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的青春路过的你们 之 娇姐

第一节

王烁在文章中有这么一个描述,深得我的喜爱——

孩子会在环境中寻找一个头马,用自己的方法搞定Ta,黏着Ta,然后使他/她成为自己的保护人和照料者。

这个人天然是妈妈,如果妈妈不在,则往下类推。

我天然是有妈妈的,只是后天找不到真正的妈妈了。所以,我常常在“往下类推”找我的头马。在我半大不小的时候,我找到了娇姐。

娇姐是我异父异母的亲姐姐。听闻她的名号是在小学六年级,真正见到真人是在初一。

有些人,你看第一眼就似曾相识相逢恨晚;有些人,在你眼眶待了半年你也无动于衷淡如路人。

娇姐在我的眼眶里待了大半年后,把她扔到集市里,我还是认不出来。

但娇姐成绩好,她的名字一上成绩单就会放光,一眼就能看到。从幼儿园到初三(我们学校最高只有初三),全年级第一的名号都稳稳被娇姐据为己有。她领过的奖状,连起来可以绕学校操场五六圈。

什么?你问我的成绩?我从小养成了不和别人攀比的好习惯……因为实在没有资格比。当然我会在自己的认知界限中做最大限度的努力。

我距离娇姐最近的一次,是我考出了全校第二的好成绩。我清晰地记得,那个第一名把第二名甩开了好几十分。


第二节

但,成绩并不是我把娇姐当作守护神的原因。和娇姐的结识,得从另外一个女生说起。

小学升初中,是需要分班的。分班的第一天的第一眼,我就看到了Xm,那种看一眼就似曾相识相见恨晚的异性。

各种机缘巧合下,我坐在了Xm的斜前方,而Xm的同桌,也就是我的正后方,就是鼎鼎大名的“学神一枝娇”(说实话,当时并没意识到)。

年少那些花花肠子,单纯而直白,能和喜欢的人说上一句话传上一句纸条,就能开心整整一天。害羞如我,当然不敢大张旗鼓地找Xm说话,拉着周围几个同学,一块儿制造话题、一块玩游戏来吸引Xm是常有的事。娇姐就是这样慢慢在我世界里变得重要了起来。

如今我的书架深处,还藏有一幅年少打闹时娇姐留给我的墨宝,画在我初一的政治书上的:我是高岚,我就是一条虫,我很丑。配图是娇姐亲手画的蚯蚓。

那些年,和那位佳人打过的、骂过的俏、传过的小纸条,早已统统忘掉。就剩一只胖嘟嘟的蚯蚓,还在我心底慢慢地爬,一点也没有离开的意思。

年少的一往情深,哪里敌得过老奸巨猾的时光。不多,两三年的时光就足矣摧毁万种深情。

我们所许下的海誓山盟,不管是指着天许下的,还是在心里默许的,最终都被扔入回忆的熔炉,变成了无足轻重的云烟。

初一结束,也许是Xm想离开这个学校,也许是Xm的父母想让她离开这个学校。我们是区内最小的一个初中,每年升入县城高中的比例不到10%。总之,Xm转学去了镇里的中学。

我们相识一年,相伴半年,然后各奔天涯。就如同在一块玉米地里捡过食的燕雀,决起而飞,此生再没有相遇的理由。除非,你也喜欢我。

我等这个“除非”,等了一年又一年。

每一次赶集或者周围的宴席我都会去,偶尔还会去她念书的镇上赶集。

如果相遇的概率是一定的,那我遇见更多的人,就更可能遇见她。

每一次开学,我也会特别的激动。万一她觉得镇里不好,想转回来念书呢?万一这里,有她怀念的人呢?

她没有回来。

我和娇姐,却一天比一天亲密。全班的同学都知道我像个孩子一样黏着我的娇姐。但全班同学都不知道我为什么黏着娇姐,也包括娇姐。

后来看《天龙八部》,看到失去了阿朱后悉心照料阿紫的乔峰,我仰头大笑,笑红了眼。

我想,乔峰也需要有另外一个回忆的相关者在他的身边,时刻提醒着他:过去的回忆,是血淋淋的真事。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Xm走后我比之前还拼命学习。我相信在另一个学校的另一间教室,她也在十分努力地学习。我想,说不定,我们还能在县城的国中里相遇。

每一次考试后,都有一次重选座位的机会。班主任唐老编座位的方法,是把大家全都赶出教室,然后他靠着教室门框,拿着考试的名次表挨着念名字。

进步最大者最先进入教室挑位置,然后是从第一名到最后一名。

幸好我的成绩没有娇姐好,也幸好我的成绩没被娇姐甩太远。每次娇姐进入教室不久,就到我了。所以,我总是紧紧地靠着娇姐坐着,稳稳握着全世界最优先向娇姐撒娇、最优先问娇姐问题的权利。

娇姐说话声音不大,从不发火,讲题千道而未有愠色。和娇姐相处久了,会产生她是窈窕淑女的错觉,此话当真。

但缠着娇姐的时间长了,会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漫天的流言蜚语。虽然我们是乡村中学,但情书在五年级的教室里就满天飞。我在下自习后的小台灯下也默默写了好些情书,当然,全都藏在了日记本深处或者藏头诗里。

第二个问题,是娇姐会疏远我。

第一个问题于我而言,不痛不痒。时常有老春、阿亮等人笑话我,我也敞开大嘴微微一笑,恶心地跑回娇姐面前撒个娇,大家都恨我恨到了脚后跟。

第二个问题,是真的让我害怕过。娇姐那时有一个闺蜜,同床而眠的那种闺蜜。我与娇姐的相对位置,稳稳地从未变过,唯一一次意外就是被她抢走。从此,我与娇姐的所有通信,都得经过第三方的转接。

这种距离上的疏离,加上竞争对手是其形影不离的闺蜜,我的顶级话语权,如同扔入锅的咸鱼,长时间煎熬着,翻不了身。


第三节

相比于高三的肃杀无情,有靠山、有柔情、有流言的初三简直轻松加愉快。

愉快的日子如流水无痕,夹杂着落英的缤纷。

一年后,镇上的中学,几千人挤在一块考试,所谓的命运之考,连考3天。

而真正让我有点小激动的是,这是Xm生活学习了两年的地方。每天考完,都有一大群人在操场上散步。我听有人说,曾经在操场边的台阶上遇见了她。吓得我每晚都跑过去徘徊。

我中考用的笔,是贴着娇姐大头贴(当年十分流行大头贴)的钢笔。说来十分惭愧,每次开考前,我都会如握香般握着钢笔,祈祷Xm能好好考,也祈祷我能好好考,然后我们仨在国中相遇。

什么?你问我为什么不祈祷娇姐好好考?亲爱的,我娇姐她老人家闭着眼睛考也能进国中的。

嗯,我考入国中了。比国中的录取线还多了一分(请自动划重点)。在同学们羡慕的眼神里,我也稍微吓出了那么一点冷汗,不多,就两斤左右吧。

听唐老说,她差了九分,去了另外一所中学。我和娇姐去了国中。

高中的三年,娇姐一直在尖子班;我从压底的班级一路向上爬行,最终也到了尖子班。

很久很久,都没法坐在娇姐旁边听她的教导了;但她又总在我身前的不远处,提醒着我再拼一把就能追上她。

茫茫人海,你垫着脚尖抬着头举目四望,人人都在朝着高考的独木桥低着头赶路,黑压压一片。

忽然发现前面有一个人侧着身子正扭头对你微笑:嘿,快点!

一股暖意,从心房直达看书的眼睛和刷题的手。

但大多数彼时我认为宛如我心头肉的人,于我而言,已经消失在茫茫人海,渐行渐远。

我才忽然想起:啊,那时毕业的我们,应该一起唱一首骊歌。或者唱一首《老男孩》也行啊:

曾经志在四方少年羡慕南飞的燕

各自奔前程的身影匆匆渐行渐远

未来在哪里平凡啊谁给我答案

那时陪伴我的人啊你们如今在何方

我曾经爱过的人啊现在是什么模样

当初的愿望实现了吗

事到如今只好祭奠吗

任岁月风干理想再也找不回真的我


第四节

和娇姐的重聚首,是在我们都奔赴北方念大学之后。娇姐在沈阳,医学-儿科,很适合她的性格;我在北京,商学,也很适合我挣大钱的梦想。

在最失魂落魄时,你最想念的人,是最爱你的人;在最功成名就时,你最挂怀的人,是你最爱的人。此爱非彼爱。

我是说,如果我不失魂落魄如2011年,我也许就不会那么想念我的娇姐。

那年,曾经甩过我的女孩找我复合,善良如我,没有经过半秒的迟疑就狠狠地同意了;所以,没到半年人家又把我狠狠地甩了。

不记得是哪位名人说过:不要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我想,估计他也发现了,第二次在某一个地方跌倒,会比第一次疼好几倍。

所以,欢快而活泼的我,就是在那一年强行扭转三观的。

早晨,独自到公园看书晨读;上课,找人最少的区域入座;晚上,一个人找安静的地方看书、练字、写信。

用安静来封闭自己,也就不愿意接纳新人。只能在回忆中找那些印记最深的人了。也就是那支胖胖地蚯蚓的主人,娇姐。

练过一阵子的字,自我感觉提升了不少,到了可炫耀的水平了。然后开始给娇姐发练字稿、写挂号信,然后用两三天的时间等着娇姐的夸奖。

最后娇姐真诚而平静地回了一句:字和以前一样丑啊。愣了三秒之后,我果断扔掉了《田英章行楷字帖》…再花了两倍于练字的时间去习惯我平庸无奇的字…

直到生日时,娇姐送我一支钢琴黑夹杂着土豪金的书法钢笔作为鼓励,我才屏着气拧着眉从垃圾箱中捡回了字帖,继续刻苦练字。

在那样的饱含失望的日子里,我曾一度关闭了对未来的憧憬和向往,停留在任性的小黑屋里,用独自发现的心底的零星小喜悦,养活着自己苟延残喘。

时间越过越久,智能的人脑,会非常优雅而平缓地过滤掉事件中的具象信息,仅保留抽象的轮廓和个别生动的画面,让你再次打开查看时不是那么空洞。

时间稍长一点,那些你长时间不去回忆的事件,统统被你的大脑“智能”地判断为无用回忆,理性地抛弃了。

偶尔,我走在人潮如涌的霓虹灯下,或是站在把人挤得飞起的公交车中,我会回想起那个被寒气沁人心脾的冬天,和,那个对雾霾俯首称臣的地方。

还有,依稀能看到三个人的人影。

我,娇姐,Xy。


第五节

Xy来自云南,自带仙女般的气质。

现在想想,遇见她之后的视界,就像一张张电影画面,其他人渐渐模糊,只有她越来越清晰而生动,能在彩色的回忆里翩翩起舞。

那是难得一遇的相逢恨晚,恨到牙里,吞在心底。

因为,她早已名花有主,自带刻骨铭心的浪漫经历和甜蜜。

而我自认为和常人不同的,就是我认准的事,我撞破两堵南墙我也要试试。

嗯,所以你已经猜到我干了什么。我愿意单独用一年的时间,来描写那一年我做的傻事。

结局?结局是极其温暖而动人的。只是和那个仙气盎然的女子毫无半分钱的关系,只和我的娇姐有关。

当我在那个零下十二度的夜晚,没穿秋裤的我,偷偷地走下了沈阳的动车,悄悄地潜入了娇姐的宿舍(医大的宿舍是男女混住的)。

那个屋子来自上个世纪60年代,门前飘着你在《活着》中见过的白布门帘,;六个床简单而整洁,床间连着绳索,挂着女生的小件物品。

我躲在门后,等娇姐下自习,排练着如何给她一个惊吓。

我在沈阳待了三天。

我给娇姐讲了怎样看商业社会,我将要怎样赚钱,虽然我现在住的是50块/晚的旅店;

我陪娇姐去听了他们全英文的医学课,虽然我打开的是大红色的《微观经济学》课本;

我随着娇姐上了整天整天的自习,看她在厚如小山的医书中睡着,然后偷拍无数照片。

在娇姐的世界里,我和5年前的我,没有什么两样。

在我的世界里,娇姐比5年前的娇姐,更加像我亲姐。

东北特产的寒冷,南方佳人的温暖,把我裹在中间。慢慢地,我看见伤口有新肉长出。我想不出比这更好的疗伤之法。

在最失魂落魄时,你最想念的人,是最爱你的人。此爱非彼爱。


第六节

也许你会想,我是一个感性到非常的人。我的每一次刻骨铭心的成长或者经历,都夹杂着青涩的情思,或好或坏。

确是如此。我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了。

所以我会把自己的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以理性学习和工作,一部分用以感性生活和创作。

14年夏季,我体内蕴藏已久的商业灵魂终于要觉醒了。

我买了10张1mx1m的宣纸,用来描绘我的电子商务计划;

我拿出了我所有的积蓄,足足有¥15000.00;

我快速找到了3个合伙人(免费劳动力),帮手若干;是的,其中一个合伙人就是娇姐。


To be continued…(第六节、第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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