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上的那淡

其实,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很想像《百年孤独》那样,用一段如梦似幻的文字表达我对年少时光的追忆。但在做出多次尝试之后,我放弃了。这倒不是我认为自己没有马尔克斯般的才华(也许是,但是我始终不承认,正因为这样无理的自大,我才能在长期物质匮乏的年月中长大),只是我不愿让那淳朴如白素般的年少时光,过于绚烂,那对我而言太不真实。不过,关于孤独,我跟马尔克斯至少有共识:孤独是个漫长的过程,一百年也不够。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孤独是一种值得大加赞赏的品质。当然,我所说的孤独,并不是自闭症,更不是有一碗猪头肉,都找不到人共食之,而是别人都他妈的醉得像猪一样趴在地上流口水,我站在猪圈门口,看看哪只猪后腿肉更嫩,假装有文化的说就是“众人皆醉我独醒”。试想一下,在那淡村的宴席上,全村335人,有334人都醉了。有人发酒疯,在地上撒泼,有人趴在桌子上、地上、猪圈里打鼾,有人扶着路边的老梨树吐得欲生欲死,但是我自己坐在戏台上,没有一丝醉意,叼着一根没点着的烟,饶有兴致的将这一切尽收眼底,那该有多爽。可以想象,这个时候我可以干所有平时在村里不敢干的事。

比如说,我一直不喜欢穿裤子,但是我又不能光着屁股走在村里,因为村里人不同意,他们认为这有伤风雅,尽管他们骨子里,全家三代以上都是农民,但是在夏娃偷吃苹果之后,他们也觉得衣不蔽体很可耻。不过,我相信他们不会想到“风雅”这么高深的哲学,他们顶多认为要是我光着屁股,他们的儿子、女儿、孙子、孙女,以及那些未成年的儿媳妇们,都会盯着我看,晚上回家讨论的全是关于我小朋友大小长短弯直的问题,这跟往常讨论谁家的香蕉长得比自家好、谁家的牛吃了谁家的甘蔗太不一样了,最终可能导致家庭不和谐。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极有可能会模仿我。你想想看,既然夏娃穿衣服之后,整个人类都穿上了衣服(没有条件的用树叶遮挡一下关键部位),那么同理推论,也有可能出现少男少女们都模仿我不穿裤子的情况出现,到时候,那淡村将成为一个著名的光屁股村,这简直是建村300年来的最大耻辱啊!因此,全村的长老们,肯定坚决反对我不穿裤子。事实上,我自己也坚决反对。因为这太不公平了,凭什么他们看到的是我发育未成熟的小朋友,看到的是我光滑的屁股,我看到的只是一块块蒙羞的破布!所以,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在平时是坚决不会光着屁股在村里浪荡的。但是,全村334人都醉得一塌糊涂的时候,我就不用考虑这些问题了。我完全可以大胆而优雅的脱掉我的裤子,在村里来回浪荡,虽然一个人有点寂寞,但是说不定可以碰上小时候的红拂,那就太完美了。

以上就是我最初对孤独的看法,尽管说得很零碎,但那的确是我小学二年级的时候,能对孤独做出的最好的诠释。当然,我必须要澄清一点:我那时候并不知道“众人皆醉我独醒”这句话,我只知道如果全村人都醉了,我就可以在村里肆意妄为。但是,我知道一个词:鹤立鸡群。本来这个词不是小学能够理解的,至少我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只会念“鸟”、“立”、“鸡”、“群”,不可能明白这个词的含义。一是怪中国文字太过于博大精深,二是我二年级的时候还不会汉语拼音,因为我是壮族人士,说的是状语(关于壮文怎么写,大家可以掏出钱包,看看毛大爷上面,有一排写得最孔武有力的符号,那就是壮文)。但是,不知什么缘故,我的语文老师有一天突然在黑板上写上了“鹤立鸡群”四个大字。

我来描述一下当时的情景:

早晨。阳光,穿过没有玻璃的窗口(昨晚刮风打破了窗户框上最后的半片玻璃),洒在用油漆涂得油黑发亮的黑板上。风轻轻的吹过一片盛开的稻花,带着些许尘埃,穿过校园里成排成排多到你们不能想象的九里香,拂过教室里每个少年的脸庞,很香,很寂静,仿佛每个人,都是一棵盛放稻花香的稻草。

我的语文老师,一改以往进教室前先咳嗽三声的习惯,迈着乡村教师独有的大步,径直走向讲台。拿起半截白色的粉笔,一个扛香蕉上车式的转身,用力的在黑板上写出了:鹤立鸡群。

我依稀记得,在他每一次用力书写的瞬间,都有一阵阵粉笔灰飘落下来,犹如我家门口的那棵梨树,在春风吹拂下,白色的梨花四处飞扬,飘扬,飘扬,消失在湿润的天空里。

写完之后,他背对着我们,沉默了许久。我们,正对着他,也沉默的许久。很多年后,每当我想起这样的情景,依然热泪盈眶,那是我这一生第一次爱上沉默的优雅,第一次爱上忧伤的寂静。

当然,那时候的我,还没有现在伟岸,没有如此诗意的思想。而是在全班寂静之时,我以雷霆万钧之势,打了个喷嚏,鼻涕散在了我前面的女生头发上。由于我长期有饭吃没衣穿,有衣穿没饭吃,营养十分的不良,始终长得很矮,很瘦,被迫坐在第二排(其实,我本来应该坐第一排,但是由于在我强烈抗议坐在第一排,我爷爷把我上课的坐的椅子整体抬高了2厘米,最终我成功的坐到了第二排。),而根据牛顿万有引力、爱因斯坦相对论、风力学等原理,那些粉笔灰恰恰都飘到第二排,恰好都飘进了我鼻子里,我不得已打了一个喷嚏。

我的语文老师,似乎被我的喷嚏惊醒了,转过身,很是忧郁的问:“谁打的喷嚏?”我顿时被吓坏了,不禁想到被罚打扫教室一个学期的悲惨情景,我本不想回答,但是出于对权威的敬重,我还是弱弱的举起了手:“报告!是我。”但接下来的情况出乎我的意料,我相信我的语文老师也出乎自己的意料,居然没有对我做出死刑般的判决,要知道,他是那种上课只希望听到自己的声音,不喜欢听到其他声音(只有他提问才能出声),尤其是不能听到打喷嚏声的老师。用他的话说:声音多了就杂,杂了就乱,乱了你们这些兔崽子就跳,跳了就不听话,不听话就学不好,学不好就做不成祖国的花朵,这样祖国就不太美丽了。

他只是带着无限的希望,对我说:你把这几个字念一遍。我顿时有点热血沸腾,要知道,我当时不会汉语拼音,老师从来不会让我来辨认生字,因此,我当时的确有点受宠若惊,然后毫不犹豫的、使出了吃奶的力说:鸟、立、鸡、群。我的老师当场被震惊了,如果他是个女儿身,肯定要晕倒。我不记得他当时说了什么,或者什么都没说。我只记得他倒吸一口冷气,然后慢慢的走出了教室。那背影,就如同我爷爷看到一整片被风吹到的香蕉林,说了一声“像卵一样的咯”然后黯然离去一样,沉重的、忧伤的,绝望的、沉默的。

那一天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到我的语文老师。有人说他到了城里,住着大房子,娶了漂亮的、胸很大的老婆;有人说,他得了小儿厌食症,死掉了;也有人说,他想拯救地球,但是没有圣斗士那么能干,就跑去深山里修炼了;有人说,他得罪了校长,被开除了。我不知道哪种传言是真的,但是,在我看来,他长得不是很帅,娶漂亮老婆,而且是胸部很大的老婆,是不太可能的;他从来没有在课堂上提过“地球”这两个字,不可能有拯救地球的梦想,况且他根本不喜欢钻进树林里养蚊子;他总是沉默寡言,独来独往,不可能跟校长撒泼吵架。所以,我宁可相信他得了小儿厌食症,饿死了。因为,在我看来,他跟我家猪圈里,不愿进食的那头小猪有几分相似:不喜欢跟其他小猪抢奶喝,不喜欢挤作一团滚猪粪,不喜欢整天尖叫,只喜欢默默的看着你,似乎想抬头看看天空。

其实,我也不关心他去哪了。只不过,自从那天之后,我对“鹤立鸡群”这四个大字,有了莫名的兴趣。从语文老师离去的背影,我看到了我想在村里裸奔的欲望,我相信,他也是孤独的。也正是因为如此,我第一次对“孤独”有了清晰的认识,我真正意识到“孤独”是值得欣赏的,至少那天的阳光明媚,那天的风带着稻花香,那天的粉笔灰如梨花般飞扬,而在此之前,我觉得我不愿和其他小学生玩捉迷藏,是一种病——营养不良。当然,我当时还是很好奇,为什么当我说出“鸟立鸡群”后,语文老师会如此落寞和无奈。所以,我翻开了新华字典,几经周转后(我当时还不会用字典),并在新来的语文老师的指导下,我终于念对了:鹤立鸡群。但是,我始终认为,如果语文老师因为我念错就心灰意冷,那就十分不对了,你想,一只鹤站在一大群鸡中间,很突出,那一只鸟站在一大群鸡中间,也同样很突出的,况且,鹤本来就是鸟。不过,我还是原谅了语文老师的错误,毕竟他是城里来的,分不清鸡跟鸟之间和鹤跟鸡之间的本质是一样的,也是情有可缘的。

总而言之,从那以后,我顿时就觉得我很伟大,我觉得我不是孤独,而是可以像一只鸟那样,站立在一群小鸡中间。这种感觉就像玩老鹰捉小鸡,别人是鸡,你是鸟,那种优越感和自豪感是油然而生的,主动的永远是你,你可以选择捉,也可以选择不捉,很自由,很自在,而这正是我一直以来所追寻的。也正因为如此,在那段年月中,我时常反复的在心里念:鸟立鸡群。虽然,我会每天和村里的小朋友们,排着长长的队去上学,虽然我会和大多数人一样去偷西瓜,但是,在我心里,我一直是一只鸟,不是一只小鸡。

当然,这种变化不仅反映在精神上,也反映在行为上:我开始常常爬树,在树上一呆就是半天。我必须要声明的是,我绝对不是得了精神病,尽管我把自己当作一只鸟。其实,关于爬树的原始动机,是摘果。从我爷爷那一辈起,家里就种了很多果,有梨树、龙眼、荔枝、番石榴、琵琶、芒果、板栗等,这些水果的共同特征就是要爬,才能摘到。所以,我爬树的动机和高超的技术,完全不是为了证明我是一只鸟,更不是为了掏鸟窝(这是城里人才干的事,但是,一直以来,城里人都把爬树掏鸟窝作为孩子爬树的唯一动机,他妈的!很可笑!上帝原谅我用了粗俗的语言),而是为了摘果去卖,然后换回柴米油盐,换回下一年的种子和肥料。所以,爬树技巧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家庭经济,直接关系的温饱问题。正因为如此,我学会走路后不久,就开始学爬树,到我4、5岁的时候,已经能够在我们家的果树上自由爬行,不如猴子巧妙,但也能像大猩猩一样来回晃动。

再加上鸟也是在树上活动的动物,当我不断的强化“鸟立鸡群”的效应后,爬树,明显就具备了某种精神意识,是一种超越原始动机的表现,比如享受孤独的快感,享受“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快感。所以,在接下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每天都会趴到树上,找一个树杈,躺着度过我的个人时光。

有时候,我会爬到村口那棵龙眼树上,躺在那个比裤衩还大的树杈上,一边啃着刚烤熟的红薯,或者吃着粘了盐的生韭菜,一边看着时不时从树下走过的父老乡亲们,心里总有一股温暖的感觉。当然,我当时还没有那么深厚的感情,我的温暖大多来自冒烟的红薯,或是穿过茂密树枝洒在我身上的阳光。有时候我觉得,斑斑点点的阳光洒在身上,很像一只猎豹,而不是一只鸟。我在等,等从树底下走过的羚羊,但是我看到的只有一群群回家的鸭子,或者是一头头沾满泥土的水牛,但无论如何,我都只能看,不能扑上去。因为,我没有那么尖锐的牙齿,也不能吃掉父老乡亲们最贵重的财产。其实,很多时候我都在想,我为什么会在树上?

有时候,我会跑到板栗林中,找一棵最大的板栗树,爬到顶端,站在树杈上,将头探出树冠,像一只乌龟,伸出龟头,看着远处的山峦,看着随风波动的甘蔗林,看着村口那条笔直的公路,看着真的很明媚的天空,看着斑斑点点的白云,看着看着,我就会叹气,感觉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听着各种鸟叫声,但却不知道它们在说什么,于是我会在恍惚间怀疑,我不是一只鸟,我也不过是一只会爬树的小鸡,这个时候,我的忧伤就会顺着板栗花的忧伤,弥漫在四月天里。

在我年少的时光中,爬树,是一件很复杂的行为,有时候仅仅为了摘果换回柴米油盐,或者一包包贵得离谱的肥料,有时候却是纯粹的精神享受。事实上,在很多时候,我分不清二者的区别,因为那对小时候的我来说,太过于复杂。但因为我拥有了其他人没有的爱好,所以,我一直很自豪,为自己感到莫名的喜悦。而这种喜悦,让我像一只鸟,不仅可以矗立在一群小鸡中,还能够飞上树梢,看着那些寂静的时光,从我眼前慢慢流淌,看到我自己飞翔在阳光明媚的蓝天中。

现在回想起来,童年时候的我有点像卡尔维诺《树上的男爵》中的柯希莫•迪•隆多,从小喜欢爬到树上,只不过他爬了一辈子,发誓不下地,而且真的从12岁到死,都在树上,还有漂亮的姑娘曾经迷恋他,而我只是不过是每天爬一下,下雨天怕雷劈还不敢爬,所以他做了男爵,而我只能做一个农民。不过,我们还是有共同点:喜欢在树上,俯瞰一切,喜欢在树上,享受孤独。当然,最后还要强调一点:年轻的时候,也是有不少姑娘迷恋我的。

今天,我已经不再爬树了,也许是因为我没有了年少时的身手,也许是因为我早已失去了村口那棵龙眼树,失去了那片曾经让我度过美好时光的板栗林,失去了能让我站在高处的树梢,也许是因为,我不再年少,没有了独自生活的勇气和梦想,或者,是因为没有姑娘再迷恋我了,但无论如何,我还是对孤独大加赞赏,我会在那些阳光明媚的午后,想象自己站在板栗树的枝头,眺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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