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过你,不过四年之后又一个三年

爱还在,只是再没有我们了



【世界上有那么多成功的人,有那么多失败的人,有那么多还在追梦路上的人】

二十七岁的木子,踩着七寸的高跟鞋昂首挺胸地走在我前面。

她说:鱼,我一定要做个女强人,过品质的生活,跟不爱的人说拜拜。

我抬头看她,阳光回逆,木子的豪言壮语在太阳下发着光。

姑娘,我相信你光芒万丈。

几天后,STORY酒吧,乱七八糟的桌子和旁边满口胡话的木子。我就那样抱着她,任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抹在我的衣服上。

我说,你丫的,姑奶奶上辈子欠你的。

事实证明,那个自带光芒的女孩,也有她自己的黑暗地带,之前的万丈豪情不过是如今的万丈深渊。那个本该毫不留情扇耳光让他走人的前男友,却依旧固执地被她放在回忆里。

木子一嗒一嗒地抽搐着,她说:沈琛,你回来好吗?

这就是那个三年里一直说着不相信爱情,一次次拒绝恋爱的女人。

她说:心里有座坟,住着未亡人。

我说,去他的爱情。

【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爱上另一个人】

三年前,木子还是那个扎着马尾沉浸在爱情里的小女生。

沈琛说:木子,你是我的全世界,我注定是离不开你的。

可是事实是,木子只是一个有点小脾气也有点认真的姑娘,她不是神,更不会是沈琛的全世界。

所以后来,当我们撞破沈琛和另外一个女人的浓情蜜意时,木子笑的那么平静。

那一年,我们二十四岁,正在为毕业后的工作问题忙的晕头转向。爱情,多么无聊又奢侈的玩意儿,对于两个即将身无分文的穷光蛋而言,更是什么都不是。

所幸,上帝看到了我们的虔诚,抑或是同情我们的不堪,一家我们做梦都想去的公司同时收了我们两个。安家置物后,一切步入了正轨。

也就是在那里,木子遇到了陆之昂。

我说,陆之昂皮相是不错,可也是名副其实的花花公子,你可别一时冲动就扎进万花丛中随波逐流了啊。

木子说,以毒攻毒,兴许他能是我的一剂良药呢。


【可惜不是你】

没过多久,陆之昂开始约木子吃饭。据说,是他经常带女生去的法国餐厅,一样的玫瑰花,一样的甜言蜜语。

只是可惜,木子成了他套路中的例外。

她临场罢工了。

接到陆之昂电话的时候,我很吃惊。他说木子的电话联络不上,问我知不知道她在哪儿。

我挂掉电话径直去了STORY酒吧,果不其然,她正在跟一个帅哥调情。

我问她:陆之昂已经过了保质期了吗?

她只是笑笑,并未回答我的问题。

可我明显看到了笑意掩藏下的那一抹哀伤。

她还是这样,拒绝让自己受伤,也不去伤害别人。


【你的城,别人走不进去,你却也,走不出来】

半个月后,陆之昂出差回来,拎着从巴黎带的礼物就直接来找木子。我在楼上饶有兴致地看着他,花花公子怕是要金盆洗手的节奏,可惜的是他找错了驻点。

记得那晚酒醉的木子,嘴里声声句句念的依旧是沈琛。

我只能阿尼陀佛,祈祷佛祖早日让她渡劫。

公司的人知道陆之昂在追木子后,开始对我们客气到不行。只是背地里,闲言碎语充斥了整个世界。

木子毫不在意,依旧踩着高跟鞋,化精致的妆,穿得体的衣服,一个客户一个客户地跑,业绩蹭蹭地往上窜。

公司年会,优秀员工到手,升职加薪。

我问她:既然已经证明了实力,陆之昂也确实不错,外面狐媚甚多,真的不考虑让他入主东宫?

木子说:我只是他得不到的遗憾,并非他不能不得的珍贵。

【再见你,颜笑如花】

陆之昂辞职去了法国,听说是和一个女孩一起走的。女孩是他在被木子拒绝了N次以后认识的空姐,外表柔弱,内心却是蕴藏着洪荒之力的南方女子。

陆之昂说,她很像她。

你看,只有木子不相信爱情,陆之昂明明是爱她的。

陆之昂走后,公司人事变动,我和木子并不在乎高层的事,毕竟给钱的东家没变。直到新任经理上任,前尘旧事,风云再起。


【世界那么大,我们,什么都不是】

三年来,我们一直未打听过沈琛的消息,却没想到,再见竟是这种情况。他摇身一变,成了我们的上司。

木子有骨气,公私分明。

应酬局上,礼貌客气,兢兢业业地做她的分内之事,局散人走后,她从不答应他的私人饭局。

开车去接她,隔着夜色都能感受到她的荒凉。

我问她:这么辛苦为何还要熬下去?我们可以出去单干。

她回过身抱我,一字一句地说:资金不够,人脉不够,能力不够,我们还不能走。

是啊,群宇广厦之下,我们还只是个渺小的存在,心再大,梦再大,也还什么都不是。


【不牵绊,不依附】

白驹过隙,转眼又一个春夏秋冬。我和木子成功拿下最后一单,拿到奖金,递上辞呈。

走的那天,趾高气昂。

木子说:鱼,怎么还有点壮烈牺牲的感觉呢。

我说,不,是涅槃重生。

我们咯咯地笑着,蹬蹬的高跟鞋声在走廊回响着。


【回忆一下子逆袭,我们都猝不及防】

几天后,公司成立,剪彩的那天,沈琛来了,还带着一份大礼。

是的,张晓璐的出现,让我们意外了。

七年前,第一次见她。一身公主病,却堂而皇之地成为了我们的室友。四年里她处处与人不和,如果说她有什么优点的话,就是在那条自以为所有人都爱她宠她的公主道路上,坚定不移地走着。

我们是同屋不同心,但也井水不犯河水,一直相安无事。

直到三年前,她成功勾搭走沈琛。至此,便是结了梁子。

如果这三年里的任何一天遇见她,我们也许都会对她置之不理,外加一两个白眼。可是这丫头命好,出现在今天,在跨过年轻气盛,早已云淡风轻的今天。

木子上前,握手致谢。顺便给了张晓璐一个微笑。

我想此刻,尴尬的怕是他们两个不速之客吧。


【那些斑驳陆离的过往,再掀开,又有什么意义呢?】

宴席过后的第二天,木子接到了张晓璐的电话,约她喝下午茶。

这几年,别的本事不敢说,这饭桌上的谈判木子可是经了不少,且战败记录为零。我开始有点为张同学担忧了。

没想到夜里我在酒吧设的庆功酒变成了木子收拾行囊的壮行酒。

三年前张晓璐告诉沈琛,如果他配合她演戏气一次木子,她就让她爸爸安排我和木子的工作。

那时深爱如沈琛,他知道那是木子最想去的公司,甚至可以说是我们这个专业领域的佼佼者,所以他答应了她的要求。

张晓璐说,她的目的不是沈琛,而是木子。她就想看看一向自命清高立志靠实力说话的木子,在知道自己这样得到工作时是什么样子。

只是她没想到,沈琛去国外留学了,带着所谓的真相,而木子也只是失去爱情,进了公司后表现优秀,很快便成了业内名人。

这几年,她自己也经历了不少事,才渐渐明白自己当年有多过分,这次回国,再见到沈琛,才知道当年的误会一直没解开。沈琛和木子,还是各自单身的两个人。所以,才有了剪彩仪式上她的出现。

木子说:他凭什么认为,在我心里那份工作就一定比他重要?


【书上说,同性才是真爱】

上次酒吧之后,木子去了西藏。

临走前,留下一句话:

勿念,社会套路太多,我得去洗尽铅华,再来一次。

一个月后,我收到一张布达拉宫的明信片。

她说:走了这么久的川藏路,见了牦牛,喝了酥油茶,却在每个月朗星稀的晚上,无比思念你。可我明明是个女生,喜欢男生的女生啊!

哈哈。

你丫的还算有点良心,不枉我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辛苦看店。


图片发自简书App


番外:

我是沈琛,三年前的那次决定,我失去了木子。

我本该知道的,她性格那么要强,如果让她知道,她的工作是别人给的,她宁愿一直失业。可是,张晓璐的事,我又没法解释。于是,我只好选择逃开。

我承认,我是个懦夫,三年来,我没有一天不思念她,可我却连解释的勇气都没有。

原本我以为,也许这辈子我都没有机会再出现在她面前了,直到一次酒会,认识陆之昂。

这个脾气不错又有点纨绔的家伙,喝醉了居然叫着的是你的名字。

木子,木子,多么久违的称呼。

原来他爱你,你不爱他。

你是在等我吗?你还爱我吗?可是这几年,没有你的消息,你还好吗?有过一个陆之昂,兴许还有无数个‘陆之昂’,是的,你那么优秀。

我在异国他乡纠结了半年之久,终于在完结学业后,决定回国找你。

由于导师推荐,我回来了,接替了陆之昂的位置。

木子,我不知道,你看见我,会是怎样?

这一刻,终于还是来了。

你和其他人一样,礼貌地笑着,敷衍地鼓掌。

我不想成为你生活中的其他人,你知道吗?哪怕你恨我,打我,骂我,也不愿意看你那么客气地对我笑。

我去找林鱼,她不愿见我。好不容易说上话,也只是嘲讽。

她是你最好的朋友,想必她心中我的样子也是你心中的吧。

原来,我早已那么不堪。

我看你在谈判桌上的分毫不让,我想,我却是连和你谈判的资格都没有。

你真就那么讨厌我吗?宁可强忍着咽下那一杯杯酒,也不愿意让我帮忙;宁可让林鱼来接你,也从不给我一个送你回家的机会。

木子,我放弃了,我不去打扰你的生活了,求你正眼看我一眼好吗?我们那些曾经,抵不过一次误会吗?

没想到,你辞职了。

看见辞呈的那一刻,我仿佛轻松了。

你终究是你,不为难自己,也不让别人为难。

张晓璐回来了,说要见你一面。我以为,我们的机会来了。

可惜,爱还在,只是再没有我们了。

林鱼说,这三年,你过得不好。

你酗酒了,还学会了抽烟,却一直坚强地在这个世故的社会摸爬滚打,不依附谁。

陆之昂那样爱你的人,确实很多,只是你从不需要那样的机会。木子,我可以理解为,这是你还爱我吗?

林鱼还说,我们回不去了。有些东西碎了就是碎了,就算再强力的凝胶也无能无力。与其守着疤痕过余生,不如放各自一条生路。

所以,你走了。

收到你从西藏寄回来的明信片,你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我在飞回巴黎的飞机上,最后一次想念你。

想念几年前的你,拽着我的胳膊带我去美食街扫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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