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要写作: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去过一生

文/远坂宗政


说起我为什么要写作,其实我的答案很浅显,也很功利,用两个子就可以概括:赚钱。更详细一点说就是,讨厌现在的工作,想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去过一生。

在上大学的时候,曾经每天写五百字,坚持了三个月,内容无非是年少轻狂,无病呻吟,自写自嗨。由于仅仅是想写,为了写而写,和为了搞笑而搞笑是一样的性质,最后都会沦落到一个很尴尬的境地: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就这样,对于文字的热情和梦想逐渐被岁月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弃置在无人问津的角落里。

我大学是在一所不出名的二本医学院学习的心理学。之所以选这个专业,一是由于高考的成绩不是特别的好,二是自己也比较迷茫,没有方向。所以就听从父母的选择,给我选了一个既不讨厌又不喜欢的专业。

在我普通的大学生活里,那三个月的码字生活丝毫没有掀起一丝波澜。既没有增加我对写作的热情,也没能从实质上锻炼我的写作能力,仅仅是我无聊青春里的一点佐料罢了。但是这几个月的写作经历,让我认识了很多厉害的人,是文学社里面的一些学长。在和他们探讨我的青涩的文字的时候,我不仅学到了知识,更得到了很多的书单,读了很多书。

虽然现在能记忆起来的无非就是乔治马丁的五卷《冰与火之歌》,还有古典老师的《拆掉思维里的墙》,《你的生命有什么可能》。

迷迷糊糊地上了大学,又在迷茫中毕业,只身来到了北京,因为没有什么特别想干的工作,就找了一份心理咨询师的工作暂时干着。

在工作之余,偶尔会想起过去手捧《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从白天读到黑夜,当看完结局的时候,抬起头,仿佛刚从哪个奇妙的世界穿越回来;想起王国维“古之成大事者必经三种之境界”;想起《百年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依然记得他父亲带他去看巨大冰块的那个遥远的午后”;想起《霍乱时期的爱情》开头“杏仁的苦味总会让人想起爱情受挫的命运”。

这些星星点点的关于书和文字的记忆,正在逐渐地成为铺路石,铺开了一条名叫“写作”的路。

有一天我无意中在微信上看到了彭小六的文章,关注了他以后,我才发现,原来读书人真的可以有不一样的活法。原来文字不仅可以帮助他人改变,更可以靠文字养活自己。我励志成为像彭小六那样的人,可是我做不到。

因为我不太喜欢读那种学术性和理论性太强的书,也写不来“鸡汤”和“干货”。但是我对小说情有独钟。我喜欢故事,喜欢那种充满力量和人性光辉的故事。

在思索了良久之后,我决定从一个读者转变为创作者,我想要让读者看到一个精彩故事,想让读者为我的故事而感动,我想通过文字来让自己实现财富自由,过上更好的生活。

村上春树在《我的职业是小说家》中,讲到过关于他如何开始写作的经历。在某天观看一场棒球比赛的过程中,一记十分精彩的击球,让他瞬间灵光乍现,真的是瞬间。那个瞬间村上的直觉告诉他,写写小说其实也是不错的选择。


带着这样的期待,我开始码字了。今年3月份我参加了一个21天的日更挑战,但是遗憾的是,我没能坚持到底。白天的劳累工作以后,晚上坚持日更,导致我都没有精力和时间去做其他的事情。每天1000子的更文带给我的充实感,完全抵不过疲惫感。自己又变成了“为了写作而写作。”找不到努力下去的意义。

因此我放弃了写作。在放弃写作的半年时间里,迷茫过,思索过,想过自己以后的出路,然而始终不得答案。某天当第n次看《肖申克的救赎》的时候,我也瞬间被激灵了一下,原来我真的是在“get busy dying”。这让我感到恐惧,内心被来自深渊的黑暗仅仅地攫住。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我要找到我真正的生活方式。那就是文字。那就是写作。

虽然不经常看NBA,但是特别喜欢詹姆斯,库里。从他们投球,上篮,扣篮的动作里展现的那种力量感,和精彩的文字有着某种共同之处。透视人性,力透纸背的故事,还有体育竞技里压倒性的力量与技巧,梵高的《向日葵》,米开朗琪罗的大卫,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都是力量与美的象征。

我想写出充满力量的精彩的故事。

罗伯特麦基的《故事》一书中说道,所有写故事的人,本质上都是在和人性做斗争。只有越过陈词滥调和烂俗剧本的重重阻碍,把人性刻画的淋漓尽致,这样的故事才是真正的好故事。对此我深以为然。


所以,我更是为了这样崇高的目的而写作。

创造自己和读者都喜欢的世界,并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去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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