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

forever

    “我的母亲是个钟情于短发的人,可她却留一头长发,我问她为什么,她居然给我唱张国荣的那首歌‘我要把头发长长的留,把往事一束全都垂在脑后’,在我摆出微笑之前忙说:‘其实是你爸喜欢。’

        然后她又开始说:‘我很爱他,真的。’这句话我听得都快疯了。

        后来我也开始明白,为什么她会讲成千上万遍,讲到身边的所有人都快发疯,讲到山无陵天地合,讲到我已忘了它原本的意思。”


                     

      《洛丽塔》:每当我追溯自己的青春年华时,那些日子就像暴风雪之晨的白色雪花一样,被疾风吹的离我而去。

        不记得是在哪一天突然看清一件事:告别是从那时开始的。那是或许要更广一些,叫那天。那一天及之前给了我奇怪荒唐的印象,我觉得她是要追我的。这想法弄得我手忙脚乱、千方百计。然而我知道她有个爱得深刻扭曲的人。一直到一个荒唐的消息被我听说,或这之前,这想法就淡了。这个消息后的四五天夜不能寐。后来我们几乎没有交集,连如往常一般给予我渺茫希望的偶遇的把戏也近乎没有了。

      我是在阳光下、散乱的人群里看到她的。我看着她,对她说“谢谢你”。是真的谢谢你,谢谢你的存在、你所做的与未做的一切,谢谢你丢给我的、送给我的、还给我的、留给我的一切。真挚得我自己都要感叹。她说“没事”,一转身躲开了。

      漫长日子的起点,我自己也不清楚。遇到一个来洗手池洗苹果的女孩,莫名的慌张、羞涩。写到这儿我想丢下笔,一段说了一百遍的陈年旧事,可又要写下,仿佛要猝不及防结个尾给自己看。不得不写。

      是真的陈年旧事了,每一件事都过去了许久,又每天翻出来回忆许多遍。有时我惊叹自己的容易满足:能在回忆里讨好自己,能因为偶然记起一件往事欣喜若狂。

      电影院后通往军分区的一条路上,有一块露天的小小的篮球场,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孩独自打球,不停地运球、投篮,围着场地小跑,是安静的地方,响着“笃、笃”的球声。

      我与我的朋友秦坐在花坛边的台阶上,男孩在面前打球。我有个秘密需要告诉秦,准备了一个月,连心里的草稿都背的滚瓜烂熟,已经练熟了怎样循序渐进、不露痕迹地说出一个难以启齿得古怪的秘密。直到那时我才发觉,女孩之间的秘密不是轻易说得出口的,她们有太多要瞒人的事。

        我欲言又止了近一个小时。两个人都直愣愣看着打篮球的男孩  一个说“如果说不出口,我等你想说的那时再听”,一个说“不行,绝对要说”。原来,与真心的朋友讲真心的秘密,也是这样举步维艰。

      “关于什么方面?感情?”

      “是。”

      “是否有一个让你……”

        我用几乎是乞求的目光看向她,她便没有说下去了。

        一年后,我与秦走在操场上,大家都跑完步往回走,我们从中间穿插过去,天紫紫地压在头上。秦在矛盾了一周后告诉了我她的秘密,我们一边调侃一边笑,半路上秦突然哭了起来,又一边笑着。我发现喜欢男生也可以是这样隐晦而伤心的事。风吹得大,她还穿着短袖,哭的萧瑟。回教室的路上她问我:“你呢?这样久了。”我永远记得我是怎样把手抬上来捂住脸而双腿还在快步走着的,“我真是越来越深……”眼泪便轻而易举溢出来了。这一场哭泣很符合我的构想,因为即将走到光亮处时鞋带松了,蹲下来系鞋带时眼球贴在校裤的膝盖处,看上去像一个女孩哭到不由自主蹲下去。秦在一边安慰我,上课铃响时两人却跑的飞快。

        当然在电影院后的那儿,我并没有那样浓的感情。当时秦不断告诫:你千万别多想,想的太多最后不能自拔就完了。

        好像谁能控制住“想”似的。           

三     

      我常说我最爱大红色,是哥哥张国荣愿意带在身上的颜色,是黄耀明最爱的颜色,是心口朱砂痣,是狂恋。可我又常提到蓝色,蓝色是有故事的颜色,像王家卫镜头下阿根廷的天空、何宝荣对黎耀辉的一句“不如我们从头来过”。我想和今后爱的人一起去阿根廷,因为那儿有著名的天空。著名的天空是因为著名的爱情。

      蓝色是奇妙的颜色。有一个很准的测试,如果一个人在你心中是海蓝色,那一定是你深爱的、珍惜的人。

      像蓝色的你。

      和你的过往,都像是通篇的蓝色。

      回忆是滤镜,回忆里的教室都会像电影里那样,窗明几净,温暖得像每个日落。在美丽的日子里,回忆起你来会有无边无际的心动。

      木心: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接近无限温暖的蓝

      不记得是哪个冬天的夜晚,每个人都缩着脖子走,到哪都听到人发出“嘶----”的声音。我拐个弯,走在昏黄的楼梯,一个人仰头上来,我印象中这人一步跨两个台阶。这人喊我一声。我问你怎么来了。

      找你啊。

      可是我要下去。

      你等下上来。

      这人径直上去了。我一步两步机械地下楼,突然记起桌上有我的本子。只有一个人绝对不可以看它们的,她不明白为什么所有人都可以看,除了她。我转身跑上楼。

        推开门,她在看座位表。我说,你找谁。

      找你啊。

      我要下去。

      她皱眉,和我走出去,我走在她身后----无数次走在她身后,目不转睛看她,看不尽地看。隔壁班在放Onerepublic的《counting  stars》,她哼唱。我无数次听她唱这首歌,真是无数次了。

      我再次准备上楼时,她和别人在谈话,见我要走,说了句:“我又要送她上去”。轻微的烦躁。我回头:“你去哪?”她说,“送你,外面太冷了。”我笑笑,语无伦次:“不用,你来只会更冷。”

      我的意思是她也会冷。

      不是诗意的故事,是我常知足于回忆的甜头。我只是记得这个可爱的女孩,是怎样仰起头来,那种楚楚动人,是怎样唱着一首让我分神的歌。是个大声冲你耳边唱“你有没有爱上我”给你看她蛀牙的女孩。撒娇时像美国动画片里表情生动的人物,却永远在大家面前耍帅的女孩。像玛蒂娜描述她的不太冷的杀手:like  a  baby。

      她在许多时候让我想抱抱她。她有许多伤心的时候,她的失落旁人无法插手,她破碎的真心,我没有一点办法。

      我不美,不富有,不才华横溢。可是。

      我爱你的优秀,你的善良。

      我爱你永不过时的真心。

      我爱你永无尽头的钟情。

      我爱你的一切。在我的whole  life,我永远想要成为你。

      我祝你幸福祝你健康祝你前途光明。

      我有个外号叫“追”。我对你说,张国荣为我唱了一首歌,叫《追》。你认真脸,是我让他唱给你的,你信吗。我那声“信”几乎脱口而出。

      你突然剪了短发对我说:是你说我如果是短发,你会爱上我的。你的脸是玩笑的脸。那时我真想上前抱住你。

      你要我唱《风继续吹》发来听。我跑到一楼黑暗的无人的桥下,下雨的腐臭,走廊尽头是厕所微弱的灯光。我却有无比壮大的感情,因为耳边是哥哥,对面是你。

      你对我说,成为我的女朋友好吗?你认真而呆滞的脸。我慌张地拒绝。可是我喜欢你。可是我知道你对我说着这一句话,心里想着的不是我。我希望你有干净的情史,有纤尘不染的真心对待你所爱,我希望你有明朗的幸福。

      我有收到你的一盒玫瑰,莫名其妙的。我常认为它是告别,因为继花之后,再无其他。

      我在阳光下、散乱的人群中找你,“谢谢你”。我有无尽的谅解与忠贞。你一转身躲开了。

      最后你离开时,不断告诉我:好好学习。我一直将你当作动力。那时我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一个人将你当作动力,这个人一定很珍惜你。

      以及:如果你心中有这个人,她去了哪里,又有什么所谓。

      是和美的春天的夜晚。明晃晃的灯照在我脸上,像是审讯,却是其乐融融的家庭晚餐,电视上都是轻快的广告。

      我说起一个香港人,一个迷人的我的偶像。

      妈妈在厨房捣鼓,“张国荣是同性恋吧?”

      “是。”

      “一个同性恋患者,能有多迷人?”

      我惊,下一秒猛然叫道:“谁说同性恋是患者了?”好大的声音,居然一下子哭出来了,是来意不明的眼泪,从下巴到拖鞋上。妈妈转身看我,双手背后去解围裙,看着我吼和哭。

      “你哭什么?”

      鱼死网破的情形。

      “又不是讲你,你哭什么?”妈妈好笑地问。爸爸也在一旁笑我,又回头跟妈妈讲:“你放心啦!她绝对不会是那种人的啦!”

      还是明晃晃的灯,照得我什么也看不清。妈妈在饭桌上却有一丝讨好的意味,格外温柔,我放着张国荣的歌,吃着饭菜,却还在掉眼泪。不三不四的眼泪。

      为什么要哭?为什么要哭?哭起来又很好笑?我不知道。反正我是觉得不好笑的。

      有人问我为什要哭。我说,怎么能这样讲我的偶像呢?这是无力的无措的一个说法,在我看出这无力无措时,我很害怕。

   

你是我温暖的手套,冰冷的啤酒

      之后我没有在一生中成为她。之后我遇到许多令我心动的相似的她。之后我没有让任何一个人留住我,我也没有留住任何一人。之后。我从未想过我会这么快离开温暖的少数人,回归广漠而无情的大多数人中,许多人祝贺我。我从未想过我真的会慢慢趋于平静的生活,没有去撒哈拉、阿根廷生活,没有去怀俄明州找一座山,没有去卡斯特罗街见证一段艳遇。我也从未意识到一直至今,还找不到告别的终点,我原以为我会钟情一生的人,也成为我乳白而非暖黄的回忆。

      我在片刻的曾经希望,我会弹琴,一定弹一首《counting  stars》和《风继续吹》,再加一首《see  you  again》。也希望有一天能欢天喜地告白与告别。

      可是,很多事都这样,草草了结了。

      渡边君写直子,写了许久,便是《挪威的森林》。可我没有办法,情感尚在时,总写不好,人永远写不好一个他们真心沦陷的人。可是感情一旦没有,便索然无味了。

      中年的我,睡在丈夫身边,做了个久违的梦。梦见还是那个加了滤镜的教室,她坐在我身边,看到许多同学挤在一团,不知发生了什么。她抓起我的手,跑过去,只不过是黑板报的位置,却跑得那样漫长。像从马路上跑过去,穿过汹涌的人群,却跑了太久。到人群外围时,她却丢下我一人。我听到我声音的旁白:她就是那样把我从荒原带到沙漠的。

      在打篮球的男孩面前,秦说:“我早猜到。你若在这个时候喜欢上一个人,那只可能是她。”

      林夕: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喜欢它,却不能搬走它。怎样移动一座富士山?答案是,你自己走过去。

      过去我听到这句话,以为是与富士山擦身而过,将它远远抛在身后。后来我发现,是需要你自己走近它。

      2016年,三十年前。第一场大大的纯雪中,我就开始发现了,可是似乎不必后悔静默的抒情。因为静默是早晚的。像我成为所有人眼中理应成为的女性,像我离开继她之后再爱上的人,像我最终相夫教子。

      可我不变的是,一句从高中到中年的祝福,不变的送给我最想祝福的人。后来我将它送给我的女儿。小孩总能找到我们费尽心思藏的东西,譬如口红、离婚证和高中时仅不能让一个人看的本子。她也开始明白为什么我会讲一句话,讲到所有人发疯,讲到山无棱天地合,讲到毫无意义。

      金庸《书剑恩仇录》:慧极必伤,情深不寿。我想我没有情深,没有不寿。         



      “一个下雨天,我与母亲在客厅里看《霸王别姬》,太老的电影,母亲看了不下十遍。

      我说:‘程蝶衣看菊仙的眼神像陈阿娇看卫子夫。可他比不上陈阿娇幸运。’

      母亲走去关窗。

      我说:‘可是没办法。程蝶衣没有一点办法。对比之下我太幸运了。’

    ‘既然你说优秀,那一定非常优秀。’

      母亲的朋友秦,是个导演,拍了一部短片,讲的是,一个女人,年轻时是完全的同性恋者,可由于家庭、环境,她最终草草嫁给一个男人。他们的女儿,在青春期时也开始质疑自己的性取向。在一次家庭聚会中,向母亲出柜。母亲与女儿说出自己的故事,让她勇敢去追爱。说祝她幸福祝她健康祝她前途光明。

      我总觉得母亲祝福的最后一句是败笔,可是如今却有彻骨的感动。”

试问谁不想从头来过,但世间又有多少爱可以重来呢? 时光如同白马过隙,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既然回不去,我们又如何从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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