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2天的搜寻监控,打听,蹲点硬是找到了拿走我手机的那个人,现在因为手机不在对方手中(通过顺丰寄回老家了,已拦截退回)还需等待几日,对方已经承诺归还日期并写了字
如果过程中不自己坚持和不甘心可能早就放弃了(其实我真穷,真舍不得再花钱买X了),虽然报了案但是案情本身属于先遗失后非法侵占(知道手机是我的并人为关机拒不联系)警察只能提供援助(如需立案需要走司法程序)且并无专职负责该案件的办案民警(一路需要帮助都是呼叫总台临时叫的协警)。另在援助提供消息上部分有误如下会备注。
1月25日20:15左右与同事吃饭在小桥妹,20:45左右离开此时遗落2部苹果手机,7分钟返回到店里已发现手机不见。
当晚情况:联系自己手机无果(被人为关机),餐厅店员不知道密码电话询问老板后多次操作失败,视频监控被锁。报警去了局子录完笔录11:00多了,返回餐厅下班,只能先回。
1月26日上午先补办手机卡后直接去案发现场小桥妹餐厅,经过视频监控核实确认是我右侧带着小孩的妇女拿走的,书城物业室外监控只能看到一层,该妇女沿着店面向西北跑去。
注:(拿走我2部手机的妇女并非从书城北区跑往天台市民中心广场/二楼餐饮)
1月26日11:00左右协警和书城物业提供消息(包含视频监控)说可能逃往楼上或者天台的市民中心广场,但是凭借正常人的逻辑一个人在捡到东西慌忙逃跑(店家视频看到对方拿到手机就跑了,小孩跟在后面)肯定是要逃离现场。我沿着现场找到少年宫E出口的方位,感觉有可能是这边逃跑了,就近能够迂回的后门有个儿童餐厅,在与老板交涉成功后,看到监果然在该店迂回出去,后再去警方寻求看室外监控隐隐看到上了一辆红色出租车,但车辆信息无法核实,后自己去了无线电大厦,把该时间段所有的红色出租车调出,居然有27辆车,一个个电话打,在返回的消息中恰好有个出租车司机描述跟我相符;
1月26日20:30后与司机取得联系一路打车模拟现场出发地点-下车地点;
在对方下车地点寻找可供参考的监控
在搜寻监控位置后去了派出所调取监控录像在1月25日20:57分对方在此A口出现,出现后消失!
消失后也未在后面摄像出现,经猜测可能沿着中间草坪进入中银花园;
1月26日22:10左右去该中银花园寻到线索,进入小区向保安咨询并出具监控照片(对方涉案资料这里就不便发了哈),并讲述自己经过和出具报警回执。
保安小哥看到后说这个人就是该小区的,他经常看到她送小孩出门,但考虑个人处在角色的不便性建议我带警察27日来向物业调查该人住处和联系方式;
1月27日8:30来到派出所反应线索,值班民警知情后联系中银花园社区警务人员协助寻到该视频拿手机的女士,约9:30左右已经知晓对方的联系方式和姓名还有详细住处。
注:(其实警方获取的只是业主资料,并不是该女士真实资料,他们全家是租客)
再获取资料后先给对方发送了短息消息,未回。电话未接,中途警官打了一次接了回复几句就挂了,上午10:20左右上门敲门也没人应。
这什么情况?耍无赖?
协警同志说只能帮助到这里了,后续会让社区警务人员再试着联系下,具体这事还得我跟对方协商,或者建议我走司法程序。
说心里话有点愤恨,但是还是觉得试着想想办法,先跟一起来的朋友吃了个饭。
中途另一个朋友打电话问我情况怎么样,提到一个细节,说让我联系房东给对方打电话试试。我突然想到物业有业主电话,但是未必有租客电话。没准警方提供的信息是错误的。
我再次返回跟小区门卫人员确认后,他们一致肯定就是住在那里但是真的可能是名字跟手机号他们也叫不准,跟我说可能是原来的房东的。
好吧!既然这样,老子蹲点,我让我朋友在楼下坐着,我直接去对方门口的电梯拐角的楼梯口坐着(我没有再次敲门,万一不开门装不在家呢)很巧对方没多久带着小孩出来准备出门,我听到声音并看到对方背影,没错,就是拿我手机的那个妇女。
我顺着电梯开门瞬间进去了(因为在封闭空间她没法逃脱吧),手里已经事先发了微信联系楼下朋友守着。
我:大姐你好,你还记得我吗?.....................................(此处省略);
对方可能对于我的出现感到紧张,在送走孩子后(他老公在车里等着她们),我与她进行沟通交涉,她承认拿了并且解释自己只是一时贪心占了小便宜。但是手机邮递回家里那边了,然后答应过几天给我并写了保证书。
(自己猜想,苹果手机我已经锁上了不可能打开,一个非专业销账人士不可能很快在华强北找到销路或者刷机什么的,毕竟还是灰色产业链,这里不多解释。)
所以可能转移其他地方还是有可能的吧,至少承诺按期归还证明已经写了。不过作为两手准备交涉完我还是觉得要保留资料,以防万一有变,27日下午14:00多还是去了出租车公司拿到了视频资料(出租车视频一般内存有限会保留很短),至于餐厅视频和警方监控都是有保留的,这事暂且告一段落,最后归还日期是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