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吉诃德

1.

 孤儿院对外声称李帝努是混血,只是为了早点把他送出去。大家都懂得嘛,外国的月亮比较圆,而且李帝努那个鼻梁,确实让我觉得他是纪元初期沿着山脉爬行到首尔潜伏至今的高加索人。他这张脸从我们在孤儿院开始就很吃香,经常有女生双眼含情往他的碗里送自己不吃的肉,他都勾着嘴角说谢谢谢谢。我和他是光屁股长大的朋友,他那个笑容我一看就知道是在装呢,他就是那种虽然不屑但是也不会拒绝的人,谁不想多吃几块肉呢?他也是破下最快被领养走记录的孩子,一对年轻的工程师夫妇在他来孤儿院五天后就被他那个眯眯眼笑容俘获了,我以为这个长得挺乖巧地臭小子和我再也不会见面了,谁知他不出一个月便被送了回来,原来是他的养父被检查出了大病,夫妻俩商量了一下还是放弃了领养。李帝努回来的时候还没吃上晚饭,我匀了一个苹果给他,他说不是很有胃口,拒绝了。晚上大家睡在宿舍里,我半夜被旁边床铺的哭泣声搞醒,挠着一头乱发走到李帝努床边。

我趴在他床边,压着声音问他怎么了。

他转过身子来和我说,东赫,我真的好饿。

我打着手电筒猫着腰走到孤儿院里最能藏零食的小胖子床边,从他床底的箱子里掏出半袋饼干,应该是早餐留下来的,我摸走塞到李帝努手上。李帝努哭着吃,我坐他旁边,孤儿院那个破床吱呀乱叫,凄惨得有些应景。我感叹地说,唉,你别哭了,肯定还有下次机会的,总不可能下次还这么倒霉。

我哪知道我一语成谶了。从那次失败的领养,李帝努开始了他的克星之路,他接连被几个家庭带走,先后克死了三个人,克穷了俩,自那以后就戴上了瘟神的帽子再也摘不下来,也没有家庭在调查过后还敢收养他的。他不幸和我一起成为孤儿院走不出去的蛀虫,直到金道英把我们这对恶魔组合带走。


我是第一个被金道英领养的孩子。金道英一直坚持说李帝努和我是同时被收养的,但我记得很清楚,是我先的,李帝努当时在埋头吃孤儿院那个难吃的猪食一般的午饭,晚了几秒才和金道英对上眼睛。


我是个擅长把痛苦的日子忘掉的人,所以领养之前的事我都记得不是很清了,我的人生是从被领养那一天开始的。那天我被叫到办公室,胡子发白的院长把我推到金道英面前,这个外表有些温润的男的中午来大堂转了一圈,当时我正在用筷子处刑那碗难以下咽的海鲜泡饭,他便是在那时看过我一眼。院长说这个男的要领养我,我上下打量他一下,面无表情地回了句,哦,是吗?其实我心里激动得很,恨不得大声通告孤儿院所有人,因为这是第一次有人说要带我走,我在孤儿院的名声太臭了,院长看金道英穿着西装油头粉面的还当着我的面劝他来着,我们不建议你领养小东,没人治得了他。我听完这话心惊肉跳地把手背在后面掐自己,表面上还是维持着镇定。金道英走到我身边,蹲下来和我平视,然后轻柔地拍拍我的头。

孩子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治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也一直在看我,好像在征求我的意见,他周围散发一股清冽的香水味,但闻着那味道的我怎么也镇静不下来。

孤儿院养了一只野狗来着,我们平时都老去逗它,抱它,摸它,导致它脑门前的毛比别的地方矮一截,再也没长出来过。金道英摸我的时候我立刻挺起了背,动都不敢动,呼吸也不敢呼吸,那很难捱,但我竟然会希望时间慢一点,我当时就想,那条野狗原来每天过的是这样的日子吗?


领养手续的办理不知为何大开绿灯,很快金道英就把我和李帝努都带走了,我也不知道金道英为什么领养我,但现在不是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的脑子已被金道英体面斯文的外表、他开来的那辆拉风的敞篷车下了迷魂药,瞧啊,这车窗擦得比我脸都亮,我和李帝努在孤儿院待了太多年,营养跟不上长身体的速度,就连脸上兴奋出的红晕都带着点青色。我在车后座激动地扶着李帝努的肩膀,悄悄在他耳朵边私语,李帝努,我们撞大运了!李帝努笑而不语,留我一个人傻乐,还打开了车窗玻璃朝给对面车道的人唱歌。


当天下午金道英出门一趟,从教堂接回罗渽民。罗渽民是个比较沉默的孩子,他刚到变声期,不高兴开口,只是笑。他笑起来的时候挺好看的,连我都对他感兴趣了,我拉着李帝努围在他身边,好像在看橱窗里什么漂亮的洋娃娃。

我说你不愿意说话的话,就用眨眼回答我们的问题吧,眨左眼是Yes,眨右眼是No,你觉得怎样?

他依旧没说话。我拿胳膊肘捅捅李帝努,说,这人真土,连英文都听不懂。

罗渽民有些不高兴了,从我们俩中间站起身来走掉,走之前回头看了我一眼,居高临下的,让我很不舒服。晚饭的时候金道英把他正式介绍给我们,原来罗渽民是他去教堂礼拜的时候带回来的,是修女们养大的孩子。

那怎么就肯来这了呢,教堂的饭也不好吃么?

罗渽民没回我,只是安静地低下眼眸,一副随你雾里看花去的模样。

罗渽民虽然不屑于让别人了解他,但小小年纪,拿捏别人却已经很在行,不知什么时候打听到李帝努爱吃酱油鸡蛋饭,便一天给做三回,第一次给我也做了一份来着,我尝了一口就被咸得缩脖子,他把碗从我手中好好接过,笑着说不吃拉倒,然后全数倒进李帝努碗里。我对解开他身上的谜团饶有兴趣,便不知疲倦地主动捉弄他,他都耐着性子维持那副笑容和我打太极,最后金道英看不下去了,拉着我的手臂到他沙发跟前叫我老实,然后对着我们几个说,一家人,都要和和气气的,知道了么?


2.

金道英可不是什么好人。

这是我来家里的没多久就发现了的事。

一个人的坏是掩盖不住的,孩子的眼光通常很犀利,更何况金道英坏得很坦荡,十里八乡的确是找不出第二个这么不要脸的人了。我所见过他最放松的姿态,便是靠在他书房那张松软的方椅上,桌子上放着刚给我们三个倒过热可可的玻璃茶壶,脆弱的手腕轻飘飘地撑着下巴,用安抚人心的语气给来客一句回应,说出来的话却是极为吓人的。这事我看着找人帮你解决,就让他付出一根手指的教训好了......你的女儿是不是前两天刚出生?百日宴记得喊我。

来客擦掉额上冒出的豆大的汗珠,低头承应,紧张的氛围难以从房间消退,我手中的杯子也在颤抖,那一刻我怕极了,午饭吃过的沙拉涌到喉咙口,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全是我被接出孤儿院那天的画面,短短几天内便淡去了颜色。

我私下里揪住李帝努,问他该怎么办。李帝努一脸没事的样子,说他早知道了,渽民告诉他的,金道英是这带道上混的人里最出名的了,只要你有钱,他就能帮你办到任何事,并且不择手段。

那不就是大坏蛋么?故事书里那种!我吼他。

李帝努有一些愣住了,可道英哥人很好啊。你觉得他对你不好吗?

我急促的呼吸停滞了几秒,眼神也摇摆不定了。可是...可是...

我可是不出个所以然,直到罗渽民叫我们去吃饭我才缓过来。席间金道英还给我们一人夹了一块肉,我看着碗里泛着油光的肉块心里一阵酸涩,手里的筷子停顿下来。我想起来,这是我记忆里第一次有人给我夹菜,我来这个家虽然只有短短几天,却经历了无数个第一次。第一次睡这么柔软的床,第一次想要任性也不会被人责骂,第一次有属于自己的玩具,让我一下子丢掉现在获得的东西我根本做不到......我第一次被人疼,哪怕是假的,原来这个家已经深深根植在我的心里了。


那晚我睡在床上,本来已经快睡着了,正犯迷糊的时候和我住一屋的李帝努突然开口,东赫,你不会走的吧。

走?走去哪儿?

睡大街,睡墓地,再不行就回孤儿院。

我在你心里那么牛逼么?

也不是,我就是想说你好像无论在哪儿都能坚强地活下去……可我心里也是不希望你走的。

我为什么要去别的地方,这里现在是我家。


我眯着眼睛把被子提到肩膀上方拍了拍,好像在确认自己的一席之地。


我后来这么劝自己,你一个孤儿院出生的,什么手段和黑暗没见过,要那么正义做什么,正义能给你饭吃吗。可这些混帐话比起能让我好受,反而更像几个巴掌拍在我的脸上,火辣辣的疼,我便想也不打算去想了,我们的生活忙得很,没那么多闲工夫瞎想,金道英给我们在附近的学校办了入学手续,我们三个还一起上学来着。我不怎么爱听课,秉持读书无用论,和班主任在课堂上辩论得他脑血栓急发,因此被退学了。罗渽民还好,罗渽民只是爱打瞌睡,不知道三更半夜是不是在偷看什么小说。李帝努是那种假装在听课的“好学生”,他其实没把老师放在眼里,有次考试前我问他借笔记看,他说没笔记,就只有教科书你要不要。书一拿到我才发现,他的书比我的书还新,但是他就靠这新书每回预习几天就能考全班第一,真是气煞我也,有这种人我还有学习的必要吗,从那之后我就彻底不学了。

我把这个作为退学的理由说给金道英听,一个下着雨的周五傍晚,全体学生最激动的时间段,我如坐针毡地在金道英书房那张桌子对面的椅子上接受拷问,两个手抓着西装裤,那是金道英找人给我们量身定做的,他总说男人最重要的是体面,首先就要从着装开始,可我却因为紧张,干巴巴地辩解的同时忍不住把替我体面了没多久的它抓皱了。

金道英听完点点头,哥能理解你的心情,但哥护着你们总有照顾不到的角落,多学点知识才不会上当受骗。

我猛点头说是。一开始的那段时间我对他总是有点后怕。


金道英后来就请了私教来给我上课,一个八撇胡的小老头,姓刘,博闻强记,听他的课还算有趣,我总归有点不老实,可一想到金道英的书房就在楼上时,我就又立马坐端正了。金道英偶尔也会来巡查一下,极其偶尔的偶尔,大部分时间他要么在一群人的拥护下东奔西走,要么在二楼迎接聚集在门口的来客。有的时候他终于空下来,叫佣人泡一杯咖啡,据说他并不爱喝,但那充满了休息日的仪式感,于是每个苦咖啡味充盈在楼道里的日子,我都会挺直腰杆,因为他一定会来观察我的课堂表现。他会带着我第一次就记住了的香水味站在我旁边看我的书本,那个味道像在融化的雪水里撒了一丁点糖,多数人为了那一丝丝的甜味而走进去,然后踏进深不见底的雪水中。我的背有些颤抖,笔还在跟着大脑做着题,写出来的字比之前更歪斜了,近似一种应激反应。


道英哥?我回身抬头不安地看他。

没事,就来看看。他笑着说,你这题错了。

他把背在身后的手空出来,抓着我握笔的手在问题被我忽略的条件下划线。

你看?是不是。他看着我,嘴角微微上扬。


他总有无数个瞬间让我忘掉他做的那些坏事,比如早餐的时候问我睡得好不好,比如出门总给我们带礼物回来,还有比如现在。

我都不知道是人本来就是如此复杂多变,还是我内心渴望力证他好的一面来宽慰我自己受挫的道德心。


我退学以后,每天一同上学的就只有李帝努和罗渽民了,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离开学校以后,学校就变得有意思了起来,每每从李帝努那里听一点学校里的趣闻,我都双目放光地希望他多讲一些。他的话题多半离不开罗渽民,比如罗渽民写卷子途中睡着了,起来脸上印着数学题,带着就又去上体育课了;他和罗渽民一起参加了学校的诗歌朗诵大赛,只是想拿一等奖那个棕色的毛绒小熊玩具,因为看着有点像我,但是朗诵得很像两个迎宾机器人所以什么奖也没捞到……

我听完拍手鼓掌,评得漂亮!

罗渽民给了我一记白眼,说那个小熊真的很像我,他打算拿回来给厨娘家的狗狗做陪睡玩具。


罗渽民相比刚和我们认识那会儿话也多了起来,我觉得都是我的功劳,你看,人在被激发的情况下就是能做到很多以前无法做到的事,只要我坚持和罗渽民斗嘴,哪天他去做辩论队三辩我都不惊讶。他也爱笑多了,我是指那种眼角能看到微微挑起的细小皱纹的笑,虽然不怎么对我展开,他只对我用他变声期濒临和空气剧烈摩擦的嗓子呐喊,李东赫,吃饭!他有三副嗓子,到了李帝努那儿就是帝努呀,吃饭了,到了金道英那儿就有了点试探的口吻了,道英哥,晚饭好了,我们都下去等你了。

不过我依然觉得那无疑是迷人的,那个无意识变脸如翻书的他,那个笑起来的皱纹和卧蚕,就如同残败干涸的喷泉充满了泉水的一刹那,你终于能体会到感情在他身体里汩汩流动了起来。小姑娘肯定也会喜欢,不然罗渽民也不会天天往家里拿情书回来。

十五六岁那会儿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在学校因为脸蛋小有人气的罗渽民陆陆续续收到一堆情书,我从他手中夺过一封,里面装着印有淡黄色雏菊的卡片,仿佛还能触摸到带着一些心动的体温。我在晚饭时替这位不知名的女孩儿宣读了她的文字,提高了语调,念的有些过分用力,我是不爱读书,但谁对这些沾染了青涩味道的校园回忆都会有些艳羡吧?我便这样使了坏心眼。李帝努听完吃吃地笑,笑完又说,这样不好吧。罗渽民默默地把卡片抢回来塞进信封里,回了一趟房间,把它和一大群信放在同一个盒子里保存着,从不读,但都好好存着。

金道英在饭桌上拍了拍手,好像那能打消罗渽民对我充满敌意的眼神,不是说了吗,饭桌上不要吵架,吃完再吵。

他对吃晚饭这件事莫名的在乎,我们家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晚饭必须一起吃。无论当天他有多忙,都会把晚饭的时间留出来,大家在一张不是很大的圆桌前,膝盖碰膝盖地坐在一起,吃吃饭,吃完聊聊天,他说这样才像一个家。


在我看来,东赫是有点嫉妒了。大家吃饱后罗渽民又抖着腿开腔。

李帝努好奇地看过来,真的吗东赫?我偷偷写一封给你好了,用左手写。

不需要好么!还有既然你都告诉我了,那还叫什么偷偷?


一封也没有吗?我们东赫好可怜,不过哥现在也收不到情书了,哎,开始老了。金道英举起他面前的玻璃高脚杯,从曲面里观察自己的脸,出神地看着,像陷入某种情绪里。在我看来,他和刚领养我们那会儿没什么变化,依然是个处于青年阶段意气风发的男人,只是选了一个坏的时间尺度。我们三个成长得过于迅猛,在深夜里发出察觉不到的骨裂声,有的时候会恍惚,是不是十年也如这般白驹过隙。


没有情书倒不会令我伤心,但看金道英没有藏起来的那点落寞,我无法避免地感到一丝愧疚,他眼角的那些细纹,有一个是因为难教的我而生出来的吗?第二天我一早去了花店,匆匆带回一小束洁白可爱的满天星,洗净了我偷藏在床底下的酒瓶作为花瓶,这瓶是我在他书房的冷柜里偷拿的,不知道是从谁那儿收来的礼,可能来路也不会很干净,里面的烧酒还有一大半,全被我倒进了洗手池。我蹑手蹑脚溜进金道英的卧房,他窗帘拉得紧实,人躺在床上纹丝不动,我没打扰他久违的好觉,把花瓶放在了墙边的桌子上就又走了。


早饭吃的是燕麦粥,口味特别清淡,我皱着眉往嘴里送着。罗渽民刚起床,一缕头发遮住还没睡醒的眼,面无表情地往粥里加了两大勺白糖。金道英梳洗完毕才从楼上下来,喝了两口也兴趣缺缺,拿勺子搅和着融成一坨燕麦,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问道,今早有谁来过我房间了吗,桌子上多了一瓶花。


李帝努看向我,我也看着他,罗渽民没反应,嘴里咀嚼着泡得颇有弹性的燕麦片。


是帝努吗?

金道英笑得露出牙龈,看得出来他挺高兴的。


李帝努没有移开他的视线,依然看着我,眼里充满了疑惑的神色,我连忙在桌子底下踩了他一脚,他才小声地嗯了一下。

谢谢你啊帝努。他站起来,手越过狭窄的桌子去揉李帝努的脸。本来房间死气沉沉的,多亏了你啊。

李帝努温和地笑了,说这是他应该的。

果然帝努永远让哥省心,东赫要好好跟帝努学学。我不服气地嘁了一声,金道英说着仍不肯把手放开,李帝努眯着眼睛说哥我还要吃饭呢,金道英这才收手。


李帝努并没有多问我什么,反而那天以后的每一天,他都会雷打不动地在七点起床,先去金道英房间换上一支新鲜的花,然后吃过早饭,在睡眼惺忪着进食的罗渽民旁边背英语单词,这个习惯一直就这么持续了很多年。


金道英派手下买了两个和诗歌朗诵比赛差不多的棕色小熊,作为礼物送给了李帝努和罗渽民,从盒子里掏出来的时候还感叹,确实和东赫有点像啊。罗渽民说谢谢道英哥,脸上的笑容有一些奸诈。我真怕他拿去做成巫蛊娃娃,比如给小熊的嘴巴贴上胶带什么的,那想象有些惊恐,我下意识地捂住了自己的嘴。李帝努后来把自己的那只放在了我们房间的桌子上,那个桌子上摆满了我们宝贵的东西,从金道英送的礼物到花了几十个币才从娃娃机抓出来的娃娃和爱听的光碟,李帝努给我写的情书也在。他真的给我写了那么一封情书,因为不是惯用手所以字写得横七竖八的,上面写着:爱你啊东赫,晚上不磨牙就更爱你了。看完我捧着肚子笑了很久,但是磨不磨牙不是我能控制的啊,所以我就给他回信:西八做不到,但是我也爱你。他把这封和我的放一起了,就夹在迈克尔杰克逊的唱片中间。据罗渽民说李帝努在学校人气也不小,但我从没见过他把谁的情书拿回来,难不成全扔了吗?这个臭小子,果真从孤儿院起就没怎么变啊。


3.

因为经常出入金道英的书房,随着年龄增长我也渐渐发现,金道英敛财的路子比我想象中的要脏很多。他通过帮人办事积累人脉,有客人上门求帮忙打点时又把人脉变现,同时抓住了两拨人的把柄。能通过钱解决的事情他一般不会动手,万不得已时就叫信得过的手下去把麻烦给抹平了,悄无声息的。

罗渽民是我们当中最了解本市情况的人,他说本市像金道英这样的势力其实是有三股的,这三个势力基本笼罩了整座城市,如果想从商或者从政,至少要和其中一方打好关系,但这同时也表示成为了另外两方的敌人。

如果我哪派都不想掺和一脚呢?我严肃地问道。

哪一派都不掺和就没有任何靠山,你会成为三方共同的敌人,罗渽民低沉地说。他在后院小路旁的地上圈画着,在三个圆的交集处打了一个大大的叉,当真把我吓得一激灵。

渽民知道的真详细啊,怎么做到的,李帝努好奇起来。

罗渽民反反复复地描着那个叉,表情很平淡。还在教堂的时候听闻的,坏人最爱扎堆的地方是教堂呀教堂。

那个叉被描的很深了,转个角度看又很像个十字架。


因为背负着数不清的罪恶,所以想去教堂赎罪?我觉得那样的行为有些奇怪。真的想赎罪的话,不接着作恶不就好了吗。他们去教堂只是想让自己心安理得,想晚上还能接着睡觉。


罗渽民接着讲了一些有的没的,他有的时候很沉默,有的时候讲话又有些急,一股脑儿飞速讲完。他说除了金道英,他在教堂见过另外那两个头目,一个叫李永钦,是个泰国人,他在一个周末给他带过路去圣所做弥撒,当时李永钦韩语不太好,只会说一句谢谢你。还有一个叫中本悠太,听说原本在日本的新宿发展,后来被联手的官员背刺,当作礼物献祭给其它势力,所以干脆在异乡重头来过了。这两个人年龄都和道英哥差不太多,但都是狠角色。

那道英哥呢?李帝努问,道英哥以前也爱去教堂吗?可我看他最近都不怎么去了,好像是从领养我们之后次数就渐渐少了的。

原本教堂有个姓李的神甫,是道英哥的老熟人,道英哥经常来找他,我来这之后没多久李神甫就回老家那边传教了,可能是这个原因吧。罗渽民猜测。


我摇摇头,不像呢,朋友离开的话不应该伤心吗,可我没看到道英哥难过啊。

东赫啊,成为大人就是要学会把悲伤藏起来。李帝努戳了戳我的手肘道。

东赫确实离那远着呢。罗渽民笑我。

为什么成为大人就一定要遮掩自己的情绪啊,我就是想把自己的喜怒哀乐百分之一百地表现出来不行吗,这有什么不好的?

李帝努思忖了一小会道,没有不好,东赫就做东赫吧,渽民和道英哥肯定也是这么想的。

罗渽民嗤笑一声,没说话。


到罗渽民和李帝努毕业前期,我们算是度过了相当应幸福的日子,忽略那些暗流涌动的话,我们也和普通的一家人没什么区别,在饭桌上斗嘴,在睡前谈天,金道英有空的时候我们还一起去过汉江边。我吵着要骑自行车,金道英就租赁了几辆,用他那双昂贵的皮鞋骑一个脚蹬子快烂掉的破自行车,谁知我一不小心摔了一跤,他便急匆匆地带我们回家叫手下给我的伤口消毒。李帝努和罗渽民因为一起上学的缘故更亲近了,像一对异卵双胞胎,总成双成对出入,好几次我都插不进他们的话题。每次我因为他们精彩的校园生活嫉妒时李帝努就叫我赶快去申请返校,可是我又不乐意了,我更想在家学习,尽管有金道英偶尔在我旁边恶魔低语。


他们没有去上大学,毕业后那阵子罗渽民每天都跟着金道英出门,和他一起坐在轿车的后排,到了晚上才匆匆回来。我有点疑惑,但也不敢直接问,便在晚上和李帝努讨论这件事。

渽民是要跟着道英哥经商了么?

不知道,但是道英哥自有他的安排吧。

我抓着枕头的一角,心里总有些不安,为什么窗外的风那么大,为什么我觉得暴雨就要来临了?


罗渽民的身体随着成长是拔高了,但人也越来越瘦,他毕业那天穿着白色的衬衫站在窗边时,好像在渐渐变得透明,然后消失。陪着金道英办事后,他就没再穿过鲜亮颜色的衣服。

他的眼神也不对了,总之不像是那个老嘲笑我的罗渽民了,而是变得有分陌生。我们仍旧在一起吃晚饭,夹菜的时候碰到他的手还以为是碰到了冰块,把我的心都要冻出一个窟窿,他不怎么提和金道英一起工作的事情,他说那没什么好分享的。


在他之后便是李帝努了,李帝努神色表现得很正常,饭桌上还笑眯眯地说些趣闻,以前在学校上学时去不了这么多地方,现在可以了,所以聊天的时候可以聊许多东西,他还说去到了那个传闻中的李永钦家里。

李永钦?我张大嘴巴,有些吃惊。

金道英挑着一边的眉毛道,他有什么好好奇的啊?真是不懂你们小孩。

我急得跺脚,李帝努,快讲讲。

李帝努咬了咬筷子回想,嗯......就是那样的人,韩语学得不错,养了很多猫,他的猫挺可爱的。

什么嘛,怎么不说说长什么样子,帅不帅,是不是满脸横肉的王老五啊。

罗渽民往嘴里送了块鸡肉,责问我怎么像个花痴,被我吐舌头气了回去。

李帝努眨巴眼睛,哎我不记得了,但是应该没渽民帅。


他就是这样的人,不放在心上的事就不会有反应,可能没多久就想不起来了。他表现得与往常别无二致,以至于我都快忘了他们开始为金道英办事这件事了。直到有一天他开始频繁地在半夜离开房间,为了不吵醒我都是轻手轻脚的,可我天生对声音很敏感。他会在外面耽搁个几小时,而后一回来就冲进浴室,洗上很长时间的澡。我起夜再进去的时候,能闻到一股挥之不去的血味。第二天再看他,好手好脚的,不像受过什么伤。


恐惧又一次袭上我的心头,为了验证这一切,我特意在他离开的某天晚上装睡等着他。他回来,先去洗澡,再出来的时候看到我坐在床边,半夜里黑漆漆的一个人影。


吓死我啦东赫,怎么还不睡。

你去干嘛了?

嗯?

我问你去干嘛了。回答我吧帝努。


我听到他拿着毛巾擦拭头发,月光下他的脸是有些模糊的,但我看到他笑了,他说,东赫那么聪明,肯定都猜到了。

你们不害怕吗?

害怕什么?

你怎么老反问我,装成什么都不懂的样子。

李帝努没在笑了,揉着自己的刘海道,可能因为我害怕的东西和东赫害怕的东西不一样吧,对不起啊,东赫,虽然不知道因为什么,但想和你说声对不起。


我无话可说,躺回床上让眼泪无声地落在柔软的枕头上。我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在此之前我有过许多次它一定会发生的宿命感,但它来的那一天我发现我还是难以接受。我更不想接受的是,我确实无法离开他们,也无法让他们得到惩罚,我一直在做的,也即将会做的,便是乖乖地等着自己的命运走向它该去的轨道。

李帝努从那以后就坦荡地进行他的夜间活动,偶尔任务完成得比较快,回来悠闲地躺在床上看一会儿豪车杂志。他有任务的每一天我都睡不好觉,战战兢兢支起耳朵听浴室里哗啦啦的水流,那些水会是红色的吗?罗渽民和李帝努杀人时的心情是怎样的?下一个会是我吗,又是什么时候?


因为这些猜想我的胃口变得有些差,在饭桌上也不怎么能笑得出来了,金道英看我的表情有些异样,李帝努和罗渽民席间交换过好几次眼神,却没说什么。李帝努只说今天去帮道英哥看场子了。


场子说的是金道英手里的几家酒吧,都在本市的繁华地带,酒吧和酒吧之间隔了没几个街区。

他接着说,最近风声比较紧,得多在几个包间巡逻,不能让客人搞小动作给酒吧带来隐患。


我点头,心里想,把自己说得那么正义干什么,洗衣筐里带血的衣服是谁的。

我脸上写满了不屑,表情一直都很阴沉。可能是我抗拒的过于明显了,金道英并没有立刻让我加入他们的行动。我每天在家听刘老头给我讲难懂的数学,晚上听他们讲一些和我的生活明显割裂开的话题。我没有特意关心过,但从他们的谈话中已经知晓了个大概,最近有人盯他们盯得比较紧,所以才严查酒吧,怕幕后有人作戏然后勾结条子来把事情闹大了。真出事的话还要花钱摆平,手续也麻烦,金道英便派了李帝努和罗渽民轮流去放哨。

这几家酒吧是在我们十六岁左右开的,那个千年老狐狸不会没事想发展副业,估计是为了洗钱或者经营一个名流聚集的地方来拓展资源。金道英出门多半就是去谈生意,而地点不是饭店就是那些酒吧。


晚上我回房休息,在书桌前看漫画,可因为心神不宁没看进去多少。有人往房间走来,但我能听出走路的声音和节奏和李帝努不一样,我转头,发现金道英站在门口看着我。


哥可以进来吗?


金道英没怎么来过我们的房间,也不爱干涉我们的私人生活,我们家的中心一直都是那张不大的餐桌。


嗯。我应承。

我看你打不起精神的样子,不会发烧了吧?金道英问到。

没有发烧......

是吗?他看着我,抬起手掌在我的额前停留了一下,我的脸有些发烫,只能表现出一些抵触,从他的测试里逃开。

他呼了一口气说,嗯,没有发烧就好。

我逞强起来道,我每天那么皮,怎么可能生病,我健康的不得了。

金道英被我逗笑了,频频点头,健康就好。



4.

我有些不太好的预兆,而我的预兆总会成真。在某一个早上我吃着拌面,突然止不住得心慌起来,而前夜我并没有喝过含咖啡因的饮料,睡眠也很充分。罗渽民检举说这是我前阵子为了通关游戏总熬夜的缘故。因为这个金道英把我的游戏机没收了好多天。我只能大晚上从李帝努被窝里把他的游戏机摸出来,谁让他那阵子晚上总有事所以没空玩。

李帝努发现了,他不发现才有鬼呢,游戏进度总不可能自己突然飙进百分之五十。在打游戏上他比较较真,他叫我大名警告我,李东赫,宽裕你两天时间,快点把我原来的进度弄回来,快点。

我心虚地答应,但白天还要上课,所以只好大半夜黑着眼圈刷游戏,窗外万籁俱寂,房间里只有游戏音效,我中毒般地按着那几个按钮,心里想着不知道罗渽民李帝努今天跟着金道英干什么去了,我模模糊糊的快要睡着,直到刚出完任务的李帝努慌慌张张地冲进房间里喊我准备热水。


要热水干什么?...... 我揉着眼睛问他,脑子一时半会儿短着路。

别废话了,快点。他转身冲回客厅,不小心扬起外套,露出腰间别着的枪。

我回过神来,想到之前的心慌预兆,后背不由得紧张地流起了汗,我慌乱地不知道做什么,只好听他的吩咐去弄了一盆热水准备端到客厅。


客厅右侧罗渽民面对着窗外和人通话,语气有些不善。听不懂人话吗?还想要命就赶紧过来。


我茫然地绕到沙发前面,才发现金道英虚弱地躺平在沙发上,蓝色的衬衫腰间是一大滩血,有些还滴在了地砖上。我吓得手中的水盆差点打翻,急忙把它放下来过去看他。我跪在沙发边上,浓烈的血腥味充满我的鼻腔,我的手颤抖着把他的衬衫下摆解开,果然下面盖着一处看着很深的刀伤,那伤口还在往外冒着血。那些血让我记起来了。我回想起血液的颜色是如此的鲜红,一切都连接起来了,从孤儿院窗台上那几个大孩子留下的烟头,到我挨了他们几拳的鼻子,那个时候的确闻到的是这样的味道,在水池里看到的是这样的颜色。它们让我呆在原地无法动弹。

罗渽民拿着急救箱过来,看我一动不动便让我离远一点,我一瞬间忘记反应,被李帝努牵到一边。罗渽民打开箱子,拿了点止痛药给金道英注射了,然后用消过毒的毛巾反复地擦拭伤口的边缘处。他的动作很娴熟,让人稍稍安心了点,但李帝努说伤口的处理还是要医生来,而他还在过来的路上。

我坐在旁边的位置,看着昏迷过去的金道英害怕起来,嘴里嗫嚅着医生怎么还没到。李帝努拍拍我的肩膀让我冷静,可我怎么冷静啊,万一他死了呢?我不要道英哥死啊!我害怕地落下了眼泪,它们滚烫地掉在嘴边,泪水的咸味是我软弱的证明。

医生十几分钟后赶过来,被罗渽民全程拿着枪抵着后脑勺缝合。这个五六十岁的医生之前做过战地医生,什么大场面都见过了,以前帮我们打流感疫苗的时候很爱说自己在战场上的所见所闻,现在被反过来威胁,倒也不慌不忙。针在皮肉间穿行,给我一阵幻痛,他的手却始终非常稳。他说没有伤到筋骨,只是流血有点多所以暂时性昏迷了,很快就醒了,醒了以后好好休息一阵子就行。

我悬着的心这才安定下来。我们把金道英扶回房间休息,然后回到客厅。我焦急地问他们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罗渽民却说和你无关,你睡觉去,明天起来好好照顾道英哥。

李帝努点头同意。

我眼泪刚刚干掉,此刻怒火攻心,失了理智,冲上去揪着罗渽民的衣领质问他,什么叫和我无关,道英哥万一出了什么事我难不成都要被蒙在鼓里吗?我们不是一家人吗?

李帝努把我的手拽下来,还是叫我冷静一点。


什么意思啊?我难受,我想知道为什么,这有错吗?一个两个叫我冷静。告诉我真相不就行了吗?


罗渽民听完表情依然冷酷,转身背对着我,说了一句别耍小孩子脾气就离开了。


凌晨四点,我却怎么也睡不着。李帝努叫我老老实实休息,我闭上眼睛,只看到一片红色,胆战心惊。

第二天是李帝努把我叫醒了,早上八点多,他说道英哥醒了,叫我去看看。

我从被子里腾地起身赶往二楼,去往金道英的房间。

我把手放在花梨木门的门把上,象征性地敲了两下门,听到金道英说进来,我便推开门走进去。房间里有着新鲜的花香,看了花瓶一眼,里面插着康乃馨,应该是李帝努早上刚放上去的。金道英醒了,靠在枕头上,见我来了便招呼我过去。


道英哥,还好吗?我用指甲抠抠手心,茫然地问了点什么。

嗯。哥没事的。


我看着他包扎起来的伤口心里不是滋味。


金道英察觉到了什么似的,又安慰我,哥很快就好了,这几天正好能在家休息,这段时间工作也有点累了。

他看着确实很累了,眼睛下面一圈疲惫的颜色,因为受伤嘴唇也是供血不足的样子,不是那个要面子要的紧,神神气气的道英哥了。我的心好像从哪里开始一点一点碎掉,这么多年来,金道英一直保护着我们,我一直以为他是最强大的,可现在他躺在床上,就如同随手就能折断的一截花枝。

我揉了揉眼睛,生怕自己又哭,我抓住他苍白的手说,哥,让我跟着你们吧。无论是干什么我都愿意,让我也能保护你们,好不好。


我说这些话,已经用尽了我这辈子的勇气了,建立在脑海里的十几年的是非观,被我亲手推翻了,我否认掉了在他们面前软弱的秩序,一手重塑我的人格。


金道英因为欣喜忍不住扬起了嘴角,他特地挪了下身体,来摸我的头。我就知道,东赫,你从不会让哥失望。


和他们一起办事后我才知道,原来那段时间中本悠太和资本相护的大量证据被检察院拿到了,金道英和李永钦背地里形成了暂时的联盟,一起趁机围剿中本悠太的剩余势力,罗渽民和李帝努晚上出任务也是因为这个。金道英严查酒吧,就是有线人通风报信说中本悠太可能会趁乱反击。那天金道英受伤,便是在酒吧遭受了偷袭,袭击他的人已经被关起来拷问中本悠太的藏身之处了,自从被搜查后中本悠太就不知道逃去了哪里。


我对这些黑吃黑的心计提不起兴趣,我只知道金道英吩咐我们做什么,我们便去做就是了。他找人教我们射击和搏斗技巧,然后在看我们打靶的时候自我称赞,我金道英从不会看走眼。他有的时候就会这样不自觉地露出狐狸尾巴,但我们三个已经不会在意了。握住枪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它还能给我带来安心感,我射中无数个靶子,在这个过程中让自己的心慢慢坚韧起来。


罗渽民是金道英的得力干将,金道英叫我多向他学习,我不屑地发出抱怨,罗渽民也说,我才不想和累赘一起出任务。李帝努赶紧拦住罗渽民再说其它贬损我的话,他说东赫学东西很快的,我们好好带他就行了。

我有的时候想,如果我们是三个普通男孩,我们应该会是很好的朋友,但我们不是。罗渽民有一种偷偷藏匿的锋利,在拿了枪以后才会明显,这使得他和杀手这个在十八岁时多出来的身份融合得很完美,如果每个人都要有一个拿枪的理由,罗渽民的会是“合适“。他开始为金道英安排的工作奔走后,渐渐遮掩不住他的锋利,他风华正茂,一个笑容就能让人卸下防备,带着他能割破人类咽喉的美丽在夜晚将自己解放。他的枪法不一定比我好,但杀人比我利索很多,第一次任务我用光了弹夹里的子弹都没射中目标,最后还是他帮我补上的,一击命中,月光下的左轮熠熠闪光,有点惹人嫉妒,杀人要这么漂亮做什么?但是我还有一分侥幸,幸亏金道英不放心我,安排他跟着,我正好验证了我关于他性格里捉摸不透部分的那点猜想。


我看透了,我看得一清二楚,还因此得意起来。看啊,罗渽民,一根难啃的骨头,我虽然砸吧不出好味道,但我能给你把那个令我难以下咽的感觉形容出来。我把这番话说给李帝努,李帝努总占有我的第一排观众席,他听完我全程挑着眉毛的自信人格鉴定,反应很平淡,除了在孤儿院看到他饿哭一次以外我的确没看过他因为什么别的情绪有过波动。但这是罗渽民啊,我因为没看到想看到的表情而瞪圆了眼睛。

渽民就是渽民呗。我只得到他这样一句话,这句话倒是他的口头禅,在无数场合里我听它听到耳朵起茧,以至于我怀疑起李帝努到底是在随便应付我,还是说罗渽民是什么不用解释的万能定理。

在日后我们的行动中,我能感受到他们之间有一种超越搭档的连接,它的来向朦朦胧胧的,它的具象却又无比清楚。眼神会说话,人周身黏裹着的氛围也是会说话的,我感觉到了他们之间包络着的、等着被层层剥开的隐秘情感,旁观者清这句话没有说错,就好像罗渽民有的时候也会用一种把我看透的眼神审视我。

什么锅配什么盖,能把人活活克死的,可能就得配个命硬的。虽然我们做不成三个普通朋友了,但允许我借用一个形容,我们可以做“雌雄大盗,再加一个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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