成一派,因为他够快。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他的剑,又快又狠,招招直指要害,是那种不要命的打法,任谁见了这种人都会在心底生出三分怯意,也唯有荆无命可与之抗衡。

相对于虚伪的人类,他更喜欢和野兽打交道,用最直接最原始的方式。他在山野原林中长大,有着比野兽更为灵敏的嗅觉,天生就有分辨善恶的本能。然而,任谁也想不到,不苟言笑外表冷漠但内心热情如火的少年剑客,却没能躲开他命中的劫—林仙儿。武林中的第一大美人儿,一个长得如仙子般美丽,却专带男人下地狱的恶魔。他视她如天使,对她有着近乎盲目的爱恋与痴迷,为她甘愿隐居梅林,让天下最快的剑钝了;而她,对他是一次次的欺骗和利用,视他的真心如草芥。

文中李寻欢和阿飞有一段很魔性的对白,那是阿飞带着林仙儿归隐梅林,整整两年音信全无的情况下,李寻欢拿着孙小红给的地址寻到阿飞的小木屋时,阿飞正在拿着抹布擦桌子,此时的阿飞斗志全无,反应迟钝。当两人面对面的看见对方时,眼圈却渐渐红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阿飞才缓缓道:“是你。”】

此地此情此景,阿飞没想到还再能再见到李寻欢,是为惊喜。

【李寻欢道:“是我。”】

而李寻欢再见到昔日兄弟,则是惊讶于他的变化。

【阿飞道:“你毕竟还是来了。”】

当年阿飞本应杀了林仙儿,可是却不忍下手,与她一起远遁江湖,过着简陋的布衣生活,一去就是两年,没想过李寻欢会找来,在意料之外,却也在情理之中。

【李寻欢道:“我毕竟还是来了。”】

李寻欢作为阿飞亦师亦友的朋友,于情于理,他都应该来这一趟。

【阿飞道:“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

阿飞肯定了自己在李寻欢心目中的份量,知道就算自己没有给他任何信息,他还是会找来的,这才是兄弟间的情谊,这才是换颈之交。

【李寻欢道:“我是一定要来的。”】

无论阿飞有没人给消息李寻欢,他也是一定会来的。

这就是古龙的特色,每一个回合的对答,都充满了机锋,心有海啸,纵有千言万语,话出口却极为简短,但这其间的情谊,却深重如山。既是生死兄弟,早已明白对方心里所想,因为他们都是会为别人考虑的人。

当阿飞遇见林仙儿的那一刻,其实他就在走向死亡。阿飞不再是阿飞。他宁愿自己眼瞎心盲,把最炽热的爱给了对方。当自我编织的谎言被戳破,人的精气神就会散,如同行尸走肉。人人都认为快剑阿飞已死,因为他的魂没有了,再也拔不出剑来,再也杀不死一个人,只有他的挚交好友李寻欢,始终相信他,阿飞就是阿飞,他会再站起来的。而他也没人辜负他的期望,在极致的痛苦中觉醒了,他的剑甚至比从前更快,只因他忽然想通了,于混沌中撕开一线光亮。

阿飞和孙小红一样,在本书中是最可爱的两个人,因为他们活得真实、勇敢、坚定、明朗,敢爱敢恨,面对问题从不退缩和放弃,而是想着怎么解决。也只有这样的两个人,才有资格站在李寻欢的身边,成为他的兄弟和红颜知己,而林诗音,只能是成为过去。林诗音虽生于武学世家,但却没人一个习武之人该有的性格,相反比较懦弱,在其身上我们看到的是那种江南女子的温柔婉约,是需要人时刻疼惜呵护着的。面对自己内心的真实情感,不敢诉说,面对李寻欢的相让,不够勇敢坚定,一味的委屈求全,被动的接受,不会积极主动的去争取,她认为女人最大的美德就是“忍受”。经过一连串的事情之后,林诗音体内的自我意识终于觉醒,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最后携子隐居,这也算是一个比较好的结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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