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阴蒙蒙、湿漉漉的天气里,读着杜拉斯的《情人》,泛黄的纸张透着廉价的味道,印刷的黑体字一个、一个整齐地排列着,彼此仿佛了无关联,明明组成了句子却又是独立的个体。正如所发生过的每件事组成了杜拉斯的人生,可是拆开来看,那样冷漠地否认,我爱上的只是他的钱,只是钱,可是漫长的生命余途里,那个穿着浅色柞绸西装坐在汽车里的男人委实挥散不去。
如荒漠般落败、炎热的越南,枯枝、败叶、水洼、泥沼,还有一座栖身的简陋的居所,构成了十五岁半的花季。一个粗暴如流氓的大哥,一个孱弱的惺惺相惜的二哥,还有一位溺爱大哥的可怜的母亲,这已是全部。贫穷的力量,欺压着这看不清未来的家庭。因为是女子,写作的梦想被母亲嗤笑;因为是女子,优异的法文成绩反而显得可笑。既然如此,我便做一名女子该做的事。
我认为我是美丽的,我是引人注目的,那位中国男子开始与我搭讪。他犹豫不决的话语,直颤抖的递着烟的手暴露了他懦弱的本性。这与原生家庭直接粗鲁的气氛截然不同,内心渴望的或许正是这般的翩翩风度,这样的温顺正是十五岁半的我自认为可以把握的。而他刚好是个中国人,与白人的我,是不该的;与戴着男帽,穿着镶金条带高跟鞋的我,是相配的。
母亲并不阻止她的孩子去赚钱,而我根本意义上算不上孩子二字,只是两个小的中的女的。我做到了她口中我该做的事,或许这只是开始的借口。未曾想,这个中国男子,真真切切羁绊了一生。从十五岁半开始,遇到他的开始,我便衰老了,原来的面貌不复存在。
我尝到了本性的极乐,也把原有的自尊给埋葬了。我带他到高档的餐厅,请我的母亲、大哥、二哥吃昂贵的菜肴,不,对于我们而言,不过是免费的果腹的一餐,给钱的人不重要,还是可笑的。大哥、二哥全程不曾理睬过他,仿佛他是不存在的。而母亲在他付款时极力忍住笑,而我呢?此时的我,不是他的情人,不是与他交欢呢喃的仅十五岁半的女子,是屈服于大哥淫威的最小的妹妹,是为这些贫穷的家人带来一点财富的同样残忍粗鲁、不讲人情的一份子。
我源于这个家庭,带着不可磨灭的贫穷的印记。因为贫穷,我接受了这个中国男子,接受了他能为我,为我的家庭带来的一切,担上与中国富翁纠缠不清的白人娼妇的名声。
母亲说:“你嫁不出去了。”
我说:“我愿意的时候,管它什么时候,我都可以结婚。”
我知道,要我的情人违抗父命而爱我、娶我,把我带走,他没有这个力量。从一开始,我便知道,他没有这个力量呀。
我与母亲说,我爱的是他的钱。是为了钱。
我早已没有这个期盼,我是一个白人坏蛋家庭的女儿,我穿的是磨损得几乎快透明的连衫裙,戴的是玫瑰木色,有黑色宽饰带的呢帽,涂上暗红色的口红,在渡河的那一天,我已将年轻耗尽。剩下的,只有蛆虫咬噬,叮满苍蝇的岁月。
我从十五岁起,就老了。
若还有怀念,大抵是有一天,有一个男人对我说,他觉得现在我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我是年轻女人,与那时的面貌相比,他更爱我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