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日,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就“8.27昆山砍人案”向全社会进行通报,最终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一结果的公布,让全社会关注此事的人欢呼雀跃,奔走相告,这可能是今年政府工作满意度最高的一件事,他维护的不是一个人,而是维护了所有的普通老板姓。昆山砍人案警情通报 江苏省检察院通报
此次事件处理之快远远出乎了我的意料,我本以为这次装逼不成反被杀的事件需要拖好几个月才能审结完成,毕竟这种案子以前也有类似发生的好几件,都是托了许久,没想到这次案发到通报仅仅4天,真可谓之神速。快速审结,也说明此次案件事实清楚,也无背后暗箱操作,无需拖延通报,从另外一方面也说明了江苏省、昆山市的民警办案确实高明,值得其他地方警察同志学习。
最终结果是大快人心的,更是民心所向,因为案件中的于海明就是身边的你我他,我们谁都没法保证自己不会在未来的某一天遇到刘海龙式的黑恶势力。
此次案件的审理结果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意义,它向社会传递了以下几方面的信息:
1、法律是维护正义的,“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在面对危险时,我们是完全有底气开展自救,而不必畏首畏尾,只要我们是正义的,就必然会得到法律的保障;
2、向我们清正确、清楚明了的解释了“正当防卫”。江苏省检察院、昆山市警察局在通报中详细解释了事件发生的过程,说明白了为什么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教育了所有人。“正当防卫的实质在于“以正对不正”,是正义行为对不法侵害的反击,因此应明确防卫者在刑法中的优先保护地位。实践中,许多不法侵害是突然、急促的,防卫者在仓促、紧张状态下往往难以准确地判断侵害行为的性质和强度,难以周全、慎重地选择相应的防卫手段。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司法机关应充分考虑防卫者面临的紧急情况,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规定,保护防卫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树立良好的社会价值导向。”
3、重塑了警务人员形象,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地位。试想一下,如果这次案件,于海明被判处防卫过当,需要判处终身监禁或者死缓,那么还会有谁相信这个社会还有公正和正义,民众的安全靠什么保护?难道真如刘强东开玩笑说的,遇到歹徒行凶,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逃跑,累死行凶者。所以这次案件的结果,可能真的也只能有这一个:于海明正当防卫,无罪释放。而且必须是快速审理结束,这样才能平息社会的质疑,维护国家和法律的地位。
这个社会需要正义,呼唤正义,我们已经被各种碰瓷事件摧毁了见义勇为的勇气,不能再被恶人逼迫失去自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