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做错了事情,对另一方造成了伤害,道歉了之后就应该放过吗?
很多人会说:“大度一点,别人也不是故意的。”因为考虑到人际关系或者追究成本等等原因,被伤害的一方常常就选择放过。
也有人不愿意就这么白白地受到损害,追究那些伤害他们的人。那些做错事的人却觉得自己很无辜,明明自己都道歉了,为什么还要被指责?
他们忽略了,因为自己的错误给人造成了损害。而仅仅一句道歉,并不能弥补损失。做为存在过错的一方,道歉也好,补偿也好,都是理所应当的。只是很多人并不想为自己的过错买单,期望通过道歉的方式,让自己省去补偿的代价。考虑到追究需要付出的成本,受到损害的一方可能也就放弃了。长此以往,好像形成了一种不良的习惯。
可怕的是,很多家长或老师在对孩子的教育中,也在无形当中传播这样的风气。未成年人之间发生一些矛盾,家长或者老师常常教导他们要大度一点,过错方道歉之后就不在追究。可是收到损害的人的损失没有得到解决,迫于家长和老师的强权,放弃了追究。但是这口气始终憋在心里,对他们的成长和价值观造成不利影响。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因为别人的过错受到损害,追究是理所当然的事,这样的行为也是非常正当的。道歉我要,赔偿我也要,这都是过错方应当做的。要是想着靠一句轻飘飘的道歉来弥补亏欠,那对方不放过你也不要有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