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课讲稿002:真正的作家如何处理故乡题材

鲁迅处理故乡,正如毕飞宇在《小说课》中所说的,是真正的“冷”处理,甚至连回故乡的时节,都选择在深冬季节。

毕飞宇与此相仿,绝没有选择一种温馨的方式而是以一种非常疼痛与非常压抑的方式处理着故乡题材。

我们现在以毕飞宇的部分小说为例,来谈谈作家是如何处理故乡题材的。

这似乎是每一个作家都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一个真正的作家,一定是以思考人性的方式处理故乡题材的。也就是说,作家如何处理故乡可以见出他对世界的态度。

我曾说及毕飞宇有一种小说,像《武松打虎》、《枸杞子》、《受伤的猫头鹰》、《白夜》等,写的都是他的老家兴化,兴化的乡村,乡村的孩子。

毕飞宇认为,我们交流到这里我想我们的交谈开始接近本质了。

“我对人,或者说对生活,有一个基本认识,那就是生活在那里的人谁也别想过得好。”

毕飞宇说:这种看法就叫做“故乡”。

你听听,这个说法是多么地不通。毕飞宇的很多表述,正是以所谓的“不通”,表述着非常通透且确切的主题。正像这里说的:什么是故乡?故乡就是生活在故乡的人们,谁也别想过得很好。我过得不好,你也别TM的过得好。你过得好,我TM的就非常难受,我就会眼红,我就会心疼。

这样,你一定就懂得了。

这虽然不是鲁迅所说的国民性,但是,你肯定明白了,毕飞宇是在思考着真正的国民性,思考着人性深处的东西。

不仅如此,毕飞宇说:“我想找原因,把它撕开。”他认为,“找出路我没那个能力。为什么要找呢?”但因为作家生活在“故乡”。所以,一个作家就“不能不关心自己。我不能对自己的感受装傻。我活着,还年轻。”

这话的意思是,我们不能像鲁迅笔下的那些人一样,糊糊涂涂、浑浑噩噩地活着,要对自己漫长的人生负责。

这样看毕飞宇,关于现实主义文学原则,在其笔下,就有了另一种深度。

很多年前,我写过一篇《熟悉的毕飞宇与不熟悉的毕飞宇》的文章,我在这篇文章里面谈到了现实主义,我对毕飞宇说:“我还不能将你的小说上的全部努力定位于现实主义上。但我显然又找不到一种更好的主义来界定你。”

毕飞宇认为,这个不重要。不过,既然我们谈到了现实主义,毕飞宇就觉得:“我很高兴自己能有这样的变化。真的很高兴。我不回避我的写作是从先锋小说起步的,我写小说起步晚,最早从先锋作家们的身上学到了叙事、小说修辞,我感谢他们,他们使我有了一个高起点。当然了,他们也是从翻译小说学来的,但是他们的努力对中国的小说有根本性的意义。不过我现在更想做一个现实主义作家。其实,一些先锋作家也在做这方面的努力,像苏童还有余华。这不是倒退,是前进。”

这里明明白白地表明了一点,毕飞宇的文学起步,如他的处女作《孤岛》和其后的中篇小说《明天遥遥无期》,一眼就看出了“先锋“印记。不过当把这个话题放在乡村这一点上,于是,一个应该只属于毕飞宇的文学概念便产生了,这就是:先锋乡村。

毕飞宇对我的提炼感到非常惊讶,他问我:“‘先锋乡村’?从哪里弄来的这么一个词?”但他对我的这一个概念非常感兴趣,也觉得这里深藏着很多可供挖掘的话题,于是,他打开了话匣子,对话也显得更有兴致:

“好吧,就‘先锋乡村’。‘先锋’”的‘乡村’这应该是个观念,是为满足叙事、满足文学意识而发明创造的。它应该有两个翅膀,一是西方现代派,二是都市话语,它是观念中的想象物。但是它是有意义的,虽说它离生活太远,但是,在当时的文学面前,它至少接近了语言。先锋以前的小说,差不多还是暴力语言,恐怖语言。‘先锋’使小说拉回到语言这条路上来了,这才谈得上叙事。这一步是很了不起的。我在当时的创作中也是尝试着这么做的,不过前人已经为我开好路了。我讨了一个大便宜。你知道,文学的进程和别的一样,也是一点点地前移的,跳不过去。即使上帝能创造人,他老人家也不可能一下子创造出网络时代的人类。”

先锋文学的意味,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先锋文学的特征,一方面是虚构,一方面是解构。

毕飞宇的写作则不是这样,他的乡村写作,企图从海拔零度开始。

一开始,我以为毕飞宇这是在说罗兰·巴特所谓的“零度叙事”。可是,毕飞宇这样表述自己的零度:“睁开眼睛,低下头来,从最基本的生活写起。它的依据是我所走过的路。这对作家是个考验,在这块土地上,你的脚到底实实在在地走了几步?什么叫万卷书,万里路?我对自己说,踏实一点,别耍滑头,别懵自己。活到哪儿,你就写到哪儿,认识到哪儿,你就写到哪儿。”

毕飞宇进一步表述:“绝对不是一回事。罗兰·巴特也许强调了客观性,少感情用事。我做不到零度。我不是那样的血质类型。我的血燃点低,主要是流动快,怎么零度?我不可能躲在冰箱里写作。我不想让我的精神世界做一张黑白底片。我为什么要听巴特的?他又不在我的故乡。”

在与我进行对话时,毕飞宇刚刚写完一个中篇,《玉米》,毕飞宇告诉我,在这篇小说中,他就是这样去努力的。“其实,这种努力在中篇《青衣》已经有所体现。朋友们对《青衣》的鼓励又使我多了一分信心。苏童对我说,朋友的鼓励很珍贵。”

这是我们知道的情形,《青衣》是毕飞宇文学写作中的里程碑之作。之前,人们认为毕飞宇的短篇小说到达了一个极致,但显然,《青衣》将中篇写到了极致。

《玉米》是怎样处理乡村的呢?我们看到了,正如毕飞宇所说的:第一,尊重想象力,但更尊重观察力。第二,送语言回家。

毕飞宇对此进行了详细地解说,那就是:“别让自己闭着眼睛让想象力发酵。王安忆提到过小说的‘推导’,她说的当然不是三段论。我同样希望我的想象力具备推导的能力。说到语言,我希望它尽可能地表现出事物的质地,有纹路,有肌理感。”

显然,毕飞宇不主张小说的推导功能,因为,小说确实就不是三段论。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喧哗与骚动》和阿来的《尘埃落定》。这两本书其实就是有人说起过的“傻子文学”。我也认为傻子的视角更能客观地反映这个世界,他们能看到别人所不能看到的东西。毕飞宇写作乡村时,应该受过这两个作家的影响,我发现他写乡村的《白夜》其实是有这种痕迹的。

毕飞宇承认了这一点,不过,毕飞宇认为,“他们写得更好。”

毕飞宇认为,自己并没有将乡村写到极致,自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评论家的话,是不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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