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在餐厅买饭,一个青年拿着一个剥开的鸡蛋,要求卖饭的李姐给换个鸡蛋,说是鸡蛋没煮熟,想换个煮熟的。
李姐满脸笑容,说:这样的鸡蛋营养价值高,其他的也都一样。
最终,青年没有达到目的,有些失望地走了。
我回到宿舍给C姐说这件事,说完以后告诉C姐:虽然我们餐厅是专属餐厅,不以挣钱为目的,但也是商业行为,既然顾客想换就应该给换,以顾客满意为目的。
C姐反驳:奸商奸商,要是像你说的这样岂不赔钱?
我持反面意见:赔钱就是一个鸡蛋,现在的人都讲卫生,可以给餐厅的职工吃,再说餐厅不是喂了一条狗吗,可以给狗吃。
C姐讽刺我:要是你做生意能发财!
我站在中间的立场上说话:正因为做生意的人不像我说的这样,所以做 不长久。
中午,我又去餐厅买饭,看着排的长长的队伍,我又想起胖子给打的一份菜好像以前的半份儿菜,再一想起昨天在外面买了点儿菜,就放弃买菜。
吃午饭时,我又和C姐说起此事,C姐也对卖菜的胖子不满意,说:真是奸商!
C姐的话让我想起看的一篇文章,说古代还没有称的时候,最初的商人是用斗量商品。本来和斗平的时候就已经够数,但是商人怕顾客吃亏,总是给到冒尖,所以那时的商人叫尖商。后来,随着商人的私心膨胀,时常短斤少两,后来被称为奸商。
饭碗是自己砸的,路是自己堵死的,所有的商店关门都是店主自己间接关的。
做奸商的人,看似聪明,实则愚蠢,只看眼前那点儿小利,而失去长期赚钱的机会。尖商看似傻乎乎的,其生命力却远远高于奸商。
若你是一个商人,是愿意做奸商还是尖商呢?我愿意做尖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