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朋友

有一天,大鹏差一点儿死在我面前。

……再往后十厘米,他必死无疑。


所有人都傻了,巨大的回声久久不散。

我扔了话筒跳下舞台要去打人,他僵在台上,颤着嗓子冲我喊:别别别……没出事。

他脸煞白,一副快哭出来的表情。

我眼睛一下子就酸了……唉,谁说艺人好当的。


我好友多,上至庙堂,下至庙会,三教九流天南地北。

至交多了,故事自然也多:两肋插刀、雪中送炭、范张鸡黍、杵臼尔汝……林林总总攒了一箩筐。

故而,与好友宴饮时常借酒自诩“小人”。

没错,小人。


旁人睨视不解,我挥着瓶子掉书袋:君子之交淡若水,这句话出自《庄 子·山木》……

好友嗯嗯啊啊,说:知道知道。我说:那你丫知道后半句吗?


后半句是:小人之交甘若醴。醴,甜酒。

我说:咱俩感情好吧,亲密无间吧?

他说:是啊,挺亲密的啊,异父异母的亲兄弟一样哦。

我说:那咱就是小人!

好友慨叹:古人真伤人,一棍子打死一片。朋友之间感情好,怎么就都成了小人了呢?

他问:咱干吗非要当小人啊,为什么不能当君子呢?为什么不能是君子之交 甘若醴呢?


怎么不能?谁说不能?只要你乐意,君子之交甘如康师傅冰红茶都行。

好友被说糊涂了,弱弱地问:那个……那到底是君子之交好呢还是小人之交好呢?

我说:你让我想想……


我说:有时候君子之交比较好,有时候小人之交也不赖,但更多的时候当当普通朋友也挺不错的。


好友怒,骂我故弄玄虚,曰友尽,催我上天台。

我自罚一杯,烈酒入喉,辣出一条纵贯线。


情义这东西,一见如故容易,难的是来日方长的陪伴。


阿弥陀佛么么哒。

能当上一辈子彼此陪伴的普通朋友,已是莫大的缘分了。


(一)

讲个普通朋友的故事吧。

作文如做饭,需切点儿葱丝,先爆爆锅。

好吗?好的。

先骂上 600 字当引子。


其他圈子的朋友暂且按下不表,姑且聊聊娱乐圈的朋友吧。

我是个对所谓的娱乐圈有点儿成见的人。虽在综艺娱乐行业摸爬滚打十几年,  但称得上好友的圈中人士却寥寥无几。好吧,说实话我看不太惯很多人身上的习气。


侯门深似海,娱乐圈深似马里亚纳海沟,沟里全是习气,深海鱼油一样,开水化不开。


明星也好,艺人也罢,有时舞台上的光鲜亮丽、慷慨激昂并不代表私底下的知行合一。

不是说他在屏幕里传递的是正能量,他自己顺手也就等于正能量。

不是说长得好看的就一定是好人。

古时候有心机的人在宫里,现在都在台里,什么样的环境体制养育什么样的英雄儿女。

当面亲如手足,背后挖坑拆墙、下刀子、大盆倒脏水的大有人在,各种骁勇善战,各种计中计,比《甄嬛传》厉害多了。

真相往往出人意料,不多说了,天涯八卦大多是真的。


腌臜的东西见得多了,自然懒得去敷衍。

你精,我也不傻,我既不指望靠你吃饭,又不打算抢你的鸡蛋,大家只保持一个基本的工作关系就好,爷懒得放下麦克风后继续看你演戏。

一来二去,得罪了不少高人,也结了不少梁子,有时候原因很简单:你一个小小的主持人而已,喊你喝酒K歌是给你脸,三喊两喊喊不动你,给你脸不要脸是吧。

我×,我听不了你吹的那些牛皮、看不惯你两面三刀的做派、受不了你那些习气,干吗要去凑你的那个局?你又不是我儿子,我干吗要各种迁就你,硬给你当爸爸?


我的原则很简单:不喜欢你就不搭理你,懒得和不喜欢的人推杯换盏假惺惺地交心。

当然,凡事没有绝对,贵圈再乱也不至于洪洞县里没好人,能坐下来一起喝两杯的人还是有的。

不多,只有几个。

其中有一个姓董,别人习惯叫他大鹏。


他是我的一个普通朋友。


十多年前的初冬我认识的大鹏,他那时供职搜狐网,也做主持人。

他来参加我的节目,以嘉宾主持的身份站在舞台上。他捏着麦克风看着我笑,说:我听过你那首《背包客》,很好听……

那是我二十岁出头时写的一首极简单的破歌,从没正式录过,只有小样,随便发在网上。彼时在综艺行业里几乎没人知道我的其他身份和经历,这个叫大鹏的网络主持人居然听过,好奇怪。


我愣了一下,转移了话题。不熟,不想深聊。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他也曾一度是个地下音乐人,自己弹琴自己写歌。

我那时也并不知道,他曾一度在塘沽码头上靠力气讨生活,经历过比流浪歌手更艰苦的生活。


那次我们的话并不多,录完节目各自回家,我唯一印象深刻的是,他对每一个工作人员都礼貌拘谨地告别,礼数丝毫没缺。

我们没留电话,没加QQ,我没什么兴趣去了解他,人走茶凉式的工作交集而已。职场不交友,这是不用多言的规矩,我傲娇,格外恪守。


再度有交集是在几年后,大鹏在网络上积蓄了一些人气,被人喊作“脸盆帮帮主”。他正式入行电视主持界,接的第一档节目叫《不亦乐乎》。那档节目我主咖,他是我的搭档之一。

那档节目是主持群的形式,主持人有四五个,大鹏在其中不起眼,他对稿子时最认真,奈何综艺节目的场上随机应变是王道,他初入行,还不太适应,经常插不上话。

这种情况蛮危险,电视综艺节目录制是高度流水线化的,节目效果比天大,任何不加分的因素都会被剔掉,他如果不能迅速进入状态的话,几期节目后就会被换掉,而且之后也不会再被这个平台的制作方起用。

当年的综艺节目少,每个台就那么一两档,而想上位的人却如过江之鲫前赴后继,每个主持岗位都积压着一堆一堆的简历,竞争就是这么激烈。

没人会刻意去照顾他,是留是走只能靠自己。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二)

大鹏没被换掉。勤能补拙,他语言反应不是长项,就着重表现自己的互动能力,  什么丑都敢出,什么恶搞的项目都乐意尝试,慢慢地在舞台上站稳了脚跟。

他还找来本子,把台上其他主持人的金句记录下来,慢慢咂摸。

我翻过他的本子,里面也有我说过的话,一笔一画记得蛮工整。

我说:你这么记录意义不大,场上讲究现砸现挂,语言点往往如电光石火,稍纵即逝,很多话用过一次未必能再用。

他点头,解释说:我是想留起来,以后说不定用得上……

他用笨办法打磨自己的专业性,慢慢地,不仅话多了起来,且屡有出人意料的表现。那个主持团几次换人,他一直都没被换掉。


中国的综艺节目曾一度风行游戏环节,片面追求场上综艺效果,以出丑出糗博眼球。我的节目也未能免俗,记得有一个环节保留了很久,是让人用嘴从水中叼橘子。

水盛在大鱼缸里,满满的一缸,橘子借着水的浮力一起一伏,着实难叼,往往脑袋要扎进水里逡巡半晌方能弄出一个来。

主持团里的成员都不太愿意参与这个游戏,有的怕弄湿发型,有的怕弄花了舞台妆。镜头背后几百万观众在看着呢,舞台上很多话不能明说,众人经常推诿半天。

推来推去,推到大鹏头上。他硬着头皮上,一个环节玩完,现场观众笑得前仰后合,他从脑袋湿到裤裆。我注意观察他的表情,水淋淋湿漉漉的一张脸,看不清上面的异样。导演事后鼓掌,夸他的效果处理得好,从那以后这个环节成了大鹏的责任田,固定由他负责完成。

换句话说,他每期节目负责把自己狼狈万分地弄湿一次,出糗一次,以换来观众的开怀大笑。


靠出糗,他立住了脚跟,一直立到那档节目停掉。节目录得频繁,那两年,大家几乎每周都见。

我慢热,他话也不多,合作了大半年才渐渐熟悉,也渐渐发现他和其他的同行不一样的地方。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但凡艺人出行都习惯前呼后拥,再小的“咖”都要充充场面带上个助理。

他却不一样,经常独自一人拖着大箱子来,独自一人整理衣装,再独自离去。问他怎么自己一个人来,他说:没问题,我自己能行,摆那个排场干吗。


很多情况和他类似的艺人却不一样,他们宁可按天花钱,也要雇几个临时助理,有的还要多配个御用造型师。说是助理,其实大都只是个摆设。你是有多红啊,你是天王还是天后啊?你是要防着多少富有攻击性的粉丝,需要靠一堆助理来帮你呼前呵后、逢山开路、遇水搭桥?

不过是来参加一档综艺节目而已,又不是奥斯卡走红毯、格莱美领奖杯。那么担心跌份,有必要吗?


大鹏不花那个钱,也不怕自己跌份,这一点颇得我心,故而又多生出几分亲近。  有一个细节印象蛮深。有一回吃工作餐,组里同事搞错了,递给他的不是两荤两素的盒饭,里面只有一菜一饭。他双手接过去,接得自自然然,吃得和和气气。

我要帮他换,他说太浪费了,别麻烦了。

化妆间不大,我们小声地对话,旁边还有几个嘉宾在大声说话。她们嫌盒饭太油腻,正指挥助理联系外联导演打电话叫外卖。


我那时候收工后约大鹏喝酒吃肉,去的都是小馆子。

不算怎么聊得来的朋友,基于工作关系的熟人而已,聊了几句工作后就没什么话题了。

我曾想和他聊聊我的另外几种生活,那些当时不为人知的平行世界……但这是个倡导努力奋斗、削尖脑袋往上爬的圈子,并不兼容其他的价值观,我拿不准他的反应会是如何,于是作罢。

大家话都不多,只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有点儿像大学同学间的小聚会,不拘束,也不用刻意说些什么场面话,淡淡的,却蛮舒服。

一直吃到第六次饭的时候,他忽然问我:你还唱歌吗?

我说:唱哦!筷子敲在桌子上打拍子,我一唱就刹不住车。他一边啃骨头一边打拍子,手里也捏着一根筷子。

他给我讲了讲在吉林皇家建筑学院读书时组乐队的故事,我和他聊了聊自己的流浪歌手生涯。我那时才知道,录节目挣来的通告费他从不乱花,每次都会直接拿回家交给妻子。他的妻子是他的同学,和他一起北漂,一起养家。他随意提及这些琐事,并不展开话题,我却能揣摩出那份轻描淡写背后的艰辛。


京城米贵,居之不易,多少强颜欢笑的背后,都是紧咬的牙关。

他那时追求的东西还不是生活,而是生存。


(三)

共事了一年半时,有一天,大鹏差一点儿死在我面前。

那场节目的舞美道具出了问题,被威亚吊起的巨大的铁架子从天而降,正好砸向他。

万幸,老天爷开眼,铁架子中间有个小空间,正好套住他。

再往后十厘米,他必死无疑。


所有人都傻了,巨大的回声久久不散。

我扔了话筒跳下舞台要去打人,他僵在台上,颤着嗓子冲我喊:别别别……没出事。

他脸煞白,一副快哭出来的表情。

我眼睛一下子就酸了……唉,谁说艺人好当的。


那次风波后,我请他喝酒压惊,他给我看他刚刚出生的小女儿的照片,小小的一个小人儿睡在他的手机屏幕里,闭着眼,张着小嘴。

他说:……既然有了孩子,就要让孩子过上好日子。

他摘了眼镜,孩子气的一张四方脸,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像个已经当了爸爸的人。

每个硬着骨头敢拼敢搏的人都有个柔软的理由,他的那个理由是这只小姑娘。


从那次事件到今天也有好几年过去了,他的小女儿应该快上小学了吧,听说胖嘟嘟的,蛮乖。

女儿哦,香香软软的女儿哦,真羡慕人。

乖,长大了好好对你爸爸,他当年为了给你挣奶粉钱,差点儿被砸死在山东台一千二百平方米大的演播厅的舞台上。

这件事他一直没敢告诉你妈妈。


我见证了大鹏黎明前的一小段黑夜,然后天亮了。

我和大鹏结束合作时,他已经在数家电视台兼职了好几份主持人的工作,那是他最拼的一段时光。

我想,我知道他拼命努力的原因是什么。

天道酬勤,几年后他搏出了一份企盼已久的温饱体面。拍电影、拍短剧、上春晚、出书……获得了苦尽甘来的掌声。

上亿人把他喊作“屌丝男士”,按照世俗的界定,他终于成功了。


人红是非多,他却很奇怪地罕有负面消息。

有时候遇到共同认识的圈中人士,不论习气多么重,都没有在背后说他不好,普遍的论调是:他不是一般地努力,是个会做事也会做人的人。

每个人都是多面体,我和大鹏的交集不深,不了解他其他的几面,但仅就能涉及的那些面而言,确是无可厚非。他是个好人。


不是因为大鹏现在红了,所以才要写他,也不是因为我和他是多么情比金坚的挚友。

我和他的交情并没有好到两肋插刀的境地。

从同事到熟人,当下我们是普通朋友,如果这个圈子有朋友的话。

之所以写他,只是觉得,一个如此这般的普通朋友,得之我幸。

这是个扯淡的世界,一个男人,在庸常的生活模式中打拼,靠吃开口饭谋衣食,上能对得起父母师长,下能对得起朋友妻儿,且基本能做到有节有度,实在已是万分难得。

这样的人我遇见得不多,大鹏算一个。

能和这样的人做做普通朋友,不是挺好的嘛。


这两年和大鹏遇见的机会屈指可数,工作上早没了交集,但奇怪的是,关系却并未疏远。

他出书了,我去买上一本,再买一本,每遇到一家书店就买一本。我出书了,开发布会,他请假跑来帮忙,事毕饭都不吃,匆匆返程赶场忙通告。

我没谢他,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这句“谢谢”不用说出口。


我有另外一个普通朋友隐居在大理,名字叫听夏。

听夏曾说:普通朋友难当。今天你说了什么做了什么符合了他的观念,或者对他有利,他就喜欢你,觉得你好。明天你不符合他的观念了,或者做了什么影响他的事情,他就不喜欢你了,觉得你坏……世事大多如此,人们只是爱着自己的幻觉,并四处投射、破灭、又收回。


结合听夏的话看看周遭,叹口气,世事确是如此。

但好像和大鹏之间还未曾出现过这样的问题。


一年中偶尔能坐下来喝杯酒时,和之前一样,话不多。

没什么大的变化,除了大家都老了一点儿了。

我不勉励他的成功,他也不劝诫我的散淡,彼此之间都明白,大家都在认认真真地活着,都在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

这不就足够了吗?

废那么多话干吗?喝酒喝酒,把桌子上的菜吃光才是正事。

普通朋友嘛,不评论不干涉不客套不矫情,已是最好的尊重。


(四)

我对“普通朋友”这四个字的理解很简单:

我在路上走着,遇到了你,大家点头微笑,结伴一程。

缘深缘浅,缘聚缘散,该分手时分手,该重逢时重逢。

你是我的普通朋友,我不奢望咱们的关系比水更淡泊,比酒更香浓。惜缘即可,不必攀缘。

同路人而已。

能不远不近地彼此陪伴着,不是已经很好了吗?


(赘)

当年写《普通朋友》一文时,《缝纫机乐队》尚未立项,《煎饼侠》尚未上映。  后来的《煎饼侠》电影宣传期,最后一站是厦门。知道我在厦门有店,于是,大鹏把庆功宴安排在了大冰的小屋厦门分舵,那个破破旧旧的小院子里。

彼时我早已和电视行业或娱乐行业没了干系,大可不必把面子做得这么足,故而,很多人诧异大鹏的举动。我心下却明白,并非是在给面子,他是在尽 一个普通朋友的本分——虽然我不在厦门,也要来打个卡,认认门。


后来路过大理也是打卡,发了微博 @ 我,在人民路中段,小屋大理分舵门口。那是个中午,店里还没开门,后来听熟人说他在门前转悠了好一会儿才走。


后来的这些年,我去北京的次数越来越少。有几遭他因工作故地重游济南府,恰好我在,于是去盒子酒吧听歌去朝山街吃肉,依旧是当年常去的那些店, 筷子杯子依旧是一次性的。他虽已大红,但都是一人赴约,自自然然地吃摊    儿喝啤酒,不带经纪人不带助理,没有前呼后拥。

嘴上不说,心里领情,知他是记得有些东西我不喜,于是用他的方式,在意  我的感受。


上次见面是在北京,我路过他的工作室,去小坐了一会儿。他暂停了会议,郑重地把我介绍给与坐的每一个工作人员,临走前他母亲和女儿也来了,他把女儿领过来,让她喊叔叔,说:这是爸爸的朋友。


当年照片上的那个小小孩儿已是个小学生的模样,虽被我的镶满骷髅头的大皮靴和牛仔帽吓得够呛,但很勇敢地,和我握了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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