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若梦(下)

没有任何征兆或者六月飞霜,小巫自杀了。他从7楼跳楼,清晨,他打开自小生活的房间窗户一头栽下来。是菲菲告诉我这个消息。她那天一直在和我说话,说了很多也说的很慢,她像被时间压缩成碎片散落在墙角,我听不清她说什么,她的哭泣声说话声像从很远的地方飘至我面前,不知道是喝醉了还是失忆了,我只听清楚一句:小巫死了。

我是在做梦吧,他才25岁。

听说小巫妈妈得知儿子出事之后,疯狂的冲下楼,抱住儿子的身体一声不吭。警车鸣响警笛呼呼而来,看热闹的人们聚拢成不同形状的阵队,团团包围血泊中的母子,小巫身上流洒的血慢慢凝固一点一滴变干,小巫妈妈的眼睛满是红血丝,和血一样深红的颜色。她不哭不说话,紧紧攥住小巫,紧得想把他塞进自己的身体里。

亲戚朋友赶来劝慰小巫妈妈,她依旧不言不语,也不肯松开儿子,任何人都无法挪动她哪怕一丝一毫,小巫爸爸颤抖着,说救护车来了,我们一起把儿子送到医院抢救,好不好。小巫妈妈听到这句话立刻同意,她和爸爸把小巫抱上担架,不允许任何人碰她和儿子,搭乘救护车离开这场清晨的噩梦。

菲菲一个人待在小巫的房间里,我看见她瘦成一张白纸只剩下两个眼眶。她喃喃道,为什么不说一声就死了,为什么不说一声。

“他一个字都没留下,他是不是很失望?”

“他一定很恨我。”

“我是总在加班,我要升职要加薪,现在年轻不拼,难道等以后吗?”

“我一直是爱他的,有什么事情一起承担,为什么要去死呀。”

“他说过好几次觉得活着没意思。”

“我怎么这么失败,看不出来他有心事。”

我本来想说几句安慰的话,可是看见她那比女鬼还失魂落魄的样子,我张开嘴又闭紧,我轻轻架起她的手臂扶她走到床边,她顺从的合上眼睛软绵绵的躺下,丝毫不在意自己忽而哭忽而自言自语,我一边替她盖薄棉被,一边沉默呆滞的搬来椅子颓然坐在她身边。

中午,几个穿黑色短袖唐装的男人来到小巫家,客气的询问小巫爸爸什么时候还钱,如果还不上,找个时间把房子抵押给他们。小巫爸爸说家里出事了,缓一缓。领头的黑唐装表示知道巫家出事,利息他们不要了,还本金就行,三个月之后他再来。

几个人走后,我为小巫爸爸倒杯热水,端至他手边。他动作迟缓的接过水杯,满含责备的自说自话,这个傻孩子,他去抵命,要抵也是抵我的老命。

小巫自杀前的一天,赶回家中。他知道妈妈拿家中的所有积蓄投入民间借贷,但他不知道,妈妈借了亲戚朋友的钱,包括高利贷。这间民间借贷公司分红日期从不拖欠,看上去运作稳定,办公人员口口声声说公司有政府背景,大家可以把心放进肚子里。小巫妈妈和借贷公司打交道一年之后,决定借钱投入进去。她相信这间借贷公司的实力和信用,她借遍了亲戚朋友的钱,算算分红,离100平的房子还差很多,她盘算去借高利贷,假如借三个月高利贷,所有的分红加上她的存款,足够买100平的房子。为了保险起见也为了心安,她专门去求签问道,算卦的师父看她抽的是上签,自然一百样好事都归她,为了孩子,她决定铤而走险一次。

第一个月的分红相当可观,小巫妈妈欣喜若狂,晚上睡觉都笑醒,她为自己是个能干的母亲而自豪。哪知第二个月,借贷公司捐款潜逃了。

小巫的书柜里,有一张中学毕业照。他站在合照的中间位置,个子比身边的男生都高,白色的衬衫映得他脸庞清秀,他微微腼腆一脸笑容的看着我,我把照片面朝下放倒,眼泪不受控制的流下来。

为小巫守灵那天,他匆匆赶来,头发乱蓬蓬。小巫妈妈心脏病高血压所有的毛病都出来了,睡在医院里昏迷不醒。小巫爸爸无心张罗,亲戚朋友们大多露一面劝慰几句就离开。那晚只有我们三人坐在小巫房间里,静静的坐了一晚。第二天天色刚灰白,他就离开了。

我和小巫因为菲菲才认识,谈不上熟捻,可是也不是全无了解。在里巷我们四个人同一屋檐下的日子里,他爱说爱笑,我曾经问他如果他和菲菲结婚,能不能别通知我,我没钱包红包,他威胁我说,如果钞票给得少婚礼那天他不让我吃饭,我说,那我忽悠新娘子跟我跑了,你怕不怕?他立刻做举手投降状,一口一个菲菲是他除了妈妈之外最爱的女人,别那么残忍,我故意为难他,问,你妈妈和菲菲你最爱谁?他蹦的比三丈还高,大声嚷嚷最怕这种问题,不可理喻嘛。过一会他认真的看着我,满是诚恳的说,他和妈妈都最爱菲菲,因为他们为了让菲菲以后跟着他过好日子,付出太多。

小巫自杀是为了爱?我不懂,我想得头痛,大拇指使劲的捶按太阳穴。我们都出生在一个经济复苏的年代,小时候并不觉得和身边的人有多少差距,女学生是童花头,男学生是锅盖头,衣服都穿校服,脚上全是黑皮鞋,放学后踩单车回家。慢慢长大,读大学,工作之后,我已经看不懂这个时代了。非官非民,似黑似白,不男不女。

我没有足够的勇气踏入职场,徘徊在社会边缘,过闲散的,得过且过的生活。我尊重与我不同选择的人,比我成功的人,但是他们会认为我天真无知,生活在梦境里。他们遵守丛林法则,以获得更多的金钱为目标,将人划分为有钱人,没钱人。金钱证明了一个人存在的全部价值,如果没有钱,人不是完整的人。我不讨厌金钱,我喜欢金钱,但金钱无法概括我存在的全部意义,只是一部分。我的全部意义里包括快乐,自由,尊严,爱情,也包括听一阵海风,走在草地上,吃羊肉火锅。

小巫出事后第十天早上,菲菲留了张字条,她说她回家乡了,以后不会离开家乡半步。

菲菲的字像黑夜里闪烁强光的灯,刺目得让我闭上眼睛。

我不知道去哪里找菲菲,唯一和菲菲有关而我又认识的人是他,我告诉他菲菲走了。

他冷冷的说,“菲菲早就应该走了,她变心了。”

我不知所措,也不愿相信他说的话。呆立半天我再问:“你怎么知道?”

“小巫说的。”

他接着说,“你回来吧,我病了,家里没水喝没饭吃。”

我推门而进只见他蜷缩在沙发上,身上仅仅披了一件薄衬衣,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放在床上,不知道他多久没在床上睡觉了。我轻缓的倚靠住他,他立刻自沙发上坐直,双手抱住我,一言不发斜俯在我的肩上,我的衬衣很快被他静默无声的眼泪染湿。他抱住我,像小孩子得到失而复得的绒毛公仔。我忍住不哭,如果我也哭,谁来照顾生病的他?哭过一会,他松开我,拿手背拭去眼角的泪水,双手按在我的肩上把我推到沙发的另一角。他重新躺下,无声无息的翻身再次昏睡去。

我看看他,命运里无限的愁苦与凄切,追逐我们的生命,非要我们放弃抵抗。

我们谁也不提起小巫,菲菲以及任何一个我们共同认识的人,在他面前,我小心翼翼不去碰触敏感或伤感的话题,如果电视上出现背叛,死亡的情节或者播报财经新闻,我立刻换台。那段时间,电视节目大部分都停留在体育频道。我想这一切对于他来说是真正的挫折,因此他绝不开口谈论,他隐忍的姿态让我想起普罗米修斯被剜去肝脏。

立夏将至,阳光像织锦绸缎披挂在人们身上,空气干净,也充满丝丝缕缕的温暖。我像一个家庭主妇,每日准备三餐,洗衣,扫地,叠被。他慢慢恢复了往日的精神,越来越少的流露他那乱七八糟的乖戾和蔫蔫的无奈。他空闲的时间投简历,并且频繁的接听各个公司打来的面试电话。一天下午,我正在家中扫地,他外出归来,神色奕奕的对我说,下周一他要去上班,等发了工资我给你买菜的钱。我向他笑笑答应一声,垂下头不再理会他,继续专心扫地,铲起灰尘倒入垃圾桶,他又说,他想搬家,换一个两居室,要不我别走了,留下来找个闲职,顺便当他的室友。

我深藏内心沸腾而起的羞怯,更不愿被他看到脸上的红晕,转过身说,“如果要搬家的话,你东西多,你住大房间,我住小房间。”

他似乎也与我同一样感受,我们各自面向墙壁,背对背听墙壁把对方的声音回旋传递至自己的耳朵。

他说,“房间你先挑,我住哪儿都行。我的工资高,我多出一点。”

这个房子满满一屋的伤感回忆,每当我深思倦怠之时,生活的压力和命运的无常总让我更加晦暗。我真心希望他离开这里拥有新的生活。也许小巫的自杀对他的刺激远没有消退,此时此刻他需要一个令他安心的人陪伴左右,这段路程没有指示牌,谁也不知道走到哪里。会走到终点吗?会留下遗憾吗?因为一个意外把我们联结在一起,会不会因为另一个意外把我们分开呢。

我又被太阳晒晕了,目光停留在绽开小小尖角的花骨朵上,夏天到了,该赏荷了。

我努力寻找新家,每天盯着各大租房网站的更新去刷屏。每个人对家的定义不一杨,如果以房产证来证明“家”的存在,世上就不会产生同床异梦貌合神离了,说心安处即是“家”,难免不是自欺欺人。生活中有钱解决不了的问题,也有把难题归为没钱的问题,我决定按照自己的喜好我喜欢说“回家”,就够了。

我问他,“你想住哪里?”

“你想住哪里我就住哪里。”

“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不跟你们地球人玩,回火星。”

“你找找看离火星最近的楼盘在哪,我们搬过去。”

“你不怕半夜被火星人掳走拿你做活体实验?”

“他妈的,他们敢,我放一把火烧死他们!”

“根据实验报告,如果没有充足的氧气,火无法燃烧,火星上氧气没地球多,小伙子,地理和化学都不及格吧?”

“你快点找房子,快点找。我朋友叫我要玩游戏。”

我撇撇嘴,说“甩手掌柜是我的终极目标,不许跟我抢!”

他做一个满嘴龅牙的表情瞪大眼睛说,“你不让我抢,我就不抢,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因为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但这句话,我无法说出口。如果我是一个男孩子,我会说,可是我是一个女孩子,说实话会把人吓跑。此时此刻我的心智已经明白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和他在一起。能够在一起最好,如果不能在一起,把喜欢的人放在心里也值得高兴。

我叫他过来看我筛选出来的几套房子,他觉得都不错,我指指屏幕说,不如先去看这套房子。

“干嘛先看这个?”

“这套房子是这堆房子里离你公司最近的。”

“万一以后离你公司不近怎么办?”

“那我找一个离你公司近的工作不就行了。”

“万一你找不着,离我公司远了呢?”

“我尽量找呀,跟你说话头晕,去不去看呀?”

“看看,干嘛对我这么好嘛,真是的。”

“你有完没完呀?”

“你打电话,约好时间我们一起去看。”

“为什么是我打?”

“你的声音是好人,你看起来是好人,我这副长相如果被人嫌弃,我们就没地方住了。”

我按照发布信息的电话号码打电话过去,接电话的是一个年轻的女人,我同她约看房子的时间,目光瞟过他身上,他目不转睛对着电脑屏幕打游戏,恍惚间菲菲和小巫涌上我的眼前,心底围绕一团团荒芜凄切的寒凉。人们不是生死相隔,就是老死不相往来。美好的时光总是太短暂。

搬家那天,我一大早醒来,下楼看见他还在睡懒觉。我走过去扯他的被子,他把被子拉高盖过脑袋,露出两只脚,我没再理他,去烧水泡茶,再把面包自冰箱取出加热。我将整个电视柜的抽屉抽出,随手放在一边,再摆一个纸箱和一个垃圾桶,我看了一眼,抽屉里的物品至少一半要当做垃圾扔掉。他闻到茶香和面包的味道,双手抱头自床上坐起来,懒洋洋的说如果闹钟能具备这种功能就好了,我斜睨他一眼请他多多研究盗梦空间的可实现性和可持续发展性。我在一大堆杂物里翻出一套的暴力熊钥匙扣,眼睛看直了,不假思索拿起来问他,“这是你什么时候买的,看起来好可爱。”

他看了一眼,冷冷的说“这不是我的,扔了。”

我说,“我很喜欢暴力熊,我想留着。”

这时候我把菲菲和小巫抛在脑后,眼里只有这个可爱的玩偶,我以为这么长时间不提过去的事情,那就是默认过去了,此时他的声音彻底变了,说,“如果你要留着这个,你现在马上离开这里。”

我楞在那里不知所措。回过神来一股火焰在胸中飞快燃烧,火焰里既有悲伤的往事,也有我原本的秉性脾气。这个暴力熊一定是菲菲的。

我要较真,我抬高下巴扬起头说,“因为这是菲菲的东西吧。”

他的眼神让我不寒而栗,他大声说“是,我不要害死小巫的人的东西。”

“害死小巫的不是她,她没那么大能耐。”

“她整天去不同的地方吃饭,跟老男人说话抛媚眼,她还好意思出现在小巫家,真不要脸。”

“你亲眼见了?”

“我才不会见她,她不配。”

我大声说我根本不相信,菲菲的工作是PR,你懂不懂PR百分之八十的时间都在各种应酬中渡过,你这么说她,太可笑了。我的确不相信,我绝对不相信。我说我现在就问菲菲,我要问清楚她这是怎么回事。他的眼睛散射而出的光寒冷阴鸷,凝固结成冰块打在我脸上,心上,他盯住我一个字一个字说,“你要给她打电话,现在就离开这里。”

我立刻就出门,脑袋涨得疼,我气吼吼打电话质问菲菲,“你是不是跟成哥好了?”

菲菲说,“你说什么,我没有。”

“那为什么他说你变心了?”

“我没有和成哥好。我和成哥经常在一起因为他很有礼貌,他像大哥一样,他不说无礼的话,也不会动手动脚。我在这里没有亲人,同学就那么两个,毕业之后大家都变了,聚会谈的不是谁比谁工资高,就是谁比谁房子大,小巫一到周末就回家,让他陪我去哪他都不肯,他说存够钱买了房子再玩。他这么做没错,可是我觉得很累。”

“你知道吗?我爱他,可我觉得活着累。他爱我,他觉得活着没意思。我不明白哪里出了问题。”

“他自杀了,一个字都没留下来,你知道他对生活多失望吗。”

一个美国小说中有句著名的话,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在菲菲和小巫的回忆里,他们活在最坏的时代,最好的时代不过是海市蜃楼,最终无法到达。我和她不知道聊了多久直到又累又渴,决定以后再说。我挂了电话,通话时间显示为一小时四十八分。我头痛难忍,看着眼前流淌的河水,水面旋转拼出一张张拼图。

菲菲和成哥结伴游玩海岛之后,并无更多的来往,回归各自的生活轨迹。有一天,小巫自菲菲的手机相册中看到他们共同游玩的照片,心生罅隙,最初菲菲满怀歉意十分耐心的向小巫解释,但是小巫没有听进去,他讥讽怀疑菲菲嫌贫爱富,或者认为自己没有能力带给菲菲幸福安稳的生活,菲菲无法证明自己和成哥只是朋友,这种事情谁能证明。当他们不再心平气和的相处时,他们都逃避见面,菲菲下班了几乎每天留在公司加班,很晚才回家。

又一个加班的夜晚,菲菲在新闻里看到小巫妈妈投资的借贷公司卷款跑路了,她匆匆赶回家,她问小巫,新闻说那个公司出事了,小巫说他早知道,这个事情出来好几天了。现在才上新闻,因为数额太大牵涉的人太多才曝光,菲菲正在想安慰他的话,小巫接着说什么也别说,没事的。又过了一会,小巫说,从妈妈跟借贷公司打交道开始,他的心一直没放下来过,也没有哪天是轻松的,每天他要存钱,每天他都担心借贷公司会不会出事。有时候他觉得对不起菲菲,有时候他也觉得对不起自己,总之每天都只能想钱,这种日子真没意思,这种日子过得太痛苦和压抑,现在好了,终于不用担心了。他只是怕妈妈受不了。那是她一辈子的积蓄。菲菲默默来到他身边,想握握他的手,他竭力与菲菲保持距离,两个手臂交叉在胸前,坚定用力的抓紧自己的手臂,平静的告诉菲菲明天他要回家看看。

小巫最终没有释然,我们也没有。

我应该回去了,搬家的工作刚刚开头,还没收尾。回到家里还是我当时离开的样子,他不知道去哪里了,桌子上有张纸条,他说他有事情要忙,推迟几天再搬家。电视柜前摊开散落一地杂乱无章的物品提示我,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一切仿佛混沌初开,我累极了沉沉睡去。

当我为自杀是懦弱的行为还是勇敢的行为下定义之时,反反复复过许多次,直到今天我还是无法肯定。我常常像黑夜的影子,漫无目的的走在生命之路上,路上有许多风景,有些风景令我苦闷伤心,有些风景令我沉缅于某种幻想。命运之门有时候让我窥见虚妄,最终这些虚妄像一片片黄叶从树上纷纷落下,不属于任何人。

在我陪伴照顾他的那段时间,有一天晚上,我在阁楼入睡之后听见一阵悉悉萃萃的声音,我轻手轻脚披上衣服下楼,我知道他又在噩梦中哭泣了。

我慢慢边拍他的后背,边说不用怕,不用怕,那是梦,睡醒就好了。

这天晚上,他不像以前那样,面朝墙壁翻转身睡去。他带着不知哪里遗留的意气,轻握住我的手,我静静的等候一会,倚靠在他的胸膛。他一个手臂缠绕我的脖颈,一个手臂拥我入怀抱里,我的心中升起一道彩虹,缤纷闪耀于黑夜。

他问我,“你害怕吗?”

我说,“我害怕美好的事物太短暂,消失得太快。”

他说,“我害怕没有结果。”

“你干嘛那么在意结果,其实结果就是生老病死。”

“我没有能力为两个人的生活负责。”

“两个人共同努力不好吗,要一个人负担所有一切不公平。”

“你不是男人,你不懂。”

我们默默的待在黑暗里,任寂静流淌。没有风,因为秋天还没醒来,没有雨,因为云雾聚集在我的眼底,没来得及回天上。这个夜晚是我们最亲近的夜晚,小心翼翼试探对方,仿佛我们是两只刺猬一不小心就刺伤彼此,以致我们的亲近显得支离破碎。我闭上眼睛在追忆里寻找他的脸颊,初次见面时渐晚的阴影铺满他的面容,这幅面容牵动我的心弦。他的眉间隐约含带苍白孤寂的味道,他的眼睛仔细看来满是让我不寒而栗的强硬。

“不要为了我做任何事,我不知道我以后会是什么样子,会去哪里。”

“如果我说,我偏偏要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呢,我偏偏喜欢勉强呢”

“我不喜欢你。”

“我也不喜欢你。”

我们有好多话要说,可是偏偏说出这一句。这应该是分手的时候才说的话,我忘了,我们的手刚刚握在一起。

也许他想告诉我,他是一个在意结果的人,他对爱情及其认真,不谈没有结果的恋爱。那么他的目的达到了。直到今天我还会想起他所说的我不喜欢你,那负责任的态度令我终生难忘。

人人都说得不到的是最好的,这太像小资产阶级的保本套路,怕赔怕跌,紧紧捂好,千万别拿出来,一拿出来就不值钱了,所以要端着,要提防着,万一付出真心掏出全部家当得不到相应的回报又被人当傻瓜,那多没面子。最好的是真,善,美,无论真善美听上去像笑话还是像童话,可是真,善,美确实是好事物。臭豆腐吃多了,以为豆腐都是臭的,豆腐是又白又滑又香又嫩的。

我呆呆的斜躺在他肩胛骨边,此时听见他微微的叹了一声,他说,“我第一次遇见你,就告诉自己不要喜欢你,因为我照顾不了你。你的家庭不会同意我们在一起,我的家庭也不会同意,我可以不在乎我的家庭,从小到大我走的路都是自己选择的,可是你,你不行,你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你的家庭给予你的。而我现在什么也给不了你。”

“我听说过也亲眼见过许多随便谈谈就算了的恋爱,我对我自己说,我不要和他们一样,我这一辈子只谈一次恋爱,只结一次婚,我要和我的女人白头到老,儿孙满堂。”

这已分明是无可奈何花落去,我不忍心把单纯的喜欢换算作沉重的压力施加在他身上,喜欢不喜欢,喜欢了以后怎么办,想来想去浓重的睡意不知道什么时候战胜了我,我渐渐睡去,天色朦胧之时醒来,我贪恋花花世界,跨不过万水千山。

两天之后,他回来了。外面的雨刚停,立夏过后,天气一天比一天热,雨更是来去匆匆。也许是我追想得太多,当他站在我面前我恍惚了几秒钟才想起来他是谁。虽然是上午,天色被云层压盖得十分灰暗,如同厚重的帐幔垂布在天空,稍不留神会掉下来。看他的样子,脸色乌黑,像一个被家长严厉责备过的孩子,也像经历了天旋地转的变故。

我断断续续的问,你回来了。你还好吧。

他闭紧嘴唇,转动喉咙嗯了一声。

无论他是否相信,我都要告诉他不要再误会菲菲,不管怎样,逝者已逝,活着的人要淡忘伤心的往事,继续好好生活。他什么也没说,我知道他不相信,我想谁也没办法让他相信这堆不知道从哪儿开始到哪儿结束的乱麻关系。

他拉开衣柜搬出行李箱,往地上一扔,自顾自的摆弄起来,可是还不到两分钟,所有动作戛然而止,他有气无力像一棵歪脖树栽在沙发上,边叹气边说这么多东西,怎么收拾。我回他,慢慢收拾,你可以搬进来就可以搬出去。

他假装漫不经意的瞟我一眼,说,“一直都是你在收拾屋子,我的东西我都不知道放在哪里。你看看,你看看,所有东西都是你摆放的。”

我知道他在暗示。家务事我乐意做,只是,我帮他一件件衣服折起,一样样物品包裹,送别之后他不会再回来,他不属于我。

我压抑住紧紧缠绕在一起的愠怒不舍委屈理解咒骂祝福,我问他,“你今天要搬走吗?”

他考虑了几秒钟,语气轻扬回答道,“今天天气不好,明天也行。”

“好,既然要搬新家,最好用干净的新的东西。你的衣服毛巾,床单枕套都要洗,阳台风大,一晚上就吹干了。用不上的别带走了,该扔就扔了,带走的要好好擦干净。”

“洗衣服洗床单一直都是你在洗,反正,反正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长长的叹息,胸中的寥落脑中的愁思不是他所能够体会,而他的做法想法我倒是理解得多,我想了很多凌乱的篇章关于生死情义,我无法令他明白谎言,背叛的对立面并不是真相,而是宽容。人总是那么脆弱无知,随他去吧。他曾经以为我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人,我曾经以为他是一个天真无邪的追梦人,一场变故袭来,我们才发觉不过茫茫大梦一觉,终须各奔东西。

我一手捧上脏衣篓一手提上洗衣粉,踢啦踢啦朝阳台走去,黑黝黝的云雾渐渐散开,阳光不再沉寂,眼看要挣脱云雾喷薄而出,我的心平静下来,无论下一秒钟是山崩还是地陷,这一秒钟还要继续完成未完成的家务事。水声哗哗流淌而过,洗衣粉的泡沫变成五颜六色的棒棒糖,洗干净的衣服挂在晾衣杆上,像稻草人那么孤独,不过田野里没有乌鸦就像城市里没有四季。

第二天早上,我惦记晾晒的衣物,起身去阳台。经过客厅看见他头枕自己的手腕,一条腿弯曲搭在沙发背上,这幅样子是在沙发上整整睡了一夜没有回房间。电视机还在播放节目,画面闪烁的光映在地板上,像一片袖珍的银河。在午夜极其寂静之时,所幸还有电视陪伴,总不能学古代的人撒满地豆子一颗一颗捡。也许是我走路的声音惊扰他,他醒来略带一丝幽幽说,今天真的要走了。我皱了皱眉,装作若无其事,反正我转过身他看不见我,更无所谓真装还是假装。过一会我问,“你还是不知道怎么收拾是吗?”他像小孩子要求大人似的说,“对,我不知道,你帮我。”

我点头答应道,“好吧,我来。”

他把电视调到电影频道,电影频道在播放一个青春爱情电影,正好男女主角在搬家,他兴奋极了,像高山流水遇知音般笑得看不见眼睛,他说,“你看,我搬家,他也搬家。”我说“是呀,你看他们搬家要滚床单,你搬到新家是和男的合住,一定别忘了滚床单哦。”他冲我怒喊,“胡说八道!”

这个电影我看过,结局沉重悲凉。虽然不至于魂飞魄散,但是女主角发疯似的到处找男主角,疯狂到用报警,闹自杀这些手段。我想如果我是男孩我也会害怕女孩,可是我又转念一想,如果连我也躲着女孩,女孩不就更可怜了,我不忍心。我想不明白应该怎么办,他倒是看得入神,紧紧盯住屏幕一秒钟都不错过剧情发展。这些至情至性的女孩儿们,或美貌艳丽,或聪慧机敏,绝不等同于庸脂俗粉,可是她们像一团火,靠近她们会被灼伤,远离她们会感到世间竟如此冷漠无趣。

他的行李不多,一共两个行李箱三个大小不一的纸箱。我留给他一个背影,拉开大门反手向他挥手告别,他吃了一惊叫停我,他说,“你帮我搬到路口再走。”我摇摇头想了一会,语气肯定的回绝道,“不行,我有事,现在要出去。”他不知不觉站起来往前走几步,我有点慌张,稍微往后退,他立刻意识到我要逃走。他站立不动再重复一遍非要我帮他,经他这样再三的要求,我不得不考虑是否答应他。其实我早已经打定主意,绝不目睹他转身离开。我站直身体,看看他的行李,深深的看着他声音平稳的说,“我真的有事,真的要走了。”他定定的看着我,挟带一股像是恶狠狠也像是恶作剧的戏谑语气警告我,“如果你不帮我,我就把这里变成垃圾堆。”

原本悲伤的离别因为他说这句话,我哭笑不得,冲淡不少心中的怅然。我再次朝他挥手告别,一边往外走,一边想起《乱世佳人》结尾那句话:我明天回到塔拉再去想吧。那时候我就经受得住了。明天,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等待迟迟未升起的太阳,等待明天可能到来的机会,等待雨后的浮生一日凉,在漫长的等待之中,我不愿做普罗米修斯,我宁愿做狄奥尼索斯。我自上衣口袋掏出一张纸片,撕作两半抛进不声不响的河水,那是我在等待他的昼与夜里陪伴我的吉光片羽:应卧南山待竹阜,挥云入雨醉枕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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