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虐心短篇《白首之约》

不曾许诺过,又怎敢妄想能携手白头

  ————

  “余暮,我想这一生能遇见你,怕是用尽了我好几世的运气了。”

  我出生那天正逢梅开时节,所以起名锦梅,锦家世代行商,在北平一带也算的上有权有势。

  虽然名里有梅,但我却自幼到现在从未见过梅花,看见只有无尽的黑暗。

  因为打小便发觉与常人不同,所以我性格极为孤僻,不喜与人交淡,但从我九岁那年遇见了他,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你就是锦梅是吧?我从今天起就是你的先生了,我叫余暮,你可以叫我阿暮,我就叫你小梅如何?”

  他比我大上九岁,他出现在我的世界里,就像开启了我人生的另一扇窗,我可以看见我从未见过的一切。

  “小梅,天空是蓝色的,水是透明的,也就是无色的。”

  “那,梅花是什么颜色的?”

  “梅花有红色也有白色,我觉得白梅与小梅倒是像极。”

  其实那时我并不清楚,白色与红色有何区别,今天想起来,一切都变得有些可笑了。

  就这样在他的陪伴下,我知道了一切常识,学会了琴棋书画。

  那年我十六岁,从一个稚气未脱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也是十六岁,他离开了我,我不知道他要去哪,也不知道还会不会回来。

  那天梅开正艳,我与他饯别:“阿暮,等你我白了头,还这样赏梅开如何?”

  “好……”虽然他答的很小声,但我还是听清了。

  我回眸对他莞尔一笑,那时我并不懂何为情爱,只知道他待我好,我也要待他好。

  他走后,我便把自己留了好几年的长发剪成了时夏最流行的短发,闲来无事,便写些诗集给报社出版。

  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却足以改变一个时代,也足以改变一个人。

  三年来,北平早已沦陷,锦家世代经营的丝绸,在这个混乱的年头也落得个不景气了。

  秦家在北平也是个有头有面的富商,经营的是米粮,这个动乱的年头愈发风生水起,以前我爹还瞧不起秦家,现在巴不得能与秦家攀上点关系。

  与我爹不交好的秦家老爷不幸在几个月前在死了,秦枫接手了秦家的家业,而我与秦枫说起来也算认识,他与我是同一家报社的作者,我们也就见过几次。

  我爹就利用这层关系,故意凑合我与他,不久,一切就都像我爹希望的那样。

  满街的艳红花瓣,唢呐声响的刺耳,我穿着一身红衣,头上的发饰把我头压的生疼,喜娘在耳旁念念叨叨,最后缓缓地盖上了红头盖。

  轿子摇摇晃晃的,街上热闹非凡,突然轿子一停。

  一浑厚男音:“谁人好不识相,竟敢挡我都督大人。”

  看来是挡着侵军了。

  “小生秦家秦枫,今日娶亲,还望都督大人见谅。”秦枫下马,不慌不忙的答道。

  浑厚男音不依不饶:“管你什么秦家,避道!”

  “罢了,全体下马,让道。”男子声音很轻,稳而有力。

  我浑身一震,把红头盖一掀,打开轿帘,颤巍巍地出去,头上的珠饰摇摇晃晃,发出清脆的响声,我张了张口,沙哑地发出一细声音:“阿,阿暮……”

  街道边上穿着军装,牵着马绳的男子明显一愣,张了张口,发不出一细声音。

  街上人本就多,这下愈发的吵闹:“还没到府上就开了盖头,不吉利啊!”“听说这锦小姐有个青梅竹马,……”

  我从没像现在这样恨过自己的眼睛,为什么我看不见,看不见他在哪,我深吸口气,提高音量喊道:“阿暮!”眼泪顺着脸颊滑落到唇边,咸咸的。

  男子穿过人潮,一点一点的远离红花轿,远离那个花了脸的我。

  陪嫁的小桃慌慌张张的过来扶着我:“小姐,快进去,不能出来啊。”

  我把头一转,头上的珠饰当即被甩到地上:“阿暮!”

  秦枫从马上下来,走向像发了疯的我,拉过我的手:“阿梅,我在这。”

  “……”我好像瞬间的清醒了过来,浑身冰凉,一动不动。

  秦枫捡起落在地上的红头盖,双手盖到我头上,把我原地抱起。

  一步一步地,很稳,好像抱着个珍宝似的小心翼翼,跟在身后一群喜队,和一个的空花轿。

  盖上红头盖的我早已泣不成声,他一定看到我了,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不与我相认。

  洞房花烛夜,我呆滞的坐在床上,一动不动的,门外热闹非凡,各种虚伪的夸谈声响的刺耳,而我却早已心如死灰。

  大约过了几个钟,门被打开了,他走了进来,脚步很稳,似乎没有一丝醉意。

  他停在了我面前,用在桌上的喜杆挑起我头上的红头盖。

  我感觉头上一轻,立刻把身子往床后挪了挪。

  我看不见他此刻是什么的表情,只听见他轻叹了口气,缓声说道:“阿梅……你大可放心,在你的眼疾没好之前,我都不会逼迫你圆房的。”

  我张了张口,一句话说不出来。

  良久,他再次开口:“我今晚去书房睡,你也早些休息吧。”

  说完,他就走出。

  我摸索着坐到梳妆台前,虽然这样做对不起秦枫,但我的确没做好为人妻的准备,不过,我的眼疾打出生就有,这么多年看了不知多少名医也不见的有好转。

  今天我听见阿暮命令侵军,莫非阿暮做了叛贼,可他以前总向我传授各种爱国思想,他又怎会……怎会当这叛国贼。

  三年的时间,用足够的时间改变一个人,改变一年代。

  在秦家的日子过得平静似水,不知不觉一个月就这样过去了,这一个月秦枫忙着找能治好我眼疾的神医,我也乐的清闲,也多多少少的从下人那听来阿暮的消息。

  三年来,他成为了侵军的都督,娶有一侍妾,而我也成为别人的妻子。

  夜晚,秦枫来到我的房间,从新婚那天他就没有夜晚来个房里,看来是有什么重要的事了。

  “阿梅,我找到可以活好你眼疾的方法了,要用稀骨山上的易魂草,我打算明天带人去取。”他的声音很疲惫,但似乎一些兴奋。

  稀骨山我知道,山上有很多珍贵的药草,但稀骨山有很多凶猛的野兽:“为何你也要去?”

  “你是我妻子,我自然要亲自去取,况且,我若不去,也难说服人心。”

  妻子吗?:“……若真是像人们说的那般危险,那,我这眼疾不治也罢。”

  “我一定会帮把你这顽固的眼疾治好的。”他说完,把我轻轻地搂在怀里,这是我们新婚以来第一次肢体接触,我的内心没有一丝情绪波动,或许我真的对他真的没有任何关于男女之情的想法。

  第二天一早,秦枫就带着一群年轻男子前往稀骨山,我没有前去送他,也不知道外面的人又会说些什么。

  三天过后,他们没有任何消息,看来全都凶多吉少了。

  正在我打算为他们料理后事的时候,秦枫却回来了,他的一身白衣染满了腥红的血,后面跟着两三个的衣衫散乱的男子,几个人全都目光呆滞,面容憔悴的。

  我轻声问道:“……你还好吧?”

  他扯了扯薄唇,牵强的笑了笑:“阿梅,我帮你把易魂草拿来了。”

  他从身后的竹筐里拿出一根绿的几乎发光的草,缓缓的递到我面前,他似乎要倒下了,却还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我摸索着上前扶他:“……你先去休息一下吧。”

  “不用,我已经派人去调制药膏了,等会儿就差人给你送去。”

  “……我扶你回去吧。”我说着便扶着他向房里走去,他见说不过我,便顺着我意。

  可是他看到我扶着他向我的房里走去时,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这……?”

  “你先休息休息,我叫人去给你准备些吃的。”

  药膏敷在眼睛上整整三天,有时会感到骚痒,有时会刺疼,当药膏掀掉的时候,我感到一片清明,我慢慢的睁开双眼,从没见过的光亮,周围陌生却又熟悉。

  眼前出现一个身着白衣的俊秀男子,他的脸靠的我很近,男子用手在我眼前晃了晃,近乎着急的问道:“阿梅你看的见我吗?”

  我把脸轻轻一撇开,与他的目光差开:“嗯……谢……”到口的谢谢却收了回去。

  他看我故意与他保持距离,有些许失落,但很快隐了下去:“走,我与你去看看我们秦家。”

  不知为何,我感觉“我们”二字极为刺耳,我向他摇了摇头,轻声说道:“我有些泛了,想休息休息,改日吧。”

  他看了看我,虽然我没与他对视,但却还是可以清楚的感觉到,他的目光的带有很多种无法言语的感情:“好……”

  我没有回房休息,而是来到了后院,如果我没记错,后院应该有几棵梅树。

  今年的冬天来的晚,却也比往年的冬天要寒冷的多,风夹着梅香四处飘散,梅花落的十分炎凉。

  原来这就是他说的白梅,花小却香味四溢。

  原来白梅也并不是全白,花蕊泛着嫩黄色,而红梅却十分不同,在这苍白的冬天成为了一处亮丽的风景,红的刺眼,红的似血,红的不俗。

  阿暮,我比较喜欢红梅。

  两天后,不知道是某位大官员,请了镇上所有有头有面的人去参加寿宴,秦枫自然也要参加,

  我想弄清楚一件事,所以我被作为他的妻子出席。

  我一身白色长旗袍,早已及肩的长发轻挽了起来,脸上化着精致淡妆。

  生平以来第一次出席这样的宴会,各种体形富态的商人,还有穿着订身量制军服的侵军,每个人脸上都挂着虚伪的笑。

  果然,不到一会儿,他穿着一身军服,身后带着一群小兵。

  最让我心头一紧的是他身旁那个穿着与我同一色样旗袍的女子,旗袍的裙摆上绣着白色的小碎花,裙子开的很上,但却说不上暴露,倒是多了几分性感,女子亲密的挽着他的手,脸上化着精致明艳的妆,脸上虽然笑着,但却丝毫不觉亲切。

  这份清高孤冷的确与其他女子不同,也难怪阿暮此般喜欢她。

  我可以感觉到他看到了我,也看到我身旁的人。

  不到一会,来来往往的人群把我和秦枫挤散了,那对碧人也离开了我的视线。

  我把整个酒店环顾了一圈,果然,角落有一个穿着军服的男子,而一直跟在他身旁的女子也不见了踪影。

  “阿……”我硬生生的把将要说出的“暮”字咽了回去,他与我都不再是当年的模样了。

  我深吸了一口气缓缓说道:“余大都督可还记得阿梅?”

  男子回过头来,稀疏错落的灯火照在他轮廓分明的脸上,脸不知是灯光映照着还是天生的肤色,虽然常年在外厮杀,却白的吓人。

  这张我曾在脑子里虚构过几数次的脸,现在就在我面前,我沉寂了十九年的心快速的跳到起来,仿佛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似的。

  我开始害怕我心跳的声音被他听见了,刻意与后退了几步。

  他回头看见是我,明显的一愣,而后,快速的把难得的慌乱用笑掩埋:“姑娘是?”

  他的神态我尽收眼底,真不愧是久经沙场的都督,连演戏都能做到以假乱真:“呵,都督可真是贵人忘事,以前你可还当过阿梅的先生呢,这才三年罢了,都督竟就把朝夕相处了七年的学生忘了,还有,阿梅虽为都督学生,但现今都督应称阿梅为夫人了。”

  我故意把“夫人”二字咬的重些,他许是没想到我会直接把事挑明,还特意提醒他我早已嫁人为妻,他脸上的笑容一僵,把脸移向别处,不再看我:“那可真不好意思,没想到余某与……夫人还是旧识……”

  夫人二字格外刺耳。

  “阿暮。”他话未说完,那个身着白色旗袍的女子轻笑着缓缓走来,用手再次挽住他的胳膊,笑的好生明媚。

  当听到这个我最熟悉不过的称呼时,我把本就笑虚假的脸看向男子,男子看着女子似满眼宠溺。

  “呵……呵呵呵……”我竟然笑出了声音,把嘴角扯的能有多开就多开。

  正在对男子眉目传情的女子听到我的笑声后,似才看见我似的一脸茫然:“阿暮,她是?”

  男子这才看向我,我从他的眼眸里看不出任何感情,我多希望他能像刚刚那样,能表现出一丝在意,那怕是一瞬间的慌乱,可是他没有,他几乎想都没想就说道:“一个故人。”

  对啊,我也只是他的一个故人,一个在他的生命了停顿了那么一下的路人。

  女子往他身上一贴,娇嗔道:“是吗?怎么没听你跟我提起过?这次,我就原谅你了,下不为例哦。”

  女子完全没有了刚刚那副清冷模样,现在完全就是一个新婚不久的小女人。

  两人你侬我侬的完全无视了我的存在,再留在这倒就显得没意思了。

  正在男子怀里笑的正欢的女子瞥了一眼,目光冷的刺骨。

  也许这就是我与他最好的结局。

 可是又或许这一切才刚开始。

  头好痛,我睁开眼,周围是昏暗的屋子,只有窗子照进点光,我动了动手脚才发现自己被绑在一个木架上。

  我记得昨晚离开那个事非之地后不知为何头一重,醒来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秦家。

  一个穿着桃色花袄裙的丫鬟跪在正厅,声音颤抖的对着正在来回走转的男子说道:“老爷,是奴婢该死,奴婢……”

  感觉丫鬟不对劲,秦枫气的狠狠的一拍楠木桌急得几乎吼着说:“说!”

  丫鬟听到拍桌声后,浑身一抖,哽咽的说道:“奴婢,奴婢整夜跟在夫人身后,看到夫人……夫人被几个穿着军服的男子带走了……”

  秦枫一拳打在楠木桌上,指甲深深的陷入肉里,几乎咬牙切齿的说道:“你,你为何你现在才说!”气的连说话都在轻微颤抖。

  丫鬟把头深深地低下去,早已泣不成声:“奴婢……奴婢,奴婢怕事。”

  秦枫不再理会她,快步的出了门。

  门吱嘎一声开了,一个穿着白色洋裙的女子踩着高跟鞋走了进来。

  她走到我面前,以一种藐视的眼光看着我:“醒了?”声音轻蔑冷漠,与昨晚那个清冷的模样截然不同。

  我并没有回话,而是扬着头以一种和她同样的目光看着她,努力扯着嘴角,勾起一个轻蔑的笑。

  她见我这幅模样,用手掐着我的下巴,不恼反笑:“呵,你可知道我现在只要一声令下,你就与这个世界告别了。”

  她的指甲很尖,刺的我的下巴生疼:“那你最好快点动手,免的一会儿出了什么意外。”

  她笑的亦加放肆了:“呵,呵呵呵,你以为他会来救你吗?他昨天和你说的还不够清楚吗,他说,你只是他的一个故人,故人而已。”

  她刻意加深了故人二字,看着她原本好看的脸现在已接近扭曲,她越是这样我就越是欢心:“我与他认识时,你都不知在何处,还有就是,你怕是忘了吧,你也只是一个妾侍罢了。”

  “你!”她松开挟持我下巴的手,气的浑身颤抖,不过却又在一瞬间笑了:“我看,是你忘了吧,秦夫人。”

  “……”看来,到底是我忘了身份。

  她见我不说话,蹲下身来捡起脚边的皮绳,笑的越发阴冷:“你说,在这张白皙的脸上抽上几下,又会是怎样的一番风味呢。”

  我有力咬着下唇,硬是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模样,一脸讥讽的看着她:“无论如何都比你这幅滑稽的模样顺眼。”

  “你!”她用力握紧皮绳,眼神狠的好似要把我吃下去似的。

  而后,又笑的阴狠:“好,那我倒要看看是怎么比我顺眼,不过,好戏自然是要在后面。”

  说完,她用力用皮绳往我身上一抽,原本白色的旗袍瞬间泛红,这种疼痛是我重未经历过的。

  我用力咬着下唇,尽量不要让自己发出声来,腥味瞬间弥散在整个口腔里,指甲早已陷入掌心。

  “你倒是给我叫啊,是不是太轻了。”她原本盘在脑后的发丝乱作一团,精致的妆因为汗水的原因早已看不出原本的模样,笑的像极了个疯子。

  我浑身已经疼的失去了知觉,身体早已皮开肉绽,白色的旗袍早已染红开裂,手掌已满是血丝,唇也早已咬的伤痕累累,头发与汗水粘在一起,好像只要轻轻一闭眼就睡过去了。

  余府。

  大厅内,衣着军服的男子正悠闲的抿茶,四周安静的站着几个衣服统一的丫鬟,一男子慌张闯进来,打破了原有的安静。

  坐在大厅的男子皱了皱眉,抬头望一眼闯进来的男子,而后又安静的抿茶,好似并没有看见眼前的人。

  “都督为何命人掳走我家夫人。”

  原本男子一副无所谓模样的男子终于抬起头来,疑惑的说了一句:“秦员外此言何意?”

  “我家夫人一夜未归,家奴望见衣着军装的男子把夫人掳走,此事与都督无关?”

  男子似乎了然,捏着茶杯的手紧了紧,把慌张的情绪硬压了下去,缓缓说道:“自然与余某无关,不过夫人与余某是旧识,员外安心在府上等着,余某定把夫人安全送回。”

  昏黑的角落,传来一阵抽打声。

  “如何?疼吗?哈哈哈哈哈哈,好戏正要开始呢。”

  她蹲下身子,捡起脚边的刀,把刀在我眼前晃了一下,眼睛充满了血丝:“皮绳不好使,你说这个怎样?”

  我裂开嘴笑着望着她,原本白净的牙齿早已染了血。

  “呵,我让你笑。”

  冰凉的刀化过我的脸,血顺着脸颊一点一点滑落,刺骨般的疼痛感瞬间散开。

  “哈哈哈……”她笑的疯狂,想加深刀口。

  破旧的大门被狠狠踹开,先看到一双黑色长靴,而后,一个身穿笔直军装的男子走了进来,气息急错。

  他上前把她手中的刀一丢,看见一身血丝接近昏厥的我。

  本拿着刀的女子看见来人,瞬间慌了,而后又恢复了那幅清高孤冷的模样:“阿暮,我……”

  话还未说完,男子回过头狠狠的给了她一掌,声音冰冷:“我说过你别碰她的!”

  女子跌倒在地上,一脸不敢置信,涌出来的眼泪花了她的妆,边摇头边绝望的说道:“你一直都在骗我对不对,从你娶我那一天起你就在骗我……”

  余暮不再理会她,用手想抚摸我脸上还在溢血的刀口,顿了顿,一脸不忍的把手收了回来,他捡起地上满是血的刀,三两下的就把我身上的绳子割断了,失去支撑的我直直的往他身上倒。

  他抱起浑身无力的我,转身无视地上狼狈不堪的女子。

  女子见他就要离开,歇斯底里的大喊:“你一直都把我当成她的替身对不对!我知道的……”

  一瞬间我好像跌入了昏黑的大海,周围暗淡无光,浑身冰凉。

  我把本半眯着的眼睛彻底闭上,呼吸开始莫名急逐,纵使我想装做若无其事,但冰冷的手脚还是把我出买了。

  我任由他抱着我一路无言的前进,我没想到我们也会再次这般亲密,也没想到我在他心里还有个不为人知的位置。

  良久,他缓缓开口,似想起我昨天的模样:“没想到,你竟会变成一幅咄咄逼人的模样。”

  我心里直觉好笑,咄咄逼人吗?:“我也没想到,当年一字不离爱国的先生,今日,竟成了侵军。”

  听罢,不见他表情,也不再言语。

  他与我现在也只能这般尴尬了,眼见着他要把我带入主宅,我也不得不顾及自己现在的身份了:“还请都督送我回秦府。”

  话音刚落,他的脚步一停,世界瞬间安静了下来。

  良久,他才开口,声音一如既往的清冷:“好。”

  或许这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与他见面了。

   但往后的事情往往不是按我所想而走的。

  北平的冬天越发的冷了,最近也越来越不太平了。

  侵军与正军多次交战,侵军中似有个了不得的正军内线,使得正军多次得势。

  夜半,一阵枪声把正在睡梦中的我吵醒了,最近枪声常常半夜响起。

  我本睡意极浅,而后辗转难眠。

  一年前我搬出了我与秦枫的婚房,搬到了靠近后院的小楼阁。

  后院似有重物的掉落声,这样难眠的夜很长,好奇心又驱使,我提着盏灯,和着锦祆缓缓地向后院走去。

  深冬的夜比往常要冷的多,没有月亮的天,下着绵绵小雪,梅花的香味也越发的香,一阵寒风吹的花掰四起。

  这样的夜倒也有几分吓人。

  我提着灯向发声地走去,模糊不清的一团,像个人。

  终于看见了,是一个衣着军装的男子。

  看到这,我愣站在原地。

  是他,余暮。

  借着灯光可以看见他的脸色惨白,一年不见了,他越发的瘦了。

  一阵风似夹着血腥味吹来,他的手臂处冒着鲜红的血,血腥味和着梅香显得很是恶心。

  他似乎感受到了光,闷哼了一声。

  看到他那还在不停的流血的手,我放下手中的灯,上前把他扶了起来。

  他的手脚很凉,我看着他似很难受的脸,开口问道:“你还好吗?”

  他皱了皱眉,似在努力睁开眼,但并没有任何作用。

  他的薄唇发出几声低嘀:“阿梅?……”

  脸上冰冰凉凉的,竟是眼泪在放肆。

  把他扶进阁楼后,简单的给他包扎一下,一切都只有等到明天了,明天雪会把地上的血迹掩埋,所以不用担心,现在要担心的是阁楼只有一张床,棉被也只有一张,今晚要怎么过。

  思虑良久后,决定我和着锦袄坐在床边便好。

  天才刚擦亮,我便就给床上的人吵醒了。

  他极富有磁性的声音响起:“阿梅,你就这样睡了一夜?”

  没想到我们还会见面,还是以这样的场景::“我无事,倒是你手上的伤怎么了。”他的脸色比昨晚还要煞白,看来简单包扎是不行的。

  他笑了笑,泛白的薄唇勾起一个很是好看的弧度:“只是子弹的擦伤,无大碍的。”

  他的笑容使我的心疼加速:“那,那你昨夜又是为何……”

  他笑的愈加温柔:“只是想拿点作战资料,没想到被现捉了。”

  一脸的不以为然,倒是令我惊讶不已,没想到他就是人人口中的大英雄正军内线,也就是说我以往一直都误会了他:“我,对不起……”

  他长满茧的手摸了摸我的头,笑的愈加明媚:“是我错了,你还是你,我的阿梅还是以前的阿梅,并没有变。”

  我的脸瞬间红透了,低着头不知说些什么。

  他挑起我的下巴,用手在我眼睛周围打圈:“你的眼睛好了?真好看。”

  一瞬间他眼睛里的宠溺令我沉沦的无法自拔。

  小桃的声音打破了寂静:“小姐起了吗?”

  我知道,只要我不应,她是不敢擅自进来的。

  良久,听到脚步走远的声音。

  我起身:“你的伤口一定要敷一下才行。”

  我走到桌前,拿起茶壶往地上一摔,茶壶立即碎了一地。

  他似乎知道我要做什么:“阿梅!”

  我捡起一片碎片向雪白的手臂一割,艳红的血瞬间涌了出来,我回过头对他莞尔一笑:“没事,不疼。”

  他看着我的伤口,眉头皱做一团,满脸的心疼:“真傻!”

  我捂着手臂,坐上床,拉过被子,虽然动作流畅,但脸早已红透:“小桃!”

  他很自然地用被子捂过头,不一会,小桃就走了进来,看见我手上的血口,愣住了:“这……”

  “去请大夫。”

  她似乎才反应过来:“是!”

  如我所愿,没有任何人的怀疑,我拿到了治外伤的药方。

  一连三天,我与他就这样待在这间小阁楼,以前所有间隔,所有的误会都在这几天化解了。

  我想与他逃离平北,我不再是秦夫人,他也不是大都督,我想与他去山间

看日落,看雪纷飞起舞,在冬天赏梅开。

  可是事情总是不如我所愿。

  第四天,一醒来,那个笑容明媚的男子早已不在,就连一封书信也未曾留下。

  他终是放不下他的正军内线身份。

  第五天,我在后院静赏梅落,天气一如既往的冷,雪也越下越放肆。

  小桃匆匆忙忙地走了进来,慌乱的模样像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大事:“小姐……”

  雪夹着梅花落到我肩上,今天风真大,梅花落的让人心疼:“怎么了?”

  小桃咬着唇,踌躇不决的模样。

  心感不妙:“到底怎么了?”

  她缓了口气,慢慢说道:“……正军内线今早亦出城门被捉,现在,现在正在城门示台……”

  后面的我听不清了,耳边嗡嗡嗡作响,喉咙感觉到了腥甜的味道。

  我心感薄凉,跌跌撞撞的想向城门口走去,却被刚从外出回来的人拦住了:“你,别去好吗?”

  他的声音很沙哑,还有些哽咽。

  我一张了张口,血立即涌了出来,只能呀呀作响,却说不出一句话。

  来人见我嘴角流血,亦伸手擦:“小梅……”

  我使劲摇头,眼泪亦加肆无忌惮。

  他把手收了回来,一脸的心疼。

  我不再理会他,从他身边走过。

  他在我身后大声说道:“你就不能给我一次机会吗?”

  对不起,我给不了。

  城门示台上绑着一个衣着军装的男子,他浑身是血,本应笔直的军装起了皱褶,脸色白的吓人,泛白的嘴唇,嘴角溢血,看起来没有一丝活气。

  人聚的越来越多,任我怎么前进都毫无作用,被风风干的眼泪再次放肆。

  “阿暮……阿暮!”沙哑无力的声音不起丝毫作用。

  喉咙的腥甜越发清晰。

  几十米高的城墙把城门示台的场景看的一清二楚,风把我白色的长旗袍吹的作响,雪冷冷的刮在我脸上。

  我想起了那纷飞的白梅,想起了站在白梅下那个笑的明媚的男子。

  几十个的侵军军兵举起枪对着城门示台上的男子。

  男子把垂着的头缓缓地抬起,看见站在城墙上的那抹白色,像那美的不可方物的白梅。

  男子慌张的摇头,对着城墙大喊。

  风太大,雪也花了眼,一切都变得梦幻而美丽。

  一阵枪声过后,城墙上的白色翻飞起来,像那起舞的梅花掰,迎雪而舞,美的清冷,美的梦幻,美的让人窒息。

  “下一世,我想与你看山间日落,看白雪纷飞起舞,在冬天看梅开。”

图片发自简书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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