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半荐读】魔戒同盟之卷一

《指环王》

《魔戒》(《指环王》)是英国文学的著名教授托尔金于1954年推出的系列作品。我先按我的版本来说一下,《魔戒》共有三部曲:第一部《魔戒同盟》(1954),第二部《双塔奇兵》(1954),第三部《王者归来》(1955)。上海人民出版社,邓嘉宛、石中歌、杜蕴慈译。为什么最近喜爱读这种科幻或者魔幻作品,因为我在读过一些大部头,类如《三体》《沙丘》《美国众神》等作品之后,越来越明显的感觉到这些科幻作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一个全新的造物主。尽管故事中必须要有“人”作为存在,但是其处世法则,生存环境却与我们人类具有很多不同。在此一点上,我非常佩服并且是真心佩服这类作家。所以,喜欢读他们的作品也就在情理之中。

对这部巨著作了相关的部分搜集工作,让我最感兴趣的是这篇大著作者托尔金哄儿子睡觉的床边故事合成,之后逐渐演变成庞大的奇幻文学体系。想来也非常有趣。好像《哈利波特》系列的诞生也是如此。作者JK罗琳一个单身母亲,依靠这部作品称霸世界。《魔戒》还有一点有趣的地方,它素有"西方《西游记》"之称。下面的分享中,我会讲一个小例子。在《魔戒》系列作品中,诸神、巫师以及规模宏大的神魔大战和创造出来的灯塔记、神木记、太阳记等构成一个虚幻的世界。N年前,刚知道《魔戒》,还是因为一部大片。它不仅成了现代奇幻文学的代表作之一,而且被好莱坞拍成大片于世界各地公映。这就是《魔戒》的魅力!

故事是以霍比特为主人公。在《魔戒同盟》前言介绍中,作品本身是《霍比特人》的后续。霍比特人我没有读过,所以,刚开始接触这部作品的时候,看的多少有点儿小累。霍比特是生活在地穴中的一种善良的小矮人。依据欧洲民间传说,在广阔的地下存在一个有很多怪人的热闹世界,地下的矮人们会不时冒出地面与人类遭遇。托尔金依托自己深厚的民间文学积累,加上他非凡的想像力,独创了一个他自己的神话体系。

他作品中的角色们:小矮人、丑矮人、森林精灵、小精灵、神鹰、呼啸山野的狼群、变化莫测的人熊、强大残忍的火龙……都生活在这个特殊的时空中,而灿烂的珍宝、神奇的魔戒更把这个神话世界装点得更加异彩闪烁。

《魔戒同盟》的主人公是比尔博·巴金斯的侄儿弗罗多。他为了拯救族人,摧毁魔戒的魔力,使人类免受黑势力的奴役,而前往火焰山的厄运山口。一路上,他和他的同伴历尽千辛万苦,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而黑暗君主索隆却想尽一切办法,要夺回那枚能统领其它魔戒的魔戒之王--它的魔力可以毁灭整个世界。所以弗罗多必须将魔戒投入火焰山的厄运山口,使它再也无法回到敌人的手中。

《魔戒同盟》一书分为两卷,其中卷一就是弗罗多接到了养父老巴比斯的魔戒之王后,开始知道带来平时不达到的力量之后,也带来了意想不到的灾难。他接受巫师甘道夫的建议,要离开生长的故乡霍比屯。如果只去读上半部作品,其实,你会发现地理、植物占据的相当大的比例,就是弗罗多带着几个小伙伴四处逃亡,躲避黑骑士追杀的故事。并且,遇到的所谓不可思议的事情,也并非太多。即便遇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也会出现一种法力将其轻松扭转。真就是一部唐和尚西游的英国版,所有的一切都是老大派来的,当时,不会真害了你。它就像我们现在游乐园里的魔鬼屋,各种恐怖,你明知道不会害你,但是你照样还会惊叫连连。一部作品可以经久不衰,一定会有它自己活跃、活泼的性质,打动了不同时代的作者。比如,我们从比较有趣一点儿的开始,今天的分享,本身也不太长,有之前的分享有明显的不同。因为卷一,还没有出现多么大的转折、哲理,但是,它留下了不少的伏笔。让我们慢慢道来:

古冢迷雾章节中,弗罗多与小伙伴们都陷入了困境。怎么办?大叫一声:

嚯,汤姆邦巴迪尔!然后,唱一首歌:嚯,

汤姆邦巴迪尔!嚯,汤姆邦巴迪尔!

奉水之名,奉树木与山丘之名,奉芦苇与柳树之名!

奉火、日、月之名!听见我们的呼声!

快来!快来!我们有难了!

这首歌就是老汤姆教给弗罗多的救命法门,老汤姆听到之后,就会如影随形的赶到。《西游记》里观音大士给孙悟空三根救命毫毛,是不是一个意思?后来,孙悟空也玩这套,应该是金光寺那章吧,让小和尚受罪时,喊齐天大圣。一个意思,其实,许多所谓文化,古今中外都是相通的。

下面我们按章节来厘清一下故事的脉络:

[if !supportLists]第一章 [endif]盼望已久的宴会,老巴比斯111岁生日,而弗罗多33岁生日,111在霍比特人的纪年之中,是一个吉祥的数字,而33则代表长大成人。老巴斯是谁?在咕噜手里得到魔戒之王的人,魔戒有什么能力?最少让人可以隐形,其次,留住时光。所以,老巴比斯111岁看起来只有50几岁的样子。而弗罗多,基本上说,还是孩子。本章中,表明了一些相关人物的身份,比如巴比斯是弗罗多的叔叔,又是养父。这是本书最为关键的人物关系之一。其次,魔戒的双重性,具备留住时光,隐形这些能让人感觉的到超级能力,可以满足人类的好奇心或者欲望。但是魔戒本身也具备生命力,它有能力通过不可测的行为为自己选择新的主人,而原主人就会因为屡次使用魔戒的超能力而渐渐被其吞噬。这就是魔戒的双重性,它可以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也会让你欲罢不能,而渐渐失去自我。同时,十三枚魔戒之王,就是老巴比斯意外获得。(如果按魔戒有生命力来讲,是其自己挑选的主人,而如果按邪不压正来讲,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书中不止一次的宣传这种思想。不管科学也好,哲学也罢,总是离不开这类讨论的。注定是不是真正的存在呢?一元论就会认为存在,而对立辩论就会认为其不存在。注定不过就是条件达到的必然。)魔戒给老巴比斯带来了财富、声望及地位和荣耀,这些也是双重性的外在表现。与其他不知内情的人相比,老巴比斯明白,黑暗之王索隆会派人来找到这枚魔戒,而自己会遭受牵连。同时,魔戒的属性,也让怀有此宝一段时间的老巴比斯意识到自己开始进入了深渊。他想到了挣扎,尽管内心有再多的不舍。好友巫师甘道夫非常明白这一点,于是,这场宴会也就成为了其在霍比屯的告别演出。宴会完毕,老巴比斯留下了魔戒,自己不知去向。这是本书留下的第一个伏笔。

如果按原文表达:p57

弗罗多,凡人若持有一枚主魔戒,即可长生不死,但他不会成长,也不会获得更多的生命力,他只是延续下去,直到最后,每一分钟都充满疲惫厌倦。而且,如果他常用这戒指让自己隐形,他就会褪隐。他最终会变成永远隐形,在统御众魔戒的黑暗力量之眼监视下,行走在幽暗中。不错,迟早都会这样。若他坚强,或起初用意良善,就会迟些,但无论是定力还是好意,都无法保持下去,迟早,那黑暗力量会吞噬他。

[if !supportLists]第二章 [endif]往昔阴影

本章最主要的表达就是关于魔戒及老巴比斯的一些回述。这主要讲述了一个古老纪元发生的往事,而往事更多的只是传说。喜欢魔戒的朋友,一般都喜欢这些诗句:









穹苍下,精灵众王得其三,

石殿中,矮人诸侯得其七;

尘世间,必死凡人得其九;

魔多翳影,王座乌沉;

黑暗魔君执其尊。

魔多翳影,邪暗深处,

统御余众,魔戒至尊;

罗网余众,魔戒至尊;

禁锢余众,魔戒至尊;

诗句中的魔多,就是黑暗之王索隆之地。而索隆为了再次得到超级力量,统治一切,那么,得到这枚魔戒之王,就是必须。这就是本故事的主线。因为魔戒不能被简单毁灭,只能带其逃离,而让索隆派出的人马落空。

解决魔戒的终极办法:找到烈火之山欧洛朱因深处的“末日裂罅”,将魔戒丢下去。

[if !supportLists]第三章 [endif]三人为伴

本章就是介绍了以弗罗多为主,带个两个小伙伴山姆与皮平组成小队,将魔戒带走的开端。为了不引起霍比屯人的注意,以防消息走漏,还玩了一次障眼法的终极大卖,将身家全部卖完而后迁居,实则是为了暗中逃走。自以为非常保密的弗罗多,其实至少他身边的小伙伴都知道的非常清楚,还好,他们都不讲破这个秘密。逃亡开始遇到黑大种人,即黑骑士,当时还不知道这些人的身份之时的称呼。危险就在身后,这种危险,直到卷一的最后,黑骑士的面目才暴露出来,这种似有似无的存在,是一种非常好的阅读体验,它可以吸引读者即便是为了寻找黑骑士到底是何方神圣而去书中寻找。之所以在前面提到,遇到了危险之后,身边就会有一个神灵来保佑,并且不费吹灰之力。在这里,第一次黑骑士的隐退,完全就是因为高等精灵王吉尔多演唱了一首歌,便将黑骑士吓走。

本章给我留下印象比较深的两句话:

你们可以把自己困在夏尔之内,却不能把世界永远隔个夏尔之外;

勇气会在意想不到之处得到;

我是从致命的危险逃向致命的危险;

故事要读,道理要提炼与琢磨。读太多的书,而没有提炼,也只是泛读而已。读书,直到现在,此时,我依然认为是非常私人的事情。

而吉尔多,这位“精灵之王”最好的东西,对于这几位小伙伴而言,可能最好的就是它的“淡金色的清澈饮料”。喝一杯,提神醒脑,百体通泰。阅读到此,我也真想喝上一杯。

[if !supportLists]第四章 [endif]蘑菇捷径

霍尔特人最喜欢吃蘑菇,弗罗多小时侯还偷过马戈特老农夫的蘑菇,被抓住后,让狼狗恐吓过。马戈特还在,还在种蘑菇。三条大狗:利爪、尖牙和大狼。本章节并没有什么太多吸引人阅读的精彩文字,我们只是通过马戈特老人的嘴知道,黑骑士就在他们身边不远。这种写法,以虚写,远胜于实写。有点儿不怕死亡怕被杀的味道。胃口就这样一点儿一点儿的被吊起来,阅读者,也就在作者的这种写法中,继续着自己的阅读。直到真相大白,你会发现,之前所有的表述不过就是为了最后的快感。有点像什么呢?嗯,你懂得。

[if !supportLists]第五章 [endif]共谋揭穿

本章节在前面多少提过一笔,比如三个小伙伴里的吉姆,这个仆人一样存在的人物,如果突然有一天变成了诗人,你会不会大吃一惊?所以,我们的阅读体验也会被作者的这种反转所调动。之前一切吉姆的不同寻常之处,在本章加以解释阐明。在此并不多加描述,看过的朋友自然知晓。同时,另一位小伙伴梅里此时加入队伍,伙伴成员数量增加到四位。

[if !supportLists]第六章 [endif]老林子

读这一章,也可以看出《西游记》的影子,所以,我们中国读者也大可不必妄自菲薄,自觉总不如西人。本章的趣外在于皮平被大柳树吞掉,只是吞,而不是吃。梅里也被大柳树夹住,因为这里的大柳树是有生命且可以捕食的。没有帮手怎么办?有救命的歌曲啊!弗罗多引亢高歌,老汤姆就屁颠屁颠地出现了。然后,这位大仙也就唱唱歌,这些大柳树精怪也就被吓退了。《西游记》里是不是也有藤精树怪?比如说杏仙等等。那曲芍药艳呀,梨花俏,怎比我雨润红滋娇。多美啊!唉,84年到现在,34年了。

[if !supportLists]第七章 [endif]汤姆邦巴迪尔之家

这位老汤姆是谁?换在《西游记》,我估计最少是孙悟空老师普提祖师那种身价与地位的人。本书中,他是森林、流水和山岗的主人。如果说逃亡的过程,存在过多的地理描述、植物描述以及云雨描述之类的话,本章中老汤姆的妻子金莓的出场,让我为之眼前一亮。我不知道这是否是作者的有意为之,但是从内心里认为这是一个非常美好的安排。就如同一个人在昏暗的阴霾日子里呆久了,突然有一天,一觉醒来看到了瓦蓝瓦蓝的天。描写与翻译相当惊艳。特别是诗歌的翻译,我读着反正有一股《诗经》现代版的味道。我喜欢:


身条细如柳,心地比水清!

清流照芦苇,美丽的河之女!

你恰如:

春日复夏日,来年春又临;

风吹流泉上,笑动万叶鸣!


如果记本章,其实只需要两句话,汤姆很NB,老婆很美丽!汤姆为什么牛?他可以戴上魔戒而不隐形,并且即便是弗罗多戴上魔戒,他照样可以看的到。(换句话说,魔戒的威力在他面前变得无能为力)。好吃好喝并且连连鞠躬给这群小伙伴,联系其地位,似乎这位弗罗多估计在以后的日子里也是大神。这里,我相信又埋下了一个伏笔。(之前,还有一个伏笔,忘记写上了,巫师甘道夫是智慧的象征,不过指引弗罗多上路之后,此人踪迹不见。)最后,送这些年青人离开的时候,还教会了他们救命的歌曲。下一章,我们那位弗罗多就要用到了。

[if !supportLists]第八章 [endif]古冢迷雾

古冢尸妖将四位小伙伴又调戏了一下。弗罗多,我们开始注意到,开始成长了。(尽管他开始用了魔戒,也许只是因为刚刚开始用吧。)他用刀砍断勇敢的砍断尸妖的一只手,并且用“传音入密”的功夫,引来了老汤姆来救。老汤姆的法宝是什么?唱歌!只是唱唱歌,古冢就解体了。没办法,功力不在一个档次上。尸妖的出现,就是为了显现老汤姆的功力的。同时,里面的珍宝还被这些人所瓜分,大有打土豪、斗地主的意思。同时,向其推荐了布理镇的“跃马”客栈,这个客栈,也多少有点儿“新龙门”的意思。当然,我们可能最为熟悉的是“悦来”,这是一个影视剧里的老字号,全国到处都有其“分号”!

[if !supportLists]第九章 [endif]跃马客栈

三句话包括,一、黑骑士就在身边不远,危险时刻就在身边;二,大步佬现身,他具备良好的听力,估计也是“顺风耳”的翻版。他之所以开口就可以叫出弗罗多的真名,而不是化名“山下先生”,就是因为他具有良好的听力。三、弗罗多突然在人前隐形,而这并非他自己的本意,那么,是不是身上的魔戒,故意戴在了他的指头上,把他戏弄从而宣示自己的存在?

[if !supportLists]第十章 [endif]大步佬

大步佬本名阿拉贡,阿拉松之子。

而原来的小伙伴梅里之一,这次明确的看到了黑衣人。这次的看到,不再是模糊成团的影子。这就是写作的魅力,给阅读者赞成明显的压力感,让你随着作者的笔触而跳动着自己的内心。这就是作家引导你达到共鸣的艺术。

[if !supportLists]第十一章 [endif]暗夜白刃

在本章里,我们可以就看两个小故事,其它部分我是略读。比如比尔卖马的章节,完全的趁火打劫之人。黄油菊作为跃马客栈的老板,讲信用,自己贴款。这里,居然又有一个“塞翁失马,焉之非福”的故事;另外,强烈建议大家读一下那首关于贝伦与缇努维尔的诗歌(P242),一个凡夫俗子与精灵王之女的爱情之歌,真是相当爽!作者的笔不错,译者的笔同样精彩,没有诗歌涵养的人,如果想翻译诗歌,也许真是自寻死路。我还真是相信这一点。再值得一提的就是弗罗多第一次与黑骑士动手,只不过还远不是对手,一个回合就被打翻,并且还被打晕了。每位英雄的成长之初,可能都是这种类型的凡夫俗子,所以,不要看不起身边暂时不如你的人。也许,他缺乏的就是一个机会。

[if !supportLists]第十二章 [endif]逃亡渡口

跑,继续跑。还没有能力对抗之前,只能逃跑。有人说三十六计走为上是一个计策,其实,也许更是被逼无奈罢了。当然,你大可以强调所谓的主动彻退。本章除了一个石化的食人妖,还有终于亮相的黑骑士。不过,只是第一个照面,就被波涛无情地卷走了。托尔金,你牛!我读了半天,好不容易要看到他的本事了,你倒好,直接把他给淹死了!我想起一段相声,说评书的故事:几位英雄好汉酒楼正欲碰杯痛饮,楼梯处突然上来一个人,将众英雄吓得呆呆发楞。要知此人是谁?且听下回分解。谁呀?店小二。在这里,我也埋下个扣,正月十六再来分解。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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