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堤烟草一清湖

文/归飞提提

今夜,窗外无月,寒星寥落,灯亮如昼。抬眼看去,依然像无数不眠的夜,他安静坐在书桌旁,翻动书页,清浅的灯光,映着沉稳安然的侧脸,恰似月光盈盈一泻,淹了这天地烟火,淹了旧日陈事的不平与难捱。他在那里,像山,像水,像草,像微风,默而无言,沁润一切。

她闭眼,恍如回到那座城市,那个季节。满城似雪的飞絮,蔓堤的烟草。

她说,在这儿几年了,很可惜从来没有好好看过这座城市。

于是他骑着那辆小电动车,慢悠悠地带着她满城闲逛。说要带着她走过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她的手紧紧扯着他的衣角,僵直地坐在后座,中间隔着一只手的距离,微笑不语。他开着电动车,笑起来像三月的阳光,那么明媚温暖。湖边微湿的风穿过老旧的巷道,夹着街坊的轻快谈笑,轻拂而来,清凉甘甜。

“你要送我一首诗才好。”他说。

“送什么诗?我怕是写不出来。”

“随便什么,你写的不会差的。”他笑。

“不写。”她摇头不应。

第二天中午,交了一首《蝶恋花》给他。几番涂涂改改,牵强地藏了一个尾,是一句有他名字的诗。他如获至宝,见到朋友都要讲一通,还把她以前写的文字打印出来,给他认识的人看。一向成熟沉稳如他,在讲到她写的东西时,眉角飞扬,不似平日模样。

“不许拍照!我不爱拍照。”她蹙眉。身后一片金黄的油菜花海,映着一张羞怯不自信的脸。

“好,不拍。”站在对面,他轻笑,收起手机,顺手摘一朵油菜花别在耳角,滑稽地朝她挤眉弄眼。见惯了他一派正经模样,乍然看到这幅景象,喷笑而出,面上阴霾顿失。他牵着她的手,一圈一圈围着油菜地中间的小路走过,身上沾了一身的金色花粉犹自不觉,只搜肠刮肚地讲各种笑话。花海里他的脸,灿若星光,似乎遥不可及,却那么真实的就在她身侧。她不语,牢牢扣紧他牵着的手,只咯咯地笑得眼泪直飞。他牵着她的手,走过了那片油菜花海,走到了油菜园附近的湖边。一圈一圈围着湖畔走,在桥上驻足,躺在如茵的草地上看天。春日黄昏下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和湖边的柳条交相重叠。缝隙里透出的春光斑斑驳驳,星辉点点。

几天后的晚上,他笑盈盈地在她的宿舍门口等她,端着一大碗排骨汤。趁她接汤的时候,顺手塞了一张碟片给她。她回宿舍好奇地打开碟片,伴着一首很老的旋律,映出的是她一张张照片。每一张都,是她又不似她。什么时候,镜头里的她变得这么自信,笑得这么放肆,也可以,可以这么好看?她一遍一遍重放,一口一口喝着汤,腾腾的热气逼得眼睛氤氲一片。

“这是我喝过最好喝的汤。”电话里她说。

“那当然,我做的嘛!”他似乎很自恋。

“确实,大厨!”她笑,其实她想说,这是第一次,有一个人专门为了她炖一锅汤,只为她。

“你身体不好,要多补补,星期六我炖好汤,你再来喝。”

她第一次去他住的地方。小小的出租房里,整洁明净,地上一尘不染,还没干透,很明显刚刚拖过,紫砂锅里冒着热气,香气缭绕。他殷勤地为她拿鞋,请她进屋。拿电脑放歌给她听,叫她耐心等着。汤已经好了,他一边调味,一边很自豪地讲述他的熬汤诀窍。骨头挑的哪个部分,怎么去腥保鲜。从晚上12点开始小火熬到第二天上午,调味要注意哪些。正说着一大碗排骨玉米汤已经端到眼前。他炖的汤真的很好喝,很鲜,是以前从未喝到过得清甜。等她喝完,他固执地帮她洗碗。看着他忙碌的身影,安宁美好,她不由得失神。像无数次梦到过的场景,从来不敢也不曾奢求,就这么真实地铺就在了眼前。她不知道,这份幸福,是不是永远属于自己。

他说,他心境明朗,而她忧郁太过,注定要他那个积极向上的心来抚慰,来温暖。希望有他的日子,不会再有她伤心的余地。那个春天,如他所说,他带她走过了那座城市的角角落落,从生疏地并肩,到手牵手的无话不谈。他不上班的时候,总要用紫砂锅炖一晚上的补汤,第二天接她去他那里喝汤。有时候,会一大早开着那辆小电摩,到很远的一家杨记米粉店买一份排骨粉送到她宿舍楼下,或者两个人一起赶早跑到那家店子,在顾客如潮里,挤进去点两份加量的米粉,像其他顾客一样搬着凳子坐在路边风扫残云。他说,那是他吃过的最好的一家米粉,也要叫她尝尝。于是迄今为止那也是她吃到过的最美味的米粉。几年后,离开了那座城市,总不经意便想起,念念不忘。因为他,她爱上了那个城市,那个季节,他们的一切都那么平淡,没有什么惊涛骇浪,甚至似乎从没深情款款讲过什么动人的誓言,连一捧鲜花都未曾给过。他们从刚刚开始,就像认识了好久好久,久得他们自己都不相信原来才认识这么短的时间。一切,于她于他,对心对眼。

他们,就这样在如水的日子里走过了一个接一个春天,走到她毕业。

毕业半年后,提亲回来的路上,她坐在车子后座,把头沉沉埋在他的臂弯,身子因为极力控制住哭声,无声的颤抖,泪水把他的衣襟淹湿了一大片。他稳稳揽着她的肩,沉默不语。他知道她,压抑得太久太久的情绪,总要有个出口。他怜惜她,懂她,爱护着她。从此以后,终于可以是他,永远永远保护她,再也不会让她受一点点委屈。

结婚那一天,她面对家乡渐行渐远,想要写下什么。却最终什么也没写。“相知在心,不负斯土。再见!” 她决绝地不想再回头。而他,一身笔挺的西装,捧着鲜艳的玫瑰花,微笑看她,阳光下的脸,像初遇时那般明媚、帅气、温暖,掩盖了其他一切事物的光华。

那一天,他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话,眼睛红肿,语气哽咽。牵着她的手,不曾松开。坚强的男人,经历了一年多的创业失败,背负了巨额债务,终于在结婚那一天,在一杯接一杯的劝酒下,卸下一切,脆弱得像个孩子。短短一年,天翻地覆,一切重头来过。依然不变的是,他们彼此,还在约定的地方,等着对方。他说,对不起,没有给你一个更好的婚礼。她却说,谢谢你给了我最想要的一切。

婚后的她,身体不好,一次又一次地进医院。他说,你现在身体这么不好,归根结底,是前二十几年受苦太过。所以他每一次在她不舒服的时候,都小心翼翼地呵护,事无巨细。怀孕的时候,因身体不佳,住院保胎,又因为几天后并发阑尾炎,半夜紧急转院。医院床位紧张,她住在仪器室,每一个晚上他只能挤在她的床沿眯一小会。小小的病床,躺着两个成人,他还得时时注意她扎着针头的手,真的不知道他是如何熬过那漫长的一个个夜晚的。而保胎的她,不能动,不能起身,手扎着针,青紫一片,僵得连筷子都拿不了。他细心地喂她吃饭,给她削水果,买了一大包吸管,方便她喝汤喝水,给她洗脸擦手。她什么都不能做,连上厕所,都要他帮忙。她不好意思,连自己都开始嫌弃自己,他却满不在乎。

他说:“怕什么,小家伙,我是你老公,这些本来就该我做。”

他说:“真对不起,让你陪着我受这样的苦。”

他说:“不行,你这个小家伙,一点也不能让人放心,以后老了,得我死在后面才好,要不然,你要怎么办?”

他又说:“不过也没关系,那时候孩子大了,如果我不在,你还是可以好好清闲几年的。本来女人寿命就要长些,我还比你老,比你操劳,肯定是要比你先死的了。”

每次他讲到死,她就要发脾气,“要死也是我先死,好过后死的难过伤心。”她故作愤愤地说,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

长长的住院日子,自始至终,只有他一个人,医院、家、公司,忙得团团转。她看着他沉重疲惫的身影,看着他因长期睡眠不足疲倦的双眼,内疚自责。“如果不是跟我在一起,他会不会轻松很多?”她不知道。看着隔床一批批探望的人,听着他们的欢声笑语,泪如雨下。她以为她早已习惯的不再在乎的一切,在那一刻却无比奢望自己也可以拥有。

“哭什么,没事的,我不累。”他进门看她哭得伤心,轻描淡写地安慰。

经历过这一劫,孩子依然好好的,不曾受一丝影响。他松口气,很感慨地说:“这个孩子真的很坚强,冥冥中注定,要成为我们家的一份子,一定是我们的福星。”家,确实,很温馨的字眼。有他的地方就是她的家。从出院,到生产,长长几个月,她依然只能卧床休息,她的小小的一方天地只有一个他。事后,有个人在电话里问她:“这二十几年,你是不是很恨我?”她半晌无言,只说:“还说什么恨不恨,没有意义。”她不想再去在乎,只要有他,一切就已足够。

婚后的他,虽然忙碌于工作,受压于生活,换了一个身份,但依然是她初遇见的那个样子,会细心地照顾孩子,给孩子换尿布,洗澡。会在不忙的时候,给她做一桌她爱吃的菜。会给她洗衣服,耐心地给她吹头发。偶尔会在她的淫威下,偷两朵公路边的月季给她。会一边嘲讽她不该偷偷摸摸藏几株路边捡的残败的桃花在衣襟,只为不被人发现带下山,第二天却小心翼翼地给她的桃花浇水。她看着前一天还奄奄的桃花,因他的呵护,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我曾想过很多次,如果人生能够重来一次,我一定要走一条不一样的路,抛去那不堪的一切,只做自己。可是,因为遇见你,我想就算人生给我无数个重来的机会,我还是会走这条老路的,因为不原路走过来,人生有那么多岔口,我怕一不小心再也遇不到你。”这大抵是她给他讲最动人最真心实意的情话了。而他,听了这句话,什么也不曾回应,深深的眼眸里,看不出什么端倪。可是她知道,他听进去了。

婚姻的真谛是什么,她从来没有好好想过。但是,她很满足她生活的现状,坚强如她,好强如她,自遇到他开始,放弃了一切的逞能,享受着生来那么多年未曾有过的温情。觉得生活如此,已是最好。就像此刻,他在台灯下忙他的工作,她想着自己的心事,虽然还有很多放不开的往事,虽然还是偶尔心伤自苦。只看到他,静静在她身侧,即使什么也没说,便觉得很安定,很安定。

                        2017写在七夕的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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