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 David Ferrer: 15 Logical Fallacies You Should Know Before Getting Into a Debate
7. 轻率概括(Hasty generalization)
轻率概括是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做出具有一般性的结论,这些结论过于匆忙,因此它们通常犯有前提不恰当、刻板印象(陈规定型)、结论无根据、过度渲染或者夸大其词等错误。(印象里也有称其为“以全概偏”。)
通常情况下,我们做概括没什么问题,事实上我们总是发表概括性论断,比如“我喜欢去公园”、“民主党人不同意共和党人”、“开车上班比走路更快”,或“每个人都会为Harambe哀悼(辛辛那提动物园的一只猩猩)”。
(注:这四个说法都没有条件约束,比如第一个说法是任何时候,第二个是民主党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同意共和党,第三个是不管什么时候开车都要更快,第四个是每个人。)
轻率概括可能是最常见的逻辑谬误,因为对于什么才是“充分”的证据,并不存在简单、能够获得一致认同的标准。
实际上,上一段“总是发表概括性论断”就是一个轻率概括——我们并不总是一直发表这类论断。我们还会做其他事情,如吃饭,睡觉和吸气。这些一般性陈述的特点是不是针对特定时间或者特定的案例,而是讲得很普遍,而且一般来说,他们都是对的。 少数时候你不喜欢去公园, 少数时候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都同意,少数时候上班可能比走路慢,比如道路全部关闭以方便Harambe游行(你如果是司机肯定不会哀悼了)。
轻率概括可能是最常见的逻辑谬误,因为对于什么才是“充分”的证据,并不存在简单、能够获得一致认同的标准。比如一个例子足以证明“Apple电脑是最昂贵的电脑品牌吗?”12个例子怎么样?如果50台苹果电脑中的37台比其他品牌的同类机型贵,那该怎么办?
而且对于什么才能构成“足够”的证据,也没有固定的规则。某些情况下,明智的做法是形成合理的比较来判断某个论断的真伪(注:比如证伪一个理论而不是证实)。但有时候如果不猜则根本无法做出判断。衡量证据的方法依论断的场景而定,比如哲学、科学上、政治辩论、讨论使用厨房的规则等等。前面关于苹果电脑的更安全的说法是,“Apple电脑比许多其他品牌的电脑更贵。”
除了判断证据之外,我们最好避免做一般性陈述。即使一般来说女性都是坏司机——我并不是说她们真是坏司机——仍然还有很多女性是好司机。即使这些好司机“案例”属实,一般性陈述也不会涵盖那些“案例”。
一种简单的避免轻率概括的方法是添加限定词,如“有时”、“可能”、“经常”、或“似乎是......的情况”。当我们对此不留意,就会有刻板印象、性别歧视、种族主义、或犯简单的错误。但是通过合适的限定词,我们就能把轻率概括变成负责任的、可信的主张。
轮到你了:
以下哪一项是轻率概括?
例1: “有些人投票时没有认真权衡候选人的优点。”
例2: “现在的人们只用他们的情绪而不是用他们的大脑投票。”
(大概剧情)猫女给罗宾和蝙蝠侠下毒。罗宾说,永远都不要相信女人。蝙蝠侠说,你这是个轻率概括,但在眼下这种情况,你说的对。说完倒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