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马尔克斯

马尔克斯写自传时也用了略带炫技的叙事结构,从年轻时一次与母亲返回小镇出售老宅的经历开始,他看到早已不复原样的镇子和老宅,点滴回忆涌进心头,近乎魔幻梦寐的幼年往事与小镇的气息唤醒了马尔克斯,最终他又找到了当年激励他继续生活的那种心境。

“这里的一草一木,仅仅看着,就在我内心唤起一股无法抗拒的渴望:我要写作,否则我会死掉。”

在之后的数十载的岁月中,小镇一直在马尔克斯的笔下重现,马尔克斯也不断回到小镇,生活在浮光掠影中,一切被时光冲刷殆尽,却又在回忆的梦境中重塑,以一种更为经典的形式重生,马尔克斯赋予了它们全新的意义,变成了一部部传世的作品。

是什么决定了一个人?又是什么孕育了作家?马尔克斯用这本书回答了这两个问题。整本书的时间中从青年开始,梦回童年,一路成长到“大师”的经历,整本书在他被迫离开祖国的时候戛然而止,停在马尔克斯不足三十岁的那年。但我想这已经是一部合格的自传,不需要过多的赘述余生的风雨飘摇,桂冠满身,马尔克斯之所以成为马尔克斯,在他前三十年的人生中已经明确,之后的日子里,他只不过是坚持了这三十年来所建立的一切,甚至在作品上,他重复最多的,只是他的童年时期。

最初看马尔克斯,是为了显摆装逼,那时《百年孤独》红极一时,也买来,硬着头皮读,读到中段时忍不住把书翻到最后,数一数还剩多少页要熬,熬过这拗口复杂又重复的人名,熬过盘根错节的人物关系,熬过看不懂的隐喻和哑谜。因此看到马尔克斯坦言自己年轻时看《尤利西斯》纯属年少轻狂,体会不深,不由得会心一笑。

后来不服气,又买了《霍乱时期的爱情》来看,当时虽然无法理解,一个人在坚守爱情时还能去嫖娼,但是最终也是被打动了。又看《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咀嚼出一些味道,当时也未能深入体会这部作品暗含的对“集体责任”的思考;《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花了一个短短的下午就读完了,觉得写法和角度十分有趣;最令我着迷的是《迷宫中的将军》,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才有一些渐入佳境的感觉,马尔克斯挑了这位将军即将死去的最后岁月大写特写,向我展现了全新的叙事视角和写作技法。但我终归是缺乏耐心,许多作品未能反复咀嚼,但也不觉得遗憾,青年时读书至多求个囫囵吞枣,能够舔出一些味已经是赚到了,再活几十年,生活会带着我回到这些作品中来的。

不过这一次读马尔克斯的自传,却又让我时时想起这些作品来,我清晰地看见这些作品是如何在他的梦境中生长,从他的童年中汲取营养,开枝散叶。《百年孤独》其实就是他的家族的翻版,以传奇的外公为主线,一半写实,一半按照童年对成人世界的理解自由发展,光怪陆离,脱离现实与逻辑,人物由诡异的行事方式以及不同寻常的特点刻画而成,这正是孩子观察世界的视角,专注于一切神异之事,忽略日常生活的琐碎细节。

马尔克斯将自己父母的爱情故事写进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将朋友之死写进了《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将外公外婆至死依旧等待退休金的形象写进了《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他的故事来源于生活,他的文字扎根于土地,也许其中的许多细节无法被普世范围所理解,其作品也被时代背景所禁锢,但是他确确实实是忠实地向全世界的读者展现了哥伦比亚这片神奇的土地。读书的时候我还闹了个乌龙,看到马尔克斯对他顽劣叛逆的弟弟的描写,我还以为《树上的男爵》也是马尔克斯所写,最后一查才想起来这是卡尔维诺的作品。

我起初读名家的作品,没有特定要求,看到书名顺眼就买,能读就读,不能读便放在书柜积灰。读了一些书之后也有一些感悟,一些难以理解的作品、作家,要读他的早期作品,越早期越好,或是读随笔,读生平,读自传,都能够帮助你去理解消化。一个作家,倘若不是天赋型的,都能从他的作品时间轴中,看出他的笔力长进,叙事习惯的养成,写作技法的偏好等等。当我追溯马尔克斯的作品时,却发现这位作家在写出第一部真正闻名天下的小说前,竟然做了十年的记者,但我确实不能从他作品中,找到除了节制之外的做记者留下来的文字印记。

他自己曾有统计:“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我发表了七十五篇影评——应该把观影时间也纳入考虑;六百多篇社评,三天一篇署名或不署名的报道,至少八十篇署名或不署名的专题文章”。基本上保持每天一到两篇的输出量,从不间断,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他被迫离开哥伦比亚。这样的一段经历为他打下了极为扎实的基础,为了应付每天的社评等文章,他必须一直思考可以把生活中的哪些东西纳入写作,无时无刻地搜寻素材,这对于作家而言无疑是最重要的习惯。万幸的是,常年的记者生活,不但没有僵化固化他的思维习惯,也没有限制他的写作文风,而是让他常年在一线了解哥伦比亚的动荡不安,在无数次采访中更为清晰地去辨认这片土地的机理,也培育了他作为一名哥伦比亚作家的使命感和责任心。

肆意生长的童年像一颗种子,蕴藏着一切光陆离奇的梦;青少年的放纵生活让种子浸泡在无垠的海中,种子泡发,迅速膨胀,根须无序生长,遮天蔽地;记者生涯为这种无序的生长寻找到了一个框架,修枝剪叶,归正方向,终于在某一刻,成为了马尔克斯。我想这本书之所以停在马尔克斯离国的一刻,正是因为他觉得他已经成为了他。

是什么孕育了马尔克斯呢?

《百年孤独》开头这么写道:“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利雷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其实相对于这句话,我更喜欢后两句的:“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的时候尚需用手指指点点。”

这是马尔克斯幼年外公带他去见识神奇冰块的真实经历,那一块冻结着冰块的光成了马尔克斯毕生的回忆。马尔克斯出生在一个坐落在大海与群山之间的小镇上,封闭的小镇让马尔克斯的见闻并不丰富,但外祖母的稀奇古怪的故事以及孩童丰富的想象力弥补了这一切,若干年后,老妇人口中的奇言怪论,变成了拉丁美洲的魔幻现实主义。

他的外公是一位参加过内战的英雄上校,外婆讲的故事让马尔克斯从小对世界的认识就与常人不同,最离奇的是《百年孤独》内一些事情居然真实发生过,比如外公确实拥有满世界的私生子:“有一天最神奇,家里来了一群着装统一、打着绑腿、靴后跟绑着马刺的男人,额头上都涂有圣灰十字。他们是千日战争时期上校在省内各地留下的私生子,他们从各自家乡赶来为他庆祝生日。”马尔克斯在这样的家族长大,偏又早熟,四五岁时听闻的真事假事混在一起,造就了许多无中生有的回忆。

“我无法想象还有那种家庭环境更适合培养文学志向。家人疯疯癫癫,把我带大的女人们都是如此。只有我和外公是男性。他跟我描述血腥的战场,带我走进悲惨的成人世界。他告诉我鸟为什么会飞,傍晚为什么会打雷。”

离开家庭后,马尔克斯来到另一块文学的土壤。虽然青少年时期他没有正经工作,居无定所,经常流连于花柳之地,但与他来往的莫不是沉迷于文学的同龄人,他们在咖啡馆里将世界各地流传而来的诗与著作如饮酒般品尝,在大学里的睡前活动是朗读小说,听着《铁面人》与《魔山》入睡。在马尔克斯的描述中,诗歌和文学在哥伦比亚是如此的受欢迎,几乎遇见的每个人都能与你谈论文学,在这样的土壤中,马尔克斯获得了许多良师与朋友的帮助和指点,发表了一些小作,积攒了一些名气。

但这些名气和马尔克斯在记者时期大量的积累,并没有让他的文学之路总的一番丰顺,第一部长篇小说《家》写了六个人,成了一出乏味的闹剧,只是胡编乱造,堆砌辞藻,既无诗意基础也无事实基础。在写《枯枝败叶》的时候,他也遭遇了写《家》时重技巧、轻主题的困境,他感受不到小说的生命力。在把这部作品给他的师友传阅时,收获了肯定,也被指出了许多不足之处:“写得差,真亦假”。“还是有不少风俗主义的痕迹”。“但有福克纳的精华。”等等。

再反复修改后,在几近癫狂后,马尔克斯终于收到了第一封退稿信。“还没读完,我只觉得晴天霹雳,差点儿死掉。”我始终觉得,多分享一些大师们诸如此类的趣事,是有助于让文学青年鼓起勇气自己动笔的。

又历经无数次修改、调整,几年后《枯枝败叶》终于得以出版,又过了十来年,《百年孤独》方才问世。

也许没有什么天赋型作家,伟大人物所需要的,无非是经历千百次磨砺和忍受诱惑,再加上一种坚定的信念:要么写作,要么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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