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与玫瑰

 

图片发自简书App

  曾几何时还手持着五元一支的红玫瑰坐在街角的长椅上,心情忐忑而激动着。虽一直懂得玫瑰的用途,但对于她的花语却一直是不明就里。

  苏格兰诗人罗伯特·琼斯写到:"O,my luve's like a rose,red rose."

  古希腊神话中,女神阿芙狄罗忒爱上了人间美少年阿多尼斯,而女神的前情人战神阿瑞斯却因此嫉妒并一直设计要杀死少年。一天阿多尼斯在打猎时失踪,女神焦急地前来寻找,却被路上的白玫瑰刺破了脚踝,滴落的鲜血将白玫瑰染红变成了一朵朵红玫瑰。最终阿多尼斯葬身在了阿瑞斯召唤而来的野猪腹中,但红玫瑰却成为了炽热的爱情象征。

  红却玫瑰似乎便是因鲜血而生了,当然,也与那爱情。

  前些天在课上偶然听一位老师讲起了关于玫瑰的童话故事,故事名为《夜莺与玫瑰》,美国作家王尔德著,后来我又在网上搜索并拜读了林徽因版的译文。

  故事讲的是一个青年爱上了教授的女儿,可那女郎却要求青年在这严冬采一朵红玫瑰予她,她方可与青年共舞。青年求之不得只好失声痛哭,树上的夜莺看到了这一幕,被青年的痴情感动,于是去为青年左右求之。最后夜莺找到了红玫瑰树,可树却因霜寒而不得开花,只有夜莺将胸口插入玫瑰的尖刺里,并彻夜歌唱直至血液流进刺里,流到树里,红玫瑰方可苏醒重开。夜莺叹于爱情可贵,只好用生命把玫瑰浇灌。一个寒夜,彻夜歌鸣。直至清晨,一朵红玫瑰开在了青年窗外的园中。青年欢喜地拿着玫瑰去寻那女郎,女郎却蹙着弯眉斥那青年不如公子王孙富有,将玫瑰掷在街心,被一个个车轮辗在车辙里。青年只好言罢,悻悻离去。

  读来,先跃入脑海的便是这夜莺颇有燕赵义士之风。随后才感慨这女郎忒的薄情。细细看来,红玫瑰大抵是被歌颂于爱情的,而捆绑于玫瑰的附带意象便是那鲜血、爱情。人类文学史上总是喜欢给一个个非人之物赋予极其饱满的人之情感,比如那杜宇亡国化作杜鹃夜夜啼血哀鸣,也如那虞姬垓下自刎颈血溅生出殷红的虞美人,不论这一个个感情寄托而生出的传闻、神话是否有事实的依据,但它们均一个个鲜活地存在于这文学大地上,一切只如黑格尔所言:“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玫瑰似乎成为了鲜血与爱情的纽扣,鲜血灌溉了玫瑰, 爱情诞生于玫瑰。夜莺说:“谁的生命不是宝贵的,然而‘爱’比‘生命’更可贵,一个鸟的心又怎么和人心比?”于是,她做了,让刺插进了她的心。她唱着,笑着,也哭着。晓光快要闯来了,那根染着血色的玫瑰刺穿透了她全身,早已被麻木的疼痛此时仿佛入了高潮,可那绝美的歌声却于此刻融进了不朽的爱情,然后,在晨曦透过树林的一刹那,她的歌声透过了云霄,飞过了湖泽,越过了丘陵,爬过了高山……

  似乎可惜,也可悲。

  爱情需要用心,需要耗费无数心血来浇灌,可有时结果却并不如人意。本以为夜莺与玫瑰是个伟大而凄美的爱情故事:有情人终成眷属,死去的夜莺被永远缅怀,血红的玫瑰也成了爱情的象征。皆大欢喜,难道不好吗?可真的是出乎意料了,甚至于可以说是荒谬了、赤裸裸了,不加掩饰地便将幼稚的爱情观暴露给了残酷的现实。

  一朵红玫瑰,染了多少血,到最后,换来了什么?夜莺永远不会想象到这人世间的残酷,所以它相信与企盼的伟大爱情不过是一句笑谈。

  似乎可惜,也更可悲了。

  无论错误与否,总归是没违了自己的心。焦仲卿也如此,其妻也如此。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徘徊庭树下,自挂东南枝。错误到了极点,也认为正确到了极点,也是无奈到了极点,更是悲哀到了极点。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一切的放荡不羁都是因为内心的悲伤,所有的中规中矩都是为了残存的一丝希冀。很久很久前,我认识一位朋友,最初一切安好,后来不知为何,她弃了那份坚守,那份于我也于世人看来她理所应当并会操持一生的坚守。她将长发散到肩后、将耳垂打上耳洞、将长裤换做短裙、将书香舍作胭脂,将最初的一切换做无所谓般的不羁只为掩饰自己每个深夜哭红的双眸。可我知道,在最初我就知道,在她还是最初的样子时我就知道,她的内心一定是悲哀的,她的泪水一定是无时无刻不泣在眼里、流到肚里、融进心里的。

  她也说自己是荒谬的,荒谬到了极点。她像只断了翅的夜莺,兀自踽行于满是荆棘的峡谷里,她所企盼的、所预料的到底无非是让她赤裸裸了。从没人问过,孤孤单单,到后来,她不会再让任何人来过问,她抵制并抗拒着那个她所想的会来过问她的人。可惜也可悲的是,她所抗拒的却是虚无缥缈的,更是满含着卑微的乞求。她爱看海子的诗,爱读那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她会潸然泪下于一首首绝美的诗,她也能从每一滴眼泪里看到那个卧轨自杀的诗人的内心追求和无奈。她是理解海子的。她也难以苟同于她所言的浊世,因此她只好让自己荒谬不已,只好让自己丧失一切有关秩序的逻辑与坚守。

  我远远地看着,静静地看着,发现,却并不那么荒谬。

  也有人。

  她的心是只会和自己对话,她的心孤单到自己能听到“砰砰”的跳动声。她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她很少实际经历过世事,可心路却早已走完了整个世界,因此她沧桑不已。她知道她很难再去开始一段真正属于自己的爱情、亲情、友情等等各种情感之路,她畏惧,她生怕她的认真会给错了人,她生怕她的努力付出会是一纸笑谈,她在十二就懂得了好多,她在十四就每晚心疼到滴血,所以到现在她麻木了,她不再信任了,她便肆无忌惮地放荡不羁了。直到等到、遇到那个值得等,那个对的人儿来。可有多久?要等多久?茫然无措,这个世界她多难融入,她有多害怕这个世界的无情与冷漠。可那个人为什么还没有来?

  那个人不会再来了,当初已经走了,或许已经死在了天涯尽头。她也想过,她也害怕那个人杳无音讯。可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只好等,只好深夜一个人一遍又一遍地啜泣。

  有一天,她终于要被迫融入这个世界了,她被迫要学会用世俗的眼光和态度去面对生活,因为她长大了。不是那颗心成熟了,而是已经死了,另外一颗心,一颗被迫出生的心成熟了。她学会了妥协,学会了把破洞的牛仔裤和耳钉扔掉,学会了把头发盘起再穿上纽扣到脖颈的衣服,也学会了看书,也学会了温文尔雅。最终,于她而言不再有什么放荡不羁。她恨那个人,恨那个人为什么还不来,让她没法再等下去。她的恨,只是会在相夫教子后的闲暇时光偶尔地想起来并为此流下残存的丢失已久的泪水。

  她没有了痛苦,没有了伤悲,有的只是欢乐,幸福。

  生命总有一天会走到尽头,那一天,她笑着,笑着自己的拥有满堂儿女和幸福的家庭,笑着自己活了这么久,活得这么好。

  生命总有一天会走到尽头,那一天,她躺在床上把头扭向墙边,默默地流下那消失了多年的泪水。那滴浊泪,有她早已死去的心,有她的无奈,有她的伤悲,也有她的选择。在曾经的一天,她选择妥协的那一天,她真的就没有再留恋过人生,她的心在那天已经死了,死得彻彻底底。那滴泪,有她的不舍,但绝不是对那天以后的不舍。

  她的心又疼了起来,多熟悉的疼痛,多耐人的滋味。可惜,她选择了妥协,彻彻底底。

  ……

  曾经有人跟我说过她已经不相信爱情了,我没有问她问什么。不需要有答案,也不会有一个切合的答案。有些人慢慢地就变了,变了很多很多,有人变坏了,有人因此受伤了,有人做了无数错事,有人因此不再相信承诺,从此给自己的心上一层厚厚的外壳。爱情,总是有个承诺的,现在看来,太多无理的恋爱逻辑让承诺变得荒谬不已。太激荡,所以才苍白无力。

  辛弃疾说:“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可少年尝尽了愁滋味呢?少年是荒谬到极点了的,他会把一切于世间未经历过的愁苦去在自己内心体验一遍,在内心生成那一个个愁滋味。为何?因为他的内心是充满悲伤的,他不能允许自己不受灵魂近乎苛刻地鞭笞与责罚。他吃遍了这冷雨、苦雨、疾雨,淫雨,到最后,还是毫无逻辑地荒谬着,像一个圈子,紧紧地把自己套进去,从不许自己出来,却还大声说着这不是他做的圈子。他混乱到了极点、无理到了极点,荒谬到了极点。她也是,呆呆地站在长街的尽头,冷冷地伫在胡杨树旁,只不停念叨着“风快来了”,是风吗?

  是否诠释了完美?我一直拷问着我自己,恐怕不能,不,是绝对不能、肯定不能。我会神经到翻阅着字字眼眼,去用几个月甚至用每个深夜做的难说得上是好是坏的梦来细细览着这些一遍遍览完仍不完美的残缺。我怕这一秒秒会不尽人意,不和人意,所以我用尽了心思穷尽了脑汁去琢磨着它。它是否诠释了完美?后来,越来越发现已没有了必要去考虑这些,无论是多少努力到最后也会走向理想的尽头——荒谬。不切实际的字眼与动作最能体现一个人内心想法的完美性,所以残缺的逻辑才会被看作思想表达之唯一灵魂伴侣。

  我有个朋友,最初安好,现在仍安好。我还认识一个朋友,是在一个满是雨和雾的城市遇到的,他做了很多很多于常人难以理解的但的的确确近乎完美的事情。直到有一天,他发现他所深爱的、所依赖的那座城市似乎满是夜莺与玫瑰的坟墓,于是他便逃出了那里,至今,我不知道他在哪里,可他定是安好如初。这不是猜测与揣度,这只会是一个陈述的事实。

  文学作品的荒谬在于隐喻,而隐喻旨在于批判与讽刺或是表达难以言明的思想。无论是麦克多纳的《枕头人》批判文学与国家社会的关系也好,还是尼尔逊的《审查者》探究政治中的人性也罢。总归,一条条、一个个、一句句、一段段看似无序的话语一定是有其深味和寓意的。

  纯粹的荒谬在于舍弃世俗的束缚。而带着隐喻的荒谬,其实并未失了逻辑,它只是一遍遍地穷尽逻辑,最终才达到所谓的荒谬。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盛夏之果已衰腐不堪了。我如垂死之人回望一生颇多感慨,也似新生之儿懵懵懂懂只看昨夜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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