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壹4:18】
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
There is no fear in love. But perfect love drives out fear, because fear has to do with punishment. The one who fears is not made perfect in love.(NIV)
【简释】
(一)字义:①“爱”:原文指“上帝的爱”(agape)。②“惧怕”:指惧怕末日上帝对自己的审判——惧怕是一种内在的心态,也是一种深层次的情绪。③“刑罚”:即处罚,新约中只出现两次,另一处译为“永刑”(即“地狱”,太25:46)。
(二)背景:①父神的爱透过圣子耶稣基督的救赎而彰显,所以一个真正得救的人,立刻会有圣灵内住,新生命亦立即开始,他与上帝的关系也随之和好。②并且在其生命中,亦必能体会到神的爱在其生命当中的力量,其力量之一就是:自己完全清除了对末日审判的惶恐与惧怕。
(三)应用:①神的爱是一种享受,不是一种痛苦,是一种释放,不是一种捆缚。②当神之救赎、圣灵内住的爱灌注到我们的生命当中时,对来世的审判就彻底解除了——这是我们预尝天恩的真实,也是我们真正的、深入的、涌动在我们灵魂深处的之神之大爱的力量。③反之,如若我们对末日审判有任何的惶恐与惧怕(这种惧怕本是“刑罚”,“刑罚”即痛苦),这也从反面提示,我们还未真正活在上帝的爱里——即我们当快快悔改,当真正重生得救。
(据信望爱、精读本、启导本、马唐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