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傻子的地老天荒

01:


十三年后的冬天,我再次见到了杜鹃姑娘。


那是在一个远房伯伯的寿宴上,我被分派去当“礼房先生”,就是登记来送份子钱的人名。

“王大竹,一百。”一个女人说道。

我一手接过钱一手写下“王大柱”,就听有人叫道:“错了错了,是大竹,不是柱,竹子的竹!”

我下意识地抬头,对方明显愣了一下,张着嘴,突然兴奋地叫了一声,“哎呀,你是琴琴呀,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她抓着我的手,抖得墨汁都滴到了红纸上。

说实话,我没认出她来。

“我是杜鹃啊,杜鹃姐姐,你不记得啦?”她摸了摸头发又理了理衣服,期待地望着我。

“哦,杜鹃姐姐啊……”我边应边打量她,努力在她身上寻找杜鹃的影子。

然,十几年未见,眼前的这个人已被时光改变得面目全非。

她穿一身半旧的红棉衣,由于小了,将肥胖的身子勒出一圈圈的肉痕,挺着个大肚子,曾鸡蛋样白嫩的脸长满了斑,笑起来肉一颤一颤的。只能从那弯弯的柳眉和挺俏的鼻子,依稀窥探出几分昔日的风姿。

我有些失望,那个比杜鹃花儿还美的姑娘,竟被生活摧残成了这般模样。

看到我认出她,她显然很高兴,拖了张椅子坐到我旁边帮忙收钱,三三两两跟我聊起来。

我才知道,她已结婚,几个月前刚怀了孩子,现在打理着夫家榨油厂的生意。而她老公王大竹,现正关在省城的监狱里。

“哎,这就是命吧,当年结婚就没指望他有啥出息,这会儿呢,就盼他别缺胳膊少腿儿的出来吧,我娘俩后半辈子也能有个靠头。”她摸了一下肚子,扬着嘴角,流露出一种无限温柔的神情。

我突然好奇了,这不是我记忆中那个杜鹃姑娘会有的神情。

“那个,姐夫是怎么了的?”

杜鹃冲我笑了下,说:“有空来家里玩儿嘛,都十几年没见了。”

我知趣地闭上嘴,冲她点了下头。


02:

杜鹃是我少年时代里,认识的为数不多的“坏女孩”。

那是个下雨的傍晚,我因为默写不出汉字,被老师留到了最后一个放学。当我扛着伞,抽抽嗒嗒走到巷子口的时候,却被一个女孩拦住了。

我永远记得她当时样子:高高瘦瘦,扎一头细细的辫子,上面系着红绸,她一手抢过我的伞,凶巴巴地说,“借我点儿钱,不然就没收你的伞!”

我嘴一瞥,还没来得及哭出声,她就把伞扔了回来。

“哎呀,你哭啥呀,我又没欺负你,眼泪包子!”

我喊了声“我不是眼泪包子”,“哇”地一声就哭出来,想到今天受的委屈越哭越凶。泪眼朦胧中,就看到她气得跳脚,直说“不许哭不许哭”,可惜没用。

“哎呀别哭了,大不了我给你吃糖嘛。”她把一颗绿色的水果糖递给我,自己咬也了一颗吃起来。

我立马不哭了,小心翼翼剥开透明的糖纸,就闻到一股清凉的味道,咬掉一小截,在嘴巴里慢慢抿,整个肺腑都是沁人心脾的清凉。

那是我们整个童年里最爱的“清凉糖”,食指长短的一截,绿色,薄荷味儿,一毛钱4根。

从此,我就成了杜鹃姑娘的小跟班儿,看着她细细的辫子甩来甩去,满头的红绸迎风飘舞。

那一年我七岁,杜鹃姑娘十岁。

满头红绸辫子的杜鹃姑娘越长越大,越长越美,也越长越“坏”。

她喜欢跟男孩子玩,穿梭在大街小巷到处捣蛋;她偷了10块钱跟人“斗地主”,被杜鹃爸吊在树上打;她跟一群小混混打群架,进游戏厅,一整天一整天地逃学……我不远不近地跟在她身后,想加入她们的阵营,可她嫌我太小了。

直到有一天,杜鹃跟几个小孩子去水库游泳,其中一个男孩被淹死了。

男孩父母带着几十个扛家伙的人冲进杜鹃家,扬言不她交出来就砸了她们家,杜鹃爸把她扔在雪地,扒了棉衣,抽断四根拇指粗的竹鞭。

红的血,白的雪,像一幅啼血的画儿。姑娘跪在画中,死死地盯着画外人,一言不发。

那一年我九岁,杜鹃十二岁。

自从那事后,我爸妈再不让我跟杜鹃接触,而她也到了镇上的初中,偶尔周末时,会从窗户里给我扔一块儿巧克力。

她变得更喜欢打架,更喜欢进游戏厅,更喜欢逃学,甚至开始早恋。明明是那么美丽的姑娘,街坊邻居谈起来啧啧叹气,对自己对孩子说,要是不听话就会变杜鹃那样,爹不疼娘不爱,人见人厌。

我最后一次见到杜鹃是在医院,那时我小学升初中,老师带着大家去体检,我就在走廊里碰到杜鹃。她被一个男孩扶着,脸色白的跟纸一样,汗珠滚下来,啪嗒滴在地砖上。

她说:“琴琴,我就要走了。”

我懵懂地望着她,问:“去哪儿呀?”

她没回答,从包里抓出一大把巧克力塞给我,然后佝着背,在男孩的搀扶下一步步挪出去。

我看着他们的背影,就像一对佝偻的老人,消失在青春的暮色里。

我把巧克力分给新同学,迅速赢得了大家得友谊,可我最爱吃的,还是那清清凉凉的薄荷糖。

后来才知道,杜鹃是去医院打胎的,她跟班里的一个男生好了,怀了孩子。而一直在医院陪着她的男孩,就是王大竹。

再后来,听说杜鹃到很远的地方读了卫校,毕业后跟人跑到广州打工,之后就杳无音讯。直到她爸爸在工地上出了事,她才再次回到我们小镇。

那一年,杜鹃20岁,在最如花似玉的时候,嫁给了镇上的“傻子”王大竹。


03:

“大家都说你是为了钱,才嫁给王……姐夫的吗?”我跟杜鹃坐在火炉边闲聊。

杜鹃倒笑得坦荡,说:“是啊,要不是他家有钱,谁会看上他啊!”

王大竹家里开了家榨油厂,祖祖辈辈传下来,在十里八乡也算小有名气。可惜王大竹小时候生过一场病,把脑子烧着了,变得有些憨傻。

“那你现在……你们俩感情挺好吧。”

“哎,啥感情啊,搭伙儿过日子罢了。”她看了我一眼,“不过那些年确实挺混的,你要乐意听,我跟你唠嗑唠嗑?”

“乐意乐意,我最喜欢听故事了,特别是:咋重庆人自己讲自己的故事!”我学着《雾都夜话》里的口气,果然把杜鹃逗乐了。

杜鹃往火膛里扔了几个红薯,叹道:“那时候,真打算一辈子不回这鬼地方了!”

可是,杜鹃还是回来了。

卫校毕业后,她不顾家里道反对,跟当时交的男友一起去了广州。两人身无长物,又没有一技之长,只好进了服装厂当工人。几个月不到,男人就受不了了,骗光杜鹃仅有的一点钱消失无踪,留给她一屁股债。

没办法,厂里工资低,追债的人又催得紧,跟家里更是闹得几乎恩断义绝,杜鹃终究踏入了情色交易中。只是,那场子里的钱也并不好挣,要应付各色的人不说,挣的钱一层层往上抽成,到自个儿手里也就所剩无几了。

挣得少花得多,日日醉生梦死,夜夜笙歌不尽,她从残破的过往中爬出来,以为从此海阔天空,却没想到又陷入更深的泥沼中。

更没想到的是,另一场灾难不期而至。

杜鹃爸在工地上出了事,双腿截肢,腰部以下瘫痪,没过多久,杜鹃妈被查出了乳腺癌。

残酷的事实砸在身上,作为家里唯一的女儿,杜鹃避无可避。

医院的角落里,姑姑拽着她的手,说王大竹家来提亲,只要她答应,她父母的一切费用他们全包了。

她讥诮地盯着姑姑的脸,说:姑,你啥时候干起人贩子的生意了?

姑姑一巴掌扇在她脸上。

也就是那一天,杜鹃才知道,自己是爸爸从工地上捡来的弃婴。

杜鹃说,她也是那时候才看明白:爸妈是多么爱她。

这二十年来,她从没听过半句关于她身世的闲言碎语,这在我们那种民风八卦的镇子,几乎是不可能的;哪怕她把他们气到半死,也从没听他们说过半句伤她的气话。

小时候,我们问爸妈自己是怎么生出来的,大人要么说垃圾桶捡来的,要么说石头了蹦出来的,杜鹃就抱着她妈的腿说不要不要,哭得撕心裂肺。

不久后,杜鹃嫁给了王大竹,红艳艳的炮竹从东家巷一直烧到西家巷,杜鹃从始至终没说过一句话。

她瞧不起王大竹,打心眼儿里看不上,然而,王大竹那傻子自初中起,就认定了杜鹃。

那一天,杜鹃见两个男生抢王大竹的新文具盒,看不过,就揍了他们一顿。她给抹眼泪的王大竹扔了颗糖,说:泪眼包子,有啥好哭的,大不了下次揍回来!

她细细的小辫子荡呀荡,艳艳的红绸子飘呀飘,扫过王大竹黑黝黝的脸,就一辈子都忘不掉了。

婚后的王大竹是个快乐的傻子。

他卯着劲儿对杜鹃好,任她欺负,任她嘲骂,仰着一张黝黑的脸朝她笑。他对杜鹃爸妈比自个儿爸还上心,治病的钱他全出,治疗的时候全程看护,累得昏倒在马路上。出院后,他把老人俩接来一起住,吃喝拉撒悉数照应,哪怕在和杜鹃离婚后。

可婚后的杜鹃并不快乐。

她是个心高气傲的女人,看不上就是看不上,哪怕你为她付出再多。当父母的身体渐渐好起来,她又开始了吃喝玩乐,夜夜笙歌的日子。她跟当地的一个兽医好上了,明目张胆地给王大竹带绿帽子,就是要逼着他离婚,王大竹不肯,她拿刀抵着脖子,说:不离我就死在你面前。

王大竹死盯着她,那雪白的脖子被血染的猩红,终究是点了头。

两年后,这段荒唐的婚姻终于画上了句号,也让杜鹃那“坏女人”的头衔实至名归。

离婚后,杜鹃带着一笔钱去了浙江,跟朋友合伙做服装生意。历经生活磨砺的人大都慓悍,她们够狠,够绝,做起事来有股不输于男人的气魄。几年时间,杜鹃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给爸妈买了房,母亲做了手术病情也得到控制,曾经欠王大竹的钱加倍还回去。

那是她事业的巅峰,也是人生中最自由的时刻。

可是,当我们的物质世界极大丰富后,精神世界反而变得空虚。渐渐地,那个名叫“爱情”的东西开始在精神世界里疯长,遮天蔽日。

二十六岁的杜鹃姑娘风华正茂,所以爱上二十岁的大学生一点儿也不稀奇,她经历了曾经的龌龊肮脏后,越发迷恋他身上干净,单纯的葱郁之气。

姐是坏女人又怎样?结过婚又怎样?照样把自个过的风华绝代,举世无双!

杜鹃爱了,又一次深陷爱河。

可生活是什么呢?

生活就是用来将人辜负的,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除了自己,我们谁也不能深信。

那是在一年后的一个深秋,杜鹃刚和男友从普吉岛渡完蜜月,一回来就被告知出了大事,她扔下男友赶回去。现金流断了,账目被查出巨大的亏空,下一季新定的货扣在厂家发不出来……她还没理出头绪,一记更大的重锤砸下来:她的小男友跟合伙人携款跑了。

一切真相大白,杜鹃却不愿接受这些,她让自己活在另一个幻想的世界里,那里没有背叛,没有伤害,那里春光灿烂,杜鹃花开得漫山遍野。

她患上了间歇性妄想症加抑郁症。

你看,这世间最美的东西是爱,可最毒的东西也是爱呀

兜兜转转,杜鹃又回到了镇子上。

她被送到郊区的一所精神病院,天天治疗吃药,两个月不到胖了四十斤。那段日子,王大竹再次出现在她的生活里,或者更确切地说,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在原地远远地守着她。

他帮她照顾父母,帮她还债,天天往返几十公里路,提着汤去看她。直到有一天……

王大竹发现杜鹃不在房里,等了半天也没回来,有人说她的主治大夫叫她拿药去了,王大竹便起身去找。屋子里传出咿咿呀呀的喊声,王大竹听出是杜鹃,顿时血气上涌,砰地一声就把门撞开了。

杜鹃手脚被捆着,身上的衣服被扒了大半。

王大竹抄起旁边的铁凳子就朝男人砸下去,劈头盖脸,而且只砸头部。

谁说他傻?

在挚爱的人受到伤害时,再傻的傻子,也成了盖世英雄。

男人没死,不过伤了头,这辈子也就成了废人。

杜鹃却在那个下午神奇地清醒过来,她第一反应是让王大竹跑,拼命推搡着他离开。王大竹拽着她的手,说一起走,杜鹃打他,骂他,怎么可能一起走?你这个傻子,你他妈给我滚,我一辈子都不想再看到你……

人们闻声而来,杜鹃站在满地血泊里,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她说:你这个傻子,你这个傻子……

一遍又一遍。

王大竹被判了五年。

入狱的前一天,杜鹃拉着他去民政局复婚,当两个人的照片再次被印上钢印时,她抱着王大竹嚎啕大哭。

这一次,没有炮竹,没有唢呐,没有淹没在红色中的迎亲队伍,只有穿一身白纱的杜鹃姑娘,扎满头细细的辫子,红绸飘飘。

她拉着她傻笑的新郎,从东家巷走到西家巷。

目的地,是他们的家。


04:

2015年,七月初七,杜鹃打来电话,说她顺利生产,是对漂亮的龙凤胎。

她说:你学问高,给娃起个名字吧。

我笑道:取名我可不行,你还是跟姐夫商量吧,他肯定高兴。

她说:跟他说有什么用啊,那个傻子……好啦,不难为你了,他爷爷说还得根据族谱来。你呀,下次再回来可一定要告诉我哈!

我在电话这边一个劲儿点头,脑海里忆起那今非昔比的容颜,映着火光,眉眼却温柔得一塌糊涂。

今天是七夕,古时的七巧节,今朝的情人节。

手机满电,没有一条信息,没有一个电话,天上,也没有一颗星星。

我站在楼顶,俯瞰这灯火璀璨的夜色,突然觉得难过。

这一夜,有多少人在狂欢?有多少人在说“我爱你”?又有多少人敢说那句“一辈子”?

这是一个没有永恒的时代。

或许,只有一个傻子的爱情,敢说一辈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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