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养对美的虔诚

(一个偶然的机会,在简书认识了寻虎先生。阅读他的文字,发现他对文学的执着和虔诚,对文学的阅读和写作尤其是意象流的写作方法有着不同寻常的见识,说高屋建瓴也并不为过。二十多天的接触中,他非常慷慨无私地把他认为对意象理解的重要文字和音频都不间断地发给我,仿佛在我眼前打开一扇意象之门,让我从一个新的角度看待文学,看待写作。这带给我的是惊喜和感动。在他极富诚意的邀请下,在他的文学群里谈了如下读写体会。)


今天,我想谈三四个方面的小小的读写体会,一,阅读与沉思;二,意象与语言的距离;三,读那些和自己性情相近的书;四,涵养对美的虔诚。

阅读与沉思

其实也可以说是学习与沉思,但因为阅读是学习的主要方式,干脆说阅读与沉思。我为什么不说阅读与思考呢?因为思考有深有浅,有沉有浮,浅和浮的思考都不太有助于对学问世事的理解。

阅读的过程是思想成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习惯思考,也就是说你不习惯琢磨,沉不下去,读的再多都没有多大作用,知识和文字内涵还是死的,与你无关,无法变成自己的东西,也就是说没有吸收消化。

那么,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譬如我们成人,没有考试的逼迫,没有老板的监督,怎么才可能去琢磨一个事并陷入沉思呢?我的体会是要有强烈的兴趣,对一项事业、一种知识、一个领域有强烈的兴趣,喜欢,想投入,想做好,心思非常纯粹虔诚,这时候,你自然心在那里,你就会琢磨它,心就会沉下去。这时候,我的感受是,神,上帝会为你打开一扇扇方便之门,通过世俗之手帮助你,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你。

就说写作,我看到群里有的人的写作基础相当差,根据名字,我在简书里搜了一下,看一眼就知道了嘛。但这样的朋友对写作怀有一颗虔诚之心,就是喜欢,就是琢磨,偶尔看见他在群里晒出几句,写得不错,比我在简书里看到的不少人的水平高出不少。这就是说,不怕你基础差,认真听讲,虚心学习,琢磨,下功夫,不断沉思,就能进步。

我对寻虎老师这种从意象出发的写法很感兴趣,我也琢磨,不分时候,吃饭,散步,睡前,总在琢磨这些。一周之前散步的时候,我突然想到,意象和想象有什么区别的,主要在于一个意味。想象的范围很广,怎样做好一件事,怎么能多赚到钱,怎么开一家书店,对着一棵树神思恍惚,想起一个美丽的场景,怎么把孩子教育好……等等,可见,想象也是流动的,也可以无限,那么,再想一下,想象里有一部分,是美的,像一汪深潭,可以不断反复玩味挖掘的,这样可以打捞出美的一部分,我觉得是意象。你想啊,也不是太神秘,意是意味、意思、意境、玩味,象是图景、场景,这些上下左右反复回旋,就是流动。本质就是一种动态的审美。

阅读和沉思一直下去,才可以逐步得到真知。老祖宗说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虽是老生常谈,道理是对的。

意象跟语言的距离

说到从意象出发的写作,我们进一步思考:类似的一个意象,我是说类似,不可能相同,你有,我也有。譬如,我们都在一个小镇上长大,在同一所学校上学,有一个人,一个场景,或者有一家人给我们的印象很深,我们都把它写出来,你写出的和我写出的会一样吗?回答一定是不一样,给人的感受不一样嘛。挺美的意象,有的人一写出来,自己读,不是那个味道。对了,这就是语言问题,语言表达不到位,不好,不美。不要说别人,自己也有判断力,能辨别出来。我们每一个热爱写作的人,都在这上面焦灼。我那天看见寻虎老师的一篇文章,他这样说:“在我察觉语言和事物有区别的那一天,我心乱如麻,我到处阅读,期望能找到答案,来弥合语言和事物之间的鸿沟。如果写下的东西,不是我想要写的那个事物,我岂不是在水中捞月?”什么意思,焦灼于语言和事物的不匹配,竭力找到最合适的语言。这就是说,写作就是语言的艺术,就像绘画是色彩和线条的艺术一样,达到内心和表达的统一和谐,是需要下很大功夫的,这个工夫就是读和写,不断琢磨,不断感受。读到一定程度后,明白什么是好的,自然对文字就有判断力,就自信一些。简书里有很多人急着写,什么日更之类,听着就令人厌恶,这充满了一种功利性,是和写作的动机背道而驰的。肚里那一点点货,甚至没有货,更什么更,更出来也是一堆文字垃圾。

那么,怎么缩小意象跟语言的距离,我的体会还是广泛阅读,尝试着去写。我强调先要读,把灵魂喂养得差不多了,饱满了,能细致入微地感受生活,有感而发。那个感是指的感受和灵感。我个人是赞成有灵感才写的,属于性灵派。我写过一篇《没灵感,也不憋文!毕竟生活还有那么多美好》,始终认为,灵感是构成一篇好文章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必要条件!如果你没灵感,是硬着头皮或为完成作业梗着脖子硬写,为写文章而写文章,那是憋文章,写出来的文章一定是死气沉沉的,是没有一点点生气与活力的单个文字的堆积,仿佛一潭死水,一摞破砖烂瓦。因为文字没有灵气,不能给人带来审美和思想的启发,这样的文章一定没人待见,没法传播。我们不要担心自己的文采不好,就算我们的文采不够,有灵感写出来的文章也是惹人喜爱的,就像一个长相粗疏的村姑,虽说不上惊人的美丽,却有一双生动的眼睛。至于我自己,有灵感我也不急着写,要养一养那个灵感,觉得它长成了,喷薄欲出了,再写。但有时候也有硬写的东西,譬如,好多天没发文了,写点什么吧,文字就干瘪了。

读多了,写成什么,这样看个人了,没有统一的归宿。也确实有读的多写的不好的,但说出的话有见识。再说,阅读本身是一种很高级的审美和享受,写得不好可以不写,对自己和社会没有太大遗憾。

读好那些和自己性情相近的书

这不是我说的,是汪曾祺先生说的。那是他的体会,也是我的体会。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阅读偏好的。我的体会是,每个人天性、出身背景、教育程度和阅读偏好决定了自己的写作风格。前三者都不同程度地影响阅读偏好。

譬如我自己。我来自农村,十八岁之前绝大部分时间在农村生活。虽然在农村,生活相对还是比较优裕的,我父亲在外地工作,性情优雅浪漫,用现在的话说比较文艺,非常爱读书。我母亲是一位特别能干的家庭妇女,把家里家外料理得很好,我从小在家里备受长辈们重视和宠爱,有很强的优越感,长大以后的路也十分通畅。为什么我说这些呢,我深刻思考过,在我的阅读偏好下,我为什么喜欢那些饱含田园、浪漫、理想、激情、优雅、幽默、智慧、生活气息浓厚的书和文章。这跟我的成长背景有关。那么,我喜欢的古代的文学家、诗人、词人、戏剧家就不多说了,清朝往后,如曹雪芹、沈复、老舍、废名、沈从文、汪曾祺、萧红、苏青、林语堂、梁实秋、张承志、阿来、阿城,外国的莎士比亚的喜剧、奥斯汀、雨果、屠格涅夫、契科夫、歌德、黒塞等等人的书,而那些世界级大家什么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鲁迅等人文笔犀利、深沉、深刻、把社会的弊端、苦难、罪恶不管是艺术性的还是血淋淋地呈现出来的这些,我也很受震动,也很折服,很欣赏,可就是不喜欢。为什么呢?他们的作品跟我的成长生活背景不搭界,对他们呈现的很多东西缺乏情感。那么,我自己写出的东西也无法脱离我的成长背景、阅读偏好,我文章里也多体现田园景色,高高矮矮的庄稼地、碧绿的麦田,雨后松散的沙土地泛出的气味,森林里弥漫的浓郁的木香 ,喜欢在山林湖沼中漫游。有时我想一想,这些闪烁着自然之美的乡野景色,生活情趣,沉淀成我本身的一种气质,这些气质也都很自然地沉淀在文章里。这种气质类型的读者也会喜欢看我写那些散文。可是我对自己也有清醒的认识,我终身也写不出长篇巨制,我根本也写不动。

由于个人成长背景的存在,阅读偏好在所难免。《红楼梦》那么好,有的人就是读不进去,这一点无需勉强,读不进去就算了,好书那么多,换一本就是。一个人的阅读力和生活感受力决定他的写作能力。阅读力就是阅读时的感受力,你读一本书时,你能感受到多少,就能从中汲取到少。名声再大的书,读不进去,感受不到东西,就不要读了,读哪些自己能感受的书。

但是有些书,事关知识结构的或者功能性的,还是要啃一啃的,譬如想在文学上有些作为的,不能只看名著,为了帮助我们审美,美学和哲学类的书籍还是要啃一啃的,就算一开始读不进去。寻虎先生说的那个三件套,我觉得很有必要,我也要认真补充我对美学的认知,他介绍的《西方美学思想史》,我准备好好看看。

说读好那些跟自己性情相近的书,不能忽略一点,就是读书先要博,后要专,再博,这样一个过程。博很好理解,就是广泛涉猎,专呢,就是把那些跟自己性情相近的书读多读透。简书里我的很多读者都知道我最喜欢《红楼梦》和奥斯汀的书,《红楼梦》第一次读时是初中,囫囵吞枣,似懂非懂,后来读很多遍,每一次读感觉都不一样,现在想想,第一遍是饥饿的姿态,后来都是审美的姿态,循着自己的认知和趣味,会发现一切可以发现的东西。知道简·奥斯丁是因为她的《傲慢与偏见》,一读就爱不释手,当即就给予了它很高的评价。我在刚入简书时写过一篇文章,叫《多少故书似旧友》里说过,对《傲慢与偏见》有一种认识的直觉:看这本书之前,心里好像没有任何的铺垫,也许是当时的期望不高,现在还能想起来看第一页的感觉:与作者一定相识好几百年。那种说不出的好感,那种久别重逢的喜悦,心中掠过一种触电似的轻颤。我断言,此书的光辉将流照千年!果不其然,后来看到美国著名文艺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的话:“最近一百多年以来,英国文学史上出现过几次趣味革命,文学口味的翻新几乎影响了所有作家的声誉,唯独莎士比亚和简·奥斯丁经久不衰。”著名小说家毛姆也将《傲慢与偏见》列为世界十大小说名著之一。随后,奥斯汀的其它5本书我都读了个遍。喜欢的才可以玩味,才可以吸收。

这个意思跟林语堂先生说的“文学情人”是异曲同工的。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搜一下林语堂谈写作,体会体会。

这些年来,凡是我喜欢的作家,读第一遍喜欢的,我都记着,惦记着读第二遍,我甚至认为,很多书,不读第二遍,几乎不能吸收什么,第二遍以后的阅读,才是审美的阅读,可以吸收的阅读。

一个作家的作品读多了,有一种什么感觉呢?就是我们之间成了亲戚,趣味相同的潜移默化就像联通了这个作家的基因,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亲切和愉悦,精神相通,没有隔阂。久而久之,他们的气味化成了自己的一部分,继续修炼,再广泛阅读,你很可能从他们的身影里脱离出来,形成自己文字的精神气质。

我的另一个经验是,一个大作家的文章读多后,再读其他人的,很容易触类旁通。

还有一个小事情,既阅读快慢的问题。我的体会是随自己。我尽管读书不是很少,但阅读速度很慢,除了个别小说,其他我都读得很慢。读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在琢磨,有时读着读着灵感突发,放下书写很多。就这样。当然了,我的时间比一般人富余。

涵养对美的虔诚

我们这些有文学追求的写作者,照我看来,内在跟普通人还是有点儿区别的。区别的地方在于,我们敏感,好奇,对生活的感受力比较强。这种敏感和好奇不是对物质的,是追寻事物(具体的和抽象的)的美。真善美在基础层次上是平行或交叉的,美起到统领作用。真,是从理性和知识出发,真知或理想;善,从伦理出发,是道德层次上的;美从大自然和艺术出发,三者有时是相通的,是融合的。为什么在真善美三者中,美起到统领作用?因为一个追求美的人,自然而然地追求善和真,比如,一个对审美有较高要求的人不可能不尊重、不体谅他人,忽视良心,不可能是反社会反人类的,他必然要求秩序、和谐,爱真理。而一个讲究伦理道德的人未必爱美,追求美,柏拉图便是。

我们发现,任何时代的大知识分子,或者古今中外一切伟大的文学家、艺术家、思想家都有一个共同特征:终身追求美、善、真,不唯书、不唯上、不唯贤,老庄孔孟、司马迁,一直往下数,数到今天,都是如此。他们有的不信仰宗教,但心理有神,譬如泰戈尔、狄金森。他们基本不会加入什么派别,他们的宗教就是真善美,或者说真善美就是他们的宗教。这些人,无论住在闹市还是乡野,是顺境还是逆境,都能自得其乐,他们的心就是宇宙,既独立,又自由,对世界是敞开的,也是好奇的,天真的,向着美,文学艺术的美,科学的美,他们的心是一个整一和谐的世界。

拥有独立自由的心灵,对美保持虔诚,这两者几乎是平行的。

广泛地阅读,深入地思考,振奋地投入生活,就会越来越拥有判断力,不会轻易接受这个思想那个主义,不会今天信佛明天信耶稣了,独立自由的心不是谁想有就有的,必须经过大量阅读、思考、感悟生活,一系列的磨练才成水到渠成,你想让一个孩子保持心灵的独立自由,那可能吗?随便一拉就扯走,成人也是如此。如果能拥有这些,当然和幸福之间就没有门槛了,心几乎随时都是愉悦的,因为人的精神层次越高,越能为细微之物喜悦。

多年的体会,如果一个人能在阅读中体察世界,在生活中感受万物,修炼身心,观察落叶,能从细微处欣赏一切,灵魂会一天天丰满起来,就像《平凡的世界》里孙少平那样,心灵温柔而坚实,生活就不能把他怎么样。

我想,一个喜欢在文学的丛林里跋涉的人,也一定是一个爱美之人,我坚信,一个心灵肮脏的人,一个不会在自然和艺术中发现美的人,是写不出好作品来的。

在文学写作的路上,如果能一直对人性保持强烈而持久的好奇和长盛不衰的探索热情;对语言高度敏感和一字不苟的写作态度,不断阅读思考,这本身就是求真求善求美。在这个道路上,也要提醒自己听自己的直觉,不要不相信自己。这么一来,不管是名家还是大家,都不可能束缚住我们探索的脚步。

那么,涵养对美的虔诚,这一点永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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