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年华

第一眼见他,我就知道他就是我要找的人。

我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女人,过着再普通不过的生活,每天早晨,乘最早的一班公交上班,如果没有夜班,可以赶在太阳落山之前回来,如果轮夜班,只能在办公室两眼发直地盯着电脑,期间可能处理几个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被失眠的病号拉着听他们讲诉睡不着觉的痛苦,然后枯坐到天亮。

是的,我目前的职业是一名医生,至少到现在,读了八年的医科,又在这座医院工作了近三年,对于医生基本的素养我相信自己还是有的,虽然在诊断、治疗所学病种上已经让导师信赖到可以独当一面了,但生活却被自己搞的一塌糊涂。就在今天早上,我的母亲又一次给我打电话过来,问我什么时候回家去看看他们新给我挑选的相亲对象,像往常一样,我用上班快要迟到的借口敷衍着,然后她忽然很伤感地说:你知道吗?你已经31岁了,我都60多了啊。我和电话那头是良久的沉默,最后,我告诉她周六就回去。接着,听见她欢快地挂断了电话,大概是去张罗什么了。

今天不用值夜班,我便准备下班后去买点菜自己做饭,独自租住了好几年,我已经习惯了这种间断犒赏自己的生活。就在我拎着东西在绿化带旁边走着的时候,忽然觉得有什么在跟着我,扭头一看,原来一只哈士奇在嗅着我的购物袋,这个吃货,肯定闻到了里面鸡腿的香气,跟着我走了这段路。根据观察,它显然是家养的宠物,毛发梳理地干干净净,脖子上戴着项圈,此刻它正两眼发光盯着我的伙食。怎么办?我决定不理睬它,总不能跟到我家里吧,它的主人一会儿就会把它牵走的,虽然这狗主人还没出现。我迈开步子,飞火流星地向前走,想赶快甩掉这二货,直到我累得气喘吁吁,不得不停下来。它仍旧锲而不舍地跟着我,或者说跟着鸡腿。然后,我得出一个结论:狗的主人或许还没有发现狗不见了所以正在做自己的事情,或许发现它不见了正在寻找只是还没有找到。总之这决不是一条无家可归的狗,所以它不能一直跟着我回家。最后,我只能无奈地拿出鸡腿放到它面前,希望它不会再跟着我了。可是当我起身走了一段路才发现这就不是一条一般的狗:这货嘴里叼着鸡腿,乐颠颠地跟着我······它可能把我错当做自己的主人了吧,不是说二哈的智商低到可以吗。可是我狭小的出租房哪有它的地儿啊?思索一下,还是把它领回刚开始发现它的地方然后坐等狗主人找来比较稳妥一点。往回走的时候天已经黑下来了,有这麽一个大家伙在旁边哈着舌头跟着也不觉得害怕。走了十几分钟,看到路的对面有个人边走边左右张望,嘴里似乎在喊着什么。好吧,就他了,肯定没错。我赶紧朝对面挥手:喂,你的狗在这儿呢!那个人抬头往这边一看,接着飞快地穿过来来往往疾驰的车辆,跑到马路这边。我已经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刚才有好几辆车险些撞到他。“你不要命了吗?这麽多车你横穿马路啊,你没看见那边有天桥吗?”话一出口,我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竟然对着一个陌生人大喊大叫!来人显然一愣,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找了妞妞好长时间都没找到,我刚看到它高兴坏了,一着急就忘了,不好意思啊。”我也觉得自己刚才有点太大声了,赶紧说:“没事儿,我买东西回来它一直跟着我,我没办法只能把它再领回来了,今晚不用喂它了,吃了鸡腿,再喂就积食了。”那人一听,连连道歉加感谢,我想既然已经找到了狗主人,我得赶紧回去了,再晚一点在这条路上飙车的人就该出来了,虽然我并不是个美女,但听科里的人讲飙车族又是抢包,又是猥亵单身女子的,独自一人走在路上还是很害怕,便跟狗主人说天太晚了,自己要回去了。那人又连连道歉耽误我的事情了,我往回走了一段路,又被他叫住,我不解:狗不已经给你送回来了吗?狗主人解释这段路前两天刚出过事,说一个女孩子走太不安全了,还是送送比较好,也算是感谢帮他找回妞妞。我犹豫了一下,借着昏黄的路灯隐约觉得他也不像个坏人,而且我也的确有点害怕,便答应了。就这样,两个人一条狗慢慢走着。我是那种和不熟悉的人一块八竿子打不出个屁来型的,刚才那么大声纯粹因为吓到了,所以一路上我只顾着闷头走路,狗主人也很识相地只是在旁边默默跟着。路灯斜斜地照过来,狗主人的影子落在我这边,我看着我的脚印落在影子上,我踏上去,影子往前跑,我跟上去,影子又往前跑,我忽然觉得很有意思,便不知不觉加快脚步,以前走觉得很远的路一会儿就到了,在公寓门口,我转过头跟他说到家了,谢谢他送我。借着公寓门口明亮的光,我第一次看清狗主人的脸:整体很温和的模样,不属于英俊那种类型,但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眼睛在灯光的照射下闪着光,嘴角是微笑的,穿着很休闲,可能在遛狗的原因,手里拿着缠起来的一卷绳带,不知道为什么,对上他眼神的时候,我有一些慌乱。他显然并没有注意到,又再一次的感谢我:“你也许会奇怪狗为什么会找不到自己的主人呢,我刚才没有告诉你,妞妞眼睛基本是失明的,虽然看上去正常,但是其实是看不见的,只能依靠嗅觉。我在公园去卫生间,出来就看不见它了,刚闻到你身上有花露水的味道,恰巧我和你用的是一种,所以可能你从旁边走过去它以为是我就跟着你走了。”我暗自思忖:早知道出门洗个澡的。因为在一楼蚊虫多,每次一回去,不一会儿就咬得满身包,只能搽花露水止痒,没想到身上的花露水味道还能引来一条狗。我说:“这样看来你以后要用一种比较稀少的花露水了,不然使用这种大众牌子的人那么多,以后它再跟错怎么办,万一跟着一喜欢吃狗肉的,那它不遭殃了?”然后拍了拍一直蹲在他脚旁吐舌头的妞妞,没想到它抬起头就着它湿漉漉的大舌头舔起我的手来,吓得我赶紧缩回来。狗主人笑着道歉:“它太喜欢你了,其他人摸它它都缩着的。”我想,还不是因为我手上一股鸡腿味,它就是一个吃货。我站起身,对一脸笑容的狗主人说:“我回去了,你也带着它赶紧回家吧。”说完我转身开公寓的门。“我叫王杨,请问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吗?我想等着请你吃个饭答谢你把妞妞送过来,可以吗?”狗主人问。“就是一点小事,不用放在心上,你已经谢过了,吃饭什么的就不必了。”“那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吗?”我已经在想他脑袋有没有毛病了,我又不是如花似玉小姑娘,知道我名字有什么用?难道来医院看病我还给你打个折?“我叫苏意。”我脑袋一定也有病,为什么告诉陌生人名字?即使再嫁不出去,也不能像小女孩一样期待什么一见钟情吧,况且一见钟的是貌而不是情。亏得自己学了那么多年的神经病学、心理学。我懊恼地用手拍着自己的脑袋,忽然想起来,这只手刚拍过那只“妞妞”的脑袋而且顺带被它舔了几下······我觉得,我应该提前看看黄历的,今天肯定不宜外出。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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