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每股收益(EPS)的计算公式为:EPS=净利润÷总股数,但是我们在使用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计算时发现和财报说上的数据有出入,改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计算是结果是一致的,我们来分析一下其中原因。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的是利润表中“少数股东损益”这个概念。
A公司有一家子公司a,并且母公司A占有子公司80%的股权,理论上应该把子公司净利润的80%计入母公司的合并报表中,其他20%是其他股东持有子公司a的权益。但是为了方便处理,直接把子公司a的全部净利润计入合并报表中,应该除掉的20%部分在利润表中就计作为“少数股东损益”。
所以只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是公司股东真正拥有的,大部分公司少数股东损益都比较少,所以在计算EPS时无论用“净利润”还是“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结果都一样。但是如果“少数股东损益”占比很大的话,我们就要严格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