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止儿文学》衣恋

衣恋

喜好漂亮的衣服,来自于母亲的熏陶.

从小生活在大都市、家境殷实的母亲,对穿衣打扮很是用心。身材娇小又有一点旧式大家闺秀气质的她,总是把自己弄得鲜亮宜人,很是养眼。即使步入老年,也是打扮得体。较之于我节俭的婆婆,她要时尚许多,我女儿常戏称她为“时髦外婆”。

小时候,尽管家里经济不宽裕,可母亲总有办法让我们穿得整洁漂亮。她总说丈夫脚上鞋孩子身上衣,最能看出一个家庭主妇称不称职了。在上海从事服装工作的舅舅时不时地会给我们带来一些好看的衣服:泡泡纱的连衣裙、玻璃纱的小衬衣、劳动布的工装裤,有的还是用服装厂的边角料拼凑而成的,很廉价,但也足于让我在小朋友们面前臭美上好一阵子。即便是旧衣服,母亲也总让它变得不一样。记得有一件灯芯绒的外套,我从幼儿园一直穿到小学毕业。开始的时候是一件又长又肥的大衣,大冬天穿在棉衣外面,袖管太长,挽起来的袖口上露出来的是一小段格子布的里子,看着象是故意这么镶上去的。人长大了一点。袖管不用挽了,衣服也不显长了,便成了一件春秋装。人又长大些,衣服变短了,母亲于是在下摆上加了个针织罗纹边,袖管窄了,干脆把它剪了,重新用色布做了两个袖子,于是又成了一件好看的相拼茄克。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母亲对于衣服仍是这么上心。

耳濡目染间,我也就较为注重着自己的穿衣。我们的少年时代是灰色的,满大街都是列宁装、军便装,没有打扮,只有穿衣,年轻的心不愿沉沦于这沉重的颜色之中,于是便在领口稍稍露出一截红色,其实那也只是母亲做的假领子,可也足于让自己心跳一阵子。拿着奶奶从乡下带来的粗布做成一件花格子的外套,尽管粗糙了些,却是增加了些许跳跃的颜色,开开心心地出去秀上一把。

八十年代,正值豆蔻年华的我,赶上了一个全新的好时代。大街上的色彩多起来了,来来往往的路人靓起来了。置身于这眼花缭乱的花花绿绿之中,自己却独独钟情起了那庄重的黑色,让年轻的我多了几分成熟,让没有高跳身材的我多了一点自信。而每年数次的上海之行,又让那黑色中突现了少许的流行。“要想俏,一身藻”,现在看来我还真有点先见之明,选择了这永恒的流行色。

集体婚礼上,一袭大红色的金丝绒旗袍,让我尽显女人本色,黑色呢子大衣上的狐皮又是那么的雍容华贵,在一群包裹着厚重的织锦缎绣花棉袄的新娘中鹤立鸡群。其实我心知肚明,女人中我算不上漂亮,工薪一族的我更不富裕,那只是服装带来的效果。

宝贝女儿出生了,初为人母的我一颗心全都失落在这小小人儿身上。红红的蝴蝶结,白白的公主裙,美丽的小天使张开双臂飞奔在绿色的草地上。这个精典的画面常常出现在脑海中,可从小就象个假小子的女儿却与之无缘,曾试着给她穿上漂亮的小花裙,却怎么样都与她那总也长不出毛的小光头不协调,终于放弃了要把女儿打扮成小公主的意愿,针织衫罗卜裤是女儿的家常服,酷爱裙装的我还会不放弃地给她穿上学生裙、背带裙、牛仔裙,让她多一些女孩的风采。小学开学那天,早早就为雀跃的小家伙精心的打扮好,齐耳的学生头,整齐的流海,红白相间的条纹T恤,白色的背带裤,生性活泼的她倒也不失女孩的天真可爱。一件淡军绿的无袖T恤,小小的牛仔A字短裙,把女儿送进了中学的校门,带着小小的却意和更多的好奇,挥挥手,女儿开始了独立的住校生活。长大后的女儿好象彻底地舍去了裙装,牛仔裤、运动鞋,十足的中性打扮。工作以后,一袭长裙,又让女儿多了点娇美,回归女人本色。

女儿一天天长大了,渐渐地少了对我的依赖,可镜中的自己却已没了往日的风采,绉纹悄然爬上了眼角,不免感叹:岁月如梭,青春不再,窈窕飘走。

然岁月的磨砺让人淡定起来,从容起来,这是年轻人所没有的,这是岁月赋予我的气质。

尽管自己已年近花甲,青春已逝,美丽不再,尽管自己并非大富大贵之人,但仍经不住时尚的诱惑,喜欢着漂亮的衣裳。

逛街还是我的一大喜好,约三俩好友,穿梭在林林众众的时装间,吸收时尚信息,让自己不至于太老朽。听导购小姐说:阿姨你气质好,这衣裳真适合你。尽管知道这是她的营销方式,并不一定是我真的如她所言,可也蛮开心的。

信奉穿衣不在于贵,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权当是我买不起品牌的自我安慰)。穿衣不跟朝流,适宜的便是时尚的。偏好裙装的我衣柜里少有裤子,难得穿回裤子,也是不象裤子的裙裤,长得象裙子。短裙于我这年纪已不大成体统,只有上舞蹈课的时候才穿上,年轻一把。拒绝中老年服装。所谓的中老年服装,就是把最难看的服装集中,不想被那些难看的衣裳包裹。喜欢旗袍,旗袍的韵味让我着迷。爱穿高跟鞋,因为海拨不够,感觉只有穿上高跟鞋人才挺拨精神。黑色还是我衣服颜色中最多的,却是会加上些跳跃的红,亮丽的绿。端庄典雅该是我穿衣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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