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读书笔记:看不完书是因为打开的方式不对!

布伦特伍德公共图书馆,田纳西.jpg

一、怎样读书才有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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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读还是喜欢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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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据读书的动机区分为——为增进知识不得不读、喜欢它所以主动读。
    后者的好感度会随着书籍的长篇字数和复杂人名而消逝,因此读这类书还需要付出一点毅力。不管别人如何赞颂一本书,除非它能使你感兴趣,否则它就与你毫不相干。别人喜欢的书,你可以不喜欢,因为他觉得有趣,不一定你也觉得有趣,对不对?

  2. 读书区别于纸牌、象棋等游戏获得的乐趣,读书可以随时随地开始,同时又干着别的事情,随时停止。读书可以给自己营造一个几乎可以逃避生活中一切愁苦的庇护所。

  3. 毛姆一天同时读4-5本书:早晨开始工作前,读科学或哲学;工作结束后,读历史、散文、评论或传记;晚上,看小说。随身带诗集,兴之所至读一段。床头放一本随便从哪里开始读、读到哪里都可以随便放下的书。


2、冗长名著的正确打开方式——跳读、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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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书有好书和坏书之分,其区分标准在于个人喜好。当然了,一本好书里面的文段也要分为有价值与无价值两类,再出名的作家的书也并非每个部分都很有价值的。

  2. 跳读要挑书,水分大的书可以跳读。跳读的关键在于,将全书浏览一遍下来,就能抓住其中最有价值的部分。不必将书每个字都看仔细了,因为书内的文字基本可以根据作者写作目的分为——描述(发生了什么事)、解释(意味着什么)、结论(所以作者的看法是)。

  3. 节选本:冗长的名著往往难以下手,这时候读精彩的节选文段便是首选。譬如塞缪尔·理查逊的《克莱丽萨》、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安德烈·莫洛业的《回忆普鲁斯特》等。

  4. 过去,读者总希望小说字数越多越好,毕竟花了钱去买。19世纪开始,在月刊连载小说可获得丰厚的报酬,由于报酬按字数计价,且需要定期交稿,作者们被迫拉长了小说,用不相关的内容将故事弄得拖泥带水!于是乎,删赘字,变成了勇气也是艺术。除非叙述有助于推动故事的发展或者有助于读者了解人物的某些情况,否则就是多余的废话。将无价值的段落删掉,保留下来的,将是趣味隽永的精华。

  5. 赫·乔·威尔斯认为,小说是社会问题的反映,是社会教条和思想的批判,因此不能仅仅视小说为消遣手段。毛姆则认为,小说家不惜牺牲真实性和可信性以获得读者的兴趣,而具有知识性或者科学价值的著作绝对不会这样写,因此小说的目的不是教育,而是娱乐。

▲欣欣觉得,威尔斯的判断前提是“这部小说反映了社会问题”,如果读者觉得这部小说反映了社会问题,就不应以消遣的方式去阅读它。反之,如果读者并没有察觉出这部小说的深层次目的,那么,也只能以娱乐的手段去看书了。也就是说,究竟看小说是钻研还是消遣,完全视乎读者受启发的灵感到达何种层次。小说面世后,作者就失去对其的掌控权,小说就像流动的生命,融入到每一个读者的平常生活里。


3、你最爱的小说应该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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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特性一:主题能够引起广泛和持久的兴趣,不仅能使各阶层感兴趣而且具有较普遍的人性。**基于一时热门话题而进行创作的小说家,是个浅薄的小说家,因为人们一旦对这样的题材失去兴趣,他的小说也就像上星期的报纸一样不值得一读了。

  2. 特性二:故事合情合理,人物根据其性格而行动非因作者强硬安排而发展,叙述部分直截了当,文笔简洁,结尾自然。

  3. 特性三:好的小说应该引人入胜、发人深思。


4、畅销书就不值得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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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某些自认为属于知识阶级的读者,会因为一本书是畅销书就予以谴责:“为钱写作的作家,就不是在为我写作。”这样的言论愚蠢之极,只能说明他对文学史一无所知。约翰逊博士就是为了挣钱偿付母亲的殡葬费在一周内写出英国文学中的不朽之作《拉塞拉斯》,巴尔扎克和狄更斯也都不耻于为钱写作。

  2. 诚然,并不是说畅销书一定是好书,一本书很可能由于戳中公众感兴趣的某个热点问题而畅销。尽管这本书很可能构思得很差,写得很糟,但人们只知道书里有某种特别的东西使他们感兴趣。如果批评家能指出这是什么东西,批评才有教益。


二、怎样思考就有怎样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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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个把读书看作是一种需要和一种享受的人来说,只有哲学永远不会让你失望。你永远不可能到达它的尽头,它就像人的灵魂一样多姿多彩。它谈论宇宙,谈论上帝和永生,谈论人类的理性功能和人生的终极目的,谈论人的能力及其局限。

毛姆有许多哲学上的不解:我是完全自由,还是出于一种幻觉才自以为在按自己的意志行事?人生是本来就有意义,还是必须由我来赋予它某种意义?……为了解答这些问题,他开始杂乱无序地读各种各样的书。

毛姆想寻找一本书,一本能使他一劳永逸地解决一切疑问的书,这样他就可以放手去建立自己的生活模式。在阅览群书广识良朋以后,毛姆发现,这样的梦想之书只能由他自己写出来。他豪情壮志地找来研究生才需要攻读的哲学巨著,打算结合自己四十多年的生活知识和感悟写出梦想之书,然而在研读过程中,他陷入了无知的昏暗中,只觉得繁琐又茫然。最后只能放弃了这个念头。

▲欣欣觉得,毛姆可以效仿巴尔扎克的写作习惯,先起草一份哲学心得,通过阅读不同的哲学巨著填补知识缺陷。这样比狂吞几千万资料再消化和总结,要实际得多。
“欲速,则不达。”太过追求完美,反而连开头都熬不过。


三、看名著前先了解一下作者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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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万提斯.jpg

1、《堂吉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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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万提斯很穷,他写东西多半是为了挣钱,把类似短篇小说的东西插在《堂吉诃德》里充数,《堂吉诃德》故事荒唐有趣,但建议跳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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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蒙田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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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田是一个怀疑论者,当看到事物的两面而无从肯定时,虚心地不作结论最为适宜。他的怀疑论使他对人对己都很宽容,而宽容能够让我们对自己的生活更加热爱,对他人的幸福更加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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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威廉·麦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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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后一部18世纪悲伤主义小说,也是第一部19世纪浪漫主义小说。歌德用一个经常发泄怀才不遇牢骚的主人公串起了一连串的离奇事件,他在主人公的周围设置了许多不同寻常的、甚至稀奇古怪的人物代表歌德本人表达对各种问题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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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汤姆·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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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娜·摩尔曾在她的回忆录中写道,她一生中仅有一次惹得约翰逊博士发火,原因是她在他面前提到《汤姆·琼斯》中的某些诙谐滑稽的章节。“听你从一本这样邪恶的书里引文摘句,真叫我吃惊,一个行为端庄的夫人是不该读这种书的。我不知道世上还有什么书比这本书更下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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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认为就算是行为端庄的夫人,在婚前读读这本书也有很有好处的。《汤姆·琼斯》写的似乎尽是趣味低下的莽汉和荡妇的事,但其实,作者菲尔丁希望通过一部普通人生活的史诗表达出这样一个观点:人性中从来就没有彻底的公正无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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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傲慢与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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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奥斯汀擅长描写人们的日常生活、内心感情和许多错综复杂的琐事,虽然小说中并没有发生什么了不起的事,但是当你每读完一页总想迫切地知道下文如何,能叫你这样做的小说家是最有才能的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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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简·奥斯汀是18世纪的段子手,写给朋友的信都非常风趣,爱开玩笑又要人不觉得刻薄非常难得,譬如——
“请想想,霍尔特夫人死了!可怜的女人,这是她在这个世界上能做的唯一的一件不受人攻击的事了。”
“有人告诉我,有位先生,柴郡的一个军官,一个很漂亮的年轻人,很想经人介绍和我认识;但是他的愿望没有强烈到足以使他采取行动,我们也就无缘相识了。”

奥斯汀家有个女亲戚和某个曼特博士有了私情,致使博士的原配一怒之下回了娘家。简在信中写道:“由于曼特博士是个牧师,他们的事情不管多么不道德,总有一点一本正经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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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卫·科波菲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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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20岁的初恋是多情轻浮德的银行经理女儿,玛丽亚·比德奈尔,也是《大卫·科波菲尔》里被主人公深爱着的女生朵拉的原型。

狄更斯属于年少成名型,22岁连载的《匹克威克外传》让他的名声像火箭般飙升上天。
1836年他与凯特·霍格斯结婚,却同时爱上了凯特16岁活泼可爱的妹妹玛丽。过了几个月,玛丽不幸病逝,狄更斯从她手上取下一枚戒指戴在自己手上,甚至打算死后葬在玛丽旁边。

狄更斯是个非常勤奋的作家,经常是一部作品未写完,第二部作品就已经动手写了。除了写作,他还创办并主持了三份周刊,还以骑马、跳舞、演戏、变魔术为娱乐活动。除了承担起豪宅和家庭巨费开支,狄更斯还要负担父亲和一些亲属的生活费用。

最令狄更斯不爽的是,他那生性浪荡的父亲老是拿他的名义向人借钱,甚至偷偷把他的手迹和手稿拿出去卖!

凯特似乎没有真正爱过狄更斯,她之所以嫁给他,完全是因为——女人总得嫁人的,而她是八个姐妹中最年老的。她善良、文雅、娇弱,但没有必要的修养和才能与丈夫的显赫地位相匹配。与此同时,凯特的另一个小妹妹,乔治娜,越发长得像玛丽了。狄更斯与乔治娜日夜相守,他们计划在巴黎找一套公寓住下,再设法弄走凯特。

1857年,狄更斯45岁。他应邀到曼彻斯特去排演《结冰的深渊》,一名年轻美貌的女演员,爱伦·泰尔兰应聘角色。爱伦热烈的敬慕之意与凯特的冷漠形成显明对比,狄更斯打算与凯特离婚,但又担心社会名誉受损。后来解决办法是,凯特独自去坎墩镇住,每年得到六百英镑的津贴,而儿女则与狄更斯住。据闻凯特妥协的理由是她酗酒,不适宜照顾孩子。

狄更斯在帕克海姆附近为爱伦租了个房子,他去世以前,爱伦一直住在那儿,还为他生了一个儿子。
1870年6月里的一天,乔治娜吃晚饭时发现狄更斯脸色不太好,于是说:“哦,你得躺下休息!”他回答道:“好,就躺在地上吧!”这是他人生中最后一句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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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呼啸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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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啸山庄》不是用来评论,而是用来感受的。它提供一种只有极少小说能带给你的体验,那就是力量——爱情的痛苦、迷恋和残酷执着地纠缠在一起。

《呼啸山庄》前几章的文风比后面各部分更加矫饰和夸张,有些人猜测前部分是艾米莉·勃朗特那个无赖弟弟写的,毛姆不以为然。毛姆觉得,艾米莉此前未写过一本书,因此写作开头喜欢用些华丽的词句也是很正常的,往往越写到后面便越自然。

艾米莉本人就是凯瑟琳的原型,因为她像凯瑟琳一样任性和充满激情;但同时她又是希刺克厉夫,把自己的激愤、受挫的情欲、无望的爱、妒忌、对人类的憎恨和蔑视、残忍和虐待狂等都压在了希刺克厉夫身上。艾米莉姐姐的朋友曾说过这样一件事:“艾米莉喜欢带她姐姐去看牲口,但她姐姐天生害怕牲口,艾米莉嘲笑她并以此为乐。”毛姆认为,当艾米莉化身希刺克厉夫对凯瑟琳又踢又踩并按住她的头朝石板上猛撞时,她就像嘲笑她姐姐一样地大笑;当她化身凯瑟琳时,表面上看不起希刺克厉夫,心底里又爱着他桀骜不驯和粗鲁残忍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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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红与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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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汤达11岁时偷偷参加了一个革命者的集会,却意外地收到了震动,他发现无产者不仅衣衫褴褛、浑身臭气,而且粗俗不堪、满嘴脏话。“我热爱人民,憎恶压迫他们的人,但是如果要我和人民生活在一起,那我觉得简直是一种不堪忍受的折磨。”他写道。

司汤达的恋爱经历简直令人心酸,他又矮又肥(有钱以后更加肥了),和女演员美拉妮分手几个月后,他看上了表兄的妻子亚历山德拉并开始全套谋略发动进攻,追了18个月后告白失败。两个月后,他去米兰度假,又看上了同僚的情妇吉娜,这段恋爱关系维持了3年多,吉娜为了不让其他情人发现司汤达,主动跟他分手了。在司汤达51岁时,他向帮自己洗衣服的妇女的年轻女儿求婚,被打脸拒绝了……

司汤达富有天资,工作勤奋,创造力卓越,然而常常抱有荒谬的偏见,多疑苛刻,极度虚荣。他耽于肉欲而且趣味粗俗,行为放荡又缺乏激情。他不是职业作家,甚至连文人都算不上,但他不停地写,不停地剖析和暴露自我。希普里特·泰纳盛赞其为古今最伟大的心理学家。

《红与黑》中的于连,是司汤达很想、但无法成为的那种人。他赋予于连天生自如的吸引女性的魅力,女人一见他就神魂颠倒,他将自己追求女性的(总是失败的)方法转换成小说中完美的成效。同时,他又将自己的羞怯、自卑、野心、敏感、心计、多疑、虚荣、易怒、肆行无忌、不知感恩等劣根全都给了于连。司汤达希望塑造一个具有反叛个性的人对社会所作的反抗,即【美好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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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巴尔扎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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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扎克是第一个注意到人们的经济情况在生活中的重要性的小说家。他并不满足于说金钱是万恶之源,因为他发现,罪恶的是人们追逐金钱的贪念。在巴尔扎克的小说里,一个个人物都是迷恋于金钱,他们的人生目标就是追求骄奢淫逸的生活和拥有漂亮的住宅、漂亮的情妇(这种生活目标当然庸俗无聊,然而今时今日,许多人的生活目标与这些小说人物一样。因为时代在变,人性却依旧)。

巴尔扎克认为,写小说必须要迅速转换情节,才能把读者吸引住,必须采用人们最关心的那些主题,即爱情、财富、荣誉和生命。同时,作者本人还必须有足够的激情去感动读者。

巴尔扎克非常喜欢记笔记,无论走到哪儿他身边总带着笔记本,以便于随时记录灵感。

在写作时,他的生活很有规律,六点吃了晚饭后就上床睡觉,半夜一点起床,喝着提神的咖啡奋力写作到清晨七点。大约八点至九点,出版社会来取走部分手稿,这之后他又开始工作直至中午。

他并不是非要把一切都考虑周全才动笔的作家,总是先写出粗略的草稿,然后修改增删甚至变换章节顺序。

【八卦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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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扎克经常为了预支稿费和出版社保证某某日期一定交出部分小说稿,然而匆匆忙忙赶出来以后,他却拿着这些小说稿去跟其他出版社谈钱。由于不守信用,他经常与出版社打官司。

另外,他的脸皮极其厚,曾购入大批餐具并要求刻上贵族纹章(尽管这纹章根本不属于他),他还在自己的姓氏前加了贵族专用的冠词「德」。为了撑起奢华生活的外观,他不惜高筑债台,一边自责着剁手一边不停地购入瓷器、家具、绘画、雕像和珠宝。他在一次宴会上吃了一百个牡蛎、十二块炸肉排、一只鸭、一对鹧鸪、几道甜点和十几只梨,彻底把自己吃成大胖子。

他支付昂贵的旅行费用,母亲却连续几个星期只能靠面包卫生。虽然天才的道德不能用普通标准衡量。毛姆认为,巴尔扎克是个极端自私、不讲道德、大肆挥霍的人,然而,如果他简朴节制,也许他就写不出那么多激情澎湃的作品了。为何这样说,因为!他只有在债务的压力下才能专心写(zuo)作(si)。他会一直写到脸色发白、疲惫不堪,以作品还债有如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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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福楼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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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爱因斯坦是20世纪的公认天才,那么,福楼拜就是19世纪的天才。
福楼拜对文学创作有着狂热的勤奋,他认为生命的目的不是活着,而是写作。为了实现自己的创作抱负,他不惜牺牲各方面的生活。十点起床,读信、看报,十一点吃午饭,然后读书、工作至傍晚七点,到花园散步回来后继续工作至深夜。为了获得写作的生活经验,他每年去巴黎住上三四个月。

文体大师是怎样修炼而成的?

福楼拜认为,要形容一样东西,只有一个词最贴切,不可能有两个同样贴切的词。每当他想写一部小说时,他总是先阅读有关材料做大量笔记,然后大致概括出小说的主要内容,拟出提纲,再照着提纲一边推敲一遍写,写完就修改删减甚至重写。他还会走到露天平台上大声诵读他写定的那些词句,如果词句听上去不顺口,他就会重写到满意为止。无怪乎,他用了四年七个月才写完《包法利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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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托尔斯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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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扎克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家,但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是托尔斯泰写的《战争与和平》。托尔斯泰用了6年时间才完成了这部史诗地位的作品,他选择拿破仑战争时期,以拿破仑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和法军溃败作为小说的高潮。据说这部作品大约有500多个任务,作者赋予他们鲜明独特的个性,将人物形象活灵活现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篇幅浩大的小说难免会消磨作家创作的热情,《战争与和平》中关于共济会的经历非常冗长乏味,到了小说结尾,托尔斯泰开始长篇叙述他的历史观点,拖慢了小说的节奏。然而,将要收尾之时,他又再次显示出自己充沛的创作活力。他在小说结尾处介绍了小说人物们七年后的状况,经历了种种动荡、艰辛、忧愁、痛苦和不安以后,他们过去的激情和理想居然销蚀得无影无踪,进入了中年人的自满自得状态。托尔斯泰通过一个平常结局的收尾,刻画了深刻的悲剧意味——这就是人生的大结局,再辉煌的盛年总会回归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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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读书心得》.jpg

强烈推荐大家阅读上述名著前,先看看毛姆大人的书评,辅助欣赏阅读名著。 《毛姆读书心得》是文汇出版社2011年出版的毛姆读书感想的合集,选自毛姆的三部散文《总结》《十大长篇及其作者》和《书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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