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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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喜欢烟草的味道,只是觉得别的女孩抽烟的动作很酷。我常常在忙完的时候坐在吧台抽烟,利落的把烟灰弹在粗陶烧制的烟灰缸里。我又看到那个大叔了,一个胡子拉碴的大叔。他来了好几次了,总是坐在角落,一个人喝酒,挺烈的酒。

我喜欢他手腕上各种颜色的珠子,虽然叫不出名字。我一边弹着烟灰,一边直勾勾地盯着他看,不,是盯着他的手腕看。喜欢就多看几眼了,又不犯法。

我从高脚凳上跳下来,走到他的面前坐下。没想到外表这么闷骚的大叔原来是个话痨,明明就是想找个人说话,还非要一个人坐在角落里。跟他扯了很多,乱七八糟天南地北都能聊。

之后的几天,他都会过来。他给我看一张手机里的照片,照片是一片白茫茫的像是悬崖一样的地方,只有一个穿蓝色冲锋衣的人。我随口说“这么空旷的地方就一个人,显得好孤单!”大叔怔了一下,他告诉我这是哪里的雪山,他喜欢去征服。他说他会请当地的村民帮他运送物资进山,然后一个人在山里生活,有的时候对着巍峨的雪山枯坐好几天,久了仿佛能听到山神跟他对话。他说他很有钱,还是喜欢各种各样赚钱的方式,这样会让日子有目标;他说他的孩子,不理他了;他说他爱的女人恨的女人都死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对谁都说这么多话。

我指着他手腕上一颗绿色的石头说:“我喜欢这个。”

他说“我要走了,去下一个地方,你要是能去找我,我就把它给你。”

“你们上了年纪的人,做什么事情都要讲条件吗?”我撇撇嘴问道。

“我连你的手都没摸过,这也算条件?这颗石头珠子挺贵的。”他说。

我抽抽嘴角,没有后来。

我也要走了,拿到这个月的工钱,我就可以去下一个地方了。我要去找一个唱歌很好听笑起来很腼腆声音很轻柔的男生。我再找几个不同的地方不同的酒吧,肯定能找到他。然后告诉他,其实也可以不告诉,见一眼就行。

后来,大叔加我微信,我拒绝了。两个月之后加了一次,半年后加了一次,两年后加了一次。我不喜欢中年人的磨磨唧唧,机会没了又念念不忘。有一次大叔加我微信,发来的验证消息是“你把地址给我,我把石头寄给你。”

喜欢就争取,得不到就不要。不然,就不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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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喜欢短发。中学的时候,我总是低着头走路,单肩包帆布鞋,宽松的T恤套在身上,因为没有胸,显得更像男孩。我去女厕的时候总会有人盯着我看,我和女生并肩走的时候,总会有人指指点点。那个时候的我胆小而怯弱,从来不敢解释什么,似乎,也没什么好解释的。

我清楚的记着,那个夜晚天空有云也有星星。我们坐在小广场的长椅上,你用手轻柔的摩挲着我的短发,跟我说希望能看到我长头发穿裙子的样子。我记住了那晚的风微凉,广场边的桂花树,时时有微香飘来,记住你当时的眼神,认真的像是开着一个巨大的玩笑。至于你说了别的什么,你要去哪里,我一句都不记得。

你离开后,我开始留头发。要是长发及腰的时候,你来娶我,该多好!

好多年,头发都是长到快及腰的时候就去剪了,剪到齐耳的长度再接着长。好像我的头发总是长得很快啊。

后来,因为工作路过你在的城市。为了去见你,我专门跑去商场买裙子。千挑万选挑了一条湛蓝碎花的裙子,裙摆飘扬。及膝的长度刚好能显出我细长的腿。我细细的化了妆,因为不熟悉专门在网上学了很久。穿不了高跟鞋,脚上前后都磨出水泡。想象着你会吻我一下,出门的时候还嚼了一颗口香糖,薄荷味的。

不过,你似乎没什么意外。没发现我的头发已经长到肩膀以下了,没发现我穿了裙子踩着高跟鞋,因为脚磨得生疼而站得摇摇晃晃的。大概是,你身边的姑娘都这样吧!

过了很多年之后,我终于在长发及腰的时候,出嫁了。拍婚纱照的时候,也是头发最长的时候。那天,造型师用卷发棒仔细地把我的头发一缕一缕卷成波浪状。还说头发真厚,发质真好。她细心的给我化妆,第一次觉得自己的眉眼还挺好看的。我甜甜的微笑,冲着身边和我一起拍照的人。

第二天,我就把头发剪了。我还是喜欢短发,简单利落。最重要的是,初次见面的时候,我爱人说他喜欢短发的姑娘,像孙燕姿那种的短发。

你可能不知道吧,我花了十年的时间,才让头发长到及腰。不过,剪掉,只需要十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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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了,我都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离婚之后,日子变得很单薄。虽然每天看似一切正常,只有我自己知道,一切都过于平静了。走过了拉扯纠缠的那段时间,平和就是生活最好的状态。但是没有了期待,难免自己觉得自己心酸。

难得周末,女儿非要闹着去游乐场。在碰碰车的场外排队,百无聊赖四处张望的时候,我看到了你。你正带着一个小男孩,在场内玩得起劲。那孩子和中学时候的你、现在的你都一模一样呢。

记忆开始往回飞,情窦初开的年纪,我都用来追随你的身影了。你从教学楼的走廊走过,我会清楚的知道你几点会从那里走,走过那段走廊需要多久。我会拉着小姐妹一起躲在走廊的拐角偷偷看你。只要你在篮球场上,我肯定远远看着,花痴的跟所有人说,我未来老公好帅。你参加学校的书画展,我半夜的时候偷偷把你的画拿回家贴在床头的墙上,每天对着一幅黑魆魆的石膏像素描意淫。听说有女生喜欢你,我会拐着好几层的关系托人打听她的消息,然后自我安慰她还没我好看。谁年轻的时候没干过几件傻事呢!太多太多,多到我都不记得自己有多傻。

进入场内,我有意无意的把车往你那边开。女儿因为高兴而笑得格外大声。你抬头看了她一眼,眼神并没有停留。我故意提高了声音分贝,和女儿一起大笑大喊。就像上学那会儿,只要你经过,我就故意和姐妹们打闹的很大声。不过,也像那会儿一样,你没有任何反应。

音乐停了,你离场,我看你牵着孩子走远。就像无数次我看着你的背影消失一样。时间,不知道这一刻是停滞了还是和过去重合了。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啊。前不久同学聚会,有个刚结完婚的男生喝多了酒,半开玩笑的对另一个女生说“上学那会儿,我还喜欢过你呢!”那个时候,我也想有个机会,半开玩笑的告诉你,上学那会儿,我喜欢了你好久。

还好,也不过喜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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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确定,我还是喜欢你。在手机上屏幕上跳出你的微信名字的时候,我是嗖的一下从被子里坐了起来。点开微信,你就发来一句话“我毕业了回你那边工作好吗?”那一刻,有一种心脏失重的感觉。就像没坐过电梯的人第一次感受电梯上升的瞬间。我在纠结怎么回复你,想了各种说法,最后只是回复了一句“随你呀!”

鬼知道,我有多想你回来。多想我和你还有后来。

这些年,不停的有人给我介绍对象。同伴说我,不是在相亲就是在去相亲的路上。起初的时候大家还给我找高的帅的有钱有颜的,再后来长辈们都给我介绍家里有房有车工作稳定的。不看脸了,反正结婚过日子安定就好。估计要不了多久,大家会觉得只要是个男的活的能把我娶了就行。其实也不是没有遇到各方面条件都合适的。如果你没发来那条消息,我早就嫁人了吧。

合租的姐妹陆续恋爱结婚,换了几次合租对象之后,我索性找了套一居室的房子 ,搬出去一个人住了。搬家那天不想麻烦别人就自己一个人搬。大包小包的往楼上拎,我还去二手市场淘了个小冰箱,愣是一个人给扛上了五楼。可能有洁癖吧,我趴在地上用抹布细致的擦了地板的每个角落。我按着自己的心意挪动家具布置着自己的小窝,一个人住也要有个窝样。组装布衣柜的时候,力气不够,组出来的衣柜歪歪扭扭的,但还是很有成就感。换个灯泡通个下水道什么的,都是小事啦,把所有的东西都归置妥当已经深夜了。实在累到没有力气,连泡桶泡面的力气都没有。直接瘫坐在地上,坐着不如躺着,躺着就睡了。

醒来的时候是凌晨三点。地板太硬硌着骨头疼,我是被疼醒的。醒来发现自己睡在地上,眼泪毫无征兆的就涌出来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哭,除了想哭什么都不想。我捞起电话,熟练的拨了你的号码,尽管通讯录里没存。我一边哭的很大声一边等电话接通。好像等了很久,只等到机械的语音提示“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您稍后再拨。”

我们好像并没有认真的说一句在一起。就是和朋友们一起逛公园的时候,你牵了我的手,我就是你的女朋友了。我们也好像没有认真的说一句分手。就是我们吵了一架,我不理你,你也不想哄我,我们就谁都不联系谁了。我留在这个小城市工作,你考研去了别的地方。其实,从别人那里听说,你毕业之后没有回来,你找的工作在更远的城市。其实,我只想你当面跟我说清楚,至于说什么都不重要。有些话,你说的,我都可以当真。

哭累了爬到床上睡,拿被子蒙着头,睡醒就是新的一天。新的一天,一切都会是新的,新的阳光,新的早餐,新的生活,新的相亲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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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我……无数个这样的我,都曾是虔诚的信仰着爱情的孩子啊。只是爱上了一只狗,却忘了自己不是一块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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