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小就知道自己喜欢男生,只是一直不敢告诉任何人,到了结婚的年纪,碰到一个对我很好的女生,也是自己有自私的想法(父母总是催我结婚),怕不结婚给父母丢面子(那时候很愚蠢的想法),就导致了害了我前妻,她是无辜的,是我没告诉她真实情况,就和她结婚了,生了个孩子.
后来由于父母和前妻性格不合,前妻也觉得很累,她想追求新的幸福,而我本来就很痛苦,一方面也不想再耽误她了,就帮她介绍男生认识,后来前妻也结婚了,我和前妻还是好朋友的关系.
但现在父母又来催我结婚(差点因为父母逼,去假结婚),说心里话,我选择和前妻离婚就做好了一辈子不结婚的打算,前妻在我生命中是对我最好的人,我对她只有愧疚,所以离婚的时候我把家里所有的财产都给了她,小孩前妻不要,我也能理解一个女人带个小孩嫁人的确是负担,我也能独自照顾好小孩,毕竟是我的责任导致现在的局面.
可我就不明白了,妈妈明明知道我是同志,却还要我去再婚,我已经害了一个女人,难道还去害另一个女人吗?我再也不会去做那样的蠢事了,我当下只有先把孩子照顾好,妈妈为什么总拿孝顺和我自己的幸福来做比较,我现在这样挺好,不会再结婚了,妈妈怎么说,我也不会再结婚了.难道我这样做真的错了吗?想听听大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