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故事的成色,往往取决于它的开头(三)

奥尔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红》

死亡令记忆鲜明。一个将死之人的记忆,因其将死,立刻平添了某种重要性和神秘性。马尔克斯擅长利用这一点。他也深谙人们对死亡既恐惧又好奇的矛盾心理,不动声色地加以利用。在《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里,他是这么开头的:

圣地亚哥·纳赛尔被杀的那一天,清晨五点半就起了床,去迎候主教乘坐的船。

这个透露了凶杀的开头,让人无法抗拒。读完第一句,读者就立时关心起主人公的命运,无论他在那一天做任何事,读者都在心里大喊:天,他还不知道他要死了!

莫言的《檀香刑》也有个非常相似的开头:

那天早晨,俺公爹赵甲做梦也想不到再过七天他就要死在俺的手里;死得胜过一条忠于职守的老狗。俺也想不到,一个女流之辈俺竟然能够手持利刃杀了自己的公爹。

而更令人拍案叫绝的开头,来自奥尔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红》。

因为,现身讲述凶杀案的,不是作者,不是凶手,也不是目击者,而是死者本人。这本小说开篇就点出:我是一个死人。

如今我已是一个死人,成了一具躺在井底的死尸。尽管我已经死了很久,心脏也早已停止了跳动,但除了那个卑鄙的凶手之外没人知道我发生了什么事。而他,那个混蛋,则听了听我是否还有呼吸,摸了摸我的脉搏以确信他是否已把我干掉,之后又朝我的肚子踹了一脚,把我扛到井边,搬起我的身子扔了下去。往下落时,我先前被他用石头砸烂了的脑袋摔裂开来;我的脸、我的额头和脸颊全都挤烂没了;我全身的骨头都散架了,满嘴都是鲜血。

这个残忍而鲜血淋漓的开头,带来满满的惊吓。死人开口讲话了。他死得那么惨。他会讲个什么故事呢?他是被谁杀死的?动机是什么?

读者被一桩凶杀案吸引,进入这个故事。可没想到的是,作者却在凶杀案背后埋伏了一个关于伊斯兰细密画艺术的传奇。他就像一位技艺高明的细密画师,一点一点描绘出十六世纪的伊斯坦布尔和风雨飘摇中的土耳其宗教、文化、传统。


伍绮诗的《无声告白》

最近看到的一部以死亡作为开场白的小说,是美籍华裔作家伍绮诗的《无声告白》:

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

这句话简练,却抓人。仿佛莉迪亚在对他们无声地大喊:我已经死了!又仿佛是读者在帮莉迪亚大喊:她已经死了!你们知不知道?!

伍绮诗把镜头聚焦在那个时间、那个空间,莉迪亚已经死了,可家人还不知道,一切还在如常进行着——

1977年5月3日早晨6点30分的时候,没有人知道莉迪亚已经死了,他们只知道一个无伤大雅的事实:莉迪亚来不及吃早餐了。这个时候,与平常一样,母亲在莉迪亚的粥碗旁边放了一支削好的铅笔,还有莉迪亚的物理作业,作业中六个有问题的地方已经用对勾标了出来。莉迪亚的父亲正在开车上班的路上,他把收音机的旋钮转到WXKP频道,WXKP是“俄亥俄州西北地区最佳新闻频道”的缩写,喇叭里传出的静默让他心烦意乱。莉迪亚的哥哥边从楼梯上下来边打着哈欠,一副没睡醒的样子。莉迪亚的妹妹坐在厨房角落的一把椅子上,盯着碗里的玉米片,一片一片地吸到嘴里抿碎,等待着莉迪亚的出现。最后,她不耐烦地说:“莉迪亚今天真能磨蹭。”

死亡将要打破一个家庭表面的宁静和内里的沉闷。在死亡尚未被知晓的时候,这个家庭像往常一样平淡忙碌地运转着,日日重复的那些场景突然显得莫名的荒谬。

伍绮诗给了所有读者一个上帝的视角,去看透“正常”掩盖下的“反常”,去体会莉迪亚和朝夕相处的家人之间,心灵上的隔膜和疏远。


加缪的《局外人》

说到表现现实的荒谬感,加缪才是当之无愧的大师。他在《局外人》里冷漠、荒诞的开头,会让初读者汗毛直立: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我收到养老院发来的电报:“母死。明日葬。专此通知。”这说明不了什么。可能是昨天死的。

母亲离世,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沉重的打击。而默尔索却表现得像个局外人,一个冷眼旁观者,一个置身事外者。他轻描淡写地说出这个事实,甚至连准确的时间也不关心,仿佛是在说一个不相干的人的不相干的事。

这个开篇可谓惊世骇俗。然而,这种荒诞,在那个特殊的时代却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本小说创作于二战时期。在那个荒诞的世界里,人是恐慌的、迷惘的,命运是未知的、不可把握的。个体被时代的巨浪所裹挟,孤苦无依,无能为力,身不由己。

默尔索没有能力对抗荒谬的现实,于是转而用冷漠、轻蔑和无动于衷去挑战荒谬,反抗荒谬。在他眼里,这个世界是荒诞离奇的;而在世界眼里,他却是离经叛道的。对亲人,对情人,对朋友,对工作,对牢狱之灾,甚至对自己的死亡,他始终无动于衷。

他以荒谬对抗荒谬的努力注定会失败,注定会引他走向悲剧命运,但却使他避免了顺从和沉沦,使他成为自我的英雄。

加缪在小说开头,用蕴含内在力量的平静语调,为我们塑造了一个荒谬的人,引我们进入一个荒谬的世界。他将要讲述的故事,是一个只有哲学家才能讲出的深刻故事。


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

作家的深刻,常常出人意料。有些作家会在故事一开篇,就道出自己对世界、对生命的深刻洞见,使人乍读一惊。

最典型的,就比如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随手写下的这段话,真可谓是脍炙人口。它被引用了无数次,以至于汉语世界里的人即使没读过这篇小说,也一定听过“蚊子血”和“朱砂痣”,听过“饭粘子”和“床前明月光”。

这段话常常被用来说明男人的“不知足”和女人的“被低估”,被用来强调“珍惜眼前人”的重要性,被用来批评男人不该喜新厌旧、见异思迁。

女人们往往会反复读这几句话,陶醉在“床前明月光”与“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所营造的唯美意境中,仿佛自己就是那个意境中人。

然而,我要说,这个开头真的被大大低估了。它的深刻和精妙,全不在后半句的唯美,而恰恰在前半句的直白。

它最犀利之处在于:不留情面地告诉我们,无论我们如何努力,如何费尽心思地选择,我们注定只能得到“饭粘子”和“蚊子血”。任谁再是美、再是聪明,也逃不过一个“久而久之”,普天之下,概莫能外。这是我们每个人的宿命。

也许,这才是张爱玲要说的话吧。然而,读到这一层,未免有些惨烈和凄厉。好在她用唯美的语言加以修饰,使每个人读起来都好受多了。


史铁生的《病隙碎笔》

关于对命运的认识,对世事的理解,很多作家都曾在小说开头给出自己的看法。比如列夫·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再比如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

“每逢你想要对别人评头品足的时候,”他对我说,“要记住,世上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那样的优越条件。”

而我最佩服的,其实是史铁生的《病隙碎笔》。这不是一部小说,而是一本散文集,但它仍然是一个故事,一个关于作家在病痛和残疾的双重打击下如何继续生活的故事。它的开头,真的是参透了“命运”二字:

所谓命运,就是说,这一出“人间戏剧”需要各种各样的角色,你只能是其中之一,不可以随意调换。

史铁生是个明白人。他一句话,就让我对命运这回事有了形象的认知。

这就好比拍电视剧:有人衰一点,别人都等着杀青后的庆功宴,他却早早就领了盒饭回家去。还有招摇过度的演员,一个不留神得罪了编剧,非要你踏进铁定下坠的电梯(参见美剧《Friends》里的Joey)。

同样是领衔主演,有人在戏里锦衣玉食,有人在戏里满嘴啃泥。没办法,谁让你进错了故事。想通了,都不过是“人间喜剧”。

写到这里,收笔吧。二十个开头,二十个故事。你最喜欢哪个开头?哪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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