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优秀到卓越–成为卓越律师的十条特律(上)

从优秀到卓越成为卓越律师的十条特律(上)

By Leslie ZhangWeihua

其实叔叔对那些所谓“十招教你擒获白富美”、“五种方法成为万人迷”、“三大诀窍股市翻翻”等所谓的窍门是不怎么看的,原则的总结和积累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离开足够的实践和经验的积累,简单的所谓十招、五法、三大诀窍并不足以帮助寻求“秘诀”或者“捷径”的人成功。

但最近叔叔读了一篇“成为卓越律师的十大铁律”的英文文章,发现有经验的人写的东西的确还是比较到位,这十招很合我意。借用一下柯林斯那本很有名的书做为标题,在此和大家分享一下,顺便也点评点评。

1Observe the 24-Hour Rule – 24小时法则

意即在工作中收到的邮件或者电话,任何情况下不能超过24小时回复。

对于的确紧急的事项,必须尽可能快的回复。当然,在客户眼里,所有的事项都是紧急事项。这个时候,要视不同的情况进行回复。

对于有些事项,简单回复“Thank you foryour [email/voicemail message]. I will [review/consider/research] and revert[shortly/tomorrow/by the end of the week]”即可。

Leslie叔叔评:所有客户评价律师服务质量的时候,“又快又好”无疑是最为重要的标准之一。“好而不快”,“快而不好”的法律服务都是在客户心理的减分项。及时回复客户的邮件或者语音电话,使客户心理上感觉到受重视,是公司律师还是外部律所工作的律师都应该高度重视的。即使对客户提出的问题不能马上回答,也要先行回复,并给出回答问题的大概时间点,以便让客户有所预期。请注意,需要尽量避免在答应给出回复的时间点之后回复客户,这样会给客户带来非常不好的印象。

2EmailAlmostLike a CEO –(几乎)像首席执行官那样写邮件

根据一位范德堡大学的教授经年研究超过三万封邮件后总结出来的经验,公司里的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等写邮件的特点是

简明扼要而且时常带有拼写错误和错误的语法

公司里中等职位的职员写邮件的特点是:

长、带有分析、辩论性质居多,同时充满了各种行业术语和对简单问题的过度阐释

而低等职位的职员,他们:

经常用工作邮件发一些笑话、贺卡和使用表情符号

根据麦肯锡的一项统计,在办公室里工作的人士每天有1/3的时间是花在读和回复邮件中的,读、写邮件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因此,律师需要像首席执行官那样写邮件:简单、切中要点,但不要像首席执行官那样有拼写错误和语法错误–这是节省客户的时间和提高效率。冗长、充满思辨的法律意见书应当以信件或者备忘录的形式出现在邮件附件,而不是邮件的正文。

Leslie叔叔评:虽然叔叔也读过不少公司高管的邮件,平心而论,一般还是没有拼写和语法错误的,但公司高管的确很少写冗长的邮件,也很少在邮件中有所谓专业的术语和大段的分析。指令都很简单、命了,要求都非常明确。

作为公司里的商务人员,最怕的就是收到律师的长篇大论和洋洋洒洒分析几十页的法律意见,从理论说到立法,然后到判例,甚至还加上不少的脚注进行阐释。以前叔叔经常被公司里的商务人员问:你们律师能不能好好说话?能不能说简单一点我们能懂的话?当然,叔叔一般都会解释这才能体现法律的专业性,不然谁都可以搞法律,这是不行的。从律师的角度来说,出具周全、逻辑、理论和实务上都完备的法律意见才是好的法律工作作品。但是,在出具佳作的时候,在邮件正文中切记将要点明确的点明并写上推荐意见,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所有的公司法律顾问和外部律所的律师都要谨记:法律意见不是写论文,法律意见要以切中实际、解决问题为目的。特别以邮件形式给商务人员所发送的法律意见,在正文中一定不能长篇大论,如果有长篇大论,请放在附件里。

3Know when to Pick up thePhone –知道何时拿起电话

如果律师已经就某一个问题和客户往来邮件超过三轮,还未就该问题向客户解释清楚或者达成解决方案,这就是该拿起电话的时候了。当然,处于礼貌,律师可以先向客户发一个诸如“please let meknow when you havexminutes to discuss via phone”的问询邮件。

Leslie叔叔评:这一条非常重要。叔叔经常看到Group Email中有的法律顾问就某个细节问题反复就某个问题邮件来邮件去,结果都收发80轮了,还没有把问题解释清楚或者将问题解决,这样的沟通方式是低效且无用的。这个时候应该拿起电话来进行解释,解释之后,发出确认邮件将所说的事情复述一遍。虽然电子邮件成为律师日常工作中的主要手段,但在适当的情况下,知道在何时应该拿起电话和客户进行沟通解释,不仅仅是工作方式、

方法的问题,还是律师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素质的体现。

4Don’t be a “NO” Lawyer –别做只说“不行”的律师

对于公司法律顾问或者外部律师来说,简单的对客户说“不行”是非常容易的事。好的律师应该经常说的不是“你不能这样做”,而应该说的是:“你不能这样做,但是,如果采取别的方式,这样做就能实现你的商业目的…”不能向客户提供创造性的法律解决方案的法律工作者很难得到客户的认可。

Leslie叔叔评:能否提供商务上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是判断律师经验的重要标准之一。识别法律风险只是法律工作者工作的第一步,在风险识别完成后,如何提供商务上认可的手段去控制法律风险才是真正检验律师功力的地方。在实践中,很少有“绝对不行”或者Deal Breaker的法律风险,大多数法律风险都处于灰色地带,既未达到足以杀死交易,也并不能掉以轻心。在这样的情况下,能向客户指明解决途径的法律工作者,才能得到客户的信任和认可。

5Define your role Broadly –更广定义自己的角色

不要仅仅说自己只是一个“专利律师”或者“其他专业的律师”,去掉“专利”或者其他形容词的限制,在更广的维度上去看待客户和客户的问题。

Leslie叔叔评:这一点涉及到公司法律顾问和外部律师的视角问题了。试着跳出专业、跳出固定的思维去考虑或者看待客户所面临的问题。法律工作者不应当仅仅是法律工作者。当然,法律工作者不能忘了立足之本是法律,根本角色是律师,基本任务是识别法律风险、控制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风险。在此基础上,试着从更广的维度去发现问题,看待问题,解决问题。

未完待续

TBC…

作者原创,任何使用请事先征得本人同意。

作者公号:uncleleslie

约稿或专业交流请发信:zhangwh888@163.com

作者是一名法律工作者,曾被Legal500评为亚太地区最佳公司法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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