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知里的《時光邊緣的男人》

  在这个圣诞节前,花了三天的时间读完了英国小说家马特·海格(台湾译名:麥特·海格)的《时光边缘的男人》。读书速度超慢的我在看完这本书后立马想到应该写一点什么来纪念一下。

《時光邊緣的男人》台灣寂寞出版社

  2018年暑假,来了一趟说走就走的旅行。一个人从首尔飞往台湾,开始了一周的北台湾行走。在离开台北前往桃园机场的路上,我走进了台北车站下的书店,漫无目的地打发着最后的时间。就在转角的地方,用仅剩的台币买下了这本书。然后呢,这本书就一直搁置在书架上,直到这个圣诞前夕。

  这是一本讲述爱与时间的书。跨越500年的汤姆为了追寻爱,给我们展现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看完了小说诚如作者所说“我写下这个故事,是希望能让人们感觉不那么孤单。” 是的,汤姆找到了遗失四百年的女儿,得了缺失了四百年的爱,最后他不在孤单,也不再惧怕孤单。

  翻开书,简单的目次仅有五个部分,分别是:与蜉蝣共存,见证美国诞生的男人,萝丝,钢琴家,回归。仅仅看目次你不可能找到故事究竟会从何处开始,以一种怎样的方式展开。但是,当你向后再翻开一页,映入眼帘的是:

“ 很好。當然了,妳可以愛美食、音樂、香檳,和十月少有的晴朗午後。你可以愛上瀑布的美景和舊書的氣味,但對人的愛是碰不得的。你聽見了嗎?不要跟人建立連結,也盡量不要對你遇見的人產生感情。不然的話,你會慢慢發瘋 ······”

  是的,透过这段小说核心人物亨德里希对主人公汤姆所说的话,我看到了这个小说要告诉我们的是有关爱的故事。是的,不要轻易的跟人建立起连结,不然,你是会慢慢发疯的。看到这里,我个人的经历,过去的种种回忆浮上,莫名的惆怅开始蔓延开来,虽然不及汤姆那时常发生的头痛,但仍旧让我心跳加速。

  在小说写作手法上,作者用了现在与过去时空穿插叙述的方式,使汤姆五百多年的人生历程联结起来。整本书的故事梗概,这里我就不想复述了,可作者的写作方式让我觉得很不错。虽然之前也有读过或看过类似叙述故事的小说或电影,但每个时空转换的过渡是如此的自然,还带着主人公满满的伤痛。在看完整本小说后, 回头再翻看,我发现自己留下了不少荧光笔标记的内容。这些产生了共鸣的部分,我要整理出来,不至遗忘。

    “我們並不需要讓歷史活起來,歷史本身就是活的。我們就是歷史。歷史不只是有政治家、國王和皇後,歷史是每壹個人,是世間萬物。” (p19)

  历史学专业的我,读到这里,情不自禁地划下了这段汤姆去面试中学历史老师时,面对校长达芙妮的怎么让历史活起来提问的回答。历史从来不只是书本上的铅字,也不是博物馆里的遗物,也不是脑海中的有关人物、事件的记忆,同时还是正在向前迈进的当下,我们每个人的故事。比起这些,汤姆本人就是一段历史,他与莎士比亚共事,闯荡过爵士时代的巴黎,也跟着库克船长横越太平洋,见证了两次世界大战,已经当下的中美关系,等等。活在激荡时代的我,是那么希望能够如汤姆一般成为未来历史的见证人啊!

    每個人都把自己視野的極限,當做是世界的極限。(p43)

   当汤姆怀抱希望去见哈金森医生时,医生的反应是你疯了,你是个疯子,你怎么可能已经两百七十一岁了。人类只愿相信眼前的“事实”,并把这个事实当做是全世界的客观存在。我们总局限于自身的经验,不愿去调查客观事实,当它出现的时候,又极度害怕去聆听“事实”,害怕自己建构的世界在那一瞬间坍塌。这是多么可悲的自我保护呀。可这个动作最后能否起到自我保护的作用呢?哈金森医生最后难逃一死,这是他的悲剧也是汤姆的悲剧。希望就在那瞬间破灭了,破灭在无知和胆怯之中。

    我想要成為歷史老師是有原因的。我需要馴服過去。這就是歷史的真意,教導、述說過去。這是能夠控制和命令它的方式。(p56)

  我想要成为历史老师是有原因的。汤姆在经历了五百年的游荡之后决定回到一切痛苦的原点伦敦,并到一所中学教授历史。还能有比汤姆更合适的历史老师吗?显然是没有。他因为近代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而被迫与母亲逃离法国,来到英国。然而,汤姆的苦痛人生伴随着他的面容的变化开始了。母亲的溺亡,与心爱的妻女的分别,经历了近代以来欧美世界的变化,见证了历史的进程。最后他决心要驯服过去,和自己的苦痛正面对决,直面自己的头痛。

   我选择历史,选择以后教授历史是有原因的。漫长的历史教会我的是看淡人生。比起汤姆的五百年,我们这群蜉蝣简直什么都不是。教导、述说过去能够更好认识自我,认识我们这个蜉蝣世界。控制并命令历史能够为我们在未知的将来找寻一条出路。

    人們只看得見他們決定要看的事物。(p67)

    但沒有任何辦法可以回到從前。你所能做的,只有背負過去,感受它的重量逐漸增加,並祈禱它永遠不會壓垮你。(p68)

   这是多么睿智的指责与控诉呀!人们把视野的极限当做是世界的极限,人们只看得见他们决定看到的事物。人类是多么的无知,即使是在资讯如此发达,知识爆炸的当下,仍旧选择把自己扔进古井,观赏天空,并乐此不疲。在认知世界的过程中,感觉西方人更愿意坐在井下,决定他们要看想看到的事物,并一再忘却公义的存在。

   众人看着刽子手拿刀伤害着汤姆的母亲,纵使汤姆一再的解释与求助,人们只想看他们决定要看的事物。母亲就在这种环境下,在一群无知的蜉蝣面前受尽凌辱,最后也是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溺亡。伴随着时间的过去,我们经历的过去会变得越来越沉重,不管是欢欣还是苦难,它的重量不会减少。

    我們的本意和表達出來的往往都會不一樣。沒關係的,活在這個世界很難不當個混蛋。(p196)

   一读到这句话,我毫不犹豫地记录下来,并感叹原来我就是一个混蛋。在与朋友及他人的相处过程中,我们所表达出来的往往真的就和本意不一样。我们喜欢用言语去测试并挑衅朋友的耐性,切割与他人的友善,事后却又是无尽的后悔。我就是这么一个混蛋。汤姆说,没关系的,活在这个世界上很难不当个混蛋。值得反思的是为什么我要会成为这个混蛋呢?这个问题需要我花更多的时间去解答,对着镜子好好地看看这个混蛋的样子。 

    你以為過去很遙遠,但怪的是過去其實近在咫尺;怪的是過去能從一個句子中跳出來襲擊你;更怪的是每個物體或字句,都裝有一個幽魂。(p202)

   是的,有时候我会觉得过去了的事一定就过去了,最多是在记忆力找个角落搁置起来,不会那么轻易地跳出来给你一个心悸。但是,我想错了。它真的会在某个时候从某个地方袭击你。走在曾经携手散步的小道上,读着他人的心痛文学,或是某一句歌词,都似乎装着一个幽灵,会给你一个心悸。我想这应该是有故事的人或者是重感情的人才会有的感悟吧。

    徒有知識缺乏正直是危險的,空有正直但缺乏知識則是軟弱無用。(p328)

   主人公时隔三百多年终于见到了欧迈,一个来自大海的男人。当汤姆试图劝说欧迈加入信天翁时,享受当下活出自我的欧迈拒绝了挚友的邀请。就在这时,汤姆说出了这句话。他试着给欧迈所谓的“知识”,并试图“拯救”欧迈不至失去一切。然而,可笑的是最后的终末是欧迈赢了。这一结果让汤姆意识到过去两百年自己作为信天翁的失败,同时这个过程中他找到了遗失四百年的女儿,实现了对过世妻子萝丝的承诺。回头看来,汤姆所具备的是“知识”,欠缺的是“正直”吗?同时具备知识与正直的汤姆最后不还是败给了欧迈,败给了自己了吗?

   再次回到开头,信天翁会社最重要的规则——不要爱上任何人。这是一个陷阱,是一个让信天翁麻痹自我的规则。过去两百年间的汤姆难道就过着幸福吗?真的不去爱一个人,真的不去跟人建立连结,真的不去对你遇见的人产生感觉,最后你真的会慢慢发疯吗?

   最后,读完小说,我感觉作者达成了他的目的,“我写下这个故事,是希望能让人们感觉不那么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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