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那一次上台对着新同学们自我介绍开始,我的自我介绍就成了一个固定的样式:大家好(你好),我叫蓝健,蓝天的蓝,健康的健。连说这段话时的手势都是固定的,在说大家好的时候,我一定会点头,在说蓝天的蓝的时候,我一定会把食指竖起向上指。在与人相熟之后再谈到当初相遇时的第一印象,撇去什么外貌与精神状态,大家印象较为深刻的就是我的自我介绍了,至于为什么,却也没有人能说个所以然来。
除去名字这个标签,关于我的第二个标签应该就是“聪明”——每当知道我十六岁读大学的时候。一般听到大家这么说,我总会不好意思的笑笑,然后解释到“我爸是老师,我读书早”、“读书太早不好,谈恋爱只能找比自己大的”,嘴上找各种不好或者谦虚的理由,其实心里暗爽。到如今才明白,谈恋爱找比自己小的也不会成功,而自己那点聪明也只能说是小聪明,是被诅咒的聪明。
王尔德说,除了才华,我一无所有。这个世界上确实是有那些智力超群,智商分分钟碾压大众的大神存在。比如在《丈量世界》这本书里的两个主人公:数学王子高斯和博物学家洪堡。
在说到高斯时,里面就提到:“如果问高斯关于早期的记忆.....大多都和人类的愚钝有关,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他总认为人们是在演戏,或者是在义务遵循某种仪式的要求——总是停顿片刻说话做事......思考对于他们而言怎么那么费劲”、“最终《算术研究》总算如愿出版了。那一年他刚满二十岁,毕生的著作业已完成.....”。可能需要解释的是《算术研究》是本什么书呢,如果把数学的所有内容比作法律,那么《算术研究》相当于这个法律体系中的宪法。
在说到洪堡时里面提到:“洪堡花了三个月的时间修完了学院的全部课程......几个月之后,他已经是全普鲁士最值得信赖的矿业督查了......而那篇关于活体肌肉纤维导电性的论文,为洪堡奠定了学术界的声誉.....”。这样的成就可能相当于现在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已经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同时在科学家的圈子里也是鼎鼎大名。
当然如果一本书只是在写这些智力超群的大神如何碾压我们大众的智商的话,那它就像只有图片的菜谱,不值得一看。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想我们很多的人都要学会忽略掉那些数学生物学地里学的名词,去想象去感受那些发现和努力的过程,比如写高斯在写《算术研究》时:“.....他腹泻了两次,牙痛发作了三次,有天晚上他肠绞痛得厉害,以致他在心里暗念只能到此为止了,上帝不允许他继续探索,该结束了。又有一天晚上,他突然觉得科学、他的研究,甚至他自己都十分陌生而且多余,他没有朋友,除了母亲以外,没有人在乎他......”。写洪堡在写那篇论文的时候:“他脱掉衬衣,趴在床上,命令仆人将两块放血用的胶布贴在他的背上......现在用刀割开突起的地方!仆人迟疑不前,洪堡不得不大声重喊一遍......当一块银片插进另一侧伤口时,他的背部肌肉感受到如被开水烫时的剧烈疼痛......他口中咬了一块坐垫,衬布都被泪水浸湿了....”。
“如果你想看到和别人不一样的风景,你就必须走别人没走过的路;如果你想获得比别人多的成功,你就必须吃别人没吃过的苦”。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之后的第一个感受。但让我想更多的是:比起大神,当然我只有自裁的份。但如果我不奢求大名大利,只想有所小成,过好我平淡的一生,那么,聪明的大脑或者说才华,在一个人的职业生涯中到底占去了多少的权重呢?
我想起了我被诅咒的小聪明。在众多学科中,一直让我头痛至今的就是英语。事实上在我求学生涯中,并没有特别严重的偏科现象,历史地理也能在全省的竞赛中获奖,就是英语死活不及格。也并没有说自己的语言天赋特别差,除了母语壮语和普通话之外,我还额外学会了西南官话和粤语,就是英语死活学不好。以前我总觉得一定是我上辈子是一个死在鸦片战争里的士兵,把那股对洋鬼子的怨念带到了今世才让我的英语这么不堪。现在仔细想起来,或许就是因为我太“聪明”了,既然聪明,我自是不能用平常人用的笨办法去背单词,总想着找些个一步到位的技巧。多少年,什么构词法、语义法,我学会了很多别人的技巧,却没有认真背过一个单词。
被诅咒的聪明其实诅咒的是一个人的毅力和恒心:才华会让一个人变得缺乏韧劲,不乐意有艰苦而持续的投入。有才华的人往往会被各种诱惑所缠绕,在一次次的选择中虚耗岁月。人人之间最小的差异是智商,最大的差异是坚持。
2008年第一次对着新同学自我介绍的时候,我用我低沉的声线操着一口带有两广地区口音的普通话说着:“大家好,我叫蓝健,蓝天的蓝,健康的健”。一次,两次,三次。在大家疑惑和笑声中重复了三次,大家才勉强猜出来我说的是哪几个字。从那天开始,我每天就跟在两个安徽同学的后面,学习他们的发音,接受他们的嘲笑和指正,一直坚持了大半年。后来参加了五六次晚会,说了七八个相声,认识了十几个好友,度过了二十多年里生活最丰富的三年,还因此收获了一份爱情。这一口还算可以的普通话或许才是我曾经聪明过的例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