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读边译——了不起的盖茨比(第二章)

声明: 本文参考过其他译本,但绝非抄袭。              另,本译文不作任何商业用途。

图为中信出版社张思婷译本

从西卵到纽约的半路,为了躲避一片荒芜之地,公路慌忙靠近铁路,并排跑了四分之一英里。这是灰烬之谷——一处奇异的农场里,灰烬像麦子一般疯长,长成屋脊、山丘和奇形怪状的花园,又堆出房屋,垛成烟囱,氤作炊烟,甚至费尽心思幻化人形,朦胧地走动着,在漫天灰尘中摇摇欲坠。偶尔,一列灰扑扑的车厢顺着隐没的铁轨蠕动而来,吱嘎一阵鬼叫,悠悠地停下。接着,爬出一群灰人,手拿铅灰色的铁锹,蜂拥而上,掀起一阵尘暴,将他们隐秘的举动遮挡在幕后。

不过,在这灰烬之谷上方,穿过层层飞扬的烟尘,只要凝视得够久,你就能望见埃克伯格医生的眼睛。埃克伯格医生的眼睛又大又蓝——光瞳仁就有一码之高。他没有脸孔,但眼睛却从一副巨大的黄色镜片向外注视,镜框则架在虚无的鼻梁上。显然是某位搞笑的眼科医生,从皇后区来这儿竖起广告,指望肥一肥他的钱包,然后自己却永远陷入黑暗,又或在遗忘中逃之夭夭了。尽管这双眼睛因日晒雨淋、久未上漆,已略显昏花,但仍然俯瞰着那片阴沉的灰烬,若有所思。

灰烬之谷旁边附着一条又脏又臭的小河,每当吊桥升起让驳船通过,在等待的火车上,乘客们就只好干瞪着那片荒芜,一瞪就是半小时。正是因为每次必停,而且至少停一分钟,我才得以第一次见到汤姆·布坎南的情妇。

认识他的人都一口咬定他有情妇。熟一点的也看不惯他公然带她出入时髦餐馆,带去了又把人家晾在一边,自个儿倒四处闲逛,随意找熟人攀谈。尽管我好奇她的长相,却无意见她——但还是见到了。一天下午,我跟汤姆乘火车去纽约,当我们被灰堆拦住时,他突然跳起来,拽住我的胳膊肘,硬是把我拉下了车。

“我们下车吧!”他不容分说,“带你去看我的女人。”

我看他是午餐喝多了,才这样生拉硬拽要我陪他。他自以为是地认为我在周日下午无事可做。

我跟着他跨过低矮的白色栅栏,在埃克伯格医生目不转睛地注视下,沿路向回走了一百码。举目所见,唯一的建筑就是一小排黄砖屋,坐落在荒地边缘,如同某种压缩版的主街,仅为便民所需,四周则空无一物。它有三间店铺,一间待租;另一间是通宵饭店,门前是一条灰烬之道;第三间是修车行——修理*乔治·威尔逊*汽车买卖——接着,我随汤姆走了进去。

店里生意萧索,四壁空空,只在角落里蜷伏着一辆破福特。我心头一闪念,这阴暗的车行一定是个幌子,用来掩人耳目,楼上却藏着豪华浪漫的公馆。这时,车行老板也从办公室门后现身,正用破布擦着手。此人一头金发,精神萎靡,面无血色,五官还算周正。咋一见到我们,他淡蓝色的眸中就迸出一丝微弱的希望。

“嗨,威尔逊,老伙计,”汤姆快活地拍拍他的肩膀说,“生意怎样啊?”

“没什么好抱怨的,”威尔逊弱弱地回应,“你什么时候才肯把车卖给我呀?”

“下周吧,我已经派人去处理了。”

“处理的还真够慢啊,不是吗?”

“不,不算慢了,”汤姆冷冷地说,“你要这么想,也许我干脆卖给别人算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威尔逊赶忙解释道,“我是说——”

随着他的声音消退,汤姆有些不耐烦,眼睛直绕着车行乱转。接着,我便听到楼梯上传来脚步声,一晃眼,办公室门口的光就被一名女人的丰腴身影挡住。此女大约三十五六岁,身材微胖,却像某些女人一样,胖得恰到好处。她身穿深蓝色圆点薄皱纱连衣裙,领口上方的脸蛋称不上漂亮,但活力四射,仿佛她身体的每一根神经都在持续燃烧。她慵懒的笑着,经过她的丈夫,就像穿过鬼影一般,直奔汤姆,和他双手交握,四目相对。接着,她润了润嘴唇,头也不回,对她丈夫低柔沙哑地吩咐道:

“别愣着啦,去搬两把椅子来吧,好让大家有得坐。”

“哦,好的,”威尔逊赶紧回应,并走向那间小办公室,瞬间融进水泥灰的墙壁。灰白的粉尘蒙住他深色的西装和浅色的头发,也蒙住周围的一切——除了他的妻子,她正在靠近汤姆。

“我想你,”汤姆热切地说,“乘下一趟火车走。”

“好。”

“我在下层的报摊旁等你。”

她点了点头,刚从汤姆身边走开,乔治·威尔逊就搬着两把椅子,从办公室门后出来。

我们在路旁见不着人的地方等她。再过几天就是七四独立纪念日了,一名灰头土脸、瘦骨嶙峋的意大利小孩正在铁道边玩“鱼雷”炮。

“真是个鬼地方,不是吗?”汤姆边说,边对着埃克伯格医生皱了皱眉。

“糟透了。”

“出去转转对她有好处。”

“她丈夫不反对吗?”

“威尔逊?他以为她去纽约看她妹妹呢。那就是块木头,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还活着。”

就这样,我跟汤姆·布坎南和她的女人一道去纽约——或许并不是太“一道”,因为威尔逊太太谨慎的坐到另一节车厢去了。汤姆对此也心领神会,防着火车上那些东卵人的狗鼻子。

她已经换了一套棕色印花棉裙,到纽约时,汤姆扶她下车,那裙子便紧紧绷在她的丰臀上。她在报摊买了一份《纽约八卦》和一本电影杂志,又在站内药店买了些冷霜和一小瓶香水。上了楼,在回声隆隆的车道旁,她一连放过四辆出租车后,才拦下一辆新车,车身是淡紫色的,座椅是灰色的。我们坐上车驶离乱糟糟的车站,终于重见天日了。然而,她却猛然从车窗边转头,身体朝前凑,拍了拍前方的玻璃。

“我想买只那边的小狗,”她急切地说,“我要在公寓里养养狗,真是太棒了——养只狗狗!”

我们退回到一位银发老人跟前,此人长得活像约翰·洛克菲勒,真是有点滑稽。他脖子上挂着一只篮子,篮子里蜷缩着一窝刚出生的小狗,看不出是什么品种。

“它们都是什么品种呀?”老人才到窗边,威尔逊太太就热切地问。

“啥品种都有。你要什么品种呢,太太?”

“我想买一种警犬,但我看你这儿没有吧?”

老人犹豫地朝篮子里瞅了瞅,伸手捏住一只狗的后颈,将它拎了出来,它还在不停蠕动着身躯。

“这哪是警犬!”汤姆说。

“不,它的确不是警犬,”老人略显失望,“多半是只硬毛猎狗。”说着用手摸了摸狗背上抹布般的棕色皮毛。“瞧瞧这身皮毛,真不赖。这种狗绝不会得感冒给您添麻烦的。”

“它好可爱,”威尔逊太太迫不及待地问,“多少钱?”

“这只吗?”他赞赏地看着它,“您付十美元吧。”

这只硬毛猎狗就这么易手了——虽然四脚白得出奇,但就它身上某处而言,毫无疑问有硬毛猎狗的血统——威尔逊太太将它安放在腿上,欣喜地抚弄着它那足以遮风挡雨的皮毛。

“它是男生还是女生?”她委婉地问。

“它呀,是男生。”

“那是只母狗,”汤姆斩钉截铁地说,“给你钱。再去买十只吧你。”

我们驶上第五大道。这个夏天的周日午后,温暖而和煦,简直一片田园风光。就算街角拐出一大群洁白的绵羊,我也绝不会感到惊讶。

“等等,”我说道,“我得跟你们分开了。”

“别,你别走呀,”汤姆赶紧插话,“要是你不去公寓里坐坐,默特尔会难过的。对不对,默特尔?”

“来嘛,”她也央求道,“我打电话把妹妹凯瑟琳也叫来。有眼力的人都称赞她是大美人呢。”

“哎,我也想,只是——”

我们继续前进,车再次掉头开过中央公园,向上城西一百多号街驶去,开到西一百五十八号街,停在一长排蛋糕似的白色公寓间某处。威尔逊太太环顾四周,一副皇后回宫的派头,抱起她的小狗,挽着大包小包,神气十足地走了进去。

“我去叫麦基夫妇上来,”在电梯里,她宣布,“当然,还要给我妹妹打电话。”

寓所位于顶楼——一间小小的客厅、一间小小的餐厅、一间小小的卧室和一间浴室。客厅拥挤不堪,充斥着一整套大得不相称的织锦家具,连门口都塞得满满当当,稍微一走动,就会被绊倒,和凡尔赛宫荡秋千的仕女跌成一堆。墙上只有一幅画,画面被放得太大了,近看像一只母鸡蹲在抽象的岩石上;远看母鸡却又变成一顶软帽,而一副胖老太的尊容,则笑眯眯地盯着客厅。桌上散着几本过期的《纽约八卦》、一本《西门·彼得》和一些百老汇花边杂志。威尔逊太太先忙着照顾她的小狗。电梯男孩极不情愿地去找来箱子,在里面铺满稻草,备好牛奶,并自作主张地带来一罐又大又硬的狗饼干——其中一块在牛奶碟中泡了一下午也没人管,被泡得稀烂。与此同时,汤姆则从上锁的柜子里取出一瓶威士忌。

我这辈子只醉过两次酒,第二次就是那天下午。正因如此,即便八点钟后依然阳光灿烂,满屋和煦,当晚发生的种种却像蒙着一层薄雾,朦朦胧胧,迷茫不清。威尔逊太太坐在汤姆腿上,打了几个电话;因为烟抽完了,我就走出去,到拐角处的小店去买。回来的时候,人都不见了,于是我只好乖乖地坐在客厅里,随便翻阅《西门·彼得》的某章——要不就是书写得太烂,要不就是威士忌搞得我神志不清,反正我压根看不进去。

当汤姆和墨特尔再次现身——喝完一杯酒,我就和威尔逊太太就直呼其名了——客人们已相伴出现在寓所门口。

妹妹凯瑟琳,三十上下,是那种世俗的女孩。她身材苗条,梳着红色波波头,脸上涂得粉白粉白的。眉毛被修过,重新描成一条时髦的弧线,但原先的眉线又自然生长,极力地恢复着,给人感觉不够清爽。她一动,数不清的陶瓷手链就在胳膊上荡起节拍,叮叮当当响个不停。她熟门熟路地进来,旁若无人,当自己家似的环顾四周。我纳闷屋子是不是她在住,于是问她,她就放浪大笑,大声重复我的问题,然后告诉我,她和女朋友一起住在旅馆呢。

麦基先生就住在楼下。他脸色苍白,面容文柔,显然刚刮过胡子,颧骨上还留着白泡沫点儿。他恭敬地跟每个人打招呼,并告诉我他是玩儿艺术的,后来才明白他是个摄影师。威尔逊太太母亲那张模糊的相片正是他扩的,还幽灵般地悬在墙上呢。他太太则尖声尖气,精神不振,剑眉俊目,惹人生厌。她骄傲地对我说,自从结婚以来,她先生已经为她拍了一百二十七张照。

刚刚,威尔逊太太又换了一身装束,此刻正穿着宽松的礼服,淡黄色的雪纺绸,每经一处,就会沙沙作响。她这一换装束,气质也随之一变。车行中那股旺盛的活力,变成了傲慢的骄气。她的音容笑貌,举止言谈,每时每刻都在急剧变化,越来越过分。她越膨胀,四周的空间就挤得越小。最后,在烟雾缭绕、吱吱嘎嘎的吵闹中,几乎要旋转成宇宙的中心。

“亲爱的,”她矫揉造作地大声向妹妹述苦,“有些家伙总会骗人。他们满脑子都是钱。上星期,我找了一个女人来看脚,结果你猜怎么着,结账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治的是阑尾炎呢。”

“那个女的叫什么名字来着?”麦基太太问道。

“艾伯哈太太。她四处上门给人看脚。”

“我喜欢你这件礼服。”麦基太太强调,“它好漂亮哦。”

威尔逊太太扬了扬眉毛,对她的恭维不屑一顾。

“它早旧了,”她说,“我只是懒得打扮才随便穿穿。”

“可穿在你身上太完美了,要是你还不明白,”麦基太太试图说服她,“就你摆那个姿势,切斯特只要一拍,就准能搞出一张杰作来。”

大家都默不作声,将目光投向威尔逊太太。她撩开眼前的一缕头发,回眸望我们灿烂地一笑。麦基先生则专注在她身上,歪着头,举起一只手,缓慢地在面前来回比划着。

“我应该打个光,”过了一会儿,他才说,“我得拍出立体感,还得把后脑勺的头发都拍下来。”

“要是我就不打光,”麦基太太大声反驳,“我觉得——”

她先生“嘘!”了一声,众人的目光又转向模特儿。就在这时,汤姆·布坎南的呵欠打出声,霍地站了起来。

“麦基家的,你们二位喝点什么吧,”他说,“默特尔,再来点冰块和矿泉水,要不然都睡着了。”

“我叫人去拿了,”默特尔眉毛一竖,对下人的无动于衷无可奈何,“这些人哪,你得时刻盯住他们不放。”

她看我一眼,莫名其妙地一笑。然后扭腰摆臀,跑到她狗儿子那里,狂吻一阵,才拖着礼服进厨房,像是有十几个大厨在那儿等着她使唤。

“我在长岛那边拍的几张真不赖。”麦基先生宣称道。

汤姆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

“其中有两张裱起来了,就在楼下。”

“两张什么?”汤姆质问。

“两张习作。一张叫《蒙托克角——海鸟》,另一张叫《蒙托克角——大海》。”

妹妹凯瑟琳在我身边的沙发上坐下。

“你家也住长岛吗?”她询问道。

“我家在西卵。”

“是吗?我上个月才去那儿参加派对来着。主人是一个叫盖茨比的。你认识吗?”

“我就住他隔壁。”

“哦,有人说他要不是威廉皇帝的侄儿,要不就是皇室表亲什么的。他的钱全都打那儿来呢。”

“真的?”

她点了点头。

“我挺怕他呢,不想和他扯上关系。”

关于我邻居的这些饶有兴趣的消息,突然被麦基太太打断,她指着切斯特大声嚷嚷:

“彻斯特,你真应该为她拍一张。”她顿了一下,可麦基先生不不耐烦地点了点头,就把注意力转到汤姆身上。

“要是有门路的话,我想在长岛多拍几张。我只求有人引见一下。”

“那你问默特尔吧,”正好威尔逊太太就端着托盘走进来,汤姆就哈哈大笑,说道,“她给你写封介绍信,默特尔,如何?”

“干嘛?”她吓了一跳,问道。

“帮麦基先生写封介绍信,引荐给你男人,请他让他拍几张相片。”他随意动了动嘴皮,张口胡诌道,“《乔治·威尔逊和加油泵》,或者诸如此类的玩意儿。”

凯瑟琳凑过来我,身体前倾,对我耳语道:“他们俩都受够枕边人啦。”

“不会吧,他们?”

“受够了,”她瞧了瞧默特尔,又瞧了瞧汤姆,“我是说,既然受不了,何苦继续生活在一起呢?换作是我,就先离婚,再立马各自结婚。”

“那么她也不喜欢威尔逊啰?”

答案出乎我预料。问者无心,听者有意,默特尔气急败坏,反应剧烈而粗俗。

“瞧吧?”凯瑟琳得意地嚷道,接着又压低嗓门。“是他太太隔在中间,说她是天主教徒,不兴离婚。”

黛西根本不是天主教徒,我不由得心底一颤。这是个处心积虑的谎言。

“等真结婚的时候,”凯瑟琳继续,“他们正好可以去西部待一阵子,等风波过去再回来。”

“去欧洲更好吧。”

“噢,你喜欢欧洲吗?”她惊呼道,“我刚从蒙特卡洛回来呢。”

“喜欢呀。”

“就在去年,我和另一名女孩子一起去的。”

“待得久吗?”

“哪里,我们只去蒙特卡洛就回来了。我们经过马赛。出发的时候,身上少说也有一千二百美金,只是才两天,就在包间里被骗了个精光。我跟你说,差一点回不来。天啦,我恨死那个地方了。”

傍晚的天空在窗外盛开,像地中海般湛蓝,甜蜜如斯——然后,麦基太太尖利的声音,又把我的思绪招回房内。

“我也差点犯了大错,”她又精神大振,嚷嚷道,“差点就嫁给犹太人,他追了我好几年呢。我知道他配不上我。每个人都劝我:‘露西,他配不上你!’假如没遇到切斯特,他肯定得手了。”

“可不是,听着,” 默特尔·威尔逊说着,直上下点头,“至少,你没真嫁给他呀。”

“这我晓得。”

“哎,我倒是嫁了,”默特尔含混不清地说,“你跟我的不一样就在这里。”

“干嘛嫁呢,默特尔?”凯瑟琳追问道,“也没人逼你呀。”

默特尔陷入沉思。

“我嫁他,是因为我以为他是个体面人,”她终于说了出来,“以为他多少有点教养,谁知他连给我舔鞋都不配呢。”

“有一段时间你可是迷恋他呢。”凯瑟琳说。

“迷恋他!”默特尔嚷起来,难以置信,“谁说我迷恋他了?我迷恋他,还不如迷恋那边那小子呢。”

她突然朝我一指,大家都责难地看我。我只好尽力撇清自己,表明过去跟她毫无干系。

“我唯一发疯的是,居然跟他结婚了。一结婚,我就知道坏事了。他婚礼上穿的西装,居然是向人借的,连说都没跟我说起过。有一天人家来讨还,他刚好不在,”她望了一圈,看谁在听她诉苦:“‘噢,这西装是你的?我现在才知道。’我说着,但照样还给了他。然后我栽倒在床上,痛哭了一下午。”

“她真该离开他,”凯瑟琳继续对我说,“他们在车行楼上住了十一年。汤姆是她的第一位甜心宝贝,也是唯一的。”

那瓶威士忌——已是第二瓶了——被在场人频频斟要,唯有凯瑟琳滴酒不沾,她“什么都不喝也感到飘飘然”。汤姆找来门卫,要他去买一种有名的三明治,好作一顿完整的夜宵。我想出门走走,一路向东,穿过黄昏,直达公园。但只要一起身,粗野而尖利的各种嚷嚷,就将我拉扯回去,像绳索一样把我紧紧绑回到椅子上,动弹不得。我忍不住揣想,就在这城市的上空,不算太高,透过黄色的窗户,不为人知的秘密被暴露,散落在漆黑的街道上,吸引着路人抬头。而我跟他一样,一边仰望一边迷茫。我既在窗内,又在窗外,对人世的变幻无穷,既是厌恶,又是着迷。

默特尔拖过一把椅子,挨我坐下。伴随她温热的气息,突然向我一阵倾倒,全是她跟汤姆邂逅的故事。

“我们面对面坐着,座位狭小,火车上一向只剩那样的位子。我本来要去纽约看妹妹,顺便住一晚上。他当时穿着西装,脚上是高档皮鞋,我情不自禁地瞟他,但只要他一看我,我立刻抬起眼皮,假装看他头顶的广告。出站时,他紧跟着我,穿白衬衫的胸部贴着我的胳膊——我警告他说要报警,可是他知道我言不由衷。我当时那个兴奋啊,迷迷糊糊地就钻进一辆出租车,几乎忘了自己乘的不是地铁。当时我脑子里反复念叨:人生苦短啊,人生苦短。”

她转向麦基太太,一阵假笑响彻客厅。

“亲爱的,”她大声说,“我穿完这次,就把衣服送给你吧,明天再买一件。我得拟个单子,看看哪些事必须做。要按摩,要烫头发,要给狗狗买项圈,要买个小巧可爱的烟灰缸,有弹簧按那种,还要买个花圈,系上黑丝带,摆在妈妈坟头,一个夏天都用不坏。我得记下来,省得忘东忘西。”

九点钟——再一看表,我发现已经十点了。麦基先生在椅子上睡着了,紧握的拳头搁在膝上,看起来像名斗士的相片。我掏出手帕,擦去他脸上干掉的泡沫点,它烦心了我一下午。

小狗蹲在桌上,在烟雾弥漫中东张西望,偶尔有气无力地呻吟几声。人们一会儿消失,一会儿又出现,合计着要去哪里玩耍,然后又找不到彼此,于是四处收寻,最后发现却近在咫尺。其间,汤姆·布坎南和威尔逊太太面对面站着,激烈地争执,吵着威尔逊太太能不能提黛西的名字。

“黛西!黛西!黛西!”威尔逊太太扯着嗓子辩驳,“我想提就提,黛西!黛——”

汤姆·布坎南动作奇快,伸手就是一巴掌,打破了她的鼻子。

鼻血染红了毛巾,被抛弃在浴室的地板上;女人的责骂叫嚣,盖过疼痛的哀嚎。麦基先生从瞌睡中惊醒,晕头晕脑地向门外走去。走到一半,又转过身,瞪着眼前的场景——他太太和凯瑟琳一边怪罪,一边安慰,在拥挤不堪的家具之间跌跌撞撞,忙乱地寻找急救用品。沙发上,心碎的人儿鼻血直流,还想把《纽约八卦》铺在那凡尔赛织锦上。麦基先生掉过头,继续走向门外。我也从吊灯上取回帽子,跟了出去。

“改天一起吃午餐吧,”跟着电梯吱吱嘎嘎地下降时,他提议道。

“去哪儿?”

“哪儿都行。”

“别碰楼层开关。”电梯男孩嚷嚷道。

“请你原谅,”麦基先生神情严肃,“我无意碰它。”

“好吧,”我答应了他,“乐意之极。”

……

然后,我就站在他床边。他则穿着内衣,搭着被单,坐在床上,手里捧着一本大大的相册。

“《美女与野兽》……《孤独》……《小店老马》……《布鲁克林大桥》……”

再然后,我就躺在宾州车站冰冷的底层月台上,半睡半醒,一边盯着刚出的《先驱论坛报》,一边等候四点钟那班火车。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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