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马少年翩翩来

01.幼时青梅涩,竹马翩翩来

1992年,林知休六岁,一条鼻涕虫,沈迟七岁,扮作孙大圣。

1992年的仲夏夜,林知休的命运转折在那一天。若她的人生真的有如一出折子戏,那么,自那天起,大幕拉开,此后,起承转合一应俱全。

并非所有跟仲夏夜以及初遇有关的字眼都与美好挂钩,林知休每每回忆起她六岁这一年的仲夏夜,与沈迟的初遇,都恨不得找块豆腐撞死。

林妈妈和林爸爸在林知休六岁时离婚,林妈妈带着女儿搬出公寓,租住到沈迟所在的大院儿里。

那天已经很晚了,林知休耷拉着脑袋,左手拉着她小小的行李箱,右手抱着那个缺了胳膊的布娃娃,灰扑扑地跟在妈妈后面,活像个吃了败仗的大头兵。

林妈妈正在跟左邻右舍的新邻居交流感情,林知休挂着两条鼻涕安静地站在妈妈后面。

林知休低着头看着地上落的凤凰木的花,红艳艳的,它们曾那样骄傲地绽放过,如今却深深跌落,零落成泥碾作尘,连香也没有余下了。

孩子王沈迟就是这个时候跳出来的,他手里拿着根木棍当做金箍棒,腰上系着外套成了虎皮裙。

小小孙大圣拿着金箍棒跳出来:“喝呀,何方妖孽,吃俺老孙一棒!”

林知休小时候发育不良,脑袋大个子小,再加上两条鼻涕双龙出洞,真像个小妖怪。

小妖怪眼睛像黑葡萄似的,望了孙大圣一眼,又望一眼,瘪瘪嘴哭了出来。

孙大圣目瞪口呆,心想还没打呢,妖怪自己先哭了。

沈迟很快受到惩罚,沈妈妈拧着他的耳朵:“胆儿肥了啊,敢欺负妹妹!”

沈迟疼得跳脚,丢了金箍棒张牙舞爪:“哎哟喂!疼!疼!大佬你轻点儿哎!”

沈迟是个顶有骨气的大圣爷,他想这妖孽如此神通广大,要他受拧耳之痛,他日后一定跟她势不两立!

林妈妈笑眯眯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大白兔,递给沈迟:“沈迟是吧,以后要好好照顾妹妹哦!”

沈迟得了糖,从沈妈的魔爪下逃出来,十分狗腿地揽着林知休:“以后我罩你!”

这是一段孽缘的开始。

02.心上的少年,与谁一起天涯

1999年,林知休十三岁,一头小呆瓜,沈迟十四岁,少年初长成。

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前面说了,沈迟是个顶有骨气的大圣爷,所谓有仇报仇,有恩也得报恩,自从吃了林妈妈的一把大白兔,少年沈迟便真的认认真真的履行起了“罩”林知休的责任。

这罩包括小学时在林知休的文具盒里放条毛毛虫,等着她哭了又手忙脚乱地安慰;包括强迫她承认长头发的数学老师宇宙第一美;包括抢走她的布娃娃,强迫她跟他玩打仗游戏……不管怎样,在这样鸡飞狗跳的日子中,少年沈迟和林知休都平安地长大了。

截止1999年的夏天,林知休认识沈迟的第七个年头,出现了她人生的第二个重大转折。

沈迟小时候是个不折不扣的熊孩子,上房揭瓦下地挖坑,认识林知休之后又以大哥大的身份自居,此谓哄骗无知少女。总之坏事全都做尽了,沈妈妈恨不得找个得道高僧来收了这妖孽。

没想到熊孩子长大了,倒还蛮受人待见。

十四岁的少年沈迟个子开始拔高,眉目渐渐长开了,也有点儿帅样子,再加上万年稳居年级第一的魄力,他迅速地收买了一众老师同学的人心。

林知休那年十三岁,个子长高,脑袋也没显得那么大了,可未发育的身材依旧像是干瘪的豆芽菜,整日在沈迟后面,像个小跟班。

每天早晨,沈迟都骑着自行车在林知休楼下欢快地拨着铃,唯恐不扰人清梦。

铃响通常持续到林知休揉着惺忪的睡眼,穿着她粉红色的兔子睡衣慢悠悠地打开窗户:“起来了——”,才肯罢休。

林知休是个温吞性子,做什么都不紧不慢的。沈迟只有这时候最耐心,一边拿着为她准备的面包和热牛奶,一边温习单词。等林知休慢吞吞地刷牙洗脸,再慢吞吞地下楼,然后坐在沈迟自行车的后座,小口咬着面包,同他一起穿越清晨草丛的露水前方的雾气天边的朝阳。

那时候天光一寸一寸的亮起来,风将沈迟的衬衫知休的裙摆吹得鼓鼓的,林知休常常弯了眉眼。

饶是迟钝温吞如林知休,也能觉察到,这种感觉,大概叫做喜欢。

叶小苏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

作为竹江中学里的“风云人物”,初二九班的叶小苏,名字广为大家熟知。

大家,当然也包括初二一班的林知休和沈迟。

叶小苏漂亮,任性,胡作非为,不学无术。她用敢于顶着校规剪盖住眉毛的刘海儿,化妆,穿奇形怪状又暴露的衣服。

在众多女孩儿都将正在发育的身体裹在宽大的校服里时,叶小苏的身材如见了春风的杨柳,婀娜多姿,亭亭玉立。

那些低胸的吊带衫,超短的热裤,是别的女孩儿羡慕嫉妒不来的美梦。

这样一个叶小苏,成了林知休一场不大不小的灾难。

叶小苏不爱学习,最爱交男朋友。

传说被她甩过的男生,不到一千也有八百。

她最新盯上的,不巧,正是我们林知休的心上人沈迟。

下午放学,林知休和沈迟在自行车棚边上被叶小苏堵住了。

她穿着绿色的亮片吊带衫,眼影也是绿色的,张开细细的胳膊拦在沈迟面前,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挑衅。

“你就是沈迟?”

沈迟挑挑左眉。

“我喜欢你!”

沈迟挑挑右眉。

“哦对了,我叫叶小苏。这束花送给你。”她手里捧着丁香紫苑野雏菊凑成的一束花。

沈迟两道眉毛一起挑了挑。

四周围着看好戏的人越来越多。

林知休在沈迟的身后,见他迟迟不动,慢慢挪过去想要接过那把花。

“站住。”沈迟终于慢悠悠地开口了。

林知休听话地站住了,回过头,一双清亮的眼睛盯着他。

沈迟走近她,挑眉:“你干嘛?”

林知休温声细语地慢慢回答道:“那束花……”

沈迟不知为什么,对她竟然接受那个女孩子的花心里十分气闷,她居然不生气?

他变了脸,冷声道:“那束花是送给我的,不是给你的。”

林知休望他,一双眼睛山明水净,此刻氤氲着雾气。

沈迟被这眼神瞧得心烦,推开她径自走上前去,林知休一个不稳,跌倒在地上。

沈迟瞧着眼前的女孩儿,问:“你叫叶小苏?”

“是。”

“你说你喜欢我?”

“没错。”

他回头看一眼地上的林知休,这样没出息的女孩子,被推到了连站起来的勇气都没有。

他拍拍自行车后座,对着叶小苏:“上来。”

林知休终于抬起头来,她眼中先前那些雾气凝结成水滴,汇成小溪从她的脸颊汩汩流下,悄无声息。

沈迟的自行车后座自从买来,头一次被别的女孩子坐。他们呼啸着远去,叶小苏的超短裙呼啦啦,她对着地上的林知休做了个鬼脸。

围观的人群依旧没有散去,他们围着林知休,嘴里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尖利的匕首,刺得她体无完肤。

“咦,那个是不是常常考年级第一的沈迟?”

“好像是诶。”

“他跟叶小苏在一起了啊……”

林知休十三年来,第一次这样在众目睽睽下摔倒,磕破了膝盖,摔碎了尊严,再也站不起来。

03.幸好,这世上有得是翩翩少年郎

故事里说,落难的女孩子总有少年侠客搭救。

岳阳就是那个现实生活中的少年侠客。

说起岳阳,又不免多费一番口舌。少年郎年方二七,家境优渥,知书达礼,黑白键上手指灵活翻飞,光荣榜上名列前茅。

而林知休知道他的原因是,他是年级上,成绩唯一能与沈迟相抗衡的人。

那天岳阳推了自行车就要往回走,忽见人群里三层外三层包裹得热闹,就挤进去看了一看。

他看见了,是那个常常跟在沈迟后面的女孩儿,跌坐在地上,默默流着眼泪。

有好事者将岳阳与沈迟并成为年级双霸,而眼下,一霸遇上另一霸……的小跟班,自然要发生些什么才符合常理。

岳公子素日里性情温和,绝不是落井下石之辈,他见到弱女子蒙难,自然上前搭救。这才全了,一出英雄救美的好戏。

岳阳挤进人群,小心翼翼地扶起林知休,温和地问她:“摔倒哪儿了?”

林知休指了指膝盖,泪眼汪汪地望着他。

那双眼睛明净有如溪水,岳阳清楚地看见自己映在里面的倒影,他的心忽然就漏跳了一拍。

岳阳扶着林知休的胳膊,慢慢踱出人群,他将她安放在自行车后座,跟她解释着:“你的膝盖受伤了,我送你去医院上药。”

林知休已经止住了眼泪,可眼睛仍是水汪汪的,她小声说:“不去,疼。”

岳阳笑了,很好脾气的样子:“不会疼的,听话,不上药伤口会感染的。”

林知休思量半天,点点头:“好吧。”

岳阳上了车,回头对着林知休笑着:“抓稳了。”然后踩着踏板向前驶去,林知休的校服裙摆飞扬起来,她伸出手,牢牢地抱住少年岳阳的腰。

所谓柳暗花明,此刻有人得意,有人伤心,有人对谁一见钟情。流泪或者微笑都是上天的安排,少年们呐,慢点儿、慢点儿骑,你们还有好长好长的一生。

晚上六点,天色已经暗下来,林知休还没有回家。

从沈迟回来开始,林妈妈和沈妈妈隔一会儿就到大门口去看看,都快站成望女石了,林知休还是没有回家。

沈妈妈脸色一沉,揪着沈迟的耳朵到了院子里,这么多年了,沈妈妈对付沈迟的一招还是揪耳朵:“叫你跟妹妹一起回家一起回家,你把她丢在哪儿了?她怎么还没回来?”

沈迟本来也心烦,被他妈一骂,心情更不好了,吼着:“我姓沈她姓林,哪门子的妹妹,她回没回家跟我有什么关系,我……”

话说到一半,看见院门口的人,就梗在喉咙里。

多年后沈迟始终忘不掉那个场景,林妈妈和岳阳一人一边扶着林知休站在门边,她膝盖上还包着白色的纱布,他们身后残阳似血,衬得林知休的脸那样苍白。

他刚刚说的话,她全都听见了。

沈妈妈很快迎了上去,看着林知休膝盖上的纱布心疼地问道:“知休,这是怎么了,在哪儿受的伤,怎么没跟哥哥一起回家呢?”

林知休性格讨喜,父母又离异,整个院子里的长辈都疼她。

林知休的眼睛掠过沈迟,乖巧的回答道:“我在学校做作业做晚了,出校门的时候摔了一跤,这是我同学岳阳,就是他送送我去医院的。”只字不提沈迟。

岳阳很有礼貌地像沈妈妈跟林妈妈问好,道别,临上自行车前他叫住林知休:“知休,我明天早上来接你,好吗?”

林知休由林妈妈搀着,慢悠悠地回头,夕阳下看不清脸上的表情,她说:“好啊。”

林知休已经上楼很久了,沈迟站在原处,迟迟没有挪动脚步。

是夜,周围响起蟋蟀的鸣叫。

04.如果不是年少,谁敢这样肆意妄为

竹江中学里最近的两条新闻,一是沈迟和叶小苏在一起了,二,则是岳阳跟林知休在一起了。

有人问了,这沈迟叶小苏岳阳好歹是鼎鼎有名的,可那个林知休,是何许人也呢?

有人说你这就孤陋寡闻了吧,林知休,不就是那个年年数学竞赛拿第一的怪才嘛!

是,我们的知休貌不出众文不惊人,可数学天赋却是货真价实的。每次数学竞赛,只要是林知休参加,别人多半没有得第一的可能。

无数男孩子苦笑,这是造了什么孽,看着也是秀秀气气的女孩子,瘦骨伶仃的,怎么就能数学好得这么变态。

曾有虎背熊腰的男生拿了笔记本恭恭敬敬地向她请教经验,林知休眉眼弯弯:“没什么经验呀,就是认真嘛。”那男的说别拦我让我去死一死。

沈迟也纳闷过:“你这榆木脑袋,怎么数学就能这么好?”林知休只是笑,她说,大概是天生的吧。

可万事万物皆有因果,怎么可能,平白无故有这样的天赋。她当然不会告诉他,因为他小时候暗恋教数学的美女老师,所以拼了命的学。

可长大以后,她就渐渐明白了,他的暗恋大概只跟美女有关系,至于数学,只是她会错了意。可那是多么洁白无暇的感情,能让她为之付出那样艰辛的努力,变得那样好,只为了他也能多看一眼。时至今日,才知晓一切不过是个荒谬的错误,她的努力又变得离谱可笑。

渺小卑微至此的爱意,不提也罢。

年级双霸的恋爱确实轰动一时,连老师都惊动了。

他们坐在办公室苦叹,早知道叶小苏是个不肯安分的,这次居然盯上了沈迟,唉,一颗明日之星又这样陨落了。再说说林知休跟岳阳,这两个好孩子又抽的什么风,深孚众望的双霸都谈起恋爱,完了完了,全完了!

在师长眼中,早恋是多么十恶不赦的罪,是弥天大祸,早恋埋葬多少莘莘学子不啻虎狼,可纵然这样,这轰动的两对,却没人管。

沈迟那大爷脾气,不敢管;叶小苏,懒得管;岳阳公子家财万贯,不能管;林知休,太乖了……没忍心管。

岳阳颇有风度,果真每天早晨到了林知休楼下接她上学,等林知休慢悠悠地下了楼,沈迟也恰好推着车走过,岳阳同就他点点头权当打招呼。院儿门口他的小小女友穿得花枝招展,扬着胳膊叫快点,快点。

而后,年级双霸的自行车一前一后,飞扬着驶向前方,惊起一地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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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计较当事人的心境,那也是肆意轻掷的大好时光。

夏日的灯下,林妈妈一边为林知休手织秋天的毛衣,一边装作若无其事地问:“知休,你跟阿迟吵架了吗,怎么话也不说一句?”

正在凝神思考高阶数学竞赛题的林知休闻言抬头,揉揉眼睛,怔愣了片刻,笑着回答:“没有,妈妈。”

不过老师们的担忧却是落了空,叶小苏喜新厌旧,很快觉得学霸也不过如此,眼睛一转,又盯上另一个肩膀有纹身的小混混,回头就甩了沈迟。

沈迟对此可有可无,只不过此后车后座长期空荡荡。

林知休和岳阳虽不温不火,日子十分平淡,可也一日一日这样过了下去,两人都没提过分手。

转眼就是2000年的冬天。

春节前后,家家照例忙得不可开交,林知休偷了空,同岳阳一起看灯。

街上的灯早就连成一条长龙,各式各样的,五彩斑斓的灯光映了林知休一脸,她一身喜庆的红色棉袄,围巾层层叠叠的,显得脸只有巴掌大。

岳阳穿过拥挤的人群,开到林知休面前,他手里提着个牛皮纸袋子,明显是赶了路,微微有些喘。

可是他的脸在五光十色中真好看。

岳阳将牛皮纸袋子递给林知休,笑着:“看看喜不喜欢。”

是个精巧的八音盒,一打开,牵着舞裙的金发少女翩翩起舞,随之响起致爱丽丝的旋律。

这款八音盒,林知休曾无数次在商店的橱窗里看到,标着国外进口,价格不菲。

她的脸有一点僵硬,将八音盒装回袋子里,还给他。岳阳略有吃惊,摸着她的头:“怎么了,不喜欢吗,那下次我再送你别的。”

林知休仰起头,很认真的:“对不起,岳阳,我们分手吧。”

岳阳看着她巴掌大的洁白小脸,带着雾气的眼睛,那蛊惑了他的眼睛。林知休很难过地低下头,眼泪簌簌地往下掉:“岳阳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岳阳叹气,将她的头靠近怀里,轻轻拍着:“傻知休,说什么对不起。”我早晚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一个温和有礼,一个和煦娴静,可他们不是一对璧人,傻知休,难道我不知道,你心里住着谁。

因为他身边的位置已经长期空档,所以她不必再同谁演一出戏,不必赌气,又能回到他身旁。

可是知休啊,你知不知道,我还想等得更久一些,预备同你看月亮躲雨踏青赏花,那些心底的小小计划,再也等不到来年春天。

终究,岳阳不是林知休的心上人。

林知休同岳阳分手,他坚持将那个八音盒留给她。林知休一边走一边想,抱歉啊岳阳,我能给你的,只有一句对不起。

院子里,沈迟穿着黑色的棉袄,看起来清瘦了许多,他仰头望着枝桠都积满雪的凤凰木,不知在想什么。

林知休提着牛皮纸袋进大门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情景。

她捂了悟围巾,抿着嘴角的笑意,走上前,叫他:“阿迟。”

“嗯?”沈迟回过头,发梢上沾了细雪,也不知他在这里站了多久了。

林知休仰头看他,眉眼弯弯:“新年快乐呀。”

少年眼底像有万千星辰,顷刻间粲然:“嗯,新年快乐。”

“我先上楼了。”她笑了笑。

“等等。”他却叫住她。

“怎么了?”

“岳阳呢?”他一只手藏在背后,一只手揉了揉鼻子,装作不经意地问。

“我们分手了。”她很平静地看着他。

“哦那个……”他显然是有些意外的,将另一只手从背后拿出来,“喏,新年礼物。”是那个八音盒,跟岳阳送的一模一样。

2000年的除夕,旧世纪的冰雪融化了,万物回归原位,心照不宣,毕竟,马上就是新的春天。

05.我们不是说了,好好在一起

2001年,林知休十五岁,少女始娉婷,沈迟十六岁,翩翩薄荷郎。

在林知休同沈迟正式恢复邦交的那一年,两人双双考上省城的重点高中。

趁着暑假,两人一起去看了小时候的美女数学老师,她的头发剪短了,十指不再青葱,再不能用教人如沐春风的嗓音,教大家做鸡兔同笼。

听到两人都考上重点高中,她很高兴,笑起来眼角有细细的纹路。她拉着林知休的手:“我记得,当年知休是很喜欢数学的,果然,你每年寄给我的竞赛奖状没让我失望。”

林知休讪讪的,只有她自己知道这是个多么幼稚的赌气的举动。

一边的沈迟只是笑,看着终于也有了些稳重的模样。

看完老师,林知休和沈迟一起走路回家,路边是一片薄扶林,蝉于枝桠间叫得聒噪。林知休跟在沈迟后面,小步小步,亦步亦趋,他为了迁就她的步子走得很慢。

偶尔一阵风,林知休披肩的头发连同她的白裙子,都飘啊飘。

沈迟突然停下来,转过身,很认真地看着林知休:“知休。”他说,“我们好好在一起吧。”

十五岁的林知休,第一次从心上人的嘴里听到,我们好好在一起吧。

风吹来蝉鸣和花香。

她抬头,对上他的眼睛,同样郑重地许诺:“好。”

打定主意,以后好好的,余生只做对方胸口的朱砂痣心上的白月光,有朝一日轰然老去,百年之后也要掘同一个穴,绝不留谁孤独长眠。

那样美满的,简单的期盼。

林知休回到家,脸上心上都是甜蜜的。

林妈妈看着女儿日渐成熟的眉眼,像极了父亲。她叹了口气,叫住林知休:“知休,你过来。”

林知休看着妈妈郑重的神色,微微一愣,却仍旧听话的坐到对面:“妈妈,怎么了?”

林妈妈将桌上的信封递给她:“你爸爸要结婚了,今天早上刚从北京寄过来的请柬。”

林知休接过信封,抽出那张大红色的喜庆的请柬,上面烫金的两个大字:婚贴。打开,里面是林爸爸端正的钢笔字,写着婚礼举行的地点和时间,最后一句,望携家属同赴。

她小心翼翼地观察林妈妈的脸色:“妈妈……”

林妈妈笑得很疲惫:“知休,妈妈没有生气……我只是感慨,原来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你也长大了。”她的手掌已经生出厚茧,两鬓也开始斑白,林知休想,这已经不是那个,当初同林爸爸闹得日夜不休的妈妈。

她同沈迟,经历过太久,终于走到一起,可不是天下所有有情人,都能终成眷属,那些曾经也动人过的誓言,终究随时光散去,永远回不来了。林知休有些唏嘘,她同沈迟,一定要好好的,好好的不要分开。

她有些心酸,上前抱住林妈妈,语气放得软软的:“妈妈,我永远是您的女儿。”

林妈妈拍拍她的手,眼里满是欣慰:“知休,妈妈知道你懂事,你爸爸的婚礼你去吧,这么多年,我没让你见他,他一定……很想你。”

林知休将头埋进妈妈的怀里:“好,妈妈。”

林知休准备去参加林爸爸的婚礼,在那里呆上一个月,临走前她和沈迟一起去了医院体检——录取通知书上要求开学每个学生都要交体检报告。

那个九年前趿拉着脚步,吊着鼻涕的林知休长大了,她托着行李箱,穿着干净的白裙子,站在花开得如火如荼的凤凰木下笑眯眯地同沈迟告别:“再见,沈迟,记得帮我取回体检报告。”

沈迟倚在门口,目送着他的女孩儿一步一步地远去,她衣着真素净,可在他眼里,自有光环笼罩。

她转身,说再见。

林爸爸同他的新女友到车站来接林知休,她下车后,找了好半天,才认出林爸爸。不是找到,是认出。

那个满脸皱纹的男人,是她的爸爸。

林知休提着箱子上前去,有些哽咽:“爸爸。”

林爸爸看着眼前多年不见的女儿,她长大了,出落得这样亭亭玉立,眉眼中有他当年的影子。

林爸爸有些局促,抬起手像要摸摸她的头,却又怕不合适,生生悬在半空。

还是他的女友适时解了围:“老林,傻站着干嘛,快帮闺女提箱子啊!”

林爸爸这才如梦初醒似的,接过林知休的箱子。林知休向着林爸爸的女友笑了:“高阿姨,你好,我是林知休。”

高阿姨看着是个十分爽朗的女人,她揽过林知休,一点儿也不隔阂地同她说话:“我知道我知道,知休,你爸爸常常提起你,说不知道你怎么样了……你别怪你爸木讷,他这么些年没见你,一时尴尬也是有的……闺女,以后多来看看你爸啊……”

林爸爸的婚礼定在七夕那一天,还有大半个月,婚礼之前,高阿姨带着林知休在北京好好玩了个痛快。她无法生育,将林知休当做自己的亲生女儿疼爱。

林知休想,爸爸跟这样一位阿姨在一起,也算是他的福气。

她想,自己跟沈迟到了这个年纪,会不会也是这样活着,一日三餐,柴米油盐,平凡而隽永,或许他会微微发福,可那又怎样,他永远是她的少年。

他说过啊,要好好在一起。

婚礼举行完了,林爸爸和高阿姨一再留林知休多玩两天,可她记挂沈迟,大半个月没见,不知道他怎么样了,她几乎马不停蹄地赶回家去。

林知休的最后一站,搭的是大巴,车子行驶得摇摇晃晃,她晕车吐得七荤八素,终于捱到了终点站。

她拖着箱子,几乎是直奔家中。

林妈妈一早得到她回来的消息,站在大门口等她。

林知休风尘仆仆,眼睛却亮得惊人,看到门口守着的林妈妈,她快走几步,扑进妈妈的怀抱。

“妈妈,想你了。”

林妈妈摸摸她的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对了,”她抬起头问,“阿迟呢?”

林妈妈搂着她的手一点一点松开:“知休,阿迟他……搬走了。”

“搬走了?”林知休的脸色有些难看,“不可能,妈妈,你别跟我开玩笑……”

林妈妈扳正林知休的肩膀,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知休,沈迟一家都搬走了,他们不会再回来了。”

“我不信!”她挣开妈妈的怀抱,跑上楼去,怔怔看着那扇从前一直对她开放的大门。

如今,关上了。

林知休像是失去了所有的力气,她跌坐在地上,小兽一样地呜咽:“不可能……你骗我……你骗我……他明明还说……还说要好好在一起……骗子,你们都是骗子!”

是夜。

林知休蜷着身子坐在床上,呆呆地看着从窗外探进枝桠的凤凰木,火红的花,热烈地开着。

有多少个清晨,沈迟在凤凰木下等她,花开花落间都是不愿承认的温柔。

林妈妈端着一碗粥,推开房门,轻声劝道:“知休,吃点儿东西吧,你一天都没吃饭了……阿迟,他也不愿意看到你这个样子啊……”

林知休转过头来:“妈妈……”她一开口,眼泪就流下来,“妈妈,求求你告诉我,阿迟他去哪儿了,你告诉我,好不好?”

林妈妈眼中泛酸,她没想到,这一对小儿女,感情已经这样深。

林妈妈放下碗,将女儿搂到怀里:“知休,你这样,要妈妈怎么做,妈妈答应过阿迟,要让你好好的……知休,听话,好不好,阿迟他,也想要你好好的。”

林知休大恸,再也忍不住嚎啕,明明说好两个人,没有阿迟,知休可怎么好好的,好好的地久天长……

06.你怎知我只愿与你同甘,不能共苦

2004年,林知休十八岁,青梅风华现,沈迟十九岁,竹马无处寻。

都说时间是治愈伤痛最好的灵药,仿佛时光流逝,一切执念都会消弭,初见与离别全都忘记。

可它怎么能抹掉,深植心底的爱意。

这一年,林知休高三。

褪去了初中时的青涩,少女的身高也像是迎风见长,还蓄起了及腰的长头发。

不仅身体上的变化,她的脑袋也像是突然开了窍,成绩一直保持在年级前十名,成为所有人众口相传的美女学霸。

林知休性格平和,无论与男女同学都交好,其中,亦有不少人向她递过情书,她从来没有答应过。

因为有个影子,盘踞在她心底的一个角落,她并不常常想起沈迟,可每次一想,都会喘不过气来。

她不知道他长成什么样子了,她不知道他身边有哪些人,她不知道,他有没有对另一个女孩子,温柔的说,好好在一起。

岳阳常常开玩笑:“要是沈迟再回来,我一定得揍他一顿,他在的时候你就拿我来气他,他不在,我又为了他帮你挡桃花。”

林知休淡淡笑了,眼底有微不可见的疲倦:“岳阳,谢谢你。”

她跟他,总是这样,除了谢谢,就是对不起。

年级上盛传,岳阳同林知休样貌相当,而且成绩都同样优秀,真是当之无愧的年级双霸。

林知休恍惚,年级双霸,多年前那个与岳阳并称双霸的少年,如今去了哪里呢?良辰这样苦短,他何故缺席她的人生,整整三年。

高考结束的那个暑假,岳阳约了林知休去KTV,那时KTV才刚刚在小县城流行,岳公子一如既往的挥金如土。

包厢里MV如水一样淌过,在林知休脸上投下深深浅浅的影子。岳阳开了一瓶啤酒,踌躇半晌,才郑重地开口:“知休,”他说,“我马上就要出国了……这三年来我一直陪着你,但是我知道,你的心,从来没在我身上……不管是初中你跟我交往,还是高中,你不解释同我的关系。我知道,你喜欢的,从来都是沈迟。”

他仰头灌下一口,酒顺着他的下巴一直流到衬衣领子里去,什么时候,一向举止恪守礼节的岳阳,也学会了这样粗犷的喝酒方式。

他继续说道:“知休,从初二认识你开始,我一直在等,等着你发现我的好,真正喜欢上我……可是我输了,你等了沈迟十二年,整整占据你前半生的三分之二,我没有输给沈迟,我输给你了。”

“所以知休,我再也不能等了,我要离开你了,知休。”

“你去找沈迟吧,你们一定要,一定要好好在一起。”

林知休心中酸涩,可是她再也不会像三年前那样,轻易地就落下泪来:“岳阳,对不起。”

她欠他良多,到头来,只能说这样一句,对不起。

岳阳轻轻抱着她,像四年前那个除夕夜,像无数次的梦中。

只是,这已经是最后一次。

“傻知休,说什么对不起。”

他就要放手了,长长久久的戒掉她。

从KTV出来,已经很晚了,街道两旁都亮起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昔日淳朴落后的小县城,如今也有了灯红酒绿的夜晚。什么都变了,只有一颗心,艰难地走到如今。爱意像酒曲经年窖藏,时间越久,越发醇香。

KTV外面,有个女孩儿穿着黑色吊带衫,正靠着墙吸烟,林知休觉得她有些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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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孩儿缓缓抬起眼,睫毛像蜘蛛腿一样粗壮修长,她吐出一口烟圈:“是你,林知休?”

林知休几步走过去,端详着那张脸,不确定地问道:“你是……”

“叶小苏。”那女孩儿将烟扔在地上,用脚碾灭,“好孩子林知休也来这种地方吗?对了,我看到岳阳了,你跟他还在一起?”

林知休注意到她的小臂内侧有许多烟头烫的疤,她摇摇头:“我们是同学。”

叶小苏哦了一句,又问:“沈迟呢,我好久没见他了。”她背靠着墙蹲下来,望着天上稀疏的星星,“这么多年,我交过那么多男朋友,唯一忘不了的就是他。可是他——”她自嘲地笑笑,“却为了你跟我分手。”

林知休脑袋里轰的一声,也跟着蹲下:“你说什么?当初不是你甩了他吗?”声音微微颤抖。

叶小苏懒懒的:“当初是他为了你跟我分手,我怕别人笑话,才对外说是我看上了别人,甩了他。”她扶着墙,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从口袋里掏出烟和打火机,火光明灭中,她脸上的表情很凄凉,秋天的枯草般,一吹就散了。

“再见。”林知休站起来,朝着家的方向走。

叶小苏的脸被烟雾笼罩,她没有再回答。

林知休仰头看着黯淡的星星,每个人都在她面前提起沈迟,可是沈迟,你在哪儿啊。

回到家,林妈妈在灯下算账,戴着老花眼镜,头佝偻得很低。

林知休走上前去夺过妈妈的笔:“妈妈,让我来算吧,你歇歇。”然后很快心算出那笔帐。

林妈妈看着女儿,嘴角有一丝欣慰的笑。她想,女儿长大了,有些事,也该让她知道了。

“知休,”林妈妈轻声唤着,“妈妈要告诉你一件事。”

林知休抬起头。

“当年,我告诉你阿迟他们一家搬走了。”她缓缓取下老花镜,“其实,是阿迟生病了。”

林知休的心提到嗓子眼儿里:“妈妈……阿迟他……”

林妈妈摆摆手打断她:“你听我说,知休。那个暑假,你去参加你爸爸的婚礼,阿迟去医院拿你们俩的体检报告,他的体检结果显示,他的血样不正常。”

“沈妈妈带着他到市里去重新做了一次体检,结果显示,他生了很重的病。”

“他需要尽快到北京的大医院治疗,而且不能上学了,那孩子,他怕你也跟着休学,所以拜托我,跟你说,他搬走了。”

“一年前,他的病情有了好转,已经准备复学了。”

“知休,阿迟在北京,他在等你,他一直在等你。”

林知休已经泪眼滂沱,她已经足够坚强,只有听到他的消息,才会如此情绪失控:“妈妈,我要去找他。”

“好,知休,去找他。”

07.还好故事最后,是大团圆

林知休坐上了去北京的火车。

她的小半生,都窝在小城里,喜怒哀乐都与那里有关。

她只去过两次北京,第一次去,她弄丢了她的少年,所以,这一次,她要把他找回来。

窗外的风景飞速闪过,就像她的过往一帧一帧播放。

六岁,初遇沈迟,那个瘦猴子说,我罩你。

十三岁,沈迟和别的女生在一起,她装作若无其事,转身找了岳阳。

十五岁,她终于懂得珍惜眼前人,沈迟在蝉声花香中说,我们好好在一起吧。可一转身,她就把他弄丢了。

十八岁,她亦辛苦跋涉,度过没有他的日子。她终于知道,在千里之外的都城,他也在等着她,等着她好好的,好好的地久天长。

那些一起走过的岁月,那些踽踽独行的时光,只因为身边有你,心里有你,才能如此坦然地面对,阿迟,再等等,等春天的风暖了夏天的花开了秋天的月圆了冬天的雪化了,等着我来到你身边。

火车快要靠站,黑衬衣的少年于候车的人群中格外醒目。

“小伙子,看你一大早就来了,等的人很重要吧。”

“嗯,很重要。”他抬起头,远处白色连衣裙的少女定定地望着他,眼中蓄满泪水。

他叹口气,怎么还这么爱哭,走上前将她拥入怀里。

少女哽咽得喘不过气:“阿迟。”

“我在。”

我在,我在等着你,等着你奔赴我们的地久天长。

2004年,林知休的竹马少年沈迟,迟了许多年,终于翩翩而至,来到她身边。

少年们,别着急,你们还有很长很长的一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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