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亮程先生的《一个人的村庄》

文/暗河

一个人的村庄

最近两个月太忙碌,年前就想写的推荐一直拖到现在,我有很多其他不喜的事情要做,为此耗费了太多心血和时间,独独喜爱的,却要偷摸的钻到时间的缝隙里去完成。一个人要走的路原本就迷茫不堪,没有什么可抱怨的。

对于刘亮程先生的《一个人的村庄》,我是有情结在的,多年前偶然读到,一直记于心间。每逢遇到喜爱读书的朋友,谈论起来,常常习惯推荐此书,有非常喜爱的,自然也有觉得一般的,大抵还是喜爱的多。是有意思的散文。如今有意思的散文,不多了,读起来,确实新鲜。

年纪小的时候读过两遍,距离现在已有五六年的时间了。年前逛书店,看到角落里花色的新版,买来重读,准备写推荐。断断续续大概读了3个月之久,如今读来,似乎与记忆中的不同,那个时候觉得有意思的,现在读来又悲凉又荒芜。岁月这种东西多半令人吃惊。

关于刘亮程先生我所知道的似乎不多又似乎很多,全部只来自这本书中。没有读书前先去了解作者的习惯,觉的全无用处,又不是大学时候的文学鉴赏课程或者影视分析,需要你先去了解作者生凭和背景。读一本书不需要如此,不然会少了很多乐趣。你读一本散文,慢慢读,你总会知道这些的,而且远不止这些。

他一直陷在黄沙梁的回忆里。出生在从甘肃到新疆逃荒的路上,从老黄渠搬到黄沙梁,再搬到元兴宫村,又进一步搬到县城,再到首府乌鲁木齐,无论身在何处,梦里的家一直都在那里。大部分有趣的事情也是发生在那里的。

有吸引力的事情太多,虽然现在读起来加了骨头,但也不妨碍它的意趣在。里面的人物大都是静悄悄的,没有言语,存在感也低,似乎没有什么好写的。他的回忆里大多是些猫猫狗狗、虫鱼鸟兽、花草树木,她们发出的声音很大,她们的表情很丰富,比厚肚皮的人有意思多了。读起来畅快淋漓。

“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老鼠在哭泣,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地孤单和尴尬”。我想我是因为这句话爱上了他在这本书中的样子。

可是他年纪小的时候对周边动物似乎没有抱有太大的善心,我在读书过程中时常可怜他家的那只胆小的黑狗、满身鞭痕的老黑牛、被打断了腿的猫······他长大后却对太多动物保持着友好,甚至耐心的守候过一只小虫子的临终时光。很多时候一个人的良善是随着年纪的增长才慢慢出现的。我是一直坚持“性恶论”学说的,所以相信良善存在和出现的因果结构。

整本书中似乎最多写的是狗,很多场景里都有多多少少的出现,若按腿来算的话,人腿和狗腿相差不了几条。书中说,若是狗一叫坏嗓子,不几天就能急死。

我一直念念不能忘的是那只杂毛黑狗,他的父亲嫌它胆小、不凶猛,不能看门,把它装到麻袋里扎了口子,活卖给了五十公里以外的皮店掌柜。过了一个多月的的傍晚,他竟然自己找回了家,瘦的皮包骨站在门口可怜的叫,不敢进门。虽然没有再送走,但是后来养的黄狗比较凶猛,时常咬它、抢它的饭吃、抢他的窝睡。它只能吃点剩食,把食盆舔的干干净净。夜夜睡在草垛。后来给他另搭了窝,喂食时用破铁锨头盛着给他吃。再后来便很少出窝了,有时候家里人也一连几天记不得它,过了两三年死到了窝里。

还有胡木家的一只黑狗,村里有名的厉害狗,打架顶顶厉害,一般的狗老远见了就吓得跑开。只因为不小心跑进了村里谁都进不去的一块长满杂草的厉害坑洼地,撕叫了半下午,第二天才爬出来。全身的毛几乎被刮光,肚子上撕掉一块皮,到处淌着血。之后一直没能缓过来,几年后还都是一副蔫不唧唧的样子。一个村里出一条好狗不是容易的事情,可是这条好狗还经受不住一次磨难就彻底废掉了。

“一条没有主人的狗,一条穷狗,会为一根骨头走街串巷,挨家乞讨,备受人世冷暖,最后变得世故,低声下气,内心充满怨恨和感激。感激过给它半个馍馍的人,感激没用土块追打过它的人,感激垃圾中有一点饭渣的的那户人。感激到最后没有了狗性,没有了一丁怨恨,有怨也再不吭声,不汪不吠。游荡一圈回到空荡荡的窝中,见物思人,主人的影子在狗脑里渐渐怀念成一个幻影,一个不真实的梦。”

还有那头走路肉肉、没有一点脾气的黑母牛,神情木讷,鞭子抽在身上也没什么反应,身上纵纵横横爬满了鞭痕。干的最重的活便是拉柴禾,来回几十公里,嫌它走得慢便会拿鞭子抽。那个时候作者打它一点都不心疼。

还有最后一只猫,纯黑色的,因为懒又偷吃,一家人都讨厌他,有时跳到谁怀里会被马上巴拉下去,在地上挡脚也会不轻不重挨上一下。都对它没什么耐心。它便常常出去,在墙头跑来跑去,爬树捉鸟。后来便不常回家了,有村民说家里鸡被它吃掉,扬言下次见了打死它。后来过了几个月的半夜,它回来在屋顶上急声急气的对作者叫,却不肯下来。最后一次见是第二年的秋天了,在苞谷地里。

“它只是望着我咪咪的叫。从布包里取出馍馍,掰了一块扔给黑猫,它本能的向前一扑,两只前爪抱住馍馍,用嘴啃了一小块,又抬头望我,像是猜出我要抓住它,我朝它走,它一直退。相距三四步时,猫突然做出一副很厉害的表情,喵喵尖叫两声,一转身窜进苞谷地跑了。这时我才意识到提在手中的镰刀,它刚才一直盯着我的手,它显然不相信我了。钻进苞谷地的一瞬间我发现它的后腿有些瘸。肯定是被人打的。这次相遇使它对我们的最后一点信任也没有了。从此它将成为一只死心塌地的野猫。”

看,我们喜庆的日子里,有多少动物在不知所措。这些影子这几年来时时会出现,它在我心里自有样貌。其实我一直想知道那只胆小的黑狗一辈子的心境到底是如何的,寂寞如斯,想必并不舒坦。

意趣

除去这几件梗在眉间的往事,还有些值得一提的趣事。他见过一只对人说鸟语的灰鸟,对着耳边,声音急切,一句接一句,叫了半个小时,最后声音沙哑的飞走了。住在他们家的鸟会认人。他去远地割草,偶遇一只老麻雀,一直围着他叫,后来发现它左爪内侧有一小措白毛,是生活在院子里树上的那只鸟。还有一次打柴遇到家里树上的四只鸟,围着牛叽叽喳喳的叫。最后站到柴车上的一根柴禾上,一直乘着牛车回到家。

他整个人也是很有意趣的,会花费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老鼠洞,没发现哪个是王,也没有发现一只背着手迈着方步闲转的鼠官。

“我曾在麦地中看见一只当搬运工具的小老鼠,它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四肢紧抱着两只大麦穗,另一只大老鼠用嘴咬住他的尾巴,当车一样拉着它走。我走近时,拉的那只扔下它跑了,这只不知道发生了啥事抱着麦穗躺在地上发愣。我踢了它一脚,才反应过来,一骨碌爬起来,扔下麦穗便跑。我看见他的脊背上磨得红兮兮的,没有了毛。跑起来一歪一斜,很疼的样子。以前我在地头见过好几只脊背上没毛的死老鼠,我还以为是它们相互撕打致死的,现在明白了。”

嘲笑过一只八条腿的小虫。看过一只蜣螂滚粪蛋。沿着一条野兔的路走了半个小时去看野兔是怎么生活的。帮蚂蚁把大干虫搬过一个土块。

树在风中哗哗响的时候,他会怀疑院里那颗大榆树把家里的事情告诉了另一棵树。

树木不会躲开一把铁锨。

草的生长不会惊燥人,人走过来,草不会拔腿跑开。

要用凉水浇醒一只坐窝的鸡。

猪夜夜卧在窗根,你家啥事他不清楚。

有名字的牲口注定要为名字劳累一辈子。

你看,他的心里随时都装着诗。他眼里的一头驴、一匹马,甚至一棵树,都有着自己的故事。

他有自己的信仰,却又常常回过头张望,以此来反复确认是否值得。又有谁能一去千里不回头呢。心里的净土似在黄沙梁,他一直在回头找记忆中的那个家。

他把院子里的所有都叫做“共同的家”,那个时候他叫刘二,期望每个家畜都能把那个院子当作家,一起和和好好往下过日子。甚至期望老鼠把这个家当成自己家,饿了到别人家偷粮食,运到家里来吃。牲畜们很早就适应了一切,羊圈、猪圈、鸡窝、猪窝、牛栏,在院子里自称体系,没有谁走错过地方。

“一个晚上我们被狗叫声惊醒,听见有人狠劲顶推院门,门框框直响。父亲提马灯出去,我提根棍跟在后面。对门喊了几声,没人应。父亲打开院门,举灯过去,看见三天前我们卖给沙沟沿张天家的那只黑母羊站在门外,眼角流着泪。”

从黄沙梁到县城中间,有五年时间落脚到元兴宫村。那是一个建在大斜坡上的村庄,东西掉到地上会滚。这里的东西都像长了腿似的,稍不留神就会再也找不见。有年秋天村里去了一个卖西瓜的,拉了一车西瓜,卸到地上准备卖。等他一转身,西瓜动了起来,越滚越快。

元兴宫人丢了东西都要到坡下的村子里去找。村里很少有圆的东西,都是扁的。筐全是方的。木头用墙或木桩挡着。可能滚动的东西都有一根绳子,不用时栓牛一样拴在木桩上。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忍不住停下来笑了一会,我想不到还会有这样子有趣的村庄。他可能不是为了有趣写的,我心里却觉得有趣的很。他觉得这是没有多少记忆的村子,想来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同。

考学走出来,从农机管理员到大都市的报社编辑,他心里自有城府。把一家人从农村搬到县城,打算继续搬到首府。但是却又时常怀疑初衷。他变成了刘亮程,却又时时想念着刘二。可是无论如何都停不下来了,谁都停不下来。

我对他没多大好奇,对他的妻子颇感好奇,想赌其风采。他觉得这一生干过的最成功的事情是娶了现在的妻子。她是最好最美的女子,他庆幸早早的娶到了她。

还有那懂事可爱的女儿。他一直想要有两个女人的温馨家庭,一个叫他丈夫一个叫他爸爸。更多时候他把她们当成女儿去爱护。我一直在想到底是一个怎样温婉的女子,包容了他的闲散、懒惰和寡言。

他对妻子满意,对女儿满意,独独对自己不甚满意。

书中还附过一首诗,我并未仔细看。他喜爱写诗,我没有读过,所以不知道他在诗里又是怎样一番模样。我一直都不太喜爱诗歌。它们的喜怒哀乐太过浓烈,一字一词都满含情感。而我喜欢平静的宣泄和出口。曾经买过一本戴望舒的诗集,强压着情绪,对着我家猫读了一晚上。最终,以猫没能喜欢上、我也没能喜欢上告终。

我眼里看到的,并非是作者想要表达的,只是我自己这么想而已。每个人的阅历、价值观、感触的时光都不同,你永远不能理解一个作者的真正意图。你了解的,到最后只不过是自己的念想罢了。所以语文课上考的那些“你觉得作者的意图是什么”、“主题思想”之类的全无用处,按理说怎么回答都应该是正确的。

在这本书里,他是刘二。他觉得写了这么多,离最初想写的越来越远。一个作家的隐秘,他若不想让你看出来,那是很容易藏起来的。我不清楚他的初衷,或许我也根本没读懂他在这本书里的样子。一切只是自己的影子和自作多情而已。

不过,如此好的散文,确实值得读一读。不是从网上翻阅,而是拿纸质的书籍,洗净双手,在灯下静默片刻。那一刻,你或许也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草大概用五年的时间,长满被人铲平踩瓷实的院子。风四十年吹旧一扇门上的红油漆。雨八十年冲掉墙上一块泥皮。人用旧扔掉的一只瓷碗,在土中埋三千年仍纹丝不变。”

“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这件事物还在。”

“时间再没有时间。”

时间再没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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