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很小就有当作家或智者的特质,因为我很善于观察——我发现我们村很早就实现了“共产主义”:成熟的花生长大的番薯,甜蜜蜜的甘蔗圆鼓鼓的灯笼椒,绿油油的青菜黄灿灿的南瓜,一夜之间都被邻居的孩子们“共产”了。甚至,连我爸爸外出工作回家探亲买回的糖果饼干,在我妈妈分完每个去家门口看热闹的乡邻之后,还剩下的,放在家里的橱柜里,到一家人出门干农活回来,没了。被邻居家的大孩子翻过院子“共”去了。
奇怪的是,每次遇上这种事儿,我妈总是阿Q:“夜夜偷牛不富,天天接客无贫”。真是无语。 我还发现,老天是很公平的,当他赋予一个人一种高强的本领时,他便短缺他另一种本领。我的那些个同龄的乡邻们,吵架、共东西、使坏、整人,不知道有多厉害,手段那是一套一套的!我从家里带出来和他们玩的玩具,等我上个厕所出来,他们就一起说这玩具突然之间掉坑里去了。我一向是个实心眼的孩子,既然他们那么多人都如此信誓旦旦的证明玩具是掉坑里去了,那就掉吧。我笨,而他们是如此聪明又大胆,处处都能占到便宜。吃亏多了,我就自己和自己玩了。我妈说的,不要靠近他们,离他们远点。他们整天成群结队,气势恢宏地抓鸟赶鸡共别人的鸡蛋;上树摘果下地偷菜。他们张狂无比,以一种有组织的得意蔑视着我的形单影只。小小的我,很是无助。
等到后来开始上学,形势忽然突变。
一年级开学没几天,老师就发现,我这个孩子教起来很省事儿。因为心眼儿实。而我那些小伙伴们,要动心思的事儿似乎有点多,老惦记着小卖部的零食和别人的笔呀橡皮擦呀啥的。一次两次三次测验考试下来,我的那些个精明得超过千年老龟的小伙伴们,不知怎么的个个都歇菜了:不用老师表扬,他们自己也知道60以下的分数和90以上的分数的区别,何况老师们还几乎天天把我的大名挂在嘴边,成绩单出来,每次先念出的都是我的姓名。
年幼的我,自此,已经开始走上和他们越拉越远的路了。
某一年暑假回村里,一个童年的伙伴,比我大几岁的,拿出一块手表,兴高采烈的让我帮他看看那上面的英语是什么,知不知道值多少钱——这个时候的我,已经考上了大学里的英语专业了。我接过来,仔细看看,只见表上写着‘OMEGA’。我并不懂怎么翻译成中文,也不知道它的价值,因为我压根就不可能见过外国进口的的手表。但是,根据英语单词的读音规则,我可以拼出它的发音。我读出:“奥米茄”。
过了一两年,大概是在我大学还没有毕业的时候,有一次回老家,听村里的人说,他被抓去坐牢了,罪名是“抢劫”。据说他和一班人组成一个团伙,专门抢劫外国来的船只。我脑海里闪过一个词“海盗”?
忽然记起,那一块“奥米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