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

01

如果说爱情是一场长跑,那么老莫已经在维维身边陪跑了全程的马拉松。

在云备胎还不算流行的时候,老莫是年级里第一个解锁了暖男成就的人。

暖到什么程度呢,维维喜欢吃零嘴,自习的时候老莫逃课出去,然后拎着一大袋零食出现在维维班级的门口。

维维生病了老莫比自己生病了还紧张,维维感冒发烧迷迷糊糊趴在课桌上睡觉,老莫给维维身上披了一件羽绒服就拽着维维去医务室了。

维维姨妈期,老莫算好日子煮了生姜红糖水送到维维寝室楼下,每个月的那么几天,你总能看到一个穿着山寨阿迪达的男生提着保温盒站在维维楼下。

当然,姨妈有时来得不那么准时,维维看着楼下好像定时闹钟一样的老莫,又好气又好笑。

老莫近乎顽固地追求着维维,固执到全校皆知的地步,这也导致维维在整整大学四年里没有一个男生敢向维维表白。

维维找到老莫,说你别送了,别人都看我笑话,老莫一下子就急了眼,谁敢笑话你,你告诉我名字,我削他丫的。

这事也就不了了之,维维干脆躲着老莫,远远看见老莫就绕路走,但是老莫好像自带僚机,总有办法知道维维在哪里。

后来我才知道,老莫用了四张周杰伦演唱会的门票才搞定维维室友的情报支持,为此做了几个月的兼职才还清借款。

维维也不是寡恩薄情的人,见实在躲不掉干脆接受了老莫的好,然后在其他方面还以人情,同时又不逾越友情的界限。

外人看起来他们像一对情侣,但事实上并不是。

微信上我问维维,老莫很喜欢你

维维回,我知道。

你考虑过吗?我问

我试过。

02

后来我们毕业了,老莫进了本地的一家公司成了一名程序猿,维维则去了北京一家影视公司当编剧。

送别维维的时候,老莫突然掏出一本本子和一支黑色的签字笔,飞速地写下一行字后把纸片交给维维,说,这是我以后上班的地址和电话。

然后好像又想起了什么把纸片要了回去,在后面又补了一行,这是我妈的电话号码,嗯,要不我爸的也写给你好吧?

维维尴尬地摆了摆手,不用了,有你的就够了。

看见维维把纸片收进了包里,老莫长长舒了一口气,又念叨了句:一定记得打啊。

人生中总有很多事都是无法预料的,即便你在前面规划的愿景再细致清晰,也不及你上车前那一刻对方向感的明了,但也正因为这种未知性,带给生活一种诡谲的美丽。

老莫伫立在候机室望着那架飞机滑向跑道准备起飞,引擎喷薄出的巨大涡流产生的强大推力让飞机不断向上爬升,逐渐地浓缩成一个小点,然后再也看不见了。

我拍了拍老莫的肩膀,回家吧。

维维做编剧之后多数时间都在拉片,写剧本,改稿,电话大多是老莫打给维维的,真正意义上维维只给打过老莫一次电话。

维维的妈妈从楼梯摔下来骨折了,而维维的爸爸也在外地出差,一时半会回不来,维维急的快要掉眼泪,狂翻电话薄发现只有老莫一个人在本市。

维维心急火燎地打电话给老莫,老莫说,别急,告诉我在哪?我现在就过去。

挂完电话维维立马定了最早的航班赶回老家,一下飞机就马不停蹄地往医院赶。在病房门口,维维透过探视窗看见老莫正在帮妈妈翻身,一瞬间就红了眼睛,擦干眼泪之后维维假装镇定地进了病房。

老莫看到维维进来了,点头打了个招呼,就默默走到一旁,给娘俩腾出位置。

从医院出来后,维维给了老莫一个大大的拥抱,谢谢你,真的很感谢。

老莫说,那请我吃顿饭吧。

03

入秋以后,天气迅速转凉。

老莫的工作也越来越忙,有时深夜还坐在电脑前码代码,长时间的日夜颠倒导致老莫的生活状态一直很萎靡,只有在跟维维打电话的时候,我才能看见老莫的眉飞色舞的样子。

老莫抱着手机一脸温柔,嘱咐道,你那边的温度已经降到了19度,早上记得加件外套。

有这么冷吗今天,我怎么没感觉?我一边纳闷,一边打开衣柜翻找去年秋天的薄外套。

老莫捂住手机听筒,小声道,我说的是北京。

老莫给自己的手机设置的城市是北京,所以每天软件推送的天气消息都是北京的。

放下电话,老莫又继续写代码,过了一会儿,老莫说,下个星期我准备去北京看她。

我知道老莫心里在想什么,一段感情如果始终用电话维系,那么这段宿命终究情比纸薄,维维身处魔都,她不像老莫一样情比金坚,魔都可以带给一个人更多的选择,但副作用是,你会越来越受用真心的妙用,这也就是维维没有远离的老莫原因吧,我张了张嘴,想说的话又给咽了回去,说:需要赞助你吗?

老莫摇了摇头,不用。

到了北京,维维去接的老莫,才出来不到一年,维维已经改头换面,戴着一顶渔夫帽,黑色墨镜,小卷发,一身休闲装。

老莫穿着一身廉价的某宝爆款站在维维面前好像刚进城的屌丝,老莫低着头,眼睛使劲砸向脚下那双洗的有点发白的帆布鞋。

维维则很自然地跟老莫打了招呼,两人一番寒暄之后维维带着老莫出了候车室,拦了一辆的士直奔住处。

维维租的房子在靠近市中心的地方,房间很小,只有40平,但是看得出来很用心布置过了,床上的被子叠得一丝不苟,木质沙发边上摆着一盏落地灯,应该是用来看书的,墙上的隔板上摆着一台CD播放器,书桌被仔细擦过没有一点灰尘,宜家的梯形架上整齐地罗列各式书籍,顶层架子上放着一盆葱绿的薄荷。

晚上你睡沙发,别去住酒店了,这边很贵的。维维转身已经换上一套家居的衣服,饿了吧,我给你煮点东西吃。

一夜无眠。

第二天维维拉着两眼发黑的老莫从东直门一路杀到工体北路,路见好吃的就一顿吼,妈呀,这个好好吃,卧槽,这个我也要,老板,再来点这个。

吃日料的时候,老莫偷瞄了一眼菜单,咂了咂舌,真贵呀。

维维嬉笑地看着老莫,这顿我请,算是谢恩吧。

维维是个心思细腻的人,她看得出老莫现在境况并不算太好,于是委婉地换了个台阶给老莫下。

老莫表面上不动声色,从北京回来后就开始更加玩命地工作,我知道他是想拉近和维维之间的差距,维维跑得太快了,他怕自己一个拐弯就看不见维维的身影。

这之后老莫每天下班越来越晚,黑眼圈越来越深,凌乱的桌子上不定时地出现烟蒂、浓咖啡和安定片。

04

时间是一个让人猝不及防的东西,涨不过潮汐,而退时无境。只有当你站在年轮的隘口,你才会发现,这么快就27了啊。

27岁是一道分水岭,之前还可以大大方方地说自己献身事业无暇恋爱,此刻都成了自己平庸身边无人尴尬的佐证。

你开始不得不接受社会的审视,在一场又一场相亲会中来回奔忙,感情变成一件费劲不讨好的事,大家把自己的条件和要求,摆在台上面,只要不冲突就可以约会,如果处着愉快就可以考虑进一步发展。

老莫以前总是感叹,太仓促了他们,这么快就选定了相伴一生的伴侣,也不考量一下性格相符和各自的价值观。

我笑了笑,那是因为大家从前都不将就,总是觉得后面会有更好的,直到选无可选,身边好的都已经被人挑走了,才仓促地抓了一把稻穗,当做凫渡苦海的大船。

老莫在经不住老妈的唠叨下去了一次相亲大会,人潮拥挤的人群中老莫显得格格不入,才将将坐下来,姑娘听说老莫没有房子,立马一个歉意闪身走人,留下老莫在风中凌乱。

之后老莫再也没有踏进过相亲大会一步,在这一点上维维倒也和老莫神似,倒不是维维没有人追,而是她不想被人追。

二十岁的女生会担心自己嫁不出出去,到了三十岁之后,之前独立自由被随性生活的惯性推动,反而让女人产生不愿结婚的恐惧。

她们无法接受自己向生活狼狈缴械,不愿意放手每个季度的大牌新品发布会,商场里的试衣间,一周一次的spa,健身房隔天一次的瑜伽。

因为在结婚之后,你需要同时面对着两个家庭,上班的压力,孩子无休止的哭闹,一切都变得不规则起来,原先你妥妥当当按照清单就可以完美度过的一天,现在会被琐碎生活给拆的七零八碎。

跨年夜的时候大家聚在一起海聊人生,吐槽自己脑残的上司,抠门的老公,忙碌的生活。

三儿冲着老莫和维维起哄,现在就你俩还没结婚了,干脆凑合在一起过日子得了呗。

维维说,我才不要结婚,我才不要交出我的自由。

老莫开玩笑,这样的话世界就多了两个单身狗了。

维维乐不可支地趴在栏杆上,那你可别跟我争狗粮,我胃口很大的。

这时天台上的人群开始倒数:五四三二一,新年钟响,璀璨的烟花直冲云霄,在天空炸裂开来。

05

日子像一把抓不住的流沙,转眼就到了14年,维维给我们发了一个消息说她要回来了,老莫开心的简直要上天。去接机的那天,老莫特地换上了一身正装,胡须刮干净,头发一丝不苟地吹向后面,用啫喱定好造型,两腋喷上淡淡的古龙香水。

30而立,老莫已经成长为一家创业公司的高层,公司前段时间刚刚拿到了C轮。

通道口老莫远远地就看到了一脸精致妆容的维维,以及,旁边那个牵着维维手的中年男人。

没等老莫开口,维维抢先介绍,这是我男朋友,公司制片刘瑜,这是老莫,我最好的朋友。

我看见到老莫眼神里的光亮慢慢熄灭,鬓角打理整齐的头发垂落了下来,老莫强打起精神,上前和维维的男友握了握手。

再顺便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们打算结婚了。才见面几分钟维维就连续爆出了两个猛料,我这个吃瓜群众都表示有点懵,老莫在一旁艰难地挤出一丝笑容,那......祝福你们啊。

是个人都看得出来,老莫一直在等维维,十年如一日,我一直觉得就算是石头都该捂出痱子了,更何况是个人。

晚上聚会的时候老莫推脱有个临时会议要开没有去,我因为加班到很晚,弄完一看时间来不及,就给维维发了条短信说我去不了了。

一个人懒得做饭,我就去楼下餐厅点了些吃的打包回去,然后就看见老莫一个人坐在餐厅靠窗的位置上发呆。

我在老莫对面坐下,拿出刚打包的饭菜,吃点?

老莫摇了摇头,没胃口。

其实你们挺般配的,维维对你也有好感,我本来以为你们最后会在一起的。

老莫叹了一口气,都是宿命。

要不,我把维维叫过来,让她在这跟你说清楚来?我把手机掏了出来。

不用了,老莫一把抢过我的手机,反手扣在桌子上。她什么都知道,我从来没有在她面前隐瞒过自己对她的喜欢,她既然选择了,肯定是那个男人能给予她真正想要的东西。

我这才发觉老莫已经不再年轻了,换做以前的他可能会跟维维的男朋友拼命,但是现在,老莫老了,做事情不再由着性子,更多的是需要权衡利弊,兼顾得失。

老莫接着说道,我跟她认识超过十年了,从大学到工作,从20岁到30岁,虽然我们从没有真正在一起过,但是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比任何人都要了解彼此,大概也是因为我们太了解彼此了,反而对对方都丧失了期待,感情是一回事儿,但是爱情又是另一回事儿。

挺长的一段苦情恋,我揶揄道,换个人爱吧,你现在什么都不缺了,有资格去找一个更好的女孩子。

更好的?我不知道什么是更好的,在遇见她之后,我就没见过比她更好的了。老莫转过头,望向窗外。

我低头看见玻璃上的水珠,老莫你哭了?

老莫瞥了我一眼,外面下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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