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齐城——约定3
齐城如今并不是都城了。
至少在我离开的时候它还是,到如今,因为各方面的原因,齐城繁华一如往昔。
一水之隔的献城怎么都没办法超越它。
如今的都城是献城。
之所以取名献城,是因为皇帝梦到皇宫南边有一个更加气派的院子,四周被七八条大犬看护着,固若金汤。
一梦醒来,大笔一挥:迁都!
呵呵,就一个梦,就如此决断。
我听着说书人在那里眉飞色舞,指手画脚。
飞言拨了拨桌子上的花生壳,又划拉了两下瓜子壳,确定没有漏网之鱼了之后,才放弃。
现在估计就我和飞言最闲。
按照计划,莫鱼进宫去给某个妃子看病去了。
飞言的爹,当今的王爷,言升,和我们的小五,目前改名字叫慕容嘉的,两个人想了很久,最终用一本孤本医书,成功诱惑了莫鱼。
有人不会被诱惑,只能说明这个诱惑不够大.。
相对的,有人愿意被诱惑,只能说明他很无聊。
耍人的和被耍的,这期间的关系很微妙。
菁菁去了花楼。
因为她说觉得那里很熟悉。
似乎,她本来应该在那里大放异彩一般。莫鱼,不咸不淡地断定她前世一点是一个婢女,端茶倒水的。
菁菁一脸的凝重:“我觉得我没那么干净。”
我谄媚地凑近去:“你是一个花魁。”
莫鱼好像要宰了我的眼神,让我打了一个寒噤,正好,飞言也呆腻了,找我去逛街,我就灰溜溜地跑了。
我没有说假话。
菁菁真的是一个花魁。一笑倾城,一舞倾国。
无论在哪里,她总要做到极致,站在最高的位置。
这是我们的约定啊。因为优者无数,王者唯一。
就比如皇帝。
我和他约定过,无论多少次我都会去找他。
那时,他一身血污,气息奄奄,问我茫茫人海,我该怎么找到他,不错过他的每一世。
我半开玩笑:“你去做皇帝吧。”
“什么是皇帝?”
“茫茫人海,芸芸众生,却只有一个皇帝,你也只有一个。”
“什么是皇帝?”
“现在还没有,你再活过来的时候就有了,不过忘川水,不喝孟婆汤,不走奈何桥。”
呵呵了我。看着戏台上男女话别,那山盟海誓,我觉得也就看看吧。
他做了几世皇帝,娶了几世皇后,我给他做了几世的老宫女。
他答应我的,除了皇帝这一条,真的是什么也没做到。
所以,我十分无语地看着他为了做皇帝上蹿下跳地忙活了一世又一世。
最近,不知道怎么了,总是梦到以前的画面。我有印象的,但是也是在梦见之后才想起来的。
就好像有人拿U盘一点点往我这台新的电脑里搬东西一样。
它们被巧妙妥善安置,只是在入库的时候报个名。
不过,至今为止我没有接收到任何关于食物烹饪方面技术的信息,看来不会做饭这个坑是很久以前就有得了。
飞言问我在笑什么,我摇摇头,刚刚接收到一个信息,这个信息很奇怪。
我看到了一个黑色影子,它指着我的鼻子问我够不够。
我的回答当然是不够,然后,它被我气变了型。
我知道,我应该是永远无法做的。
没有希望就没有失望,没有得到就不会失去,没有需求就没有满足。
时间成了虚无,所有的一切都被拉长了。
包括感情。
事件进展有点跑偏。
接到王爷消息的时候,我们正在吃臭豆腐。
豆腐是王府的厨子因为食材过多,烧着烧着就忘了的。整个厨房对臭豆腐的反应还是不错的,估计可以发展一批脑残粉。
当我们在献城的新大殿里遇到莫鱼的时候,彼此都很惊讶。
他惊讶我们的出现,我们惊讶他怎么还活着。
那个妃子还是死了,皇帝很伤心,所以要有人去死。
看着被两个金甲侍卫押着的莫鱼,以及旁边的满脸愁容的王爷,我只好认栽。
没办法,我们两个闲人只好临场救急了。
没办法,这个时候大概只有我知道凶手是谁,但是我很纠结。
因为,指认和不指认,我都只有死路一条。我就像一根木桩子一样杵着。指认吧,那人后台硬的很,不指认吧,欺骗皇帝,也没好处。
于是乎,我提前找到了菁菁,把她给一起坑进来了。
本来为皇帝排忧的歌舞,成了有预谋的暗杀。
呃,好像每一次都这样吧。
一身红衣的菁菁宛如一朵盛开在忘川之畔的曼珠沙华,从黄泉之地带着愤恨来。
飞言欠他爹一脚,每一世我都这么帮他认爹。天下当爹的千千万,也只有他亲爹每次第一次见面就一脚将他踹飞。
皇帝欠菁菁一剑,每一世我都这么帮他认女。天下女儿也千千万,也是他亲女儿每次第一次见面就一剑把我刺穿。
我真得好烦。
喂,我是池鱼啊。
原本无色的曼珠沙华玉佩总是好巧不巧地落到我的血里,染成鲜红。
这不知道是向成功迈出一步,还是向失败迈出一步。
不管了,我先睡会。
一觉醒来,已经是晚上了。
我爬起来看看周围,一个人也没有。
月光照在墙壁上,照出一片惨白。
瞬间,我觉得我好凄凉。
再睡一会儿吧。
如果,死去的人曾经犯下过不可饶恕的过错,那么那个不小心把她医死的人是不是可以不用偿命?
看着相互碰碗的两个人,我斟酌着我心中那个所谓的不小心该是一个什么样的程度。
皇帝失去了一个蛇蝎心肠的妃子,多了一个美艳动人,机智过人的女儿。
真可谓是双喜临门啊。
呃,我是不是知道的太多了。
菁菁有些微微发醺,坐得有些歪。
她明天就会变成另一个人,拥有另一个身份。
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确实已经是四分五裂了。
人活着又各种各样的目的,除了共同的大目标以外,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小九九,
莫鱼也喝得挺多的,但是他酒量好,倒也没怎么丢人。
突然,他抱着我哭了起来。
这小子,每次笑的时候都是抱着菁菁,哭得时候就抱着我,糊我一身鼻涕口水。
我知道他难过是因为菁菁离他越来越远。
我在着他的背:“放心,说不定你会是一个王子。公主配王子很好啊。”
他眨巴着根本没有眼泪的眼睛:“真的?”
我瞬间没来底气:“真的……吧”
然后,这小子又笑嘻嘻地去搂着菁菁喝酒了。
我去,这变脸的速度也太快了吧。
然而皇家颜面,菁菁依然是个普通人。没有身份,没有地位,同样没有父亲。
飞言,如今谁见面不尊称一声王世子。他的适应能力超级强,上午还问我自己做不好怎么办,下午已经很那些纨绔子弟混作一团。
人都喜欢恭维,明知道是假的,却还是愿意听,原因很简单:好听。
饶是我,也愿意听,哪怕就是一句:看起来不像傻子啊。
可惜,至今未能如愿。
飞言很少喝酒,我不让他喝。
现在,我才刚刚把菁菁和莫鱼两个酒鬼弄上床,精疲力尽地回到自己的房间的时候了,看见了一只面色酡红的小醉猫。
飞言长不大得了,我们离开村子到遇到菁菁的那点时间里,飞言伤心过度,寻过一次死,然后就永远只有十三岁的模样。
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我那个时候一睁开眼睛就看见自己胸口插了一把刀,飞言就在我怀里,他的脸上有血,一双眼睛直勾勾看着我的脸:“你到底是什么?”
是了,飞言迁怒了我,因为只有我和他活着,他用匕首在我的身上扎了好几下。
一起死吧,就不会在夜夜梦回的时分被惊醒了。
可是,当时的我还不想死,我还没有见到其他人。
然后,我就没有死。我问过飞言当时发生了什么,飞言咬着下唇,看着别处。
小醉猫现在刚刚入梦。我搬了个小椅子坐在床边。
我每一次都会第一个来见他,可见我有多宠他。
他不需要做到最好,站到最高,我每一次都会找到他,认出来他。
莫鱼每一次都会向我求救一样,我每一次都是向飞言求救。
小醉猫揉揉眼睛,对着我嘿嘿嘿地笑着:“姐姐,我梦见我杀了你,一地的血啊。”
我揉揉他的头:“你没有。”
他用脸蹭我的手:“这样真好。”
飞言,如果不是每一次出现的你是不同的,我又怎么会有希望呢。
每一次不同的你都让我知道这是一个机会。一个全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